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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玩累了,两个人就各自用自己的一只手做枕头,并排躺在沙滩上休息,林姗窈看了一会儿蔚蓝的天空,数了数天上的白云,然后摸了摸自己空空的肚皮,看着天说道:“小司,快到中午了,我们中午准备吃什么呀?”
但是没有回音,空气里是一片寂静。
“小司,你听见我说话没有啊?”林姗窈又看着天加大声音分贝问。
还是没有回音。
林姗窈好奇地转过头,去看缪司的脸,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缪司已经静悄悄地睡着了,浅浅柔柔的鼻息均匀地散播出来。他一定是玩累了吧。
他这是在做美梦吗?睡着的时候他都带着笑容,迷人的酒窝挂在脸颊上,让人看了心情很好。
林姗窈忍不住起身,凑近脸去看缪司。
她很少见到缪司这么安静的时候,他脸上的皮肤细腻光洁,像被掌心捂热的宝石般温暖明净,眉目如诗如画,说不出的精致绮丽,那种邪邪坏坏的气质和味道在他脸上的每个毛孔中散发出来,似烟如毒,无声无息地蛊惑着林姗窈。
怎么会有一个男生,长得如此帅呢?帅到无可救药,外表上找不出任何一丁点的瑕疵。是上帝不小心弄错了,把天使遗落到了人间吧?林姗窈颤抖着伸出手,很想用自己的手指去细细描摹一遍他脸上全部的五官线条。但她犹豫之后又放下了手,她怕弄醒了他。
她看了缪司一会之后,最后把视线定格在他的嘴唇上。
他的嘴唇很精致很漂亮,轮廓分明,淡淡的粉色,犹如两片带露的花瓣,又似上了釉的瓷片,弧度上扬,微完成弯月的形状,她想象着他的牙齿如果笑着露出来,该是多么的如玉粳白露,光洁迷人。
这样迷死人的丰润嘴唇,仿佛是专为接吻而生的。缪司绝美的嘴唇上,有林姗窈一直渴望的梦想天堂。林姗窈看着看着,脸就开始发烫、心跳开始加速,她屏住呼吸,情不自禁地将自己的嘴唇慢慢靠近了缪司合着的嘴唇。
第5秒、第4秒、第3秒、第2秒……就在林姗窈的嘴唇即将要碰到缪司嘴唇的最后一秒钟,缪司轰地睁开了眼睛,林姗窈看到缪司黑亮的眼睛,吓了一大跳,“啊”的尖叫出声,赶忙将自己的身子往后仰,大幅度撤开来,却一不小心,仰得太厉害,整个身子控制不了平衡了,狼狈地向后倒去,扑通一声摔倒在了沙滩上。
醒来的缪司看林姗窈摔得那么狼狈,摔得四仰八叉的,他坐起来,指着她,笑得合不拢嘴,并不去扶她。
林姗窈倒在沙滩上杏眼圆瞪地望着他:“喂,你都不过来扶我一下的吗?你有没有绅士风度啊?”
“哈哈,我从来就没说过我是什么绅士啊。”缪司摊手坏笑,“沙滩这么软,你又摔不疼,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自己起来吧。”
“你……哼!”林姗窈气鼓鼓地自己爬了起来,把身上的沙子拍掉。她是没摔疼,她很有精力地一下窜到缪司跟前,大声说道:
“都怪你!就是你刚刚吓我,才害我摔倒的!”
“哈哈,谁叫你胆子那么小!胆小鬼!”缪司依然是一副嬉皮笑脸的公子哥模样。
林姗窈突然抓住缪司的手臂,踮起脚往他的脸面前凑,无比认真地看着他说:“如果我胆子大一点,我就这么亲下去,你准吗?”
缪司怔了一秒,随即一脸邪笑地说:“我是没问题啦,我可以陪你玩,但是你要考虑你能承受的后果哦,我是个众人皆知的花花公子,我的心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驻足,你就算倒贴我,亲我一百次,甚至跟我上了床,你都得不到我的心。我很了解你,对于爱情至上的你来说,你真的玩得起吗?”
这番玩世不恭的话像一场谋杀,林姗窈的心底瞬间淌满了血,眼泪模糊了她的眼眶,她松开抓在缪司手臂上的手,倒退一步,突然笑着说:“哈哈,我刚刚开玩笑的呢。怎么样?我的演技还不错吧?”
缪司也笑着说:“哈哈,我刚刚也是开玩笑的呢,我的演技不比你差吧?”
“切,你少给自己洗白啦,你本来就是个没有心的花花公子!我都怀疑八岁前认识的那个小司是不是你了!差别太大了!”林姗窈将本来充盈在眼眶里的泪水倒回去,撇撇嘴,摸着肚子继续说,“我饿了,我要去吃午饭啦,拜拜。”
然后她飞快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缪司急忙追上去:“喂,等等我啊,我也要去吃午饭,咱们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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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宁镇的日子,缪司和林姗窈过得大体是快乐的,除了偶尔林姗窈情不自禁时做出的爱情举动引起的敏感反应。
两人在一起的时光很安宁很美好,并未逾轨,仅限友情,但是这种友情因为林姗窈的爱又变得好像不那么纯粹,对他们俩关系的正确界定应该是:友达以上、爱情未满吧。
缪司虽然一直都很明了林姗窈对他的爱,但他对林姗窈的感情和心思让人猜不透,忽近忽远,若即若离的。这也许是个世纪未解之谜。
他们两个人在海宁镇旅游式地玩,去了很多风景很美也很好玩的地方,做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比如穿上潜水服去海底潜水、看五彩缤纷的海底世界;比如一起上到渔船上去跟渔民一起打鱼,看渔民打鱼,拍视频,拍手机照,林姗窈就捡拉上来的渔网里面现成的鱼;比如两个人一起去菜市场买菜、跟菜贩们讨价还价,比谁砍价更厉害;比如两个人一起划小船去离岸边比较近的一个海中小岛去露营、野餐;比如两人一起去参观这个古老小镇里最传奇最神秘的一个教堂,跟着里面的牧师一起唱赞歌、念经文。
时光在他们的笑声和指缝中温柔地流淌,像细碎阳光般带着浅浅暖暖的温度,这样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细水长流地过平和的日子,就是林姗窈想要的,每天都跟踩在梦的羽毛上般轻飘飘地飞着。也许现在她还没办法得到缪司的心,但这样已经足够,做人不能太贪心。
而白陌凌这边,就没那么好过了,应该说是很不好过!
林姗窈逃跑出走的这些日子,白陌凌派人到处找都没找到,白陌凌去林姗窈的家里问,家里人也说不知道,并同样表现出了巨大的着急和担忧。当然,白陌凌对外宣称的都是林姗窈自己闹性子离家出走了,并不是因为他关了她她才逃跑的。
白陌凌将能找的地方都找了,能问的人全部都问了,只恨不得把全中国都翻过来了,都是一无所获。
他只能叫一心向着他的林姗窈父亲林祥丰盯紧点,如果林姗窈随时打电话回去就马上告诉他。
看不到林姗窈的日子,白陌凌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他吃不好,睡不香,工作没状态,对谁都没耐心了,经常对下属发怒,晚上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开车经常走神差点出车祸,平时很少喝酒的他喝酒的频率明显增高,每天过得浑浑噩噩,行尸走肉一般。
他总是会想起林姗窈逃跑出走前自己最后一次见到她的场景,那张苍白美丽的小脸上泪水涟涟,布满了悲伤和绝望,想到这里,他的心就一阵绞痛,像是被人突然插进了一把匕首。
自己到底是有多恶劣,把她弄得那么难过?她的逃跑,是自己逼的吧?因为在他那里,她应该已经窒息得无法呼吸和生存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都不想放开她,已经身不由己,无法自控!
所以,必须找到她!那个可恶的女人,让他在这里这么受折磨,自己却逃到某个地方自由快活去了,他怎么可以忍受!
“一定要尽快找到她!”暮色沉沉的黑夜里,怎么也睡不着的白陌凌,不开灯,直接摸黑起来喝水,重重地对自己说。
然后,他握紧空空如也的杯子,咬牙切齿地加上一句:“就算是痛苦,也要她陪着我一起痛苦!”
话音未落,手中力度更加加重,青筋在他宽阔的额头上渐渐明显地突兀出来,“哗啦”一声,白陌凌手中的玻璃杯居然被他捏碎了,碎玻璃有的脆响地掉在地上,有的沾了他一手,手上皮肤被割破,鲜血直流。
“啊!怎么了?什么声音?发生什么事了?”住家的仆人张嫂闻声起来,披起外衣,飞快跑上楼,进白陌凌房间,开了灯。
那些明晃晃的碎玻璃和白陌凌鲜血淋漓的手暴露在灯光下,像一个凶案现场,触目惊心,张嫂吓得倒吸一口气,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啊呀呀,白总,天啊,您怎么弄的啊?手出了好多血,很痛吧?我赶紧给您止血,帮您包扎!”
白陌凌任由手上的血流着,呆站在原地,红着眼转过头来,眼睛里全是血丝,他黑着脸冲张嫂恶狠狠地大声吼道:
“谁叫你进来的?你见鬼了吗?大呼小叫的!赶紧给我滚出去睡觉,我不用你管!”
张嫂被他吼得一愣一愣的,但她也知道他这段时间心情一直不好,所以她能体谅的,她呆了呆,说:
“不行,您要爱惜自己的手啊,这样拖延耽误的话,伤口很容易感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