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剧院里的新闻发布会

薪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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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能怪季鸿明,他根本没有见过摄像机,也不知道那里为什么会发出噪音。

    林子轩为了整个计划的顺利进行,特意找了一只放衣服的大柜子摆放在墙角,柜子里当然没有衣服,而是有声电影机和道格拉斯希拉。

    道格拉斯躲在柜子里负责录音,要确保把声音录制清楚,这才是关键。

    林子轩为此实验了好几次,才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个年代还没有记者暗访偷拍的事情,季鸿明绝对想不到林子轩会用这种高科技对付他。

    光有画面没有用,光有声音也没有用,别人可以认为这是伪造的。

    但声音和画面的结合,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如果林子轩不是穿越者,没有经历过后世那种视频满天飞的生活,也不会想到这种方式。

    这恐怕是这个时代最高科技的收集证据的方法了,当然也花费不菲。

    林子轩任凭季鸿明发泄心中的愤懑,他知道这是让季鸿明开口的最佳时机。

    若是法院没有宣判结果,季鸿明一定会更加小心翼翼,不会轻易上当,不∈↗,过此时法院已经宣判了,林子轩也亲口认输了,季鸿明逐渐放下了防备。

    就是这个时候,林子轩发出了致命的一击。

    旁边的律师并不知道这两个中国人在争吵些什么,他审核好了合同,告诉季鸿明没有问题,可以签字了。

    季鸿明拿起笔在合同上签字,然后准备拿钱。

    “合同还需要国内书局签字才能生效,一旦生效就会把钱寄给你。”林子轩推脱道。

    季鸿明没有怀疑,合同的另一方的确是万象书局。

    他还不知道这个万象书局就是林子轩创办的,林子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不知道道格拉斯录制的怎么样,还不是和季鸿明翻脸的时候。

    季鸿明离开后,道格拉斯希拉从柜子里出来,对着林子轩露出笑容。

    纽约有不少小型的电影公司,接下来只要把这几分钟的影片制作出来就行了。

    三天后,纽约当地的媒体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接到了彼得逊律师的信函,声称他们有了最新的证据,要召开新闻发布会,证明法院判决错误。

    记者们原本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没想到又起波澜。

    你们还有完没完?

    如果不是因为林子轩是《乱世佳人》的作者,还有新闻热点,记者们根本不想理会这件事,美国每天发生很多大事,不能总在你们这点破事上浪费时间。

    然而,《乱世佳人》这些天的话题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

    这部小说完全搔到了美国人的痒处,让他们不吐不快,这是一部现象级的小说。

    记者们没想到林子轩把新闻发布会放在了纽约的一家中型剧院中,还有人在摆弄着放映设备,这是要放映电影么?

    这就是要放映电影。

    林子轩为了放映有声电影,不仅租下了这家剧院,还花钱把这家剧院给改造了一番。

    就当是提前预演了,反正他回到国内要拍有声电影,到时候还是要改造国内的戏院。

    为了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他可以说是花钱如流水。

    这次美国之行,他赚了不少钱,但花钱更厉害,他购买了有声电影机,还给道格拉斯一笔丰厚的安家费,还有租用剧院和改造剧院。

    他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住宿吃饭的条件都不错,这一个月来几个人的花费不少。

    还有从纽约到波士顿,再到好莱坞,请人吃饭,四处奔波的花费。

    当然,更别说给彼得逊律师的律师费。

    不要看彼得逊律师很替林子轩着想,可收起钱来决不手软,打官司可不是省钱的活。

    林子轩赚了大概八万美元,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回去的时候估计还要自己掏钱出路费。

    新闻发布会由彼得逊律师主持,他先请记者们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看一段影片。

    影片是从季鸿明带着律师进房间开始的,影片刚刚播放,就把记者们吓了一跳,他们听到了从影片中传出了的声音。

    观众席上的记者一片哗然,他们互相询问着,惊讶不已。

    有些记者知道这是有声电影,但这么清晰的说话声真的没听过。

    有声电影的技术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么?那电影公司为什么没有拍摄有声电影呢?

    光凭着这一点就不虚此行了,这是个大新闻。

    林子轩不知道他无意之中给有声电影做了一次广告,从而推动了好莱坞有声电影的发展。

    接下来,是林子轩和季鸿明的交谈。

    记者们听不懂中文,就看到两人似乎发生了争吵,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最后又握手再见了,记者们看的一头雾水。

    影片很快放完,彼得逊律师上场,介绍了林子轩和季鸿明见面的背景。

    他给了记者们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冷静下来,再次播放影片。

    这一次,由陆小蔓在一旁做翻译,把林子轩和季鸿明的对话一句句的翻译出来。

    当听到季鸿明说美国人是傻瓜的时候,记者们愤怒了。

    他们不能容忍一个东方人把自己看成是傻瓜,特别是他们前几天刚刚为季鸿明正名。

    在听到季鸿明承认自己的确不是《老人与海》的作者时,记者们又觉得惊愕和快意。

    有些记者隐约的察觉到一点,这段影片明显是没有经过季鸿明同意偷拍的,那么偷拍的影片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偷拍的影片可以作为证据,那以后公民的隐私权将遭受极大的挑战。

    随着有声电影这种拍摄方式的普及,法律上将面临这个难题,或许为了应对这种新兴的取证方式,要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

    总之,这次新闻发布会有太多的内容可以讨论,记者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逊律师发表声明,影片没有经过伪造和删改,翻译也都是真的,欢迎任何电影专家和懂得中文的翻译前来查证。

    记者们询问彼得逊律师以后怎么做,会不会继续起诉?

    “我们希望能和季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当然也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彼得逊律师老练的应对道。

    这也是林子轩的意思,既然真相大白,上诉没有意义,太耗费时间,只要季鸿明承认林子轩才是《老人与海》作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