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狼王梦(12)

沈石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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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和狼之间的关系也分亲疏远近。七年前,洛戛是靠公狼古古的帮助才把老狼王马扎赶下台的。紫岚记得很清楚,在一个阴冷的冬天的早晨,洛戛和古古前后夹击,把马扎咬得遍体鳞伤;老狼王马扎逃到悬崖上,哀嗥乞降,但洛戛和古古毫不理会,依然猛追猛咬,马扎蹿跳时一脚踩滑,坠崖身亡。可以说,没有古古的相助,就没有洛戛今天的荣耀。由于有这层特殊的关系,洛戛对古古格外关照,无论狩猎、吃食还是宿营,让古古享受仅次于它的一切特权。古古也忠心耿耿地陪伴在洛戛身边,每当有强悍的大公狼觊觎王位跳出来和洛戛争斗时,古古便辅助洛戛将那倒霉的大公狼咬个半死。古古成了支撑洛戛狼王宝座的一根柱石。

    要想把洛戛从狼王宝座上赶下来,先决条件就是要拆散洛戛和古古因利益相关而形成的联盟。紫岚决心为双毛争夺王位扫清这一障碍。

    起初,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古古的妒嫉心上。前狼王马扎是你和洛戛一起赶下台的,你的功劳并不比洛戛小,干吗要屈居在洛戛的下面呢?紫岚在一段时间里比尊重洛戛更尊重古古,还撺掇几匹私交较深的母狼,有意无意地在古古身边转悠,渴望能引起古古雄性的虚荣,与洛戛发生内讧,自己心爱的狼儿双毛就能渔翁得利了。遗憾的是,古古虽然身坯高大,却缺乏野心,并以自己能众狼之上洛戛之下的特殊地位感到满足。

    紫岚的第一个方案很快就流产了,还赔进去许多时间和精力,真冤枉。

    紫岚开始寻找机会暗中离间洛戛和古古的关系。洛戛性情暴躁,刚愎自用,不愁它不上当。

    机会很容易就等来了,那天,狼群在黄昏时捕捉到一头野猪,洛戛将吃剩的半只猪心叼到宿营的银桦树林里,也许是留着做明天的早点。半夜,夹带着雪尘的西北风呼啸着,刮得树枝哗啦啦响。下弦月早已滚落下去,天黑得像只大墨缸。紫岚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爬到洛戛身边,趁洛戛酣睡之际,将半只猪心拖到隔着几棵树外的古古的嘴唇下。紫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翌日清晨,古古一觉醒来,闻着那股甜腻腻的血腥味,睁眼一看,是半只猪心,刚好肚子也饿了,张嘴便嚼。恰恰在这时候,洛戛也醒了,立刻就发现自己留着当早点的半只猪心不翼而飞。谁如此大胆,敢来偷窃它狼王的食物!这无疑是它最痛恨最忌讳的犯上作乱的行为!它勃然大怒,咆哮一声,从草窝里站起来,借着熹微的晨光,到狼群中缉捕窃贼。它灵敏的嗅觉和视觉很快就发现是古古作的案。古古正巴叽巴叽嚼得欢呢。洛戛从喉咙里憋出一声尖啸,两只狼眼喷射出阴森森的光,一步一步朝古古逼近。古古先愣了愣,随即委屈地嗥了两声。洛戛从狼鼻里哼了一声,仍然朝古古龇牙咧嘴。古古终于由委屈而愤怒,全身的狼毛倒竖起来,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

    紫岚幸灾乐祸地挤在围观的狼群中,暗暗在为中了它的离间计的两匹愚蠢的公狼喊加油:洛戛,你还犹豫什么,扑上去,狠狠地咬,咬断古古的前爪,看它还敢不敢偷你的食物;古古,你别傻等了,你应该先下手为强,你是冤枉的,你并没有偷窃,是洛戛故意往你头上栽赃,你有权利先下手的!

    洛戛和古古相距只有两米远了,对成年的公狼来说,这是最佳扑击距离,能有效地置敌于死地。洛戛拖着那条狼尾巴,停下脚步,和古古四目相对。古古的眼珠子在晨光的照耀下,泛动着一片血光。一场血腥的厮杀一触即发。紫岚高兴得想笑。真的,只要它们互相撕咬起来,两强争雄,必然会两败俱伤,即使洛戛最后把古古制伏了,也一定大伤元气,又失去了帮衬,双毛就很容易把洛戛赶下台了。

    紫岚打着如意算盘。

    瞧,洛戛的两条后腿已开始屈蹲,尾巴平直地挺起,和壮实的臀部形成一个平面。这是狼扑咬的信号,厮杀的前奏。古古的尾巴也挺直了,一只前爪下意识地在泥地上画着竖线,抠出一条泥沟。

    咬呀,快咬呀,紫岚在心里为相峙的双方鼓着劲。

    就在内讧即将发生的最后一秒钟,突然,洛戛摇了摇脑袋,全身倒竖的狼毛收缩了,那条和臀部挺成平面的尾巴耷拉垂地,一屁股蹲坐在地上,眼里那道恐怖的阴森森的光倏然消失了,用冷沉的目光扫视了围观的狼群一眼。也许是出于做贼心虚的原因,紫岚总觉得洛戛的眼光扫过自己脸庞时,逗留的时间格外长些,还格外冷峭些。似乎洛戛已发现这是个阴谋。

    古古仍摆出一副随时准备迎战的姿态。

    洛戛望望古古,发出一声柔和的表示友好的嗥叫,然后,转身走出了狼群。

    可恶的洛戛,在最后的一秒钟终于觉悟到它和古古的联盟比这半只猪心重要得多;它宁可牺牲半只猪心来维系它和古古的联盟。

    紫岚叹了口气。唉,功亏一篑啊。看来,只好另找机会了。

    四

    深秋的尕玛尔草原,早晚降有清霜,中午被太阳一晒,乍寒还暖。金黄色的枯草间,绽开着一朵朵洁白的矢车菊。这是狼的发情期,成年的公狼和母狼都各自选择自己中意的对象,延续子嗣。紫岚没这份情趣,它为自己无法拆散洛戛和古古的联盟而焦虑不安。

    那天黄昏,它踏着夕阳在草原上溜达,寻思着在洛戛和古古间挑起事端的计策。洛戛和古古为了各自的地位和利益,互相依靠得如此紧密,简直是无懈可击。秋风愁煞人,也愁煞狼。它忧心忡忡地走呀走,不知不觉远离了狼群,走到一个僻静的沼泽地里来了。沼泽地里长着稀稀疏疏几丛芦苇,芦苇秆都已枯焦,苇梢还粘留着几朵轻盈的鹅黄色的花絮,在秋风的吹刮下,飞舞旋转。嫣红的夕阳,凄惶的归鸟,更平添几分愁绪。

    紫岚在沼泽地边缘转悠了半圈,冷清而寂寞,刚想离去,突然,芦苇丛里传来狼的很特别的声响。紫岚是已下过一窝狼崽的母狼了,一听就明白这是一匹公狼和一匹母狼在偷情时发出的声响。公狼急切的喘息,占有者得意的嗥叫;母狼半推半就的挣扎,亲昵的噬咬,织成一支动物发情的交响曲。紫岚再仔细听听,偷情的公狼和母狼发出的声音很熟悉,很像是古古和莎莎!它急忙伏在一条土坎后面窥探,过了一会儿,芦苇丛窸窸窣窣一阵响,钻出两匹狼影,果然是古古和莎莎,肩并肩朝狼群栖息的方向跑去。

    望着古古和莎莎的背影,蓦地,紫岚脑子里蹦出一个离间计。

    莎莎是一匹仪态和地位都颇为特殊的母狼。它细腰肥臀,有一股天生的让大公狼神魂颠倒的媚态,是狼王洛戛最宠爱的母狼,是狼群中的王后。在配偶问题上,狼和生存在地球上所有的动物一样,表现得很自私,尤其是大公狼,经常发生为争夺母狼打架斗殴的事。一般来说,狼群中地位最显赫身份最高贵的公狼理所当然占有最漂亮的母狼,不容许其他大公狼来染指插足。特别是在发情季节,公狼这种雄性的虚荣心、妒嫉心和占有欲表现得尤为强烈,常常为第三者插足问题互相打得头破血流,爆发出一场场用生命做赌注的残酷的情斗和情杀。莎莎是王后,是属于洛戛所有的,洛戛决不会听任古古把莎莎从自己的怀抱里夺走,哪怕古古是它最亲密的伙伴,它也不会谦让的。

    只要设法让洛戛亲眼目睹莎莎和古古的风流韵事,就不愁瓦解不了洛戛和古古的联盟。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啊,紫岚眼睑间凝聚的愁云一扫而空。

    紫岚回到狼群,不动声色,装着什么也没发觉。翌日黄昏,当狼群觅食归来,懒洋洋地散落在小树林时,它暗中监视着莎莎和古古的举动。它发现古古假装在追逐一只山耗子,悄悄离开了小树林。不一会儿,莎莎也不见了。紫岚随即跑到洛戛跟前,嗥嗥叫起来,叫声中含有报警的意味。可惜,狼的叫声只能表达类型化的情绪,无法传达复杂的事情的来龙去脉。况且洛戛本来就对紫岚抱有很深的成见,因此,爱理不理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卧在一棵树旁闭目打盹。紫岚心里异常焦急。这种事情,只有让洛戛亲眼所见,才能有效地激起它的敌对情绪。时间比什么都重要。紫岚想着,蹿上去,冷不防在洛戛的屁股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转身就朝沼泽地奔逃。洛戛被激怒了,跳起来朝紫岚追咬。

    紫岚一口气逃进沼泽地,巧极了,芦苇丛深处正好传来古古和莎莎缠绵亲昵的嬉闹声,紫岚看到,这嬉闹声像支利箭,洞穿了洛戛的心扉。霎时间,洛戛怔怔地站在一丛芦苇前,脸上先是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情,继而变得狰狞,狂怒地嗥叫一声,向淫荡的嬉闹声冲去。

    紫岚美滋滋地躲在一旁观望着。

    好一场恶斗,一大片芦苇被齐根撞倒了,疯狂的狼嗥和凄厉的惨叫把暮归的鸟雀吓得四散飞逃。不一会儿,古古的脖颈被咬开一条两寸长的豁口,血流如注。洛戛的腹部也被古古的爪子撕得鲜血淋漓。

    那匹风骚的母狼莎莎,悠闲地卧在土坎边用爪子梳理颈部的狼毛,津津有味地欣赏着洛戛和古古互相厮杀扑咬。对莎莎这样年轻而又媚态十足的母狼来说,两匹公狼为它大打出手并不新鲜,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它的身价,因此,它既不惊慌,也没痛苦,按照狼的习惯,它等待着洛戛和古古之间决出胜负,然后就投进胜利者的怀抱。

    洛戛毕竟是狼王,蛮力和技巧似乎都占着上风,频频出击越斗越勇。古古也许出于一种偷情被当场抓获后道义上和心理上的压力,斗得颇被动,一面招架着,一面往后退却。终于,在洛戛又一次扑到古古背上狠命噬咬时,古古惨嗥一声,逃进茫茫草原。

    按惯例,古古在这个冬天是不敢也没脸再回到狼群中来了。

    洛戛和古古的联盟终于被拆散了,紫岚高兴地想,现在,自己亲爱的狼儿双毛夺取狼王宝座的最后一道障碍也消除了。

    五

    紫岚看出洛戛虽然在和古古那场争夺莎莎的争斗中获取了胜利,却也消耗了大量体力,并负了伤。紫岚决定不给洛戛喘息的机会,立刻让双毛争夺狼王宝座。双毛以逸待劳,取胜的把握就更大了。

    这天半夜,老天爷降下第一场雪,娇软的雪花飘落在还残留着秋阳温暖的大地上,立刻融化成雪水,草原一片泥泞。天亮后,狼群出外觅食,但恶劣的气候,泥泞而又潮湿的地面,阴霾的云层,给狼群追逐围歼猎物增加了困难。枯黄的草茎和草叶上洒了一层雪水,滑得像涂了一层油,踩在上面奔跑,东倒西歪,差不多走几步就要跌个跟头。到了下午,狼群还是一无所获,饥饿而又疲惫的狼们都用埋怨的眼光望着狼王洛戛。

    这种氛围十分有利于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紫岚心想。关键是要找到一个挑衅的机会。

    天遂狼愿,机会说来就来。

    草丛里蹿出一只浅灰色的兔子,朝左边一个土洞跳跃而去,想躲避杀气腾腾的狼群。灰兔子刚好从双毛的眼前逃过,双毛眼疾手快,倏地用狼爪按住了倒霉的草兔,一口咬断兔子的喉咙便吮吸兔血。

    站在不远处的洛戛滴着口涎发出威严的嗥叫,用意十分明显,让双毛按尊卑秩序将灰兔子贡奉到自己嘴边来。起码,那副糯滑可口的兔子内脏理所当然应该属于它狼王所有。

    双毛不但不理会洛戛的嗥叫,反而用极快的速度扒开兔子的胸膛叼出血淋淋的兔心大口吞嚼起来。

    狼群见此情景,蜂拥而上,争夺兔肉。

    洛戛被撇在一边显得很孤独。对洛戛来说,双毛的忤逆行为损害了它狼王的威信,刺伤了它狼王的自尊。假若不教训教训这匹胆敢犯上作乱的家伙,别的不安分的公狼便会群起而效之,这样,就会动摇它狼王宝座的根基。虽然只是一只小小的草兔,但洛戛心里很明白,这是一个向它狼王权势挑战的信号。它必须露一手,迅速而又有效地制止住这种篡位的企图。

    洛戛恶狠狠地朝双毛逼近。

    那只灰兔子在还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被饥饿的狼群吃得一干二净。

    狼群在草原上散成扇形,观望着这场已拉开序幕的王位争夺战。这种性质的斗殴虽然在狼群中很少发生,却也不是绝无仅有,因此,谁也没有觉得惊异。狼们扮演的是冷静的裁判员的角色。

    按照狼群的传统习惯,当两匹公狼争夺王位时,母狼是不能上前助战的,紫岚只能像其他狼一样,蹲在蚂蚁包上观看这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紫岚不愧是工于心计的母狼,预谋得如此准确。看,狼王一开始就显得力不能胜。昨天它和古古在芦苇丛里为了母狼莎莎的那场恶战已消耗了它一半的体力和精力。它扑击的速度显得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而双毛,却显得虎虎有生气,扑击迅如闪电,撕咬快如狂飙,半空中画出一道道漂亮的弧形线条,那扭动的狼腰和灵巧的狼爪,在旋舞的雪花的映衬下,显出一种力的神韵。好,洛戛褐黄色的狼毛又被咬掉了一撮,已有好几串狼血滴落在草原上了,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刚才还安安静静躺卧在四周观战的狼群开始骚动起来,饥饿的狼群是经不起血腥味的刺激的,有好几匹大公狼尖尖的狼耳竖直了,耸动着鼻子,嗅闻着甜甜的血腥味,狼脸上浮现出一种想要茹毛饮血的残忍的表情。还有几匹半大的狼崽,中枢神经被血腥味刺激得异常兴奋,在泥泞的雪地里舞蹈似的翻滚,冲着正在鏖战的洛戛和双毛嗷嗷叫唤。

    好极了,紫岚心头一阵狂喜。

    狼群所反映出来的情绪无疑是胜利的预兆。只要双毛再朝洛戛猛咬两口,洛戛身上的狼血再多流一点,空气中的充满诱惑的血腥味再浓重一些;只要洛戛在双毛无情的扑击下发出一声绝望的嗥叫,立刻,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倒霉的洛戛咬成碎片。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规律同样适用于狼群社会,差别在于饥饿的野狼们会把失败者当做果腹的晚餐。

    紫岚脸上浮现出阴谋得逞的舒心的微笑。

    伤痛刺激了洛戛。洛戛拼命地反扑着,在双毛身上啃咬。但双毛并没有因为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四条腿变得极其敏捷有力,腰也变得无比柔韧和富有弹性,跳跃着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朝洛戛身上的致命处——喉管、眼窝和下腹部撕咬。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了。

    大局已定,胜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双毛又一个梯形扑击,洛戛抵挡不住,被撞出两丈远,在草皮上打了个滚,气喘吁吁地想翻爬起来,动作笨拙,显得很艰难。双毛威风凛凛地狂嗥一声,屈起后腿,弓起前肢,张大嘴,露出满口白得泛青的牙齿……

    棒极了!紫岚在心里大声喝彩。它晓得,双毛就要用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扑到洛戛身上了,洛戛再也经不起这致命的一击了。扑上去,双毛,我的好狼儿,扑上去,瞄准洛戛脆弱的喉管用力一咬,你就完成了你狼父黑桑的遗愿,这尊贵的狼王宝座就是属于你的了!

    洛戛当然知道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