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第 164 章

狂上加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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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奴有些气极而笑了,还真不愧是商道的师尊,任何时候都不忘讨价还价!她也是个雨大不怕身湿的了!左右就是个尝鲜厮混,谁也别怕占了谁的便宜,毕竟全都是好牙口,哪有嚼不烂的道理?

    这鬼谷的王诩剥开了一身正经的深衣,也是个味美鲜嫩的,虽然比不得她先前在齐都经历的燕国公子年少,却是技艺高超的,

    当时她鼓足了勇气想要尝一尝年少的滋味,但是还是被老混蛋王诩给搅闹得散了场。

    可是她还是对那燕国公子的急切吃相记忆犹新。

    若是不论别的,单从这挑弄撩拨的功力,这老腊肉的研磨功夫的确是比那些一心只想着钻营喷薄了,图了舒爽的少年们要从容老练些。

    想到这,她故意夹起块肉,亲自放到王诩的碗里,低低道:“君若是觉得吃亏,那今夜留一口奶汁给你可好?”

    说这话说时,她的一双媚眼微微飞斜,竟是透着说不出的妩媚之气。

    王诩微微转移了下视线,发现自己训练有素的一干属下,竟是一时忘了大口吞咽野猪肉,只是直愣愣望着那对面媚笑的女子,就连一向对莘奴颇有微词的子虎也一时散神的迹象。

    毕竟都是亲近过女人的男人,一时美色夺目,总是会被摄魂得失神恍惚的。这几位也算是愚忠而隐忍的了,在家主冰冷的眼神扫过时,纷纷低头,格外用力地吞咽着口里的猪肉。

    王诩的目光再落回到在自己耳畔低声邀约的女子脸上时,却是有些不解风情的冷然开口道:“以前教你的可都是忘了?食而禁声,不可忘形而笑,更不可移身左右顾盼……”

    这的确都是王诩悉心教导过的。她小时喜欢与人分食,尤其是吃到了好的,都会瞪着大眼迫不及待地与人分享。记得那时的父亲健在,父亲好友携着十岁的稚子前来拜访。她那时得了好吃的兔脯肉干,一时想与小友分享,便拉着那小儿并肩坐在谷内的溪桥边,你一口我一口的分食。

    当时她看那小儿的馋相还颇为逗趣,竟然口里叼着一块兔脯去逗引馋嘴的小儿。而这一幕恰好是被路过的王诩看见。

    那少年毫不客气,只一伸手便将那伸脖儿过来的小儿拎起,然后重重地放在了地上。结果想当然。屁股差点摔成两瓣的小儿便是甩着鼻涕跑去找爹爹世伯告状去了。

    可是当父亲沉着脸问起了少年后,倒霉的却成了最无辜的她,竟是被父亲狠狠申斥了一顿不通礼,便交给了少年王诩,让他请来当过宫中世妇的婆子教导自己的起居礼仪。

    从那以后,一向散养惯了的小女娃,便是刚长了牙。却来不及练习扑食野味的狗儿一般,被套了脖套,再也不得甩尾巴的自由之时了。

    早先遗忘了的青葱往事,这几日也是被莘奴一点点地追思翻捡了出来,现在看着这背人时,吸着奶一阵龙吟虎啸,吃相甚是下作的男人竟道貌岸然地教训着自己,心不由得又是一阵的好气。

    当下又切了一块上好的臀肉,抹了酱汁后,她才笑吟吟道:“君之言甚是在理,尽留着教育您的爱女去吧,像我这等顽劣之辈,就不劳烦夫子费心了!”

    说着便款款起身,端起那肉径直走偷眼望向她的侍卫们,亲自素手切肉,与众捕杀野猪的勇士分食。

    虽然心知她乃是家主的女人,就算下了堂也不可心内偷偷肖想,可是男人们还是有一时的散神,只心道:这般貌美的女子,与家主和离后,只怕也是要早早改嫁的,却不知何等男人有这等艳福,竟能得这般美貌的女子?

    当世虽然也有丈夫身故后,矢志不嫁的忠贞女子,但是都是学了儒礼的异类罢了,绝大部分哪里管丈夫是死是活,早早改嫁才是常理。

    更有那性急的,前脚刚刚离了前夫的家中,后脚便上了新夫床榻。

    所以有些侍卫还是替家主稍微惋惜了下,这等娇媚的前妻,也不知要便宜了哪一个男人去。

    王诩看着亲手教出的端雅女子,便这般一夕之间,化作了撩拨诱人的媚妇模样,眸光愈加深沉,一夕之间,漫天卷地的寒雪尽被引入了谷中。

    入了夜时,莘奴早早便将房门紧闭。喂饱了女儿,又替她洗了小屁屁,哄着她入睡后,便也熄灯安寝了。

    本以为王诩推不开房门,便应该知道自己的回绝之意,当时不会夜里来访。

    可是睡得正迷糊的时候,便觉得自己的被窝里钻了人进来,还未及去喊,唇珠便尽被含在了别人的口里。

    待得她恼得想要咬回去时,那唇舌却游弋到了别处去了。

    老腊肉的本事,有一大半便是这唇舌的了得。若是鬼谷里再开设一门“惑道”,一朝学成,再将这些歌身怀绝技的弟子们放出,便是要荡平天下的贞洁烈妇。当是会大大增加天下人口,叫因为担忧征战而人口减少的诸侯们乐开怀……

    不过王诩的本事岂是她能看透的,另一半的丹田功力也是不容小觑。只一会的功夫,便是叫拼命抵抗的女子,从硬豆子变成盘磨上水淋淋的豆浆。

    莘奴又是不敢喊的,怕被屋外不远处营帐里的侍卫们听去,甚是憋闷,最后便是一口咬住了王诩的肩头,愣是那烙印旁又添了一圈新鲜的牙印。

    这一夜,莘奴又是被秦姬的未婚夫伺候得淋漓尽致。将这个“偷”字品咂得为彻底。

    依着莘奴的意思,既然妫姜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王诩便不要再白白浪费了如大川一般流淌的光阴,还是早在去秦国完婚罢了。

    所谓早痛不如晚痛,若是再与王诩这般厮混,一时不能自拔,倒是辜负了自己的下一段良缘。

    可是就在王诩准备出发时,却是传来了惊天霹雳,那王诩竟然下令子虎抱走了姬莹的孩儿,要把他一并带到秦国去。

    当莘奴听闻了姬莹泪眼婆娑来恳求自己去央求恩师时,一时竟然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