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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珠子去找莫旭,他正躺在床上看书。
“小叔叔,这东西你认识吗?阿患说是它烧了我家的房子。”
莫旭起身接过来,在掌心转了转,道:“它的名字叫毕方,靠吞吃火焰为生,远古时曾为火神象征,后来因屡次纵火造成杀戮,所以被神界除名。至于放火烧你房子,应该是受了别人指使,将那个鼎拿过来。”
我将鼎拿来给他,莫旭点上面的图案细数,最后眉头微微蹙起来,“只剩二十七个,竟然逃走了这么多。”
他沉思片刻,将那珠子用力捏破,毕方鸟立刻飞了出来。
“糟糕,它要逃!”我伸出两手紧紧抓住,它身体却在不停越变越大,“小叔叔你快帮帮我!”
“放开它。”莫旭伸出手,毕方鸟立刻飞过去停在上面,翅膀也收了起来,头微微垂着。
哇,真听话,看起来好乖的样子,哪里像个纵火犯?
莫旭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毕方鸟张嘴,发出尖锐响亮的叫声,“我是被马腹逼迫的。”
我插嘴道:“马腹是谁?”
它不理我,昂起脖子冲莫旭辩解道:“真的不关我事,都是它的主意!”
“知道了,回你该去的地方去。”
毕方鸟垂头丧气的缩小身体,化成指甲盖大小的一团火红色,莫旭拿起来将它放到鼎中,对正在发愣的我道:“看好。”
他咬破食指,用血在鼎上画出莲花图案,随着封印消失的瞬间,鼎身发出亮眼的蓝色光芒,上面比方才多了只毕方鸟的图案。
“每捉一只妖怪,上面封印就要多加一道。现在还有七十二只潜逃在外,以后都要靠你将它们找回来。”
靠我?靠我可以吗?我怀疑的指着鼻子,“如果,不找它们会怎么样?”
他问:“马小斌还记得么?”
我点点头,想起他吃人的模样就让人不寒而战栗。
莫旭道:“他在百妖之中实力仅排二十二,想象一下这么多妖怪在黑暗中关了几百甚至上千年,对人类的深恶痛绝再加上贪婪凶残的本性,如果将它们放到毫无还手之力的人群中,你说会怎样?”
“会有一百个马小斌……会有无数个人被吃掉……。”
“后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它们各有本领,善于隐藏伪装,可以占领整个社会领域的每个角落。并且会迅速的找寻合适的人类结合,繁衍下一代,生出一些半人半妖的怪物。”
我听的目瞪口呆,“那我们该怎么办?这个世界有几十亿人口,不可能从中把每只妖怪都找出来的!”
莫旭将鼎递给我,“你放心,就算你不去找他,他们也会来找你。”
“找我?”我结结巴巴的说:“找我做什么,我又不是唐僧肉。”
突然间十分害怕这个扯淡的假设成真。
“你当然不是唐僧肉,他们对莫家心存忌惮也不会随意伤害你,只是……。”他看着我没有说下去。
“只是什么,你快点说啊。”
“你的血对他们有强烈的催情作用,所以我之前叮嘱过你,不要轻易受伤,一点小伤口都不可以有。”
我愣住,“催,催情?”
这个比唐僧肉更让我震撼恐惧,天,如果对方是个女人也就算了,如果是个男的……我该怎么办?!
莫旭像是看穿我的想法,道:“据我所知,百妖中只有三只雌性。人类和妖怪的区别就在于礼仪廉耻,它们对情欲的控制不像人类这么拘束,交欢于他们来说不过是繁衍下一代的手段。只要想要,随时随地都可以。”
随时随地繁衍下一代……?我欲哭无泪,“可我是个男的,我也不可能生孩子……。”
“最糟糕的就是这一点,”莫旭接下来的话让我彻底打入地狱,“如果你是女人,生过半妖后会将他们的欲望就此打消,但是……。”
我咽着口水说:“如果我现在结婚,找个女人生孩子呢?”
“那你的孩子会面对着和你一样的状况。”
“为什么是我呢?你和爸爸……。”我抓着头发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
“莫家传人对妖怪都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我和你爸爸都不是。”
“那祖父呢?”
莫旭看着满头大汗的我,语调依旧平淡,“他虽然性格温和,但实际上是个很有威摄力的人,从来没有妖怪敢打他的主意。”
“那曾祖父呢?曾曾曾祖父呢?我们莫家之前的那些传人是怎么过的?”
“他们啊,”莫旭道:“他们都是很有能力的人。”
……那也就是说,面对如此悲惨局面的我是史上第一个?
我继续道:“那怎么样才能和他们一样成为有能力的人?让那些妖怪感到畏惧害怕?”
“能力是天生的,改不了。”
“那有没有什么防御的方法?”
“我说过了,不要轻易受伤。”
我连忙抱起肩膀,先天能力不足,后天无法补救,还有一身让人恐惧的宝贵血液……
我烧高香让那些妖怪一辈子不来找就好了,还去不怕死的抓他们回来?和那些妖怪……那什么,想起医院黑夜中马小斌那个湿漉漉的吻,不如杀了我倒是更情愿些!
莫旭约是怕我对人生太绝望,又稍稍给了些安慰,“你不用担心,我会尽量帮你。除此之外,或许还会有一些妖怪帮你。”
“妖怪帮我?”
“并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不明事理的,其中不乏一些深明大义的,只不过是贪恋怀念人类的温暖或心存执念。倘若你能说动它们,帮你对付另外一些妖怪应该不是大问题。”
我拍胸口庆幸,“那就好,那就好。”
“你先别抱太大希望,就目前来说,你还不具备让他们臣服的个人魅力。”
个人魅力?是传说中令人见人爱令花见花开的那种东西吗?也应该是天生的吧?
这话说跟不说好像都没什么区别啊……
未来几天我过的很谨慎,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削水果怕划伤手走路怕摔倒睡觉都害怕天花板会突然砸下来。
莫旭实在看不下去我的神经质,便提前让我去鼎盛上班。
我被人事分去设计部,跟在习凤手下做事。整个办公室十五人全是男性,只有一个整理文件的MM。
美女冲我微微一笑,“唉呀,这不是保洁弟弟嘛,分到我们部门来啦。嗨,你好。”
办公室立刻杀气弥漫,埋头在电脑前的同事此刻个个面带凶光的看着我。
无辜的公敌强笑着冲他们打招呼,“大家好,我叫莫丁果,很高兴分到这里,希望以后的工作中大家多多指教。”
办公室鸦雀无声,众人神情木讷的看着我。
跟在一旁的习凤幸灾乐祸道:“看来你不怎么受欢迎啊。”
这让我有点受伤,不过很快打起精神。依自己目前处境,如果受男人欢迎才应该惊悚吧?
一个眼镜男咳嗽两声,起身道:“部门来了新人,我们晚上聚餐欢迎一下吧。”
“好啊。”“OK。”“支持。”“附议。”……
咦,原来大家还是蛮友好的嘛。
下班后跟着习凤一起走,路上接到莫旭的电话。
“你什么时候回去?”
“不知道啊,今天同事们说来了新人,要聚餐欢迎。”
“聚餐?”莫旭声音有些惊讶,“你跟谁在一起?”
习凤冲我摆摆手,我还是老实答道:“习经理。”
莫旭没说什么就挂了电话,习凤明显松了口气。
选的是公司附近最高档的饭店,大家仿佛不要钱似的拼命点菜,全是最贵的。
吃到一半,习凤跑出去接电话,莫旭竟然在这时候不请自来。
一干人立刻如坐针毡,僵笑着冲他打招呼,“莫董好。”
“嗯。”莫旭走到我身边,掏出一串钥匙递给我,“早些回家。”
“哦。”我收起钥匙,“你又要加班很晚么?”
“嗯。”
待他走之后,同事们哗的炸开了锅。
“你跟莫董什么关系?”
“为什么他会拿钥匙给你?”
我想了下莫旭好像从来都不掩饰我们之间的关系,便道:“他是我小叔叔,我们现在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