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

小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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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书房的时候,我又想起一年前他杖责小叔叔的一幕,顿时忐忑不安起来。

    老头绷着脸坐在太师椅里,额上每条皱纹都刻着严肃二字,孤傲的身形像只守尸阴恻恻的秃鹫。

    “阿旭,你是不是还想着回去?”

    小叔叔点头,恭敬道:“是的父亲,我用了一年时间来适应,但始终无法喜欢这里。”

    老头灰色瞳孔锐利的像金属一样冷,“不是所有的事都能用喜欢两个字决定的,你应该明白自己过了任性年纪。”

    “人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忍不住小声嘀咕。

    他耳力惊人的好,不屑的瞥我一眼,“看到你我便明白莫家为什么会堕落了。”

    一句话将我噎个半死,胸口郁结也不能发泄。

    小叔叔道:“如今邵氏危机已经过去,在维斯也立稳了根基。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违背过您的意思,但是这次,我想自己做主。”

    老头表面不动声色,我却分明看到他抓拐杖的手在微微颤抖,“你知道离开维斯意味着什么吗?”

    小叔叔点头,坚持不变,“感谢您这么多年的抚养和照顾,如果日后需要,随时可以召我回来。”

    老头脸上像笼了层冰霜,怒而不发,“我再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告诉我答案……。”

    “谢谢您,不过不用了,”小叔叔挺直脊梁,“我不会改变想法的。”

    “好,很好,我耗费二十几年精力培养出的好儿子!”老头剧烈的突然青着脸咳嗽起来,小叔叔欲上前安慰却被他一把推开,“走,你现在就走,我晚上就去跟报社打电话,正式刊登解除我们父子关系的声明!”

    “父亲……。”

    “别再叫我父亲!”他像只受了伤的老狼一样咆哮起来,发狂的挥舞着拐杖,“滚,全都给我滚!”

    我忍不住出声,“爷爷,您息怒……。”

    “闭嘴!我们的家事,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做主!”老头凶狠的瞪着我,气势汹涌恨不能将我剥皮拆骨。

    我立刻后退两步闭上嘴,就在以为他会扑上来的时候,老头却生生压制住了。

    他紧紧抓着拐杖,闭上眼睛凝神片刻,声音便恢复了一惯的高傲,“好了,你们明天就走。”

    小叔叔拉着我出门,脚步迈出房间的刹那,老头幽幽道:“阿旭,以后……无论我生老病死,邵氏没落倒闭,都再你无关。无论发生任何事,请不要再踏入邵家大门一步。”

    小叔叔动作僵了下,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他应该很难过,可终归没有说什么话。

    次日天不亮,小叔叔便叫我起床,两人只带了些简单的行礼便打算离开。

    小叔叔要走了,以后也不能回来了。我对老头有些莫名愧疚,问他:“咱们就这样走,不去跟爷爷说一声吗?”

    “不用,他是不会见我的。”

    果然,下楼走到院中时,管家捧着伞出来告别:“抱歉少爷,哦不,莫先生,老爷他刚刚才睡下……大概不能送您远行了。”

    小叔叔淡淡道:“知道了。”

    外面还是阴天,细雨丝被风刮的横着飞。伞是中式的黑纸伞,木柄握在手里轻便舒适,但并不能阻止衣服被雨水打的潮湿。

    走了会儿,我最终忍不住问:“小叔叔,你现在心里难过吗?”

    “嗯?”他有些心不在焉看我,“你说什么?”

    我偷偷回头瞄一眼,笑,“没,没什么。小叔叔,我们先不用急着加江城,在这里转转行不行?我在网上看到这里有家死人很有名,咱们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小叔叔没什么意见,只道:“但愿你不会后悔。”

    我们搭计程车来到一个叫德兰的偏僻小镇,整个镇不过五六百人,建筑自然人们衣着随意田气息颇重。

    斑驳的街头四处可见蔷薇,只是色彩渗淡,许是不多见阳光,花瓣苍白着有种诡异的病态美。

    死人果然不名不虚传,整个建筑只有黑白两种颜色,门口是用骨头粘成的英文招牌。门口侍者身上都裹着木乃伊似的布条,举止僵硬声音沙哑仿佛地窖里爬出来的干尸。

    虽然知道是有意作成的宣传效果,但当用骷髅脑壳盛着血红西瓜汁上来的时修,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感觉毛骨悚然。

    “我已经开始后悔了。”我扬着做成血淋淋的叉子给小叔叔看,立刻又丢的远远的,“居然还有血腥味,不会是真的吧手指吧?”

    对着巨大一盘的人类仿真器官,小叔叔也明显有点食不下咽,拿着叉子犹豫良久最终放弃,“算了。”

    进到住房后,发现卧室内只摆着一口巨大的黑棺材,最妙的躺进去后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天花板上倒悬的尸体。

    棉被是黑丝絮状的,摸上去干枯生涩像没有营养的头发……总算枕头还属平常看来不那么凶残,只是泛着一股说不出清道不明的味道让人心中发毛。

    服务生坦白很,一脸正经介绍说枕巾是浸过尸油的,用途么……方便召唤幽灵的。

    待他走后,小叔叔才道:“别听他胡说,都是人造的,枕头之所以有味道是因为里面藏着珍贵香料,起安神作用的。”

    不得不说这家果然名不虚传,无论真假我都开始痛恨起自己的好奇心。

    傍晚时跟小叔叔出去散步,外面已经隐约放晴。天边挂着淡雅的一抹橘红,低矮的建筑有点像童话里的房子,可爱的孩子赤着脚在浅水里跑来跑去。

    镇上人都很和善,知道我们是来体验死人后都露出会心的笑,“哦哦,那是个有趣的地方,每年都有很多外地人慕名而来,不过也有很多半夜就被吓到退房的。”

    露天商店兼酒吧有免费的薯片吃,但并不供应其它食物,甚至没有巧克力和罐头,我觉得他们是和串通好的。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我们有幸在大厅里看到的创始人。虽然是个标准的外国人,却起着个地道的中文名:葛非。

    他身材高大且清瘦,眼睛周围笼着一圈青黑色,好像很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样。走的近了,更觉得自他身上有股阴气扑面而来,不亏是死人的最佳代言。

    服务生哑着嗓子说:“葛先生,您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

    他有些心不在焉的点头,眼神在里四处流移不动,“是的,我觉得是跟这里有关系……。”

    小叔叔不知道在想什么,脚步放慢了一步,葛非看到我们立刻惊叫,“等等,两位先生!”

    小叔叔问:“有事吗?”

    他激动道:“没事,哦不,有事,请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我点头,“是的,怎么了?”

    “太好了!请你们帮帮我!”

    我跟小叔叔对视一眼,显然都觉得这人比等待我们享用的晚饭顺眼多了,于是决定坐下来听会儿他的故事。

    “两个月前,我去了趟中国,在此期间一直都是好好的。可自从回来后,我每个夜晚都会出现奇怪的幻觉,感觉有人在床前骂我,虽然语言很奇怪一句也听不懂,但我就是清楚他是在骂我……。每当天亮时,它就不见了!我曾经去请求过巫师和神父帮助,但是都无济于事。好像你们那里有种类似的说法叫撞邪,请问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破解?”

    小叔叔虽然听的认真,但是一点都没有搭理他的意思,葛非只好将求助目光转向我,“先生有听过这样的事情吗?”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

    他连忙道:“哦,不!我可是个清白有良知的商人!”

    我硬着头皮又问:“那你在中国的时候有去过坟地吗?或者参加死人葬礼什么的?”

    葛非摇头,“都没有,我只是去见个老朋友而已。”

    “这样啊,”我求助的看向莫旭。

    小叔叔这才开口道:“你有带什么奇怪的东西回来吗?”

    “奇怪的东西?”葛非想了想,微笑起来,“朋友送了我只金猪,很可爱,我把它摆在床头,每天都要看几眼。”

    小叔叔说:“能拿出来看看吗?”

    葛非连忙让人去拿,还吩咐务必要小心,看来他是真的喜欢那个礼物。

    东西很快拿回来,是只胖乎乎闪亮的金猪,尾巴拧成6字,脸颊肥嘟嘟的果然可爱极了!

    我忍不住摸了两下,惊讶的发现它的鼻孔动了下。

    “豁!活的!”我惊吼一声连忙跳开。

    葛非诧异道:“不可能!先生在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真的是活的!”我抽着嘴角对小叔叔说。

    虽然很难相信,可是有瞬间那柔软的触感和温度,绝不可能是金属会有的!可如果是活的……它算是什么,一只活着的卡通猪吗?恶寒。

    小叔叔琢磨了会儿,笃定道:“这不是猪,它的名字叫山膏,百妖中的一只。虽然形状可爱但是言语恶毒,怨念至深时能一直将对方骂死。”

    这下,我跟葛非的嘴巴全都合不上了。

    “把它给我,明天还你。”小叔叔拿走了金猪径直离去,我连忙回神跟上,只留葛非一人目瞪口呆的留在原地。

    回到房间后,我被门里突然伸出来的长舌头吓了一跳,打着冷战将那东西拨到一边去。

    小叔叔将金猪捧在手里,看起来颇有几分兴趣。

    我开玩笑道:“小叔叔,你不会是看上人家的东西了吧?”

    “嗯,”小叔叔居然认真道:“山膏的肉很好吃,美食中的极品。”

    那金猪尾巴瞬间伸直变成了棍状,脸却还保持着天真形象装死。

    “是吗?我们两个人吃会不会太小了?”只有二十厘米左右长,像个稍大点的存钱罐。

    “它肉很结实,全身上下都可以生吃。”小叔叔说着当真从包里取出一把常备小军刀出来。

    金猪嗷叫一声跳脱出来,扑通一声跌地上打个滚儿,化作一个白胖的男孩。一脸畏惧的往墙角缩,“求求你们,别吃我!”

    小叔叔冷声道:“变回去,我不想杀人。”

    直到这时,我才确信,小叔叔是真的想吃肉而不是简单的要吓唬山膏……

    想吃肉的小叔叔……虽然接下来的形容可能有点不对,但我真心觉得此刻绷着脸的小叔叔很可爱。

    少年眼泪立刻像开闸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起来,“我决定以后痛改前非,再也不骂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吧!看在大家都是同胞的份上儿,漂泊流浪他乡不容易的很……就算你们真的要吃,至少也要把我带回家乡行么?我真的不想客死他乡。”

    “小叔叔,就放了它吧。”我从包里翻出个硬面包,“你先吃这个。”

    一只会骂人的猪,应该不会可恶到哪里去。

    小叔叔不接,对我道:“对待品行奸诈的妖怪不能太过善良,否则你早晚会吃亏。”

    我点着头,顺便安慰了山膏两句。

    本打算到天亮时去找葛非商量一下将它带走,半夜却是出了事。

    睡在棺材里各种不舒服,不过唯一的好处是有小叔叔陪着,就连天花板悬着的女尸都感觉顺眼许多。

    半夜睡的正香,冷不丁听到耳边响亮的骂声,“娘希匹的,两个没人性没教养没有同胞情不知廉耻的家伙,到了异国居然还不念一点同胞手足情,居然还要吃老子,也不怕肉没吃到先给噎死!一个小白脸娘娘腔,居然还装什么好人要带我回去,鬼才相信你的话咧!就算真的如此,也是想吃我的肉吧?也不看看自己那幅衰神的短命相,山膏肉岂是你辈能享受起的?一个个全是畜牲,最早老家伙说要对老子好,转脸就把我送给了西洋人,离了故土不说,还只能整天听些叽喱古怪的鸟语,鬼一样天气,害我长一身的湿疹……。”

    这死猪骂人不带喘气儿的,我强忍十分钟,居然没听到它有一句话是重复的。刚准备起身,忽听小叔叔冷冷的声音道:“我有些饿了。”

    我咬牙,“那就宰了它!这家伙太不值得人同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