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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五年前的夏天。
几天的考试弄得我头晕脑胀,要不是怕回家没法交待,我可不受这份洋罪。瞎考啥,反正考不上。这辈子本来就没想到上大学。
三年高中,功课没学好,倒是写了那么一大堆废纸,这作家可真不好当。可一想到父亲和两个哥哥,心里也真不是滋味。他们咬紧牙关供我上高中,不就是盼我能考上大学吗。可我偏偏着魔似地爱上了文学这邪门玩意儿,从早到晚都想着写作,功课糟得没法提。
别人都上大街逛去了,我没那份兴致,就独自呆在旅社。我的心里一直萦绕着一个问题:毕业回家干什么?自己已经十八岁了。在有些国家十八岁就意味着脱离父母,自谋生路。我国固然还没学种说法,可看看看书十八岁的身躯,自强力壮,再靠家里养活,还算什么男子汉。
我痛苦地想着,掏出口袋里的钱数了数:十六元,还凑乎,走到省城足够。我在心里下了决心:出去闯闯,总不会饿死人。
我走出房间,找到我的街坊好友陈飞。
“陈飞,我不回家了,你给我爹说一声,就说我回我姑家了,别让他担心。”
“咋了,无颜见江东你老了?”陈飞轻描淡写地问。
“不是,我想出去找点活干干,反正我家有我大哥二哥,农活也不愁干。”
“回家呆两天再走呗,这样走总让人不放心。”
“没事,我一个大男子汉还会咋了?你回去说一声好了,我现在就去火车站。”
“那走吧,我送你。”
我俩默默地走出旅社。
下午的太阳已不那么炽热,路旁的法国司桐也不那么萎靡。知了仍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那单调的音符。我提着我的那个黑色的小旧提包,里边装着我的几件衣服和几本小说,还有一些稿纸和我亲爱的日记本。此时我感到我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确而果断,并从心底涌出一股男子汉的自豪感。
“三明,我真替你担心。”陈飞平时爱说玩皮话,此时却显得忧心忡忡。
“你应该向我祝贺。我长大了,从今天起我就是真正的男子汉了。”我故作潇洒地甩了甩头发,表现得轻轻松松。
陈飞不吭了,他显得很忧郁。
来到火车站,人不太多,大概是天热的缘故。我花了八元钱买了火车票,就与陈飞坐在候车室等车。
陈飞出去买来两瓶啤酒和一袋花生豆,我们就嘴对着瓶喝起来。
平时我俩无话不说,现在却无话可说了,只闷着头喝酒,说实在的,我心里也真不那么安宁。
喝光了,陈飞还要买,车正好进站了,我拉住了他。
“别喝了,我头都晕了,车也时站了。”
“那你走吧,祝你顺利。”我们第一次郑重地握了手,然后他向的外走,我向里走。
列车缓缓地启动了。我望着金色的夕阳,心里空空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前方,等待我的是什么呢?
二
睁开眼,天已经大亮,东方的天际已露出绦绛红的霞光。我猛然想起走到哪能了?一看对面已经不是原来的人,再看邻座,也换了人。我一问,才知道省城早已过去了,这下我可傻了眼,我怎么就睡得那么死呢?
列车停在一个小站,我匆忙地下了车,准备再乘车返回。这一瞌睡,竟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这是一个乡镇,铁路顺着小镇的东侧向南北延伸,一条小河从小镇的南边流过,河边的柳树很葱郁。
我懊丧地坐在一个石礅上,等着从南返回的列车,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等着能坐的车。太阳已经开始发泄它充沛的热情,我有些饿了。于是我便下意识地去摸口袋里所乘的那八块钱,也买点什么充充昨天就没有吃饭的肚子。可就在这一摸的刹那,我惊呆了——我的那八块钱没了!我惊慌地翻了所有的口袋和那个旧提包,还是没有。我差点掉泪。在这远离家乡的陌生之地,身无分文,这可咋办啊!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好为难啊!汗水浸湿了我的衬衫。
太阳越来越恣肆地发泄着,蝉更响亮地聒燥着夏的热烈。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饥肠咕噜,脚步沉重得灌了铅一样。此时,我才真正体味到“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的古训,一切浪漫情绪都化作烟霄云散,只有愁怅似浪潮冲击心扉。
腹中又一次战鼓般敲响饥饿的声音。无可奈何,再紧紧腰带。街道两旁,任何一种吃的都散发着迷人的诱惑,我咽了咽跃跃欲出的口水,再一次现出无可奈何。
忍耐饥饿的程度是有限的,当这种状态达到一定程度时,人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填饱肚子的途径。我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顿生灵感——尽管这做法很让我难为情,但我还是去做了。
我的眼睛在搜寻着,目光扫过一个个这样那样男人女人的脸庞,最后终于落在一个我以为善良的,五十来岁的卖西瓜的老汉身上。我勇敢地提着我的旧提包向那老汉走去。
“大爷,我”我从提包内拿出刚买不久的白色的绵衬衣,刚开口,喉咙就有些发咽,脸也直发烧。
“大爷,我想把这衣裳卖给您,我只要几块钱。这衣裳还是新的,您买了让您的孩子空吧,我只要几块钱,够走到省城吃一顿饭就行了。“我一口气说完,鼻子直发酸,但我没有流泪,我要做一坚强的男子汉。
那老汉果然如我想的那样善良,他一边询问我的情况,一边切开一个西瓜让我吃。我尽量吃得慢些,心中那滋味,别提了。眼泪终于从眼眶中滴落。我吃着那蜜一样甜的西瓜,感动得说不出一句话。
老汉问清了我的情况后,笑着说:“年轻人想出来找点活干干,不是坏事儿。这样吧,你跟我走吧,跟我看瓜,管你吃,一个月再给你弄三十块钱,啥时候想走了你再走,咋样?”
我一边吃着西瓜,一边“嗯嗯”地点头。当时,我真想大喊“大爷你万岁”
大爷又为我买了饭。吃过饭,我就跟大爷看看摊。到半下午,西瓜卖完了,我就坐着大爷的毛驴车,高高兴兴地跟他回家了。
三
西瓜拔秧了,一个多月的瓜棚生活结束了。然而仅这一个多月就使我对这个和睦的家庭恋恋不舍了——大爷一直对我很好;大娘听了我的经历流过一番眼泪后,待我更是如亲生儿子;而最使我留恋的还是被大爷大娘视作掌上明珠的女儿——他们唯一的孩子玉凤。
玉凤比我大两岁,可看起来并不比我大(这是大娘说的)。她高中毕业两年了,也爱看点小说什么的。她很美,脸盘自不必说,单就那一双春水般的丹凤眼,谁看了都会着迷。她待我只用一个“好”字是不能尽其意的。我在瓜地的每一顿饭,都是她送去并“监视”我一口一口地吃下去,每当这时,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充满了幸福——我这个一出生就去了母亲的人心中那荒芜了十八年的母爱之地,被玉凤包括大娘第一次开垦。
更主要的是,玉凤能理解我。她不时为我找来文学书籍,有了空还陪我聊天,使我那一个多月的瓜棚生活充满欢乐。
拔瓜秧时,玉凤低着头,一脸的忧郁之情。我很奇怪,她从来不这样的。我走到她身边问她:
“姐,你怎么了,不高兴?”
她摇了摇头,没吭声,目光很呆滞。
“姐,你不是病了吧?你的脸色很不好。”我担心地问。
她又摇了摇头,并将脸背了过去。
我分明看见她流泪了。我更感到不解,几乎有些惊慌失措了。
“姐,你点怎么了?你”她还是摇头。我更焦急。
“姐,你到底怎么了?你说呀,你”她慢慢地抬起头,用她那含泪的双眼注视着我。我没有躲避,同样注视着她,企图从她的泪眼中找到答案。
“瓜秧一拔,你就要走了,这一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呀?我舍不得你走”玉凤的眼泪又爬上脸颊。
我的心中刹时涌出一股悲哀之情——是啊,西瓜没了,我还能赖着不走吗?分别就在眼前了!
“三明,你——能不走吗?”玉凤用企盼的泪光望着我。
“西瓜没了,我在这儿——干什么呢?”
“农忙时候,还愁没活干?你别走了,三明行吗?”
我没有说话。说实话,我的愿望不是过安逸的小农生活,我想闯荡闯荡,长长见识。可每每想到大爷大娘对我的厚望,想起玉凤对我的那一片深情,我怎能不留恋呢?
“三明,你说话呀。你想走啊?你在这儿不如意吗?”
“姐,我我也舍不得走。可可大爷大娘能让我在这儿吗?再说,早晚我要走的。”
“我爹保准让你在这儿,我妈更舍不得让你走。你就先别走,答应我,三明!”
“回家跟大爷大娘商量商量再说吧,我先答应你。”我叹了口气,故作不在乎地说。
玉凤笑了,那笑使她更美。我真想吻她!
那天下午,过得格外慢,当太阳羞答答如大姑娘进入屏障,我俩就迫不及待地下响回家。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
吃晚饭时,玉凤把这事说了,大爷大娘果然如玉凤所说,都不让我走。当时,我感动得直想掉泪。
吃过晚饭,大爷大娘到堂屋安睡了,我俩就在东屋北间(放杂东西的屋,我暂时就住在这间)谈话,谈了一段时间,玉凤说太乱了,让到隔壁(也就是她住的那间房子),我跟她去了。
她的房子收拾得漂亮,也很整洁,给人一种豪华的感觉。
我被她推着坐在床上,她也挨着我坐下。
那晚,我们谈了很久很久,后来我们亲吻了,我们都是第一次,都挺局促,我浑身都在颤抖;她的脸红红的,伏在我胸前好久都不敢抬起。
她说了很多“我爱你爱你”我说了很多“不离开你永远不离开你”
当时,十八岁的我幸福得一夜没能入睡,几天内都沉浸在这爱的旋涡。我甚至感谢起那位偷我钱的扒手来。
四
转眼已到了深秋。农活基本就绪,天气也一天天变凉。
三个多月来,我快乐地生活着。每隔几天,我和玉凤就会去重复那幸福的一幕,她变得更活泼理可爱了。
大爷大娘也看出了我们的秘密,并在饭桌上郑重其事地跟我提过。他们对我挺满意——也许是我一米八零的个头,也许是我并不丑陋的面容,或是我干活的那种韧劲儿,总之,他们对我和玉凤的事没意见。
那时,我也下了决心要做他们家的上门女媚,男子汉到哪儿还不是生活!再说,玉凤又是一个多么好的姑娘!
我给家里去过两封信,让父亲和哥不要为我担心。但我没提跟玉凤的事。玉凤总担心我父亲不同意,我对她三番五次地说我父亲通情过理,不会阻止我,可玉凤还是不尽放心。
一天,我对玉凤说我要回家看看,顺便拿一下冬天的衣服,她好一阵没说话。
“玉凤,我走了还来,你别担心,我爹不会阻拦我。”自从我们的嘴第一次凑到一起,我就不再叫她姐了。
“你要马上来,马上来。我一天不见你就发慌。”玉凤撒妖地说。
我一把把她拦到怀里,吻了吻她说:“我会马上来的,我也想你呀!”
“离了你我真不知该怎样过。”
“看你不知道害羞,大白天让妈看见了。”她挣脱我,嗔怪地瞪着我。
我笑了笑说:“明天我就走。”
最后她还是同意了。
那天晚上,我们吻了又吻,终于干了那事,我们都流泪了,并不是因为我们失去了少男少女的纯洁,而是即将来临的离别,一整夜,我们都没有合眼。时间竟出奇地快,不知不觉已是黎明。
我们做了最后一次亲吻,才恋恋不舍地走出房间,向大爷大娘打了招呼,推着车走出家门。
天才蒙蒙亮,路上没有一个行人。我骑着自行车缓慢地行驶着。坐在后边的玉凤紧紧地抱着我的腰,一句话也不说。
当我乘上北去的列车,从窗口握住玉凤的手时,真正体会到了离别之情。玉凤泪眼迷朦,哽咽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秋风恣肆地玩弄着她的头发。
列车启动了,我们的手不得不松开,我忍了又忍的泪水终于没有忍住,如泉水般涌了出来。
“玉凤,我很快就回来”
玉凤张了张口,但还没等她说出话来,列车便无情地将她抛开,飞也似地向前驰去。
五
当我写到这里时,也许亲爱的的读者会为我的背信弃义而愤慨。
就在我回到家的第十天,我已经是一所初中的聘任代课教师了。也就是说我没回去,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亲爱的玉凤。上班那天,我穿着漂亮的衣服,带着我十八岁的成熟走上了讲台。当时我好激动!
同时,我给玉凤写了封信,信中写了我的思念,我的苦恼,我的矛盾,也写了我的事业我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玉凤可爱,是我非常理想的爱人。可她的父母只有一个她,会让她远离千里跟着我吗?我爱玉凤,可我也爱文学,做了上门女婿我怕荒废了写作,几个挚友都说安逸的生活会葬送我的事业。这很叫人担心,因此我选择了教书。
这打击对玉凤来说可能太大,可充满了男子汉气魄的我不能为儿女情长去抛弃事业。陈飞也这样说我,让我坚决不要去。
我何尝不痛苦呢?梦中无数次与玉凤相聚拥抱,醒来却孤零零躺在黑暗的房间。
玉凤没有回信,痛苦的我慢慢被校园的气氛感染。我将我的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和创作中去。可以说我几乎解脱了。
光阴迅速地流失着,十五年竟也这样匆匆地过去了。十五年来,我已经结束了清贫的临时代课教师工作,成为一个职业编辑,还加入了省作家协会,当然也有了自己的家。老婆孩子一家三口享受着家庭的温馨和幸福。
开始,每发表一篇作品,我都给玉凤寄去样报(或样刊),寄了应该有四五年,可她始终没给我写过一个字。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在人世,或是已经结了婚成了家,把以前那段感情忘记——如果真的忘了我倒不用沉浸在自责之中。可每每想起玉凤,我的心里总是苦涩难忍。
我不敢去看玉凤以及待我恩重山的大爷大娘。只能在逢年过节时写上一封信、寄上点礼品表示一下我这个失信人的报答之情。但信件和礼品都被退了回来。玉凤在用无言的方式表示她对一个失信人的不满。我无法想象十五年来玉凤是如何走过来。
六
曾经,我想过去找玉凤。
那是在我离开玉凤五年之久的一个初春,我被学校辞退,结束了我的教师生涯,沮丧的我想起了玉风。还没有找对象的我下决心去找玉凤。那天,天气还残留着冬的余寒,但麦苗已明显地现出生长的趋势,泡桐枝上的花骨朵也变得青润起来。太阳多情地抚摸着受尽了冬寒的万物,显得那样的温柔。
我仍旧提着我的那个旧提包,走在去找玉风的路上,思绪却早已飞往那遥远的充满温馨的地方,我想着,五年了,我的玉凤如今也许憔悴得面目全非了,大爷大娘也不知犯了多少难,他们或许也变得更加苍老了。
永远忘不了我们临别的那一晚,玉凤将她的一切都交给我,说过多少次“你马上来你马上来”我也无数次地答应过她。可我一走就再也没回去,我的良心每每在想她的时候就会受到熬煎。尽管事业上有所成功,但我总不能拭去心中的那个忧郁的斑点,也正是因此我五年都没有订婚,那时我对除了玉凤以外的所有姑娘都失去了兴趣。
如果那天我坐上车走了,也许我的命运就会改变。可那天我到了县城偏偏就遇到了县文联主席,他说县文联要办一份杂志,让我去当编辑,正准备通知我。我不无遗憾地取消了南行计划,马上投入到我喜欢的编辑工作。
不觉,一时十五个春秋过去。我也结了婚,有了孩子,玉凤也渐渐从我的大脑中远去。我不知道,也不敢想象,如今的玉凤会是什么样子?
我的青春期的初恋,被岁月洗刷得没有了所有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