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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年期间,我跟阿义都在王功海里走来走去,而乙晶也一直都在岸上,守着一桶又一桶的姜汤。
在海里行走,可以锻炼的项目可多了,在海底站稳可以练出极佳的平衡感,要能自由操控内力,才得以行走自在,在海沟中必须承受强大的压力与恐惧虽然我尽量避免走进海沟。
有时候,师父会叫我们在海底练掌。在海底,一切都变得沉重缓慢,凌霄毁元手慢吞吞地拍击着海底礁石,将我们的青春印在深深的大海里。
初六,乙晶回到学校上辅导课,视学业为无物的我跟阿义则继续功夫特训,打太阳一出来我们就待在海底打捞垃圾,直到中午吃过饭后,师父便开始教我们凌霄剑法。
师父交给我们一人一枝笔直的树枝后,于是,三人在海滩上开始了剑影流梭的习剑课程。
一开始,师父只是简单地讲述剑法击刺攻防的大要点,并说:“剑法绝对不能拘泥于剑形招式,所谓有法即有形,有形便会有破绽,是以剑法无法,方为上乘剑法,若要无法,则须剑走快意,招去无踪。”
阿义听得一脸迷惘,我则默默认同,毕竟这个道理在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风清扬教令狐冲独孤九剑时,便曾说过类似的话。
是以,师父并未仔细教导凌霄剑法的奥义,反倒是花了许多精神在训练我跟阿义在出剑招时的身法走位,教导我们如何以快速的身形补足招式上的贫乏。
“师父,要不要先仔细教教剑招啊?一下子就要我们无招胜有招,会不会太快了?”我问,因为我的剑招颇为凌乱,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杀伤力,或许师父应当先教我凌霄剑法的基本招式,毕竟要大破大立也得要有被破被立的旧东西才是。
“我忘光光了。”师父叹了口气,说道:“三百年了,这些剑招我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剑意也罢,反正师父年岁有限,就直接带你们进入较高的层次。”
师父接着要我跟阿义自由施展心中的剑法,并从旁观察,师父说:“剑法要能完全归属于自己,才是活的剑法,就算你们看过师父出招进击的方式,也不能囫囵吞枣地学,要将师父出招的意念转化成自己的剑意,才是上乘武功。”
阿义并不想学剑招,所以非常愉快地在海滩上疯狂乱剑,师父看了摇摇头,说:“这种剑法的确是无招中的无招,可惜全都不堪一击。”
师父看着手中的树枝,叹道:“蓝金这畜牲说对了一句话,剑是拿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练功的,真正的剑法,若要杀人,只要一招就足够了。渊仔,阿义,你们仔细瞧瞧。”
说着,师父的身影急晃,在我俩的身旁飞快地窜来窜去,突然,师父的树枝在我们身旁的几块大石上凌厉疾刺,闪电般地出手!
师父急停,站在目瞪口呆的我们面前问道:“渊仔、阿义,师父总共刺出几剑?”
阿义开始数着身旁大石头的数目,我则脱口而出:“十七剑。”
师父惊讶地说:“是十九剑,不错、不错,那你倒说说看,哪几块石头让师父给杀了?”
阿义抢着答:“每一块!”
我想了想,指着两块大石头说:“好像是这两块吧?”
师父点头称许道:“不错,你的确很有天分。”说完,师父轻轻踢着那两块“被杀掉”的石头,石头登时碎出两条剑缝。
阿义干笑道:“师兄果然不愧是师兄。”
我自己也很惊讶,我居然大概瞧出师父风驰电掣般的出手,心中很是高兴,也许在这个连原子弹都发明出来的现代世界,我可称得上是过时兵器的天才。
黄昏时,在回到彰化市的空空荡荡公车上,师父依然比手画脚地教我们身形挪移的技巧,看得几个乘客莫名其妙的,我跟阿义则专注地瞧着师父扭来扭去,在心中形塑着属于自己的剑意。
我跟阿义就这样,每天清晨到中午间间断断在海底行走,下午在海滩上练剑,不,是自由创剑,有时我还会哼着流行歌曲一边舞剑,想找出属于我自己的节奏。偶尔我跟阿义也会效法以前的师父,在海潮中、海底挥剑,但是树枝往往承受不住潮水的力道而折断。师父说:“傻瓜,要将内力灌输到兵器上,当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跟阿义试了好几天都办不到,只好回到岸上跑跑跳跳击剑。
只有到了晚上,我才回到冷清的家中,一天又一天,直到开学,我跟阿义的功夫经此特训已然突飞猛进,阿义能够对抗七种蛇毒了,我也可以对抗三十六条。我应当可以更强的,只可惜师父说他抓不到那么多条蛇。
况且,一堆蛇盘在“穴”里,总是带来恶烂的腥味,它们于我们有功,总是不好在练功玩后吃掉筋疲力尽的它们,还得费心回到深谷悉数放回。
开学后不久,爸回来了。
我的“穴”因此再也不是“穴”了,几个临时工重新砌好了两面墙,也顺便把楼下客厅墙上的大洞补起来。这当然是爸的命令。
也因此,家里的客厅又沦陷了,成为死大人们言不及义兼烟雾弥漫的欢乐场所,无聊的大笑声空洞地回绕在厅堂。
我也不多说什么,还没脱下制服,书包还挂在肩上,就一掌一掌将房间打出一个大洞,足足打了十六掌,才将房间“复原”完毕。不过我没有将师父后来一剑凌空砍掉的那座墙一并轰掉,毕竟强风从两方向灌进来,东西都给吹得乱七八糟。
爸当然很生气,把我叫到客厅训了一顿,各位叔叔伯伯也好言规劝我不要乱拆房子,我只是冷冷听着。
以前的我,还会努力陪着笑脸,假装很享受死大人恶烂的温情,但现在,我连朝那些死大人正眼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我真是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可以马拉松式讲那么无趣的话,难道真的没事做了吗?
叔叔伯伯一边好意规劝我当个好孩子,一边质问我哪儿学的功夫,而一九八七年当时的台湾,跆拳道馆开得到处都是,所以我随口说我练跆拳道已经不小心练到黑带。
反正爸根本就不清楚、也不愿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学过跆拳道。
王伯伯的手裹着厚厚的中药,散发浓烈的麝香,坐在爸爸的旁边乱嚷嚷,讲述着我除夕夜时凶神恶煞的模样,爸越听越气,毕竟我使他大失面子。
我静静地听着,满脑子都是变化无端的剑招,直到有东西刺向我的脸,我才恢复神智。
恢复神智时,我的手指夹着一支鸡毛掸子,一支原本要挥打我脸的鸡毛掸子。
而王伯伯的左手,正拿着鸡毛掸子。
他竟然要代替我爸教训我?
“左手吃饭方不方便?”我看着王伯伯那只猪。
“你还敢说!还不快把手放开?”王伯伯气得大叫。
“以后你就用懒叫吃饭。”我左手指夹着鸡毛掸子,右手抓着王伯伯完好的左手,溜滴滴转了一圈。
我背起书包,去厨房拿了两个菜上楼,客厅里则又被王伯伯的哭声占据。
没有人敢拦住我,没有人敢叫住我,我就这样上楼,关起房门,拿起高音笛练剑,幻想自己正在使黄药师的玉箫剑法。
又过了几个月,师父跟我在小小的房间中身法腾挪,剑影霍霍,师父扮演假想敌的角色启发我改善攻击的方式,属于我自己的剑法便一点一滴地形塑出来。
阿义也会跟师父在房里来场怪异的龙争虎斗,阿义的怪剑虽然依旧乱中无序,但在数十次攻防演练后,居然也创造出一种诡异且极少重复的剑招,很能在凶险的情况下,以奇招令师父大吃一惊。
“你们两个最近都很有长进,很好、很好,渊仔承袭我的快剑,阿义则悟出奇形怪剑,都很好,而拳脚招式大抵由心而发,跟剑法无法一样,以绝快的身法灵动补招式不足,日夜练习,随心创招,磨出自己的手脚。过几天我们便开始练轻功,轻功有成的话,对身法大有益处,剑法拳脚都能更上层楼。”师父嘉许道。
“师父,你在蓝金屠杀武林时躲起来练剑,不是悟出什么掌剑双绝?你不是说掌剑双绝惊天地泣鬼神?怎不教教我们?很难吗?”我大汗淋漓地说,摸着刚刚用来当剑的桌脚。
“对呀,就算不教我们,也使给我们看看,让我们开个眼界。”阿义同样满身大汗,手中的扯铃棒敲着地上。
师父难为情地说:“其实我也忘了,三百年了,一牛车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张大嘴说:“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阿义也笑道:“哇!不是说那蓝金也没死?那师父遇到蓝金怎么办?唯一制敌的最强武器就这样忘光光?”
师父坐在我床上,爽朗地说道:“忘光光也无妨,与蓝金生平最后一战或可期,或不可期,更是无法预算,我年岁已大,蓝金虽小我几岁,却也敌不过岁月催人,加上天大地大,说不定两人永无碰面之时,都将白发而死吧。”
我问道:“虽然天大地大,但蓝金终归是师父的仇敌啊,为什么师父不到处找他报仇?”
师父从布袋中拿出一个黑锅子,说:“报仇虽然也是正义,但我一直记着祖师爷的教训,既然蓝金可能在广大天下的任何一处,我找着他的机会便十分渺茫,与其花大量时间寻找他复仇,不如说,培养正义的力量才是我最重大的责任;而这分责任将来也会加在你们的肩上,你们一定要青出于蓝,一定要身怀绝世武艺,一定要相信自己,如此才能跟社会里无穷无尽的邪恶力量搏斗。”
师父说着说着,已从布袋里拿出一堆简单食材,阿义问:“吃火锅?”
师父点点头,说:“我在山里摘了些野菜,宰了些小兽,用内力滚烫锅汤就可以吃了,这也是练功夫的好处。”
于是,师徒三人将山间野味胡乱丢进锅子,加了些水,便轮流用内力煮火锅,香味四溢。
用内力滚烫的火锅特别好吃,且非常值得推广成全民运动。
不必耗电,也没有烧木炭造成的空气污染,还可以锻炼身体,随手可吃。
题外话,此后我们师徒三人便常常用内力煮火锅、煮稀饭、滚白煮肉、烫青菜吃,师父偶尔会将内力鼓荡到极致,用极烫的手掌来个山笋快炒山兔,为内力大餐加菜,不过我跟阿义都不吃师父的快炒就是了。师父的手好脏。
师父一边喝着野菜汤,一边说:“以后你们轻功大成时,不管是偷袭或是逃跑的本事都够了,师父便带你们真正行侠仗义,体验真实的武林。”
阿义点点头,说:“不过,我们到底要偷袭谁还是暗杀谁?被警察抓起来的话怎么办?难道真的跟他说我是在行侠仗义?”一边舀起火锅汤里的红萝卜。
师父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师父晚上教你们武功,白天你们上学堂,师父就到处调查为恶之人。唉,每个社会都有行恶之人,有的出手教训一顿便算,有的却必须斩之后快。”
我两掌搭着锅子,运着内力说:“师父,现在社会不大一样了,警察虽然有好有坏,不过好的警察还是占了大部分,为什么不把坏人抓给警察处理就好了?”
阿义也说道:“对啊,我看电视里的好人,他们的朋友虽然被坏人杀掉了,但好人把坏人抓住后,虽然很想一枪杀掉坏人,但最后还是很硬气地说一声什么交给司法来审判啦,或是你这种人渣还不配脏了我的手之类的,然后就把坏人交给警察了。”
我继续附和道:“电影的最后都是好人拿枪指着坏人的头,坏人一直在求饶,然后有一堆好人围着他们,一直鬼叫鬼叫,叫好人不要冲动,说司法会给你一个公道,要不然就是哭着劝好人把枪放下,说什么你要是开枪杀了他,不就跟他一样了吗?这种话,那个好人虽然一堆亲朋友好都被杀了,但最后都会无奈地把枪放下,骂坏人一、两句就交给警察处理了。”
阿义来上一句:“不过那个坏人常常有够笨的,还会趁好人转过身时偷袭好人,才让好人有不得以杀了坏人的结尾。”
师父说:“你们在说什么我都没看过,不过,师父不会干预你们心中正义的样子,总有一天,你们都会成为大侠,都会遇到棘手的局面,也会面对被迫出手的压力,不过,只要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师父都相信你们。”
我跟阿义当时听得不很明白,不过在我的心中,师父的话正跟武侠小说里的正义情境开始对话。
金庸武侠小说里,很少看见警察,也就是捕快。
古龙武侠小说里,常常看见捕快,但都是逊脚或恶人,真正调查离奇命案缉凶的,却是不具衙门身分的陆小凤、楚留香等人。
而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总没看过大侠杀了坏人后去衙门说明案情的,江湖恶霸明目张胆在大街上杀了一票人,也绝少看过捕快勤劳地出动,就算出动了,常常也只是炮灰的角色。
维护江湖和平的,几乎都是随自己意思出手的英雄。
如果英雄出手前,还要翻法条查察,或是出手后还要拎着一票坏蛋去报案的话,就显得这个英雄好逊、好多事,一点也不洒脱了。
又,小说里的英雄常常说:“这次打断你的狗腿,下次再让我知道你的恶行,就废了你一对招子!”或是类似的话。因此,江湖的恩怨不是在衙门里裁断的,而是英雄一个人评断的,或是一票英雄集团评断的。
不过从反方向来看,江湖恩怨同样也是由恶霸匪人决断的,他们仗着一身本事作恶多端,有着另一套邪恶哲学。
我想,既然衙门无力,英雄只好多学点本事,以免江湖上太多厉害的坏人搞得老百姓要死不活的,那就不大妙。
不过师父会怎么出手制裁坏人呢?
现在坏人手上的黑星手枪怪强的,我可不会空手接子弹。但话又说回来,师父的无形剑气也暴强的,拿着桌脚远远朝坏人一挥,坏人来不及掏枪就被切成两块了但,难道师父要教我们杀人执行正义吗?
也许我们该当个窝囊的大侠,把坏人的黑星手枪劈掉后,把他揍一顿送给警察就好了。窝囊一点没关系,杀人太恐怖,还要处理同样恐怖的尸体。
想到这里,我就不愿意继续想下去了。
“在想什么?汤滚啦!”师父说,夹起汤里的螺肉。
我将手掌拿开,盛了碗山菜,说:“师父,那场决战最后究竟怎么了?”
阿义的脸给碗里的热气蒸糊了,说:“还有啊,师父你怎么活过三百年的?难道有乌龟长生诀?教一下、教一下。”
师父手中的碗停了下来,踌躇着什么。
时光,又悄悄回到那个黑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穴里。
我的手掌被蓝金的无形气剑刺穿,却硬是在他脑门上印下一掌,可惜气劲已衰,只打得蓝金踉跄一退。我见机不可失,拿着剑往前一轮狂刺,却只是刺进无声无息的空气里。
回想起来,当时我太仓皇了,居然一得手后便急着抢攻,却让阴狠的蓝金趁机隐匿在剑风里,像鬼一样消失了。
我再度闭住气息,将左手掌贴着大腿,让血慢慢沿着大腿流下,以免滴血声引来蓝金的剑。
在黑暗中对抗黑暗,我的心境却再无害怕,只是专注地寻找身负重伤的恶魔。
蓝金在我刚猛无俦的掌力下受了内伤,左肩跟喉头各中我一剑,天灵盖又挨了我一掌,即使在这样的优势下,我也必须冷静沉着,才能为苍生除害。
但蓝金似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一点声息都没有。
“难道蓝金死了?”我不禁自问,手中的剑却不同意。
突然,我的喉头一凉,接着喉间大痛,我的剑迅速向前一递,却刺了个空,一阵金属击地声中,我便往后飞出。
原来,蓝金在黑暗中屏气凝神,以极慢的速度摸黑运剑,不动声色地找寻我的位置,等到他的剑碰到我的喉头时,便重下杀手刺喉,我击剑向前时,蓝金却弃剑移位,往我胸口烙下重重的一掌。
我撞上地面时,手中的剑已震脱,我还没爬起,肩上又挨了一掌,原来那蓝金听到我坠地位置,来不及拾剑便冲过来给我一掌,贼梆子,很好,我就怕他躲起来,他这样赶来送我的命,我便顾不得见招拆招,揉身而起,跟他一掌一掌硬干!
我的喉头不断出血,胸口又受了极重的内伤,但我掌上的真力却是不断加重,一掌一掌都夹带着猛烈的破空声,那些声音似乎是武林上千上万条人命所发出的凄厉呐喊。
而蓝金内力虽不及我,却也仗着黑暗,勉强逃开我大部分的掌劲,偶尔还以气剑割画着我的身体,就这样,两人靠着一股狠劲在黑暗的地穴中展开武林中最凶险、最激烈的最后决战。
蓝金虽是武林前所未有的奇才,招式身法又冠于天下,但我说过,仁者终究无敌,我不顾性命地使出掌剑双绝,凌空掌力绝不输给蓝金的气剑,满脑子想求仁得仁、诛杀恶魔,终于,我抓住蓝金的身法,硬碰硬与他掌掌相连,拚起内力来了。
你们该知道,纯粹的内力对决是最凶险的,因为避无可避、躲无处躲,就算是胜了,我也将大耗真元,再加上身上的伤势,说不定只是比蓝金晚死几刻罢了。
我跟蓝金就这样鼓荡真气相抗,我的内力凶猛似怒潮,而蓝金的内力如山崩落石,滚滚奔来。
怒潮与崩石,几乎炸裂了彼此的气海。
但,时间一刻刻过去,我的内力渐渐不支,神智也逐渐模糊,而蓝金的内力也大为衰竭,但微弱的攻势却依旧向我袭来,好像没有止尽似的,我咬着牙,不断在体内百穴搜寻一丝一毫的真气,将之汇聚起来对抗死亡边缘的蓝金。
我不晓得为什么内力应当比我弱的蓝金,能跟我力拚到这种地步?他真是可怕的敌手,体内残留的真气竟也源源不断,而我却逐渐耗干每一滴能量。
就当我几乎没有一丝真气时,我发觉从蓝金双手传来的攻势,也气若游丝了。此时,我的耳边飘来了羞涩柔软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熟悉、那么动人,我知道,是花猫儿来接我了。
于是,我笑了。
这一笑,就这样过了三百年。
“啊?”我疑道。
“我跟蓝金就这样,掌贴着掌,倒在诡异的地穴里,直到三百年后,才抖落身上干燥的黄土,神智不清地走出沉闷的地穴。”师父的声音,也陷入了难以相信自己说辞的颤抖。
“就这样走了出来?好像睡醒一样?”阿义听得出神,碗里的汤早凉了。
师父皱着眉头,说:“三百年的沉睡虽可说极为漫长,但醒了就醒了,也不过是大梦一场。”
我极为迷惑,正要说话时,师父又说:“若要算起来,我醒来的那年正是公元一九七四年,这惊人的事实我当然是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经历了不少事情才知道的,至于我是怎么醒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到底,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当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说:“嗯,最重要的是,师父为何在地穴里躺了三百年还没死?”
师父摇摇头,说:“这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醒来时,蓝金已经不见了。”
片刻,我的心悬着,呼吸停滞。
师父深深地说:“蓝金不见了,只留下两个字。”
我跟阿义屏息听着。
“等我。”
师父的眼睛就像看到黄沙里的两个大字,瞪得老大。
我跟蓝金的内力在三百年间,一直没有真正耗竭过,这跟凌霄派的武功原理很有关连。我跟蓝金在对峙的过程中,彼此都将对方的潜力带了出来,两股真气在我们的体内,从激烈的对抗,变成来回循环的过程,那些精纯的内力从未真正离开过我们两人之外,让我们即使昏睡,身体却像泡在由内力包覆的蛹一样,令我们苟延残喘。
此外,地底中污浊的毒气使我们闭气闷打,直到生理机能几乎停顿,我们都在千年未见过一丝阳光的毒气中互斗,于是地穴里充满了各种命运恶作剧的条件,毒气使我们像活僵尸一样,假死了三百年。
直到有一天,一群乡村农夫在地穴的头上凿井取水,井洞使穴内的毒气慢慢散去,就像封印的古老魔咒被解除,我渐渐醒了。
醒了,身体当然好些迟钝,神智困顿不已,洞穴里只有一丝丝微光从远处透下,却已令我睁不开眼,当时我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昏睡了多久,两个时辰?半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蓝金不见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力爬了起来,看了地上蓝金的留言后,我只是怀疑我为何没被先醒来的蓝金所杀,我一边摔倒,一边想着这问题,后来,我看到了游坦之苍白无血色、无腐烂的尸体,又在附近看到冰凉的长铁链,以及更加冰凉的李寻欢。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看到了远处森然林立、成千上万的石像,这才令我大吃一惊。
你道是啥?
原来,我跟蓝金搏杀的死亡地带,竟然是历史千古之谜的秦皇陵!
当时,我当然不知道那些慑人的武士石像是秦皇地宫的陪葬品,不过我也没时间为之感到兴趣,我只是站着活动筋骨,努力调适三百年未曾移动过的身躯,捡起地上失去光彩的宝剑后,便吃力地爬出地穴。
好不容易出了地穴,我看见一群穿着怪异的人们吓得往后跑,嘴里像是叫着:“又一个怪物!”
当时我更确定,蓝金的的确确先我一步离开。
他果然是个难缠的恶魔。
后来,我漫无目的地走出景象怪异的西安胡乱逛着。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我的奇装异服,一说话,就被人当疯子,还挨了好几顿莫名其妙的打,当时我身上的武功未复,挨打都是真正的挨打,每一次我倒在地上,我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毕竟一睡跨越三百年这种事,在哪里都会被当作疯子,毫无疑问。
唯一支持我信念的,只有三件事。
一,是师门交托的使命,正义需要高强功夫,堂堂浩气必须传承下去。
二,是在我内心久久不能平息、那股对蓝金的仇恨,这股仇恨并未随着三百年逝去的时光消失。
三,当然是在我耳边,陪伴了我三百年沉睡的歌声,花猫儿的歌声并非要将我带往另一个世界,而是鼓励着我,要我当一个她心中永远的英雄。
“然后呢?”阿义问。
“然后,我那口师父相赠的宝剑被一群自称公安的恶霸抢走,还打昏了我。”师父落寞地说:“我找了个清静的鬼地方,重新练习凌霄内功,过了大半年,身上的武功全然恢复后,我才出山寻找命中的徒弟,想将一身的功夫倾囊相授,也在寻徒的过程中,逐渐对三百年后的世界有所了解。”
师父放下碗筷,继续说:“但,在中国行走五年后,我居然无法发现能够感应杀气的奇才,所以我抢了一个你们称作人蛇集团的流氓团,一个人驾着人蛇集团的小船,来到台湾,莫名其妙安顿下来后,偶尔会划船到扶桑或什么菲律宾的地方寻徒,船要是翻了,我便在海底赶路,唉,这些年就在奔波中度过了。”
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害怕,说:“那蓝金呢?他要你等他做什么?他找得到你吗?”
师父点点头,说:“我之所以不找蓝金寻仇,除了我亟欲寻找正义的种子外,他留下的那两个字也是很大的原因。蓝金若是不杀人,我是永远也找不到他的,承着老师祖的交代,如果蓝金不再为恶杀人,我似乎也没有找他复仇雪恨的必要。若是他单纯想杀我,当初他醒来时,就可以拿起地上的宝剑,轻轻松松就可以送了我的命,所以,他留下那两个字,便是极有把握找到我,将复原后的我杀掉。既然他会找到我,那很好,我便专心寻找徒弟,培养世界上最后一批会高深武功的大侠。”
我听着师父诉说三百年前的过往,终于信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事。
师父身上的武功是万分真实、厉害得恐怖,这在二十世纪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但若放到远在三百年前的中国明朝,那一个大侠来大侠去、剑花乱舞的世界里,这样惊奇高强的武功才有点真实感!
有这样一身无与伦比的武功,加上洞穴里奇异的环境条件,当然有可能在秦皇陵里熬过三百年!
但,有一点还是满怪异的。
“师父,还有一点怪怪的。”我突然说:“你掉在地穴里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三、四岁,那你在一九七四年醒来时虽然是三百二十四岁,但实际上应该还是只有二十四岁,今年一九八七年,师父应该只有三十七岁吧!怎么会看起来这么老?”
师父遗憾地说:“这或许是时间的恶作剧吧,时间让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三百年,又在三百年后剥夺我的青春,使我一年一年加速老化,我感到时间催人的压力,所以才会用这么激烈、不讨人喜欢的手段让你拜我为师。”
阿义捧着凉掉的火锅,运起内力煮锅,说:“这就叫副作用啦。”
我想起了同样遭受穿越时空副作用的蓝金,心想:也难怪师父不主动找蓝金,因为太浪费宝贵的时间了,蓝金虽然小师父两岁,但加速老化的副作用也一定使得蓝金变成白发老人,说不定来不及交手就会死了。
师父一定认为报仇事小,功夫与正义的传承事大,所以焦急地寻找到我之后,便拿毒蛇乱咬我跟阿义、逼我跟阿义在海底走路,种种危险的练功方式,都是要赶在老死前使我跟阿义成材。
至于魔王蓝金,等他寻来台湾,我们师徒三人联手毙了他就是。
这一晚的火锅,在三百年的谜团解开中,滚了又凉,凉了又滚。
而我跟阿义的习武热血,就此真正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