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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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郁乔约散财童子和金童吃饭,自从大桥和齐翔搬进来后,这是她第一次出门吃外食。

    齐翔的手艺不是盖的,大桥的洁癖也让她的房子保持难得的整洁干净,舒服的环境、茶来伸手的美好光阴,让她很乐意在家里当宅女。

    他们在家里最常做的事是聊八卦。

    大桥说控制欲很强的母亲到处找他,显然她没想到,从小一路乖到大的儿子,竟然真的敢不听话。

    他还转述妹妹柔柔的话,说宋佳铃在婚纱店里放声痛哭,千金小姐没有被人这样侮辱过,气得不顾形象砸坏人家的玻璃橱窗,吓得钟家老娘噤若寒蝉,没想到甜美温柔的宋佳铃也会发飙。

    还说柔柔本来就不喜欢宋佳铃,觉得她表里不一、做作得让人怵目惊心,想到她将要变成自己的嫂嫂,就暗地盘算几岁才可以离开家庭,还撂下话,说只要有男人敢娶,她就敢嫁。

    她听了笑说:“柔柔是想用婚姻来脱离父母亲的掌控吧,但是会掌控孩子学业方向的爸妈,怎可能不在子女的婚姻上插一脚。”

    柔柔和大桥都是父母威权控制下的牺牲者,他们都很乖巧,品性好、功课优,才能一路受控到大,只是再好的乖小孩,年纪渐大,都会想要自在飞翔,可惜钟家父母看不清这一点。

    那天是她开车送大桥去见柔柔的,柔柔趁半夜到哥哥房间里偷行李,她满脸自傲说:“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刺激、最叛逆的事。”

    真是乖到不行的小女生,这样就叫刺激了,不晓得面对日后的职场竞争,她能不能吃得消。

    当时柔柔看见她,兴奋地抓住她的手乱摇一通,问:“就是你,郁乔对不对?你是我哥的初恋情人,我哥还藏着你的照片”

    柔柔拉拉杂杂说了一大串话,害她觉得头顶快冒黑烟。看来柔柔是以为他们重逢了、旧情复燃了,所以她的哥哥是——为爱抛家弃亲,行走天涯。

    她笑得满脸尴尬,不断使眼色让大桥把话说明白,可是他没有这个打算,顺着柔柔的话,一句一句往下搭。

    离开时,大桥告诉柔柔,如果有事联络就留简讯,然后再三叮咛,不可以把他们见面的事告诉父母亲,还允诺等他彻底脱离魔窟后,就会伸手挽救妹妹于水火之中。

    听起来有点心酸,花那么多心血栽培出来的优秀兄妹,居然把将他们推上成功道路的家庭当成魔窟。

    她问:“你打算躲你爸妈到什么时候?”

    他沉默不语,经过三个红绿灯后,突然开口说:“我在美国的时候,偷偷找到名师学习服装设计,老师觉得我很有设计天分。”

    这是他大学混六年才毕业的主要原因。

    她不懂他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个,只是在停下车时,转头看见他双眉紧蹙,像在挣扎什么。

    那天回家,齐翔烤了一个蛋糕,厉害的厨子居然知道,见过家人后,大桥的心情会很差。

    她吃过的蛋糕都是涂满奶油,装饰水果、巧克力,放在冷藏橱窗的昂贵蛋糕,她不晓得,刚出炉的蛋糕根本不需要水果、鲜奶来添加风味,就好吃到让人想尖叫。

    那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蛋糕,什么都没有,干净的、透亮的金黄色蛋糕,三个人围着蛋糕,一人抓一口塞进嘴里,又热、又香、又甜、又软那种感觉,很幸福,好像三人很接近,让日后想起彼此时,就会重温一遍。

    那个蛋糕,让大桥拍拍齐翔的肩膀说了声“兄弟,谢啦。”

    那个蛋糕,让她在经过三分钟的考虑之后,说:“齐翔,如果你肯免费帮我做菜,你爱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

    齐翔听了只是撇了撇嘴,明明心里高兴得紧,却还要耍酷。小乔讨厌他装酷的职业病,但有什么办法呢,她不也有善于察言观色的职业病。

    隔天,齐翔带她上传统市场,大桥没事做,硬要跟,于是她带着两只小狼狗一起逛市场。

    她知道,他们很受人瞩目,一个长相普普的女生,带着两个高大的年轻帅哥进市场,可不是天天会发生的事,尤其在许多人认出齐翔是偶像歌手之后,更是让他们成了市场的焦点。

    好吧,她承认自己很无知,居然认不出这位知名度不输行政院院长的了不起人物。

    齐翔很挑剔,光是买鱼,就可以在同一个摊子前面把所有的鱼全部翻过,才决定买哪一条。大桥见状无奈挑眉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欧巴桑可以在菜市场消磨一整个早上。”

    齐翔没理他,继续逛菜摊。

    他们买下三天的菜,大桥也买好了几个盆栽,大包小包提满手,有点累、有点酸,但是很久没享受悠闲时光的她心情不坏。

    回家后,大桥在不到一坪大的院子里整理新盆栽,她没事干,在厨房里帮齐翔的忙。她一直觉得自己做菜的功夫还不错,但在齐翔面前,她就变成一个障碍物。

    齐翔无奈,到最后,削了一颗苹果给她,意思是——乖乖吃东西、不要吵。

    她拿着苹果靠在冰箱旁啃,看他流利的洗菜动作,满心佩服。

    突然酷哥福至心灵,居然开口说话,他说:“我家是开餐馆的,爸爸对食物有种莫名其妙的狂热,从小他就带着我上菜市场挑鱼、挑肉、挑果菜,他告诉我每个挑食材的专业步骤。你知道莲雾要怎么挑,才能挑到最甜最好吃的吗?”

    “挑硕大美观的。”

    “错,要挑小一点、丑一点,最好上面有褐色网纹。我小一就知道了。”他的口气骄傲。

    “厉害,甘拜下风。”人家是家学渊源嘛。

    “我爸让我念餐饮系,他希望毕业之后,我可以回家接手家里的餐馆。”

    “那样的话,生意一定会超好。”帅哥主厨,说不定新闻还会去采访。

    “但我不喜欢,我喜欢唱歌,喜欢拿着一把吉他到处晃,念小学时,我曾经在爸爸的收银台里偷钱。”

    “偷钱?”

    比起会挑莲雾那一段,他说得更骄傲“我偷爸妈的钱去找老师学钢琴,还利用午休到学校大礼堂练琴,我自己找书学乐理,结果功课一塌糊涂,爸妈很头痛,他们希望我能好好念书,考上高雄一家很有名的餐旅学校,但凭我那个破成绩,连边缘都碰不到。”“然后呢?”

    “高中是爸妈最伤脑筋,却是我最快乐的三年,我组乐团、成为主唱,爸妈餐馆的工作忙,根本没时间管我,大学时期,我故意填台北的学校,目的就是想离开家,做我想做的事。”

    他比大桥更勇敢,大桥少了他的叛逆神经。郁乔接着问:“你是怎么进入演艺圈的?”

    “只要有歌唱比赛或新星征选,任何机会我都会报名尝试,后来有经纪人找上我,他的人脉很广,把我塑造成偶像明星,他成功了,还赚了很多钱。”

    “你没有赚吗?”

    “有,但不是观众想象中那么多,新人的经纪约福利不太好,而且为了当歌星放弃学业让我爸妈很伤心,所以我把赚的钱全寄回去,希望能够让他们高兴一点,可是他们还是不看好我,他们和许多人一样,认为我卖的不是歌声才艺,而是我的脸,他们断定我红不了太久。

    “他们说对了,我红不久,越来越多的人批评我靠脸赚钱,批评我的粉丝是一群不懂音乐的无知少女,结果我的经纪人慌了,居然不经我的同意,就帮我接下一出偶像剧。

    “我虽然不高兴,但碍于合约,还是硬着头皮演。我根本不会演戏,被导演骂得臭头不说,戏上演、骂我的人更多,我受不了压力,只好躲起来。两年,经纪人放弃了我,我也放弃自己。”

    “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唱歌依然是我的梦想。”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沉下去。

    “所以你并没有放弃,你只是在休息而已。”郁乔给他一个鼓励性质的笑脸,搂搂他的肩。

    “在新人辈出的演艺圈,你以为复出很容易?何况我有的只是一张脸。”

    “你是人云亦云,还是真心相信自己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张帅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