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吉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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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迎接新生命及许下新年新希望一样,迎接你的爱情,期待你的故事,但要有随时替它送终或见它断头的心理准备。

    “雷先生,可不可以走慢一点”

    一身黑色性感细肩带小洋装的袁采芯,上气不接下气地在男人背后呼喊着。

    那男人,雷昶毅,手长腿长,动作又快,每跨一步等于是她的两大步,再说她脚下蹬着九公分高的高跟鞋,被他这么一个劲儿往前直拖着跑,她当然只有边踉跄边求饶的份。

    不过,她的呼叫声显然没起多大作用,他依然握住她的手,疾步“奔逃”着。

    “雷、雷先生,我在说话你听见没有?我说走慢一点哎哟!”匆促的脚步忽然一拐,袁采芯惊呼出声,根本还没来得及拔出陷在行人道上一处裂缝里的鞋跟,又因雷昶毅的一刻不停留,她的右脚丫子顿时脱离了鞋子,光luo地踩在地面上,脚底立时被路上细石刺得又痛又痒。

    雷昶毅拽紧袁采芯的手腕,专心迈步,头也不回,完全没理会她在后头鬼叫什么,更浑然不觉她已经掉了一只鞋,正赤着脚走路。

    “我的鞋子雷昶毅!你能不能讲点道理!我鞋子掉了,现在是打赤脚在走路耶!”天晓得她这哪叫走路,根本是半飞半跳,活像只被欺负得吱吱叫的猴子。

    袁采芯气急败坏地缩手,与雷昶毅呈现反向拉力,她窘迫地频频回头,只想把卡在路上的心爱鞋子穿回脚上。

    然而,他行色匆忙,她也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只缀着数十颗水钻、在夜色下闪闪发光的高跟鞋离她愈来愈远﹑愈来愈远。

    我的幸运之鞋

    “后面还有狗仔紧迫盯人,你忍耐一下,快走,别大呼小叫了。”雷昶毅好不容易开了口,讲的却是那般没人性、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话。

    几分钟前,他在pub里因故与股市名人周思齐打架打得天翻地覆,这么血腥的八卦,媒体不会放过周思齐,自然也不可能放过身为“雷氏出版集团”小开、同样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他。

    “这你要我怎么快呀?!”袁采芯惨叫。一脚高一脚低被迫跟在他后头又跛又颠的,时不时还被路上小石头扎痛脚,她又不是从小在荒山野岭奔来跑去、或是训练有素的运动健将,是要她怎么个跑得快?

    “忍着,我车子就停在前面。”雷昶毅冷然应声,并未回头。

    “忍?再忍脚就废了!不然你也打赤脚在街上跑跑看,你忍给我看看啊!”袁采芯痛得泪光闪闪,不客气地呛声。

    此时,两人正巧一前一后与一支路灯擦身而过,她反应快速地以手臂勾住灯柱,再也不肯前进,即使觉得臂膀快被他强劲拖拉的力道给撕裂,她还是不肯放。

    “你”她巴住灯柱不动,雷昶毅这才迫于无奈地停下脚步,回头,徒然盯视着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瞪我做什么?我又没惹你!”袁采芯又怒呛,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没、有、吗?当他在pub里被狗仔包围而一筹莫展之际,她那双充满看热闹和浓烈好奇心的黑眸忽然对上了他,从那一刻起,她便是惹了他。

    她事不关己的看好戏态度和注视惹他不悦,使他忽然坏心地想拉她这无辜者下水,藉由她的加入来模糊自己与周思齐打架及被误会与他老婆方薇有染的焦点。

    雷昶毅咬牙未语,瞪着她一张小小毕子脸,被那叛逆的眼神给挑起了莫名的情绪,怒火微升,却也无奈。

    “还瞪!”袁采芯嗔怒,任他怎么拉,就是不走、不动。

    天晓得她这双腿——穿迷你裙或热裤跳舞耍性感勾引男人是很物尽其用、适得其所,但若要用来参加百米赛跑或躲追缉、逃命,那铁定是稳死的啦!

    他竟然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地粗鲁摧残她,太过分了!

    “是你在瞪我。”压下心头不明所以的汹涌,他冷冷反驳。

    “反正,不管谁瞪谁,总之狗仔追的是你,不是我!所以请你放开我,自己快走吧,我干什么要被你拖着跑个半死!”袁采芯持续狠瞪他。

    不说她脚下狼狈,光想到自己穿着短裙奔跑、淑女形象被破坏殆尽的疯婆子模样,就教她恨不得赶紧挖个地洞跳进去,直接走下水道回家!

    稍早前,她在pub里与朋友们饮酒欢谈,玩得正开心,当周围传来一阵打架斗殴的骚动时,她虽一眼就看出扭打在一起的两个男人当中,有一个是股市名人周思齐,另外一个是谁她则没半点概念,自然也就不知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历,直到一堆媒体蜂拥而上,狂喊他的名字问东问西,她才知道原来他是“雷氏出版集团”的小开,亦是常被狗仔媒体追问感情生活的黄金单身汉雷昶毅。

    所以,他本就是有新闻价值的知名人物,再加上人长得英俊潇洒、身材高挑又挺拔,如此天之骄子自是狗仔们眼中的最佳猎物,媒体每天追着他跑也是天经地义。反观她袁采芯呢,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小老百姓,实在想不通自己跟在他后头跑是在跑什么意思的,更搞不懂他没命地拉着她一直跑一直跑,跑了这么长这么长的街,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只因周思齐怀疑雷昶毅跟他老婆方薇有染,而狗仔不分青红皂白看到影子就开枪,他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便在混乱中随手拉了个女的当挡箭牌,然后义正辞严地说他是带着女伴一起来,请媒体不要随便诬赖?

    而她,很不幸的,就是那个女的。在她还没将事情搞清楚之前就莫名其妙地被他以“目前的约会对象”名义拉着满街跑。

    “我想,现在不是你耍任性的时候。”雷昶毅往回走了两步,耐着性子相劝。

    “你又知道我任性了?”呿!讲得好像他认识她八辈子了,连她很任性的事他都知道,她和他真有这么麻吉呀!

    袁采芯紧绷的手臂终于因他的走近而放松些,但为防止他突然又拉她,她仍紧紧抱住灯柱,并飞快地将左脚抬起,以勾缠住灯柱,好更稳固自己。

    “不然你以为到了这当口,你还能置身事外?”雷昶毅低沈嗓音里夹带着一丝嘲意,眼光有些深冷诡谲。

    望着她那只勾住灯柱的修长美腿,以及因不雅动作而很有穿帮之虞的裙底风光,他心头倒是难得地一悸,眉心不觉拢起。

    从她的穿著打扮看来,这女人百分之九十九是个爱风骚的夜店玩咖,若非她不敬的眼光招惹了他,在当时现场美女如云的情形下,被他以约会对象名义拉走的人根本不会是她。

    并非他对活泼爱玩的女人有偏见,而是在他的观念及想法里,总觉得端庄内敛的女孩子看起来会比较顺眼舒服些。

    比如说,周思齐的老婆方薇就予人恬静娴雅之感,即便她是眉头深锁、忧郁寡欢,甚至是在极怒之时,依然是那样美丽柔和,不会无端给人压力。

    而眼前这位,内在涵养如何先不提,光瞧她脸上那减两分都还嫌太浓、多两分则入妖怪之流的妆粉,便可窥知此人的素质程度;再加上她头发太短,不够飘逸;发色太淡,显得轻浮,在在都不得他的眼缘。

    好吧,她的身材或许算不错,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但整体穿着却流于暴露冶艳,欠缺女人天生该有的优雅与含蓄特质这是非常可惜的。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为什么我不能置身事外,而非得置身其中不可?”袁采芯蹙起了眉,困惑。

    她只是凑热闹的围观者顶多她只是为了占位置看好戏而站得与他有点近,近到被他伸手一抓就撞进他怀里而已。

    难道光这样就惹祸上身、抽身不得了?不会吧?哪有这么严重的!

    她才不信。

    “要不要试试?”不落痕迹地将目光调移到她脸上,他口吻虽轻淡,却很有“走着瞧”的挑衅意味。

    “试什么?”宛若蝶翼的长翘睫毛扬起,袁采芯眸子里满是疑惑。

    “当我放开你,各自离开,后头那些狗仔记者便也会兵分两路,一队追你,一队追我;我一个人很容易脱身,你,就不一定了。要试吗?”雷昶毅冷笑。

    带着她跑,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若她能配合跑快些,他们就可以早些摆脱狗仔的盯梢,偏偏她话多意见多,状况也很多。

    “他们没必要追我呀。”袁采芯不觉得自己有任何被狗仔追的价值。

    “你真这样想?”雷昶毅语气平缓,神情淡漠。

    当他在情急之下将她从混乱的场中拖过来,一大一小两只手纠握住的那刻开始,不管她是谁,又是多么的没没无闻,一旦与他雷昶毅沾上边,尤其又是被他以约会对象为名而见光,从此她势必会成为狗仔盯梢追逐的目标。

    并非他刻意拖累她,一切都是碰巧——谁教她不安分的眼睛招惹了正在不爽的他。

    “不然我该怎么想?你能给点意见?”袁采芯没好气地说。

    “我没意见。现在,你真要我放开你?”雷昶毅低沉道,已瞥见前方几十公尺处有狗仔举起了相机正在拍摄。

    “嗯,当然!是的!请、放、开!”袁采芯坚定地点了头。并非她爱使性子,而是真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跟他“携手亡命天涯”的必要。

    他是名人,她是无名小卒,两人身分完全不同。

    他有所顾忌,她则完全无惧,硬搅在一起,干嘛呢?

    包何况,在场的谁会看不出来他硬将“约会对象”之名安在她头上,根本是他情急之下随手拉来、随口乱掰的,说有多牵强就有多牵强,她才不信会有人当真。

    “那,你自求多福。他们若问起你我的关系,希望你能应答得体,别毁我的名誉、拆我的台。”雷昶毅松手,毫不拖泥带水,也没半点“依恋”地转身便走。

    人,偶尔耍耍任性是ok的,但也要看情形、看场合。

    不识时务﹑执意冒险,就是天杀该死的笨!

    她不知好歹,他也只能寄予无限同情,无法解释或规劝更多。

    自保为先,等会儿她要是遇到麻烦,休怪他自私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