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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胜4负,湖人这已经是历史最佳开局。
就算是33连胜的1972年,他们也是先苦后甜,前面连输好多场,后面才连战连捷。
湖人重新成为了联盟焦点球队,成为了众矢之的。
不过湖人和湖人的球迷早就习惯了,不做世界之敌他们还觉得难受呢。
典型的不怕人骂,就怕人把你遗忘,贱骨头。
打完了和快船队的比赛后,湖人休息一天,下一场继续在斯坦普斯作战。
1月5号这天,朱姝带着李良一起,到洛杉矶圣莫妮卡海滩会见安德玛的负责人。
在确定要洽谈这份合同后,双方都在进行思考和观察。
李良试穿了安德玛的球鞋,其实对他来说,鞋子没有那么的重要。
重要的是他的那双臭袜子,有那双袜子在,对脚部的保护比什么鞋子都强。
所以是否选择安德玛,和鞋子质量关系不大。
反正就算你穿耐克,一样会把鞋穿坏,也不会跳的更高,不会跑的更快。
其次,李良对于商业性的考虑也不算大。
安德玛可以给他足够大的合同,可李良不是很在乎钱。
李良更在乎的是地位,准确的说,是他和安德玛未来如果能互相成就,他会获得多大的传奇性。
就像迈克尔-乔丹之于耐克一样。
现在的耐克,绝不可能再出一个乔丹,哪怕詹姆斯都不行。
耐克已经是成熟的巨头,不会再养一个巨鳄。
安德玛不一样,他们还在成长中,还是襁褓中的婴儿。
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投资越早,长期得到的回报就越丰厚。
李良为什么要传奇地位,也不是因为他好名声,而是为了一个更长远的目标。
他要真正掌握自己的球员生涯命运,最大程度听从内心,最小程度受外界干扰。
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资本,一个球员的去向,不仅在于自己的想法,还在于背后一大群人的想法。
当然,李良这么想有点太早了,早到朱姝和安德玛的CEO凯文-普朗克完全想象不到,他的心思这么深。
没错,这次来和李良进行约谈的,是安德玛的CEO。
你要耐克的CEO来和李良进行球鞋合同谈判,这可能嘛?
普朗克就可以,他意识到了李良的价值。
在刚打完的洛杉矶德比中,李良穿着安德玛的球鞋登场。
比赛中他的表现非常精彩,近距离的特写镜头多次出现在电视直播画面当中。
这让安德玛的球鞋在网路上的搜索率大幅度增加。
现在各大公司都在考虑要和李良签约,想各种办法接触李良。
安德玛的团队消息很准确,他们得知李良的各种事务主要由他的经纪人,一个中国女孩负责。
她名不见经传,刚刚入圈,名气很小,而且是女性,又年轻。
一些公司没有去主动联络她,只有安德玛很重视这个情报。
他们利用沃瑟曼体育公司的人脉,和朱姝建立了不错的关系。
正好朱姝对安德玛也比较关注,从李良刚进联盟起,她就在研究球鞋代言领域的动向。
普朗克本想今天商讨就把合同拟定下来,然后签约。
但朱姝却不同意,所有的合同,包括基本条款,还有细节,她一概不谈。
“一切都要布鲁斯-李亲自过目和敲定,我只负责传达,给他做建议,其他我都不会管的。”
这意味着,合同一时半会还弄不下来,
所以普朗克不得不亲自来洛杉矶,面见李良这位当下NBA火热的新人。
现在李良在新秀排行榜上已经超越利拉德,高居第一位。
如果他拿到最佳新秀,将是1965年威利斯-里德后,时隔40多年,又一位二轮秀当选最佳新秀。
而且,1964-1965年的二轮秀和现在远不能相比。
那时候首轮一共7个签,里德二轮第一顺位,总第八顺位。
李良这个可是总55顺位,差的远了。
还有很多人都在预测,李良大概率会进入今年的全明星。
要知道,李良背后可是上亿的中国球迷,当年姚明被中国球迷抬进西部全明星首发,挤掉大鲨鱼的情景历历在目。
如果这样的事再发生,那NBA和美国球迷可丢人丢大发了。
又要体会一把被人多力量大的中国球迷支配的恐惧。
当时阿里纳斯还说,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是打开网页给自己全明星投票,一看到姚明的票数,他就放弃了。
但对于安德玛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中国市场的蛋糕,谁不想分?
当初姚明签约锐步,没有给锐步带来太大的利益,主要还是因为姚明是传统内线,鞋最不好卖的那种。
李良不同,他是外线,虽说打法也不飘逸吧,可普朗克看好他的未来。
因为普朗克觉得,在塑造“超级英雄”上,没有人能和耐克的乔丹、詹姆斯相提并论。
在普通人看来,他们如同只能仰望的赫拉克里斯,值的崇拜,但距离遥远。
普朗克认为,他们需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超级英雄,而是那种可以触摸到的平民英雄。
你看,我感觉和这个人差不多,他能在NBA呼风唤雨,那我穿上他的鞋也可以。
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营销就是营造这样的心理暗示和感觉,引导消费者去选择。
李良在身高上不似常人,但他是55顺位的球员,而且整体看上去不像那些黑人球员那么怪物。
胳膊巨长,跳的巨高,肌肉巨大,长得巨……
李良长得还比较帅。
综合种种条件,普朗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李良提出什么样苛刻的条件,他都会尽力去接受。
但是当两人真正见面,在圣莫妮卡海滩的一处海鲜店坐下的时候,李良却出乎意料的好讲话。
普朗克是个相貌英俊的白人,很年轻,03年就创建了安德玛。
把安德玛从一个地下工作室,一点点带到如今的局面,殊为不易。
普朗克把安德玛提出的各种条件一一列出来,李良只是点头,基本没提出什么异议。
到最后他也只是提了一个条件:我要做安德玛的头牌,公司要尽最大的能量去帮助宣传他。
说实话,这种条件,普朗克随时都能答应一万个。
但李良随即又道:“这条要加在合同里,如果我认为你们做的不够,我随时可以解除这份合同,并且不需要赔付违约金。”
普朗克稍稍为难了一下,马上就想通了。
手上压根就没啥明星,不捧他捧谁呢?
再说人家前面一条意见没提,就这一条,无所谓了。
小公司就是这点好,可以一言堂,合同也更加灵活。
接着,具体的细节就全都交给朱姝和律师去处理了,李良只顾着吃海鲜。
今晚上是普朗克请客,李良把店里最贵的海鲜全点了一遍,吃了个痛快。
普朗克都有点怀疑,一定要约出来谈一次,是不是就为了吃他一顿。
这个布鲁斯-李可真能吃啊,大龙虾吃了多少只了?
还有大海蟹,这一根根蟹腿,集合捆起来有腰杆子粗。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好吧,来之前李良的确扬言要狂吃普朗克一顿,他午饭都饿着没吃。
另一个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朱姝尊重李良。
哪怕李良说“什么都听你的”,朱姝还是要把一切决定权交到李良手上。
这也是她一点中国女人智慧的体现。
等普朗克付钱的时候,那信用卡刷的,作为一个CEO都有点心疼。
看样子,以后要是运动装备卖不下去了,就来卖海鲜吧。
多点李良这样的客人,半年回本,一年血赚,三年买房,三十年还贷。
李良摸了摸肚皮,咋了咋嘴,感觉差不多了,饱了。
回去的路上,李良开着他的福特,朱姝在一旁问:“感觉你就是去蹭饭的,怎么好像你一点都不在乎呢。”
李良道:“我在乎啊,只是我在乎的东西,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比如呢?”朱姝问。
“我在乎你啊。”
“…又胡说八道…”朱姝撇了撇嘴,嘴角却抑制不住的往上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