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能把你的位置让给我吗?

东木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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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

    柳絮回神,掩饰性的咳嗽一声,“想起点过去的事儿。”

    “喔……”柳泊箫淡淡的垂下眉眼,不再多问,依着惯例,过去就是个禁词,是讳莫如深的,是提起来会惹的大家都不痛快的,所以,只适宜封存埋葬。

    只是这次……

    柳絮居然自顾自的说了下去,“说到明澜长的好看,妈就想起以前在帝都见过的几个人来,那几人的容貌才真的叫艳冠群芳、惊为天人!”

    柳泊箫一时意外的怔住,听她妈还在继续道,“帝都有四大奇迹,你听说过吧?晏家的财富,秦家的医术,东方家的美食,楚家的女子,妈说的便是这楚家人,楚家人不止女子生的倾国倾城,男子也不遑多让,二十多年前,楚家俩姐妹,被赞誉为当世的大乔和小乔,那份姿容,真是令所有站在她们面前的女子都自惭形秽啊……”

    说道这里,她声音一顿,转过脸来看向她,意味深长的道,“不过,若是你跟她们一较高下的话,不敢说你能胜一头,但也没人敢说你输,女子如花,各有各的美,牡丹艳丽,玫瑰娇媚,幽兰雅致,百合清丽,莲花脱俗,谁也没法压得过谁的风采,只看赏花懂花的人更垂青哪一朵了。”

    这话,柳泊箫看着她妈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没有往下接。

    没想到,柳絮很坦然,摸摸自己的脸,自嘲道,“妈当年也曾仗着有几分好颜色,得了一个茉莉女神的美称,可现在……”

    柳泊箫接过话去,“再美丽的花也都有凋谢的那天,只看花期长短而已,这是所有美丽的女人们的宿命,谁也躲不过去的。”

    柳絮怅然一笑,“是啊,宿命,可妈不是凋谢,不是一点点的枯萎直到老去,妈是在最好的年华里被一把大火焚烧成灰烬了!”

    柳泊箫听的心里酸涩起来,“妈,那咱们就不要把自己当成娇花,花开的再美,长则月余,短则数日,美的时候人人捧着,凋谢时,却弃之如敝履,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呢?”

    闻言,柳絮怔怔,“那不然呢?”

    柳泊箫语气淡然,眉眼却坚定,“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做一棵树,哪怕其貌不扬,哪怕无人注视,都与我无关,风雨越猛,根扎的越深,就像沙漠地带的胡杨林……”说道这里,她平静的小脸染上继续飞扬,“妈,胡杨林被称赞为沙漠的脊梁,是一种具有英雄情结的树,您知道关于胡杨林的三千年情怀吗?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下千年不腐,是不是很让人震撼?”

    柳絮喃喃着,“千年不死?千年不倒?千年不腐……”

    “嗯,它还有个名字,叫眼泪树,每年的九月底到十月初,这段时间的胡杨林最美,叶子金黄,美不胜收,妈,今年若是有空,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

    柳絮回神,看着女儿期待热切的眼神,说不出拒绝的话,“好,十月初国庆放假,你在学校里要是不忙,咱们就一起去,说起来,妈都没有带你去旅游过……”

    柳泊箫见她妈又要伤感自责,忙笑着道,“现在开始也不晚啊。”数落,忽然转了话题,“谢谢您,妈,送我那么好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柳絮转过身,去收拾另一边的食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严肃些,“那就好好表现!给妈争个冠军回来,正好用奖金去看胡杨林。”

    柳泊箫勾起唇角,“好!”

    ……

    柳苏源没进来,就在外面听着母女俩说话,多少年了,都没这种感觉,不管是她们母女之间,还是他跟女儿之间,都像是隔着一层什么,不是不够亲近,而是有些话题是个禁忌,谁也不敢去触碰,说起话来难免就会有几分小心翼翼,现在,那围困住的心的墙壁总算有裂缝了,好,真好……

    他摸了把眼角,背着双手,笑呵呵的往一念天堂的大厅走去,十点多了,客人们该等急了,就让她们母女俩在后厨忙活,他到前头招呼着。

    一念天堂在千寻街上,门面不算很大,厅里只摆了十张桌子,装修的也简单,每天也只准备十道菜,且只招待一拨客人,多的就忙活不过来了,可绕是如此,店里的生意却一直好的不得了,原因无他,唯味道取胜,只要来吃过一回,保管念念不忘。

    一念天堂还有个规矩,不提供打包带走的服务,这在几乎所有行业都跟快递小哥联手的形势下,显得有点另类,但用柳苏源的话来解释就是,想吃到最正宗的、最好的美味,只有在这里吃才行,从出锅到上桌,耽误的时间越短越好,要是打包回家,那味道就大打折扣了。

    就算客人不嫌弃,柳苏源却不愿降低自家店的厨艺标准。

    于是,想吃一念天堂的菜,就得乖乖上门排队,连提前预约都不接受,甭管是谁,到这里都一视同仁,按照先后顺序进门,凑够十桌客人,就谁来也不接待了。

    此刻,门外,早已排起了队伍,十桌人早就够了,可还有人不死心,站在不远处等,万一有人临时有事不吃了呢?那空出的名额就能自己顶上了。

    不得不说,这种希望很渺茫,但架不住吃货们那个热切劲儿啊。

    只是,也有人另辟蹊径。

    比如,后来的这一位,应该是慕名而来,因为看到排队吃饭没有一点惊讶,直接走到最前头,对那个人道,“能把你的位置让给我吗?”

    那人二十多岁,正和身边的女朋友腻歪着说话,闻言,第一反应就是想骂人,特么的这是打哪儿来的疯子?居然妄想插队吃饭,他等这第一的位置容易吗?为哄女朋友一笑,大清早就来了好不好?

    只是,想骂的粗话,在转头看到那张脸时,生生给憋了回去。

    其实,不止他,其他人在看到他出现在千寻街上时,起初无不神色怔怔,看的像没了魂,倒不是说他长得多惊天动地的俊美,而是他身上那股说不出的气质和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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