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莫妮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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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后,夏茵考上某大学企业管理系,这气坏了向来对她期望很高的夏母,但夏茵却意外地读得很快乐。

    会填企业管理,不是因为喜欢企业管理,而是记得某天,曾在报纸上看见一篇文章,内容是论及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性。夏茵认真读了好久,那篇文章看得一知半解,却对作者有了印象,偏巧作者正是某国立大学企管系系主任,于是填志愿时,她留心了那位系主任任职的学校科系,没细想,就填了下去。

    没想到,她念出了兴趣,虽然她曾一度怀疑,到底是因为企管系让她觉得有兴趣,还是住校的生活令她心情放松,自然念得快乐。

    毕业后,她更跳tone,没排队进大公司,反而一路叛逆,进了活动公关公司上班。

    她每天忙得晕头转向,一忙起来恨不得一人当两人用,存了点钱后,在公司附近租了套房住。

    一个人的生活让她过得更自由,放假时,一个人吃下午茶、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夏茵觉得自己很厉害,做公关这行,人脉是有,但她却没认识什么知心朋友,多孤僻?

    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年,她不再是刚进公司的小妹,在这圈内有了一席之地,经手的都是知名品牌的派对,偶尔办些艺术家的宣传活动。

    有时候会想起大学联考的那天傍晚,遇见那名陌生男子,说——这是我的人生,不是我爸的。

    他的嗓音,轻快却沉厚,很矛盾,至今夏茵仍记着,那轻如羽的语气,却在她生命中打下好重的痕迹,令她转了弯,换来了一次叛逆!

    后悔吗?不后悔啊,她很满意现在的工作,都做到现在了,也没腻,她是个喜好不显的人,能这样长期地做着,没生厌恶,不只是习惯,夏茵曾经猜想,或许这是她的兴趣呢!

    这都要感谢那个陌生人

    然而年岁越长,夏茵越清楚明白,再见那个男人的机率有多小?九年了,没见他回过那个社区公园,而自己也搬离那社区,要怎么遇见他?她曾问过自己,若再遇见他,要说些什么?

    是太复杂的感情,反覆令夏茵忆起那个傍晚。

    她的人生转了弯,就因那个傍晚,她想多认识那个陌生人一些,甚至,也曾后悔,怎么没真的让他拍一张?

    他忘了吧?

    一定是忘了。她对他,也是个陌生人,可怎么,至今仍记得他温温的眸、笃定的笑容、调皮的唇角,还有那件如云般的白t恤

    这日,早上九点,刚进办公室,助理小薇就哇哇叫,拿着刚出炉的周刊,冲到她面前一直叫。

    “夏姊,你看你看,那个王先生又拿你在讲,喏,这边这边。”小薇指着周刊一角。“恒旺企业小开王天佑低调偕同未婚妻参加派对,提及前女友语带保留,只再度提到送了前女友近百万名表以及为数不少的名牌包,据悉,前女友姓夏,在知名活动公关公司上班”

    夏茵听着,不痛不痒地放下包包,不动声色地打开电脑。

    “夏姊夏姊,他一直提到你,你当初应该多a一些的,不是很多人都至少拿到了名车跟房子吗?啧啧啧”

    小薇一直怪叫,听在夏茵耳里,没有任何感觉,她麻木地做着手边工作,已经习惯了。

    王天佑总爱在媒体面前提到她,明明她不是名人,但因为王天佑恨她,所以总是每次都故意提及,虽然媒体从没提起她的全名,可是已经在圈内传开了,造成她不小困扰。

    夏茵心里明白这新闻是假的,可是她从不试图辩白,也找不到机会辩白。

    大家总是和小薇一样,以为她真的是这样的人,有人唾弃她,说她故意骗钱,有人则是为她感到可惜,没有多拿一些。

    “下午都联络好了吗?”她出声提醒还在对着周刊哇哇叫的小薇。

    小薇抬也没抬一眼,答:“都好了夏姊,那个未婚妻哪有你正?有点土耶!不过是靠家世嘛果然还是要门当户对。”

    小薇说着,抬头看向夏茵——她身段姣好、衣着时髦,今天穿着浅米色丝质上衣,在胸口打着大片荷叶波浪,高腰黑色窄裙,衬出她纤细腰身,脚下蹬着一双粉色高跟鞋。

    夏姊真的很美,难怪王先生要一直提她,可能爱极她的美丽,又不甘心放手。

    夏茵不理她,只是感觉小薇打量的视线,她叹口气,敲了敲小薇凑近的头。“上班啦!八卦杂志给我收起来!”

    下午两点,夏茵到咖啡店勘景,周日要在这边举办知名彩妆品牌发表会,搭配咖啡店精致甜点,创造一股夏妆的甜美氛围。

    咖啡店位于小巷弄,低调安静是厂商要求的条件,她挑了几家,终于找到这家有时间配合、餐点也完美的小店。

    前几天厂商说,这次夏妆配合世界几处景点,请来知名摄影师拍了些夏季照片,而这位摄影师在活动当天也会来到现场。

    她坐在窗边,桌上有缤纷水果茶、英式早餐茶、蜜香红茶、日式绿茶她一一啜饮,在记事本上写下记录——水果茶偏酸但很清甜、早餐茶淡却清爽、红茶加糖带出龙眼味很回甘、绿茶涩味重她在旁边记下,提醒店家水果茶备多一些,早餐茶少些。

    手机忽地响起,她接起,电话那头传来小薇的声音。

    “夏姊,那个摄影师等一下要到你那边!说什么要拍咖啡店的景怎么办?”

    “摄影师?不是说活动当天才会来吗?”

    “听说提前回国,一下飞机就要过来,刚刚才打电话”

    夏茵微眯眼。“叫什么名字?”如果要来,她得跟他打招呼,她好像记得姓薛

    “薛守栩!”

    “ok,没问题,我等他来。”

    币上电话,她看了看咖啡店,心里揣测着对方可能为了活动海报要取景才过来拍几张照片,可是听说这位摄影师很忙,最近在法国工作,可能要到活动前一天才回国,当天才会到,没想到今天就来了。

    门口,忽地响起机车声,她看向窗外,一辆黑色重型机车正停在门口,骑士摘下安全帽,缓步走过来。

    她始终盯着那个男人。

    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身穿黑色军装夹克,内搭纯白色t恤,深蓝牛仔裤、黑色休闲鞋,一派轻松装扮,脚步气定神闲,胸前还挂着一台相机,他一走进咖啡馆,就吸引众人目光。

    深邃眼睛巡了咖啡馆一圈,最后,停在窗边座位——那张桌上有四杯饮料,却只有一人坐在旁边,那个女人肤色白皙,微背着光让他看不清脸,可是他很肯定,她一定就是这次的合作伙伴夏小姐。

    他走过去,扬起笑容,低头,见到夏小姐——

    他呆住,深邃墨眸,凝住原本的一派轻松,表情带了一点疑惑,似乎不敢相信,这夏小姐竟是

    他们一起愣住。

    夏茵觉得心口热起,是他?!那个九年前在公园遇到的叛逆男子,他说要去念摄影,并改变她的人生

    这么多年,夏茵没忘记他,甚至在那之后,还故意去公园等了几次,十八岁的她,痴痴等着,想着这个陌生人会再出现,傻乎乎地、执拗地等着却始终没等到他。

    她看着他,忽然说不出话,这些年来的历练让她练就的好口才失去作用,她望着他几乎没有变的脸,那双闪着流光的眼眸,跟九年前一样。

    他,还记得她吗?

    夏茵稳住心神,低了目光,故意不看他,淡淡看了密密麻麻的笔记本一眼,随即飞快扬头对上他。“请问你是薛先生吗?”

    她语调平常,口吻客套,好像对待一个初次见面的合作伙伴,口气四平八稳,带点疏离却不失礼,别人听不出来的,其实她心里波涛汹涌,全因为认出这个记忆中的陌生男子。

    但,陌生吗?

    是,很陌生,先前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却惦记在心里九年。

    他的气质一如记忆中清新,那件纯白色的t恤,一下便唤醒她记忆;经过九年,他变成熟了,眉宇间依旧充满活力,但那双墨色的眼眸,变得沉着了。

    她正盯着他的眼睛看,觉得有刹那恍惚,他的眼睛像是有穿透力,让她有点慌,甚至开始担心他是不是也认出她了但她随即在心里否定。怎么可能呢?她能记得九年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已经可算奇迹了,难道他也记得她?会有两个奇迹同时发生吗?

    他看着她,没很快答话,眼眸闪着光,像在审视什么,许久,久到夏茵听见自己骤然而起的心跳声,怦怦地响

    他才道:“你忘记我了吗?”

    忘记?她呆了一呆,心口瞬间涌上感动,他还记得她那道沉厚的嗓音,一如记忆中的轻快,她怎可能忘记?

    但他竟然记得她?

    她不觉得自己跟以往一样,不只是年纪的增长,她还记得以前自己的样子,总是那个清汤挂面的发型、死板的制服,现在的她打扮时髦自信,怎么会跟以前一样?

    他眼力也太好了吧?但这个好眼力,令她有片刻感动,不知不觉软化了脸部线条,眼角添入笑意。

    她摇摇头,很坦率地答:“没忘。”

    “那怎么装不认识?”他哈哈笑,坐在她对面,又说:“没错没错,我就是薛守栩,你是夏小姐吧?嘿,真奇怪,我现在才知道你的名字,可是我们之前就认识。”

    “我们之前谈得上认识吗?”

    他斜看她一眼,佯装发怒。“怎么不算?我们聊过天耶!”

    他一看见她,就认出来了,她几乎没变呢,除了发型从清秀学生头换成美丽长直发外,那张小巧的鹅蛋脸以及清丽的五官,都像一张相片,躺在他心底。

    她敛下眸,没回话,心里却因为他说的话而益发感到有趣。

    他们聊过天?!是,是聊过,但只有短短半小时的陌生对话,而且,距今九年。

    而他孩子气的话语,却让这段九年距离变得很近,好像他们昨天才在街头巷尾寒暄过,他们不是陌生人,是熟识的朋友。

    夏茵忽然觉得很感动,她与人的互动,总有距离,现在这男人,却让她觉得零距离。

    薛守栩凑过去,歪头看着她桌上笔记本,一点也不觉得这举动可能不够有礼,他读着她上面刚写下的秀丽整齐字迹,蹙了蹙眉。“如果是我,会希望全换成乌龙茶。”

    她闻言,看向他,启唇道:“这里没有乌龙。”她伸手拿过早搁在桌上给她参考的菜单,转了个方向,指给他看。“我们从这些茶里挑出来合适的,而且这次参加者大都是女性,我们挑的茶很合适。”

    他扬扬眉,看入她满脸的认真,投降道:“ok,这是你的专业,”他笑了笑,从夹克口袋里拿出笔,凑身过去,大笔一挥在她的笔记本上写字。“我只是想推荐你我喜欢的茶,白毫乌龙,这样写,你应该知道吧?我挑茶很认真的,只固定跟某个茶行买茶,而且只买同一款,下次让你喝喝看。”

    下次?她眨眨眼睛,私心喜欢他口中的下次。

    她看着他有点丑丑的字,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白毫乌龙四个字,目光顺着那握笔的大手往上,意外地,看见他握着一枝鲜黄色的笔——鲜黄色笔杆上,是家喻户晓的卡通人物,她不会认错的,就是那方方黄黄伸缩自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