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庖丁解猪”

莫默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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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庖丁解猪”

    机灵的小江不仅提来一桶开水,还顺带把一个木瓢也带了过来,看见上面崭新的刀痕,金大师不用猜也能知道,这是在他和唐墨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保姆小江就地取材做的,想来也是感受到了山里生活缺少生活物资的不便,不放过任何时间去制造称手可用的生活工具。

    如此看来,这个小妮子的手艺活也不简单,不仅完成了交代她做竹篾簸箕,还有空余时间做这样一个木瓢。

    金大师把木瓢伸到水里一搅,手掌悬在水面上试了一下水蒸气的热力,点头道:“在火上是微沸状态,现在用来烫皮刮毛正好。”

    野猪比饲养的家猪的皮更老更硬,毛发更加稳固,因此在水温上,也要比烫家猪用的水温要高一些,才能顺利达到烫皮刮毛的目的,要是水温不够,刮毛难度机会成几何倍数增长。

    从后腿到肚子背部再到前腿,随着金大师的大刀由上往下刮,野猪的样子也焕然一新地展示在唐墨和他的奶妈面前。

    原来的棕黑色已经消失不见,成了地上一堆带着水渍的暗黑色猪毛,刮毛后的野猪变得白白嫩嫩的,一点也不复之前的肮脏,反而有几分洁白如雪的既视感。

    咔咔咔……

    手起刀落,几刀过后,猪脖子连带着猪头已经被整个砍掉,留下一具雪白雪白的躯干四肢吊在两棵树的中间。

    小江喉咙蠕动,小手微微抬起,犹犹豫豫地轻轻地发出一声高音调的“哎”声。

    “你是想问为什么猪头不要吧?”金大师依然板着一张老脸,他进入工作状态之后的表情向来如此,又认真又严肃。

    吁了一口气,金大师这才说道:“猪头上的毛用开水烫是很难刮干净的,现代杀猪都是用喷火器去烤的居多,而野猪头上的毛发比家猪的还更难上几倍。我们这是在野外,与其把大量时间精力耗在这上面,不如直接把猪头皮都给剥了扔掉,我们只要猪脸猪脑猪舌就行了。”

    金大师简明扼要地解释一番之后,便凝神静气不再多说,刚刚稍有放松的脸再次严肃起来。

    挥刀成风,空气中已经看不见刀,唐墨的眼睛里唯一能观察到的,就是一道道上上下下运动的影子。唐墨也不言不语,看着师傅快速地给野猪开膛破肚,除了猪肚之外,其他内脏全部用大片的树叶包着,等处理完猪肉之后在远处挖个坑埋了。

    仿佛是知道他们心中存在的疑问,金大师一边操作一边解释道:“野猪是杂食性动物,竹笋、草药、鸟蛋、蘑菇、庄稼、野兔、山鼠、毒蛇、蜈蚣等等,只要能吃的东西它都能吃下肚,它自带很强的抗毒能力,因此他的肺部、肝脏会吸收并积累很多毒素,这些肚内脏不是内行不要轻易去碰;其他内脏处理过后倒是可以吃,但是我们再荒山野岭既没有冰箱又没有冷库的,连这几十斤肉我们三个人一个星期都吃不完,也就不再费事去整了。至于留着这个猪肚,是因为野猪肚的药用价值很高。”

    金大师翻出猪肚洗干净,指着猪肚内表面的胃表面上的肉芽组织说道:“这是它中毒自愈后留下的一个个‘疔’,‘疔’越多,其药用价值就越高。这头将要成年的野猪,肥肉和脂肪子在野猪中时比较厚的了,但是它猪肚上的‘疔’可不算少,应该是头好吃懒动的猪。这个猪肚可是这头野猪肚子里最值钱、药用价值最高的部位了。”

    处理完猪肚,又快速把猪头皮剥掉,把猪脑开出来放在竹碗里,金大师绕过另一边,食指中指贴着野猪的背部,从下往上,一直摸到猪尾巴上才停下来。

    金大师握着砍刀在地上的石头上一敲,用力一抽,竟然从刀身里又拔出一柄更小更锋锐的尖刀出来。保姆小江呆呆地看着,怎么这把砍柴刀还有七十二变不成?

    前面看他能把砍刀变菜刀已经够惊讶的了,现在又大刀生小刀,真不知道这把刀里还藏着多少秘密。

    左脚着地,右脚略抬然后陡然踏向地面,发出“噗”的一声闷响,金大师宛如被发射的炮弹,向空中弹射而起。

    一边向上一边带动身体旋转,转完360度的时候,窄小纤薄的尖刀正中猪尾巴根部,由此切入,随着金大师的自由落体运动,刀子由上往下一劈而下,瞬间把剖净内脏的野猪一分为二。要是他们俩的眼力足够强,还能看到在下劈的过程中,刀刃每次将要碰到骨头时,因为自颤带动的偏转自动寻找骨头缝隙的神奇景象。

    “噗!”双脚落地,金大师成功赢得了全场观众送上的最真诚的掌声。

    是的,小江和唐墨,这两个绝对不是托。因为此时此刻他们的表情不仅是夸张地睁大眼睛,两只手还不由自主地在鼓掌。虽然掌声稀稀拉拉一点也不争气,但是贵在真诚。

    “大师啊,您是在杀猪还是在演杂技啊?您这都一把年纪了,就不怕扭着脖子扭着腰吗?”这是小江的想法。

    “师傅会武术,野猪挡不住,连杀猪都要泰山压顶,师傅果然是师傅,今晚要问一下他老人家,肯不肯教我。学会了肯定能天下无敌。”这是唐墨的想法。

    金大师难得很骚包地拍拍他并不脏乱的衣服,对唐墨和小江露出一个笑脸。

    重新站在刚刚被一分为二的两扇猪肉面前屏气凝神,在金大师静止不动的情况下,小江也看清了他手里握着的刀:银亮色的刀身上,爬着许多古朴的花纹,看着上去沉稳大气,有一种深沉的厚重感。但是当目光顺着刀身看到刀刃时,被刀身微乎其微的晃动反射出来的阳光照射到,顿时就能感受到刀锋的无比锋利的气息。等目光看到刀尖时,其中散发出来的锋芒,已经让人只看一眼就要不由自主地偏过头去避其锋芒,但是又仿佛有一股魔力,吸引着目光想要去再看一眼,再看一眼。

    转,刀影翻飞。

    舞,下刀有神。

    金大师左脚粘地,右脚自由往左转,带动腰胯旋转,腰胯带动手臂挥动,手臂带着刀刃化为光影。

    原本比普通家猪更为坚韧的野猪皮,此时像被点化成一片豆腐皮,在金大师的刀光划过之后即刻向两侧各自分开。

    一刀挥过,前蹄被切了下来。

    四刀挥过,野猪前蹄和后退已经被摆在一旁的垫着的叶子上。

    保姆小江甚至还没看清楚金大师挥刀的轨迹,野猪的四肢已经被分解了下来。平时看菜市场的猪肉摊,那些摊主不都是使尽吃奶的力气去慢慢分解吗,他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像是完全忽略了硬邦邦的骨头一样。

    由不得保姆小江发呆,金大师又是数刀挥过,一扇排骨与腩肉分离。

    又见刀起刀落,又见眼前只有幻影,薄薄的脂肪层被分离,瘦肉、脂肪、猪皮已经相互独立。

    他像是一个匠人,尖刀是他延伸的手指,每一次挥动都能恰到好处地分解出他想要分解的部位。

    他像一个魔法师,在旁人还没看清楚这么回事的时候,他却为观众展示了一个个绚丽到令人惊艳不已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