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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逛遍二十几个农庄”是夸大其词。可到了霍克斯伯里才晓得,所谓“丰收之旅”真的会在两天之内走完二十几个农庄。不但全程提供各种新鲜蔬果和乳酪,还有最甘醇的葡萄酒,最精致的茶点,和最原汁原味的烧烤野餐。
美丽的田园风光,热情的村民。
莫晓恩一路走着,看着,感受着一切的未知和新奇。她想,这世界上若有什么地方可以称作世外桃源,那霍克斯伯里必定是其中之一。
她有点舍不得走了。
事实上,除了排进行程的二十几个大型农场之外,霍克斯伯里还有为数众多的小农庄、小果园、小牧场。第二天傍晚,当他们参观过有名的盆里斯橘园后,莫晓恩主动提出多住两天的要求。
次日一早,mike和女伴动身前往蓝色山脉,他们则留了下来。
他们向旅馆老板询问,附近还有哪些农庄是对外开放的。热心的老板拿出一张地图,眨眼便圈了七八个地点出来。见他们一脸摸不清头绪的模样,老板指着其中一处告诉他们——这个果园是最靠近的,果园主是东方人,开了个家庭式餐馆,食物的味道很好。
“记得买几个樱桃蛋糕和红莓派回来!”老板乐呵呵的说。
樱桃蛋糕和红莓派啊莫晓恩吞了口口水,拉起宋朝阳就出发了。
农庄门口,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十五六岁的亚裔少年。黑头发,黑眼睛,健康的古铜肤色,让人看了格外亲切。
“家父在厨房做果酱,家母在果园工作。”他一面解释,一面拿出两只草篮,递给莫晓恩和宋朝阳。“现在正是采收的季节,浆果园里的果实可以任意采摘。十元吃到饱,剩余的可以制成果酱带回去。另外,在我家的餐馆用午餐,还有七折优惠哦。”
早在听到“任意采摘,十元吃到饱”时,莫晓恩就开始猛点头。不等少年介绍完毕,她已拎着篮子冲出门外,眨眼消失在浆果园茂盛的矮树丛中。
过去两天,她采过葡萄,采过苹果,也尝过刚从枝头摘下的橘子——一口咬下去,汁水满溢,好吃得连手指都想咬掉。她也学习了酿酒,学习了防虫和果实分类的技巧,她甚至记得如何在果实垒垒的枝桠中找到最甜的柑橘可是草莓!一趟完整的农庄之旅,怎么能漏了草莓呢?
她在树丛间钻来钻去,兴奋得对着每一颗鲜红的果实尖叫。
不一会儿,篮子满了一半。这才感觉有些累。
钻出树丛,她站在果园中央的土径上张望。没找到宋朝阳,却看见一个正在采收的女人的背影。她穿着灰色的工作服,蹲在十几公尺外的土径边,微卷的长黑发随意绑成一束,仅用一块白手帕扎着。她身旁放着一只巨大的草篮,草篮里是厚厚一层鲜红欲滴的草莓。
大概是少年的母亲、果园主的太太吧,莫晓恩想。不由自主的走近,企图观察她是如何挑选草莓的。
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女人回过头来。
莫晓恩怔在原地。她几乎脱口而出——妈妈
照片中的女人走了出来。
银幕上的女人走了出来。
梦境中的女人走了出来。
所有的影像在莫晓恩眼前交错,重叠,如回放的慢镜头一般,由杂乱到清晰。她用力闭上眼,再努力睁开。
眼前的女人,虽然掩不去岁月的痕迹,却依然有着不容错认的脸庞。她必须紧咬着嘴唇,才没让那两个字溜出舌尖。
沈芳灵,她“名义上”的母亲。
她没有死。
她找到她了。
“你没事吧?”女人来到莫晓恩面前,担忧的问。“你脸色好苍白”
直到这时,莫晓恩才灵魂归位,有办法吐出第一句话——
“我没事”
“是不是中暑?”
女人伸手欲触摸她的前额,莫晓恩却像触电般的倒退一步。
看着那只手停在半空进退不得,她惊觉自己的举动太唐突了,于是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女人不在意的摇了摇头,抱起地上的草篮,朝果园外的小木屋走去。见莫晓恩仍站在原地,她转身要她跟上:“来啊,我请你吃冰激凌。你喜欢草莓?蓝莓?还是无花果?”
莫晓恩不由自主的应道:“草莓”
“我猜也是。”女人温柔的笑了。
那是一个令人沉溺的笑容。
莫晓恩呆了半晌,然后深吸一口气,迈步追了上去。
宋朝阳在果园转了一圈,却不见莫晓恩的影子,心里不禁有些急。回忆少年提过的两个地方。既然果园没有,那会不会在厨房?于是他向少年询问了一下,便向厨房找去。
还隔了很远,已经闻到浓郁的烘培香。透过半开的窗口,隐约可见一个男人忙碌的身影。
宋朝阳来到窗前,探头张望了一下,并未看见莫晓恩。一扭头,和男人的视线碰个正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抱歉,我是来参观果园的。我朋友不见了一个小丫头,大概这么高——”他抬手在胸前比了一下。
男人面无表情的揉着面团,肩头微微一耸。似乎在告诉他,厨房就这么大,你自己看吧。
“我去别处找找看好了”宋朝阳摸着鼻子转身。男人的态度并不冷漠,却也不像方才的少年那般热情。他无意留在这里碰钉子。
没走两步,脑海里突然闪过一张网路上看过的照片。二十年前的旧照片,扫描后更显模糊,可照片里的人却和那张沾了面粉的脸渐渐重叠在一块儿
快步回到窗前,他也顾不得礼貌,半眯着一双眼细细打量那个看不出究竟是三十几、四十几、还是五十几,低着头专心揉面的男人。
男人停下动作。那张沾着面粉的脸又一次抬了起来。他和宋朝阳对视着,一双狭长的眼睛渐渐流露出不耐。
这个眼神出卖了他。
宋朝阳脱口问道:“您是不是姓莫?是不是那个拥有一整个娱乐王国,却极讨厌出现在媒体上的莫劭威?”过低的曝光率令“莫劭威”三个字成为一个迷样的传奇。网路上仅有的几张新闻照也大多是侧面,唯一的正面相恰好流露出与眼前人一般无二的不耐眼光。
男人沉默片刻,用袖口抹掉脸上的面粉。
呃,撤回前言——说三十几虽然牵强,四十几倒是刚刚好,怎么看也不像五十五岁的男人。
“你认错人了,我姓麦。”不动声色的表明立场,低头继续揉面。
这样的反应,反倒令宋朝阳更加确定了他的身份。
“请别误会,我不是记者,不是警察,不是私家侦探,更不是政府派来的间谍”宋朝阳努力替自己澄清。“呃,虽然没什么说服力,但我真的没有任何不良企图。您是莫劭威先生吧?我在网路上看过您的照片。”
见他打定了主意当自己是透明的,宋朝阳心里一急,脱口问道:“你难道也忘了小恩吗?”
面团上的手蓦地顿住。男人盯着宋朝阳问:“哪个小恩?”“莫晓恩,你二十年前收养的女孩,你失踪后回到惠恩堂,由莫缘大师抚养长大的女孩,你在遗嘱里指明继承你全部财产的女孩假如事实并非如此,我道歉。”
宋朝阳发现,当他提起“莫缘”的时候,那双狭长的眼里似是流过一丝复杂的情绪。那张石刻般的脸上,终于有了不耐以外的表情。
许久之后,男人缓缓开口:“可以和你谈谈么?”
阳光暖暖的。清凉的风灌进窗口,米白色的麻布窗帘飘起又落下。
莫晓恩坐在方桌旁的小圆凳上,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刚刚打好的草莓冰激凌。鲜果和奶油的甜味在口里漫开。
“你可以叫我麦太太。”女人将草莓倒在方桌上,一面挑拣一面问:“孩子,你叫什么?从哪里来?”
“我叫莫”有那么一瞬,莫晓恩真想报出自己的名字。假如她说——我叫莫晓恩,来自赤道上某个热带岛国这个自称“麦太太”的女人,又会作何反应?
“莫?”麦太太抬起头,目光一滞。
“monica我叫monica。”莫晓恩咬着嘴唇。她终究没有勇气说出来她是胆小鬼。
“你是哪里人?”麦太太追问。
“香港。”她吐出一个不真实的答案。
“哦,是香港”麦太太低下头,继续手边的分类工作。沉默了一会儿,她又问:“你一个人么?”
莫晓恩“呀”的一声站起来,这才想起被她遗忘了很久的宋大叔。
“怎么了?”麦太太抬起头。
“我把大叔给忘了”莫晓恩挪着脚步,既想回去找宋朝阳,又舍不得离开。
她还没搞清楚那最重要的一点——麦太太和沈芳灵,她们是同一人么?假如她是,那麦先生呢?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少年呢?假如真的是她,那为什么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却不回家?是失忆?还是别的缘故?
好吧,这不止一点。她没搞清楚的还有很多。
“mum——恩娜想吃冰激凌”
一把拖得长长的尾音,少年的脸庞从窗口探入。紧接着,不大的窗框内又挤进一张小脸。那是个十岁左右的漂亮女孩,睁着一双圆圆的眼,好奇的瞧着莫晓恩。
“咦,你在这里啊?”少年冲莫晓恩挥了挥手。“你朋友在找你呢。”
“哦”下意识的,两只脚又朝门口挪动两步,然后停下。她望着麦太太的脸,小声问:“我们可以在这里吃午餐么?”
少年抢着开口:“当然可以。我说过的,有七折优惠哦!”稍稍松了口气,莫晓恩拎着草篮走出木屋。直到走出一段距离,仍可以听见麦太太和孩子们断断续续的交谈。
“你跑到哪里去了?”宋朝阳将她拉到屋后的荫凉处,边问边替她摘掉粘在衣服上的草叶。
莫晓恩看着他的动作,没有作声。
隐约察觉出一丝异样,宋朝阳盯着她的脸问:“怎么了?”
莫晓恩轻轻扯住他的衣袖。
“大叔,你说一个人在大白天出现幻觉的几率有多少?”
“大概百分之零点一二五吧。”
“就是说,比已经判定死亡的人依然活在世上的几率更小了?”她缓缓抬头,漆黑的眼珠里泛起一层白雾。“假如不是幻觉,那就是真的了。”
“什么真的?”
“我看见‘妈妈’了。她就在这儿,在这个果园里。她说她是麦太太,可她真的好像好像她问我叫什么,我骗她说我叫monica,从香港来她请我吃冰激凌,那个男孩叫她妈妈,那个女孩叫恩娜”她越说越激动,语无伦次起来。“我好想告诉她,我是莫晓恩,是她当年收养的小孩,可我好怕要是她不记得呢?要是她不承认呢?要是她说我认错人了呢?可她真的好像我们到澳洲来,不就是为了把事情搞清楚么?现在找到了,我却不敢去证实了。我看着她,一个字也问不出来”
一只大手温柔的将她眼角的潮湿抹去,她这才发现自己哭了。
“是渡假。”宋朝阳说。
莫晓恩愣愣的望着他,一时无法会意。
“我们不是来找人,是渡假。”宋朝阳瞧着她晒红的脸和哭红的眼睛,不满意的摇了摇头,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给她戴上。
帽子的颜色有点眼熟。
“mike送的。”他故意用力一拉帽沿,过大的棒球帽便将她整张脸遮了个严严实实。
“喂——”
“我明白,你只是太善良了。”
才出口的抗议断在第一个音上。
“你只是太善良,所以不忍打乱别人的生活罢了。”
收拢双臂,他将他的女孩轻轻拥进怀里。
“你只是太善良,所以宁愿自己躲起来哭,也不要成为别人的困扰罢了。”
“我才没躲起来哭”
“ok,你没有。”宋朝阳轻笑一声,并不打算反驳。
莫晓恩抬起头来,看着他说:“我常常会有这样的想法——若是小惠,她会怎么做?刚才,我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我想,她大概会不顾一切的问清楚吧。我们本来就是被丢在惠恩堂的孤儿,就算被遗弃多一次,也没什么不同吧?若是小惠,她一定会坦然接受,然后潇洒的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人生。要是我能像她一样就好了”
“一点也不好。”宋朝阳眉一皱,嘴一撇。“小惠是小惠,你是你。你也有你的感受,你的决定,和你的人生。你不需要像别人一样,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潇洒不起来,那就不要潇洒啊。我也不是潇洒的人,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打起精神来啊,莫晓恩!”
你就是你啊,莫晓恩!
打起精神来啊,莫晓恩!
原来,听一个人用力喊出自己名字的感觉是这样好。
仿佛又回到那个神奇的夜晚,某种柔软而甜蜜的情绪在心底泛滥成灾。她抽抽鼻子,嘴角却不自觉扬起幸福的弧度。
“大叔,你再说一次那句话好不好?”
宋朝阳一愣。“哪句?”
“就是那句去掉‘已经’、‘上’和‘了’的那三个字。”
“咳——”脸色微微泛红。“为什么啊?”
“因为,有那三个字,我会比较容易忠于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决定,和自己的人生。”
“我爱你!”立刻照办。
莫晓恩笑出声来。她的傻大叔啊“大叔,我想我还是不要问了。”她小声说。
“好,那就不问。”宋朝阳说。
“我觉得,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轻轻吁了口气,那团曾经像棉花一样塞进胸腔里的情绪渐渐淡去了。并不是说一点遗憾都无,只是觉得,现在这样真的已经很好了。她有这样好的大叔陪在身边,难道不该庆幸?不该知足吗?又何必强求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