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莫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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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标准时间十一点正,微风吹开了窗帘,让窗外的阳光洒进,一圈圈的金光点点落在床上那张粉嫩的娇颜上。

    床上人儿感受到刺眼的光线,轻吟出声,不耐地翻了个身,盖在曼抄身躯上的薄毯就这么滑到地板上,露出了大半青光。

    不敌阳光刺眼,那一对惺忪睡眼不情愿地睁开,半梦半醒地瞄着墙角一堆残骸,很眼熟,看起来有点像她昨天才新买的闹钟

    “我的天!”床上的人儿惊叫一声,立即弹跳起来,俐落的身手与前一刻慵懒如猫咪的娇态判若两人,穿衣、洗脸、刷牙、梳头,尽在粗鲁的动作中完成。

    梳妆台镜子里,映照出她娇滴滴的脸蛋,七分醒的大眼睛顾盼迷人,总是闪着迷糊又可爱的光芒,谁会相信依然白泡泡、幼咪咪的她,已经二十九岁了。

    “要死了!快赶不及婚礼啦!”汪采湘抓了皮包,便往门口冲出去,马上拦了一部计程车。“碧晶饭店,谢谢。”

    她从皮包里翻出随身镜子,从来就不喜欢化妆,所以粉饼或眼影之类的就免了,补了个亮粉色的口红,便大功告成了。

    今日是文俊扮哥结婚的大喜之日,要是错过了,老爸老妈不把她骂死才怪,文俊扮哥也会抱怨。

    她和大自己五岁的文俊扮哥自幼便是感情很好的邻居,爸妈就她这么个女儿,自然也将文俊扮哥当成自己的儿子般疼爱,今日他的婚礼等于是两家的大事,爸妈昨儿个便北上投宿在饭店,知道她有赖床的习惯,所以也劝她一块住,但她宁愿睡在自己的小窝,比较舒适。

    新娘子是文俊扮哥大学时期的学妹,她见过一次,眉清目秀、文文静静的,配文俊扮哥刚好。

    计程车驶入市区后便缓慢下来,台北市很少有不塞车的时候,尤其是周休二日,她观察了下路况,再瞄瞄手表,饭店就在两个红绿灯之后,但时间也迫在眉睫,所以她决定实行备用方案,直接请司机停到路边,付了钱后便下车。

    所谓备用方案便是冲!

    她对自己的脚力很有信心,赖床赖久了,跑步的速度也会变快,这是多年来训炼的成果,即使穿着高跟鞋亦不受影响。

    一路冲到了饭店,正好赶上婚礼,她用最快的速度整理仪容,拨顺凌乱的秀发以湮灭睡太晚而火速冲来的证据。布置华丽的喜宴上,两位新人才刚刚就定位,她也是,不着痕迹地在老妈旁边坐下。

    汪母白了女儿一眼,低斥道:“又睡过头了?”

    “才不,是打扮花了点时间,妈,您今天真美耶!”她甜甜地笑道,意图粉饰太平地转移老妈的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赞美她。

    “油嘴。”没有女人不喜欢别人赞美她年轻美丽的,汪母虽表面上叨念她,心下还是很高兴,忍不住向女儿炫耀自己昨天去百货公司瞎拼的战利品。“瞧我这首饰和身上的行头,都是去世纪百货公司买的,逛了一整天哩,回去可以向张太太、李嫂子她们炫耀,肯定让她们羡慕死我了!”

    母亲口中的世纪百货公司,是上个月才开幕、位于大台北信义商圈中心的商场大楼,外观独特的建筑及创新前卫的内部设计,曾引起电视媒体争相报导;除此之外,它最受到瞩目的就是引进三百多种国内业者未曾代理的服饰精品,专家预测,世纪百货公司大胆的创举将带领起东亚一股流行风。

    开幕当天万头攒动、盛况空前,而汪采湘因为一来没有赶流行的兴趣,二来讨厌人挤人,所以在家里睡大头觉。

    “爸呢?”

    “帮王伯伯他们当总招待,不知忙到哪儿去,喔有了,在对面。”

    汪采湘寻到爸爸的身影,朝他挥了下手,便和妈妈两人一块在位子上静静观礼。

    台上的主婚人向宾客介绍两位新人的家世背景,以及如何认识、结缘到决定厮守终生的过程,台下的人则频频打量这对璧人。

    文俊扮哥身着一袭白色西装,里头配上暗红色的衬衫,形成强烈的对比,将斯文尔雅的气度及修长的身材衬托得更为出色。采湘观察到婚礼上有不少年轻女子对新郎露出欣赏的目光,同时惋惜又少了一个单身好男人,她了解那感觉,一如六年前自己的心境。

    文俊扮哥曾是她少女时期筑梦的白马王子,也是她成年后倾慕的对象,但现在

    望着礼坛上儒雅斯文、浑身气度不凡的他,汪釆湘心中竟没有可惜跟遗憾,只有祝福。

    王母看着从小和女儿一起长大的文俊,不禁叹了口气。“条件这么好的对象,你怎么会放过?可惜哪!”

    汪采湘低声提醒:“小声点,会被人听到的。”

    “如果可以挽回这个局面,妈愿意更大声点。”

    母亲的话让她哭笑不得。是呀,任何人知道她曾经拒绝这么好条件的男人,必然会指责她不知满足,甚至还会骂她头壳坏掉了。

    她相信文俊扮哥绝对会是个好丈夫,如此英俊、温柔体贴、前途光明,并且成熟稳重,几乎快绝种的好男人,举凡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放过。但是她放弃了,婉拒了他的示爱,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即使目送他牵着其它女人的手,一样心如止水。

    也许,就是这种心如止水的感觉令她猛然觉醒,与文俊扮哥相处多年,他的目光不会使她心慌意乱,他的眼神不曾在她心湖里掀起惊涛骇浪,不像那个人看她的眼神热情似火,视线无时无刻不锁住她,即使背对着,也恍若感觉得到两道火在烧灼着背部,显示他是如此渴望地想要她。

    扁是想,身子便不由自主地发热,觉得呼吸困难、魂不守舍,内心尝到的甜美滋味,是文俊扮哥不曾让她感受到的。

    是贪吗?或许吧,她贪着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恋,所以才会到现在二十九岁了,芳心依然不曾属于过谁。

    当然,目前也有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在追求她,但就是少了一种感觉。

    婚礼仪式结束,便是喜宴的开始,众宾客直接入席,山珍海味大坑阡颐一番,动作太慢可就太对不起送出去的礼金。

    老爸老妈难得从南部上来一趟,唠叨是免不了的,二十九岁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被念到耳朵长茧也认了,不过话题一扯上“相亲”她便敬谢不敏了。

    她知道爸妈就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当左邻右舍的儿子、女儿都结婚有小孩了,爸妈难免心中感到遗憾,现在连文俊扮哥都娶老婆了,他们更是迫不及待要把女儿推销出去。但她都这么大了,爸妈仍改不了为她决定事情的坏习惯,她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只能扒了几口饭后,便以探望新郎新娘为借口,匆匆溜去找文俊扮哥。

    新娘房在饭店十二楼,仪式结束后,按照惯例,新娘会回房换上第一套宴客礼服,去探望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站在电梯前,她迳自沉思着,没注意到一个伟岸挺拔的身影跟着她经岁月的洗练,那人更加沉着内敛了,极力克制着拥她入怀的冲动,只是静静地注视她,灼目不移。

    是敏感吗?她察觉到一丝熟悉的气息,但没来得及求证是否自己多心,电梯门开了,一群人拥入,她被挤进角落。

    随着数字往上攀升,人们进进出出,最后电梯里只剩她,以及另一名陌生男子。

    感觉到对方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但她不以为意,这是常有的事,长相亮眼的她,在外头时偶尔就会接收到男人投来好感的眼光。

    她故意不看对方,但仍有些沉不住气,电梯门一开就马上跨出步伐,却意外发现他也跟着出来。

    是色狼吗?青天白日之下,也太大胆了吧!如果他敢碰她一根寒毛就死定了!才这么想着,对方真的将手搭在她的肩上,她马上反手一扳,但意外地,对方的力量大到足以反制她,所以下一秒,她立即转过身补上一拳。

    拳头打在厚实的掌心上,起不了任何作用,对方甚至还聪明地顺着她的力道往后一缩,化解了她的攻势,同时将她的拳头包在宽大的掌心里,两人的距离因此而拉近。

    在看清对方后,她呆住了,比较贴切的说法是傻眼。

    那内敛沉稳的俊容,既熟悉,却也陌生,当年血气方刚的高中生已不复见,在她眼前的是卓尔不凡的成熟男子。

    “你一点也没变,还是一样凶悍。”声音也不同了,嗓音低沉有力,充满男人的磁性。

    严封成无限眷恋地审视她的睑,将每个表情的细微变化尽收眼底,仿佛要补回六年来的万般牵念,眼中的深情毫下避讳。

    “是你?”她终于回神,难掩心中的激动,并讶异地发现,六年了,见到他,她竟然还有当初悸动的感觉,并再次被他不凡的仪表所震撼。

    “没错,是我。”他的手没放开,像是理所当然地握着。天知道光是碰触到这白皙玉手,便足已教他热血澎湃了。

    汪采湘不自在地抽回,并且下意识地退后一步。小手热热的,尚留有他的温度,那成熟男人的气息,令她不自主地心慌意乱。岁月将他的脸部轮廓刻划得更加坚毅卓绝,六年的时光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

    他长得更为高大了,下巴可见男人刮干净后留下的胡渣,一身灰色西装衬托出他的社会历练及稳健的风采,一身王者气度,不再存有当年的戾气,任何人见了,都会为他的绅士风范动心。

    他真的变了,只除了那烫人的眼神,依然隐藏着令她无措的狂野。两人一时眼波交缠,无法分离。

    汪采湘被他看得心慌意乱,忙将目光移向别处。

    “你怎么会在这里?有朋友在这里结婚吗?还是”

    “我来找你。”

    “喔?”虽然她告诉自己以平常心对待,但听到他的回答后,掩不住心儿怦动,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了。

    “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好吗?”虽然他用的是征求同意的语气,但已付诸行动,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往电梯走去。

    “啊?可是我要去找文俊扮哥”

    “他没空。”

    她狐疑地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早就找过他了。”

    “你去找他?为什么?”

    她有问错吗?为何他一脸怨怼的表情。

    严封成将她拉进电梯,确定她跑不掉了,才回答:“因为我以为他要娶的是你。”

    不知怎么的,她反射性地否认:“新娘子不是我。”

    “我知道,不然他就完蛋了。”话中透露着,若新娘子是她,那么今天这场婚礼将会以遗憾收场。

    那霸气的口吻表现出他的在意,也道出了他的感情,一如他的作风,从不转弯抹角,经过了六年,他依然要她,今天他是完完全全冲着她来的。

    她不敢相信地瞪着他,难道他是回来履行当年的誓言?如果今天新娘子是她,那么他来此是要抢人的?

    “你别开玩笑了。”

    “我远渡重洋,吃尽了苦头,咬紧牙根接受历练,让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可不是为了开玩笑。”

    天晓得,当他以为魂牵梦萦了六年的佳人要嫁给别人时,内心多么焦急,再也无法多等一刻,立即冲回台湾阻止,还闯进人家的新娘房,差点要绑架新娘。直到发现新娘不是她,经过一番确认后,才知道自己搞错了。

    他暗暗咒骂。该死的方皓,竟然给他错误的讯息,那小子皮在痒了,非扁他一顿不可。

    虽然他离开台湾六年,但无时无刻不在注意她的消息。他等这一天等很久了,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日子再辛苦也咬紧牙关撑着,忍着相思之苦不来见她,就是为了有一天要抬头挺胸出现在她面前。

    原本是打算等一切安排妥当后再来找她,但得到方皓的消息后,他急忙提早一个月回来。此刻终于见到她,才发现自己真的等太久了。

    他提醒自己要慢慢来,绅士地保持距离,别吓着了她;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一手仍紧握着她的手,深怕她溜了。

    汪采湘为他的话惊喜交加,难以平复紊乱的心跳。天哪!他回来了,回来实践他的诺言了!

    她已经无法将他当一个少年看待,也无法再用师生这个理由当借口拒绝他,因为当了一学期的代课老师后,她便转行到其它公司上班,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如今他不是学生,自己也不再是老师,而是两个成年人了,甚至他看起来此自己更老成,并且充满成熟男性的魅力。

    电梯门突然打开,拥进了大批人,将他们挤到角落,两人突然十分亲密地紧贴在一起,他顺理成章地搂住她,护在怀里,不让人群推挤到她。

    汪采湘心跳得好快,六年前的时空仿佛与此刻相连,暧昧情愫弥漫在彼此之间。

    虽然一时之间很难适应他以一个男人的身分来追求自己,若执意说不心动是骗人的!被困在他的怀抱中,感受到的不只是被呵护的安全感,还有小鹿乱撞的紧张感。

    到了一楼,在他有力的牵握下,汪采湘只能被他带着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她问。

    “去一个没人会打搅我们的地方。”俊逸的面孔忽尔露出邪气一笑。

    宾馆?

    她慌了,两脚努力踩煞车,并嗫嚅地抗议:“太快了,我们这么久没见,你得先让我适应一下才行,我很保守的,没办法做那种事呀!”

    “你想到哪去了?说得好象我要把你吃了。”

    “你是这种表情啊,去照照镜子就知道了!”她脸红气喘地抗议。这人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啊,西装笔挺的外衣下,依然有着野兽般的力量。

    “放心,我没这么猴急,六年都等了,不差这一、两天。”

    “什么!”她羞红着脸瞪他,这还不是一样。

    严封成轻点她的鼻尖,语气极为宠溺。“你真好逗,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扁是这个小动作,就让她方寸大乱,他不但变得更加富有男性魅力,还是个调情高手,反而显得她生涩笨拙,毫无招架之力。

    “乖,上车。”温柔邀请的另一面,却是不可违逆的命令。

    当车门自动上锁后,汪采湘有种上了贼车的感觉,瞪着他唇边难测的浅笑,她有预感,这一次,怕是无法逃出他的五指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