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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下 解毒灵药
囚牛真身是条淡黄色蛮精致的小龙,乍一看上去远不如其他弟兄们威风凛凛。伏燨也曾经抓到机会就嘲笑老大形貌实在娘娘腔。可老大毕竟是老大,是龙族父王母后第一个孩子,自然有些偏爱,从任何方面都是最巅峰的。在伏燨眼里,其他兄弟多多少少在某方面少根筋,而自己在很多方面同时少了很多根筋,老大就没有这些情况。看着老大清澈的黄水晶一样的瞳孔,伏燨霎时晃了下龙头:“我怎么没想到!”说完腾空而起,眨眼见消失在远处。
“哎,我还没说完那,那个药引,别用太多啊——”囚牛也不知道伏燨能不能听得到。囚牛不是喜好八卦一族,但是它真心很好奇,伏燨口中的“笨蛋”究竟是谁。
伏燨一边飞一边骂自己,是啊,自己是一条拥有永恒生命的龙啊,还有什么药引,比自己的血液——龙血——效力更大啊!
虽然绝大多数人眼中,龙血不过是一种传说。例如希腊神话中的战神,宙斯和赫拉的儿子阿瑞斯,素来被视为武勇、强力的象征,据说,在他少年时期,曾孤身一人杀死了巨龙,并将全身都沐浴在龙的血液(即龙血)之中,因而成就了刀枪不入的金刚之身。但是,他洗澡时,一片树叶恰好粘在了身上,遮住了左边肩胛下一小片皮肤未接触到龙血,而这一小块区域也就成为了他的死穴,后来在众神的战争中被敌手利用。
无独有偶,在北欧神话中,也有那么一位著名的英雄齐格飞,曾嘚瑟地亲手杀死了一头魔龙法夫纳,而且也不按照常理到小溪泡泡澡、去去汗味,反而不嫌味道难闻,并用龙的血沐浴全身,从而拥有了钢铁般坚韧的皮肤。当然,在这个传说中,齐格飞犯下了和阿瑞斯同样的错误,洗澡时没注意,在自己的膀后因为一片树叶的遮挡而留下了一个死穴。后来在他的部下的叛乱中, 他就死于此死穴——也那么“碰巧”一把剑正好刺中了那个小小的死穴。
后来伏燨能静下心看书的时候,看到这些传说,毫不犹豫定义为胡扯。首先,龙的血既然那么厉害,洗个澡就让人类脆弱的肉体金刚不坏,它自己是怎么被人类弄死的!?其次,自己是龙,还是混沌初开始华夏大地上诞生的龙族,偶尔流血,随因“机缘巧合”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血腥气,也绝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不要说泡里面,闻一闻都昏倒。由于欧美人本身体味就人浓烈,同理推断,外国龙肯定比中国龙味道更冲些,何况龙的体积都超级大,一大盆龙血不把人淹死也能熏死,还洗澡?吹什么牛!再次,就算有人侥幸泡了个澡,之后难道不用清水洗澡吗?还不臭死了!怪不得两个英雄最后都被人干掉了,自己部落里有这么个移动的露天垃圾场,确实难以忍受!综上所述,龙血应该某些效力没错,但是能为人类所用就不一定了,估计是人类为了自己的面子编出来意淫的。
不管怎样,龙血确实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充当魔法物质及魔法药水的原料。在古老的中国,这种魔法原料换种说法被称为——药引子!
囚牛确实了解自己的弟弟,伏燨飞回渭水河畔,还没彻底降落到地面上,就用尖利的前爪在自己左臂上划了好深一道口子,眼见鲜血淌出来,才想起自己没找个东西接着。伏燨干脆不理会自己的伤口,先跑过来看小白马。小白马后腿肿得发亮,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它的呼吸了。伏燨把草药重楼放进嘴里嚼了嚼吐在掌心,另一只爪子在伤口上抹了一把龙血,双爪合上来回搓了几下,暗骂自己没脑子。刚才也没问这药是敷在伤口上还是吃下去。伏燨来不及多想,一半外敷,另一半掰开小白马的嘴巴塞了进去。之后,伏燨第一次体会到听天由命的无助感觉……
青鸾岛的主街上人烟稀少,北方的树木叶子基本掉光了,这个季节来海边还是挺有创意的。林帅心中充满得逞的鬼祟,脸上是抑制不了的兴奋。小雁在高速路休息站的时候就提醒她,别那么容易被人看出来。林帅不以为然,看出来更好,如果戴瑞克也有这心思,今晚的事还用费劲吗!
何清涵提早预定了宾馆房间。这是一家部队疗养院,很少对外营业。此时已经是旅游淡季,别墅式的宾馆只开了一幢,接待部队内部来附近开会的领导,或是偶尔有兴致、不太正常的客人——例如眼前四个青年男女。
前台服务员裹着大棉衣几乎要睡着了,对四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客人本来嫌弃得很,但是借助大堂稍嫌昏暗的光线看清了几个人的颜,瞬间精神大振。这两个帅哥和其中一个美女也太出众了,简直亮瞎眼睛,难道是哪个明星组团过来偷偷度假?服务员绞尽脑汁也没想起来他们演过什么,可是明明就是明星的气派啊,他们还带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不用问,是个助理。
究竟来干什么?服务员脑中一通八卦,殷勤地安排了一楼的两个房间。两个帅哥走进其中一间,美女带着助理走进另一间。
林帅一进房间就乐开了花,虽然是两个单人床,但是好宽大啊,躺上去还很舒服。林帅喜上眉梢:“这何清涵真靠谱,订了这么好的地方!”
“哼,看来没少泡妞!”小雁冷冷道。
“人家是公司副总,肯定有很多接待客户的工作,也不一定是为了泡妞啊!你能不能阳光点!”
“你少替他说话!别受了他的蛊惑,这家伙看上去斯斯文文,总感觉哪里有古怪!”
“哪里古怪?不就是喜欢你,还不受你待见呗!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我这不是来了吗?机会不能总有,看他能不能把握!”小雁不置可否。
“何清涵也挺可怜,想追求你还要借口撮合我和戴瑞克,反正不管怎样,我是最大受益者,多谢雁姐、清涵哥!”
“别把自己放在那么低的位置,也许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戴瑞克那!”
没说几句,戴瑞克过来敲门,请两位女士收拾一下出去吃饭。林帅一步就要迈出去,小雁眼疾手快拉住她回应门外:“好的,我们五分钟后前台见!”
“你要换衣服吗?”林帅奇怪道,照她看来,小雁随便裹件被单出去,都美得一塌糊涂,穿什么都无所谓的。
小雁叹了口气:“大姐,我刚才在车上没好意思说,怕你听了各种不自在,你的衣服破了,就在这儿!”说着,指了指林帅胳膊下方的位置。林帅跑到穿衣镜前一看,果然靠近腋下的地方,破了个大洞。林帅想着刚才戴瑞克就坐在旁边,可能也看见了,立刻觉得世界灰暗了,简直不想出门。都怪自己,就穿平时的帽衫得了,轻松自在。昨天晚上思来想去,居然找出一件卡其色修身高领衫。那是自己20岁出头装优雅女子时的装扮。
一头黑色长发绾成高高的发髻,黑色、咖啡色、浅棕色、卡其色每种颜色不同却款式一致的贴身高领衫,显得脖子长皮肤白身材匀称;下身一条黑色百褶长裙,遮住下半身赘肉,再蹬一双五厘米左右的高跟鞋,颇有高校教师的典雅风范,颜值巅峰时圈粉不下上百人。要不是偶然看照片,林帅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那种淑女人生。
这次的行程,林帅觉得有必要女性化一些,虽然头发仍旧短得扎不起来,穿长裙也不怎么合适,但是压箱底的高领衫却是提升女人味的不错选择。只是林帅没考虑到,太久不穿的东西,也会老化,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想象中那么消瘦,穿上没一会儿,腋下就出了个大口子。丢死人了!林帅只想一头埋在被子里,将自己闷死过去。
小雁催促道:“多大个事啊!我是无意中看到的!你换下来不就行啦!?处女座纠结到什么时候,别因小失大啊!再说,戴瑞克不会因为衣服破了就不喜欢你的,兴许还觉得你可爱呐!”
“骗谁啊!可爱?觉得我又傻又邋遢吧!真是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好,你和自己在这儿较劲吧,我要去吃饭了!我就和他们说你晕车好吧!”
“别啊!”林帅一下子跳起来,换上自己最熟悉的白色帽衫,把高领衫恶狠狠扔进垃圾桶,过去的东西确实不必再捡回来。
青鸾岛是一处历史痕迹很重的海滨度假区。旧时代,许多外籍人士、军阀、官僚、资本家纷纷到这里建筑别墅,并建有饭店、酒吧、跳舞厅等娱乐设施,成了一个异国气息浓郁的避暑佳地。新中国成立后,又新建了不少休养所、疗养院、饭店、宾馆,规模比过去更大了,成了北方很有规模,很有口碑,设施比较齐全的海滨避暑胜地。
记得,是“避暑圣地”,而现在,是冷得鼻涕横流的季节……
旅游区的淡季,餐馆很多,但正常营业的却极少。四个人在城里转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海鲜市场旁边找了一家小饭馆。饭馆不算大,陈设也不够新,一个女人背冲门口坐着嗑瓜子看电视,看得出最近生意清淡。
伏燨走进门开口道:“请问这里营业吗?”
“不营业开门干什么?我不早就回家睡大觉了。”女人没有回头,口气挺冲。小雁皱眉想离开,何清涵拦住她:“算了,其他地方好像也没开门,将就一下,要不我们只能去吃麦当劳肯德基了!”
伏燨一笑:“是啊,拿菜单来吧,我们点菜!”
女人懒洋洋站起来,浑身没骨头一样,扭着腰踱步到柜台前,朝后厨喊了一句:“准备着,有客人了!”后厨没有声响,女人尖声大叫:“死到哪儿去了?生意来了,快干活了!”
林帅吓了一跳,这老板娘还真暴躁。
后厨终于有了响动,一个留着寸头的小伙子探出身子:“来了来了,您各位先点菜,马上就好啊!”
这还像个做生意的,四个人舒了口气,女人拿着菜单,直愣愣地塞到伏燨手里。女人大约四十岁左右,小麦肤色,长眉凤目,一头乌黑的长发编得很好,用一根样式简单的黄铜簪子盘在头上;身材偏高偏瘦,手长腿长,若不是眉宇间含着煞气,看上去倒还有些成熟风韵。
伏燨接过菜单,闻到一股淡淡的腥味,微微感觉有些异样。在海边,尤其是餐厅里,有腥味太正常了。可是这股气息不同于大海里生物的味道,而是……
伏燨心中警惕,表面上若无其事,开始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