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典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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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记录她的少年时光,那么故事就会到此结束。

    兰花市场日趋低迷后,镇上转为经营花卉批发生意,产业道路的两旁,连绵数十间规模不同的花卉批发商。每天从太阳还没露脸,花商们就开始忙进忙出,分送各种新鲜花卉。

    这儿的空气里,仍有淡淡的花香;菊花田里的灯光,也仍在夜晚照亮大半的天

    空。只是人事物都有了些许改变,当年的青青子衿们,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炳日的小芳,高中毕业后就去日本留学,从此满口“ァイゥェォ”即使木村拓哉已经结婚,成了两个女儿的爸,她仍不离不弃,挚爱木村永不改。

    优秀的向柔,还是一如以往的优秀。她从一流大学毕业,在家族企业里坐镇,虽然美丽非凡,身旁却从没有男人的踪影。

    至于凌珑嘛

    她摆脱了“向刚效应”重归平静生活,两年后考上南部的大学。

    从此之后,她只剩寒暑假时,才加入媲美民族大迁徒的返乡车潮,回镇上过过懒散的生活,等到假期结束,又得包袱款款,为了求学离乡背井。

    四年后领得毕业证书,她在高雄找寻工作机会,前后换了两间公司。

    第一间是亏损连连,老板破产,必须跑路,含泪解散公司:第二间则是太过赚钱,老板眼看荷包饱足了,决定结束事业,移民去享清福,同样含泪解散公司。

    二十六岁的那年,凌珑又回镇上。

    说好听些,她是暂时养精蓄锐,事实上却是找不到新工作,只得暂时窝在家里混日子,为中华民国的失业率略尽棉薄之力。

    家里的分工状况,跟以往没啥两样,倒是多了个刚怀孕的嫂子,凌珑失业返家,刚好可以分担些家事。而所谓的家事呢,除了洗衣烧饭、伺候一家大小外,自然还包括各类的杂事

    例如,缴电话费。

    一个燠热的午后,一个娇小的人儿,载著一只哈士奇,出现在电信局门前。凌珑把车子停好,拿掉安全帽,红唇吁出一口气,用手掌扇扇热得发红的小脸。天气实在太热,她才骑了一段路,去还了小说、买了蔬菜,全身就已香汗淋漓。

    “饭团,待在这里,别跟来。”她拍拍那颗毛茸茸的大脑袋,再拉开背包的拉链,确定电话帐单在里头,接著就转身往里头走。

    狈儿却迳自跳下摩托车,没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甚至冲得比她还快,咚的一声就撞上落地窗,毛茸茸的脑袋贴着玻璃,蓝色的眼睛转啊转,兴奋的往里头瞧,软软厚厚的脚掌还砰砰砰的乱拍。

    “不行,狗不能进去,你给我待在外头!”她手忙脚乱的拉住项圈,努力把它往后拉。

    狈儿是嫂子抱回来的,当初还好小好小,毛茸茸的一团,可爱得像填充玩偶,全家人一看就喜欢极了。哪里知道,它像是吞了杰克的魔豆,迅速成长茁壮,如今它头大脚大,力气更大,她细瘦的双臂几乎快拉不动,每次带著它出门,都累得她全身发软。

    “饭团,坐下!”凌珑气喘吁吁的喊,先拿出皮带,把它扣在一旁,再迅速掏出一颗小皮球。

    毛茸茸的大脑袋掉转方向,蓝色的眼睛找寻到新的攻击目标,火速离开那面玻璃。它露出雪白的尖牙低咆,激动的扑住小皮球,趴在地上乱咬,像是跟那颗球有不共戴天之仇。

    谤据以往的经验,那颗小皮球大概可以撑个二十分钟。

    先确定狗儿待的地方够凉爽,照不到毒辣的阳光,也没有危险后,她这才慢慢的后退,在狗儿没察觉的情况下,闪身进了电信局。

    自动门滑开,冷气的凉风迎面而来,暑气被逼退,她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七、八个柜台只开放了三个,每个柜台前都排著长长的队伍。排队的人们倒也不心急,愉快的交谈,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鸡毛蒜皮小事,仿佛是专程上电信局来聊天,而非来缴费。

    她选了最短的队伍,乖乖加入排队的人群,站定后就拿出背包里的小说,低头埋进剧情里,打发等待的时间,只偶尔抬起头来,察看前头还剩多少人。

    队伍前进得很缓慢,服务人员花一半的时间工作,而另一半的时间,则是在问候顾客时全家大小,善尽敦亲睦邻的职责。

    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著薄唇,带著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著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著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著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后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着,打量著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于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著转身对著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不能怪大夥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后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马上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著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著,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姐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夥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马上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后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后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后,当手续办妥后,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的骑车往前奔驰,一心想着要快点逃走。

    只是,疾速前进了几个路口,一辆闪亮得刺眼的银色进口轿车就从后方追来,车窗缓缓摇下,那张让她魂飞魄散的俊脸出现在车窗之后。

    喔,不要吧!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向刚偏头揶揄著,一手搭在核桃木方向盘上,技巧的操控车子与她并行。

    “没、没有”她含糊的回答,右手扭著把手,猛催油门,只差没将把手扭断,机车冲了出去,狗狗开心的大声吠叫,以为他们在玩官兵捉强盗。

    他轻易追上来。

    “那为什么跑得这么快?”

    这不公平!他的代步工具可是高级轿车,而她的却只是老旧失修、不时会熄火罢工的小绵羊,两者的水准相差太多,她就是把车速加到破表,也甩不开这只庞大的跟屁虫。

    “我得回去照顾嫂子,她是孕妇,饿得很快。”她咬牙切齿的回答,提醒自己街道上行人众多,而向刚又是邻里间的名人,她就算再不爽,也得多少应付他一下。

    再说,老妈早有交代,要她待在镇上这段时间里必须谨言慎行,维持礼貌,免得得罪了左邻右舍,对老妈的媒人生意造成妨碍。

    像是知道她不敢翻脸,向刚敛著眉目浅笑,继续与她攀谈,那修长的指在方向盘上轻敲,敲得她神经紧绷。

    “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

    “我没有。”

    咦,这对话好熟悉!

    “那么,我请你喝咖啡。”他用平静的声音建议,看着那张小脸从谨慎转为惊恐。“我们多年没见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叙叙旧。”

    “呃,不必了,嫂子肯定饿了,我必须马上赶回去。”算了算了,他们之间有啥旧可以叙?再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暍咖啡,那黑漆漆的液体只会让她胃痛!

    并行了一会儿,凌珑始终没办法突破封锁,正当她焦急得几乎想抱狗跳车时,小绵羊开始发出连串咳喘,排气管还吐出黑烟,她愈是心急,黑烟就冒得愈多,冒到好像快出火了。

    接著,年老力衰的小绵丰陡然熄火,在大马路上正式罢工。

    老天,旧事也重演得太彻底了吧?

    “该死的火星塞,早不坏晚不坏,居然就选在这个时候给我出问题。”她喃喃咒骂,把头靠在狗儿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懊恼的轻撞两下,狗儿叫了两声,转过头来用舌头帮她洗脸。

    一旁传来声响,进口轿车的车门开了又关,高大的身影步步逼近,她沮丧的抬起头来,因为强烈的阳光而眯起眼儿。

    向刚朝她走来,步履从容,简直像是头漫步的狼,全身上下都隐含著内敛的危

    险。

    总觉得她早就知道,成年后的他会是这种模样。

    当初的俊朗轮廓,历经岁月的洗礼,变得更粗犷而男性化。眼前的向刚看来精明干练,强悍而有自信,那股引人注目的独特性质更是有增无减,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发光体,注定要受人瞩目。

    而他嘴角郡抹邪门的笑,让她头皮发麻,马上就确定,眼前的他肯定此十年前更具危险性!

    凌珑警戒的看着他,大眼儿盯著那张俊脸,要非常努力,才脑扑制住拔腿逃跑的冲动。

    她也得非常努力,才能够克制住,不为盘桓脑中的回忆脸红

    停车棚里的那一吻,已经是上个世纪的陈年往事了。向刚还记不记得?还是说,对他而言,停车棚里时那一吻,就跟恶作剧的捏弄一样,只是戏弄她的手段之一?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于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于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后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后,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马上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于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着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着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夥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后,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于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嫩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狈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著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后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著沈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沈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车内宽敞而舒适,不但有凉爽的冷气,还有著悦耳的轻音乐。要不是驾驶实在碍她的眼,她就会承认,坐他的车,远比站在大太阳下,汗流浃背的等待救援来得舒服。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确定这几年来,向刚远比她这个小职员吃得开,狗儿则在后座跳来跳去,兴奋极了。它用强壮的好奇心四处闻嗅,再用同等强壮的洁白牙齿,快乐的咬碎所有的新发现。她在心里偷偷期望,它会去咬那些它完全看不懂,却看来很昂贵的精密仪器。

    引擎发动后,皮椅下传来轻微的震动,向刚的身躯靠了过来,一手撑住她身旁的玻璃,宽阔的肩膀遮挡住外头的阳光,一股清爽好闻的男性气息,从他欺近的身躯传过来。

    “你想做什么?”她瞪大眼儿,全身都缩了起来,怀疑这家伙图谋不轨。

    “只是想替你扣好安全带。”他一脸莞尔,倾身从她的腿边拉出安全带的扣环,轻松的插进杆眼里。

    凌珑松了一口气,暗骂自个儿想得太多。她抬起头,本想开口道谢,但是却又发现,扣妥安全带后,他还是悬宕在她身上,迟迟没有回到驾驶座上,那双黑眸巡回过她纤巧身子的每一寸,除了笑意之外,还带著某种让人不安的灼热。

    “你还是这么的小。”向刚轻声低语,低沈的声音在车厢内听来更添亲密。

    这次肯定不是她胡思乱想,他、他、他他他他

    混乱的脑子还来不及反应,向刚已经俯下身来。

    “小东西,欢迎你回来。”霸道的薄唇,在她讶异失措的瞬间,轻易的封住她芬芳的呼吸,他吻住她,夺取她的呼喊与抗议,放肆的重温睽违已久的软嫩。

    两条线再度交集,他与她之间的故事换了段落、换了章节,这会儿才正要再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