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换衣解佩

赵莫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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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地向后退了几步,拉开与白华的距离,一只手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余蒙蒙一双眼睛里写满了惊魂未定,颤悠悠地开口:“陛下,你怎么在这儿?”

    “那我应该在哪儿?”

    白华忍无可忍地瞪了她一眼,绕过她继续向前走,一副高冷而不可冒犯的样子。

    余蒙蒙这下再也不敢走神了,小跑着跟上去。白华听见后面的动静,想到她刚才回身看见自己时被吓到的蠢样,刚才看到差点儿没忍住在她面前笑出声儿来。

    蠢是蠢了点儿,好在挺可爱的。

    到了东殿,白华先进去走到书桌前坐下,有婢女上前来要伺候他更衣的时候,他摆手制止了。那名婢女会意,退回原位站着。

    余蒙蒙不解地看着,直到白华看向自己。她十分机灵地跑过去,笑得一脸谄媚:“陛下,有何吩咐?”

    “替我更衣。”

    余蒙蒙脸上的笑容倏然间放大了几分,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换衣是应该的,毕竟在亭子里被自己弄脏了,但他是在叫自己给他换吗?

    白华再次开口重复:“替我更衣。”

    “哦。”余蒙蒙认命地垂着头走到白华的身边,先替他将外衫脱去,然后动手解腰间系着的玉佩,却越解越不得其法,急得满头大汗。看得一旁的婢女们都忍不住轻笑。这下,余蒙蒙更是脸都红了,心里埋怨白华,有的是婢女,非要看她出丑。

    九玲见状,向那些婢女们使了个眼色,大家立刻噤了声,都憋着不笑。尔后九玲看向白华,见主子摇摇头,示意她们不用帮忙,然后向殿门口偏了一下头,九玲立即得令,带着大家轻手轻脚地出去。

    在余蒙蒙实在解不开,越解越生气跟玉佩和腰带杠上的时候。白华低头专注地打量着她那副也不知是急还是气的面红耳赤的模样,以及她耳尖上透着的薄薄的一层粉红色,觉得自己的面上也有些热了。他还是第一次与女子这般亲密接触,想这原就是夫妻间的行为,本没什么异样的。只是,这心里头的感觉他倒是头一次体会,有些不适应地拉开余蒙蒙,自己则探向腰间的玉佩说:“好了,本君教你,看好了。”于是,便自己动手开始解那玉佩,余蒙蒙看着自己怎么也解不开的玉佩,在白华手里三两下便被轻易解开。

    “哦!”余蒙蒙立即发出钦佩的赞叹声,忍不住仔细地盯着他的手法,直到白华的腰带解开,露出中衣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行为有多暧昧,立马转过身去,脸上如火烧了一般。

    也真是的,为什么要在自己的面前换衣裳呢?

    白华见她这动作,又是气又是好笑。往常在后面追着自己跑,千方百计地讨自己欢心,恨不得天天脱光了趟自己床上。现在自己愿意接近她了,她倒百般拿捏,似刚才,她居然忘了那枚她自己送的平安扣。他现在怀疑,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白华的女人是不是对自己真心的。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还是同样的一个人。他现在却希望两人的关系能亲近一点。

    有些烦躁地走进内室,换了一身青衫出来。心里已是平静许多。

    余蒙蒙却觉得眼前一亮:好一个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与白衫时的冷冽如谪仙不同的是,现在的白华仿佛多了几分随和的气息。仿佛一个儒雅的俊俏公子一般,只是,再加上一把折扇,就是自己幻想中的古装美男子一模一样了。

    白华走到书桌旁坐下来,拿起案上的一本书翻看起来。余蒙蒙见对方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就向书桌斜上方的一个小几上走去,坐下来,百无聊赖地看着四周。不一会儿,只见从书桌的方向飞来笔墨纸砚,稳稳地落在小几上,甚至连磨好的墨都没洒出来一滴。

    这技术,余蒙蒙忍不住伸出大拇指对白华表达了自己的赞赏,溜啊!

    白华见她滑稽的动作和表情也不为所动,复又将一本书朝几上扔过来。余蒙蒙听到啪的一声,低头看,见上面的是两个繁体字。

    “女戒?”她仔细地辨认着,最后不敢肯定地抬头向白华确认。后者点头道:“将这本书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誊写一遍。”

    对于白华的命令,不管有多不满,有什么异议,都不能反抗。

    余蒙蒙脸上挤出一个笑来,低头开始抄写。只是上面的繁体字大多都是人家认得她,她不认得人家。这样依样画葫芦地抄写着,心里稍微有一点儿虚。

    真不是她多想,也不是她小心眼儿,更不是她余蒙蒙心理阴暗。白华绝对是报复她之前得罪了他的事情(虽然她都不知道她怎么得罪白华了),才想出这种招来整她。

    而且,她有预感,等她写完,按照套路,白华有八成的可能性会让她背下来,或者告诉他这本书里讲了什么。

    可她根本看不懂这书上之乎者也,女啊女的在讲什么。

    怎么办?她抬起头,用便秘一般的表情偷偷看着坐在窗前书桌旁一脸风轻云淡地看书的白华。可是人家根本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白华早就注意到她抓耳挠腮的窘态了,在一起怎么说也这么久了,早知道她是个不学无术的。可谁想,居然连《女戒》这种浅显易懂的书都将她看得这样狼狈。

    禁不住摇摇头,不再看她。

    快中午的时候,白华放下了书,走到余蒙蒙旁边,只见她已经照着抄了不少,只是怎么看都觉得这字写得不像话。他瞟了一眼说:“浪费笔墨!”

    余蒙蒙尴尬起来了,握着笔的手也不知道是该落在纸上,还是不该落在纸上,进退维谷之间,只听白华又说:“写得差,就要多练。”

    那就是还得继续写了?

    余蒙蒙只能握着笔,笔锋重重地舔在纸上,留下斑驳不堪的墨迹;又或是这一笔下得重了,下一笔下意识地减轻力道,可力道又太轻了,写出来的字几乎歪歪扭扭的。

    只能说,毛笔字对现代人来说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