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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出私人用品,今天是辛穗在品诚的最后一天。
最后一天了好快,六年从护校毕业已经整整六年。
还记得第一次穿上护士服的那天,她对着镜子看了好久,南丁榜尔、白衣天使,她爱死这些形容词。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她侵占地的便当和床,宽宽的床、暖暖的怀抱,她在他怀里睡了一场好觉;还记得第一次在他的书本上留下她的单恋,那种偷偷摸摸的甜蜜还映在心间哪一日,他也会学起中文吧!那时他会在书本上看见她的心情,会知道有一个笨笨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爱他这么久。
要他看见吗?是!她要教他看见,就算他不能成全她的爱情,她也要他知道,她无怨无悔的心。
爱他,不悔,从不后悔,即使她的爱无法回馈,即使她的情只是单恋。
走到镜前再看看自己,衣服是白的,脸是白的,唇也是白的。好丑!
翻翻袋子想找来唇膏描上绘彩,翻了半天才想起,唯一的一只唇膏早在几个月前弄丢掉,咬咬上下唇,想把它们弄得鲜红,却不料嘴唇不合作,仍维持着一片惨白。
无所谓,会过去的,除非生命结束,否则再多、再痛的苦都会过去,人生不就是这样,由许许多多的苦痛悲伤、欢快忧愁交织而成,经历过快乐,痛苦接踵而至,总要酸甜苦辣全尝透,人生才不致遗憾。
临走前,她还要去看看他,跟他说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乐。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苹果笑脸,不论如何,走过这一遭,她学会爱人。
捧起她的“家俬”展开忙碌一天,她对每个人都笑,病人、医生、葯剂师、护士,不管喜欢她的人、讨厌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为临别赠礼。
从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没停过,端起午餐饭盒,她像以往拚命塞,只想在最快的时间解决。对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复她的生活,至于他带给她的“习惯”她必须戒除。
“告诉你,院长居然从楼梯上滚下来,撞伤头。”
“有没有怎样?”
院长两字钻入脑海,辛穗拿着饭盒的手微微颤抖。
他还好吗?伤得重吗?
“陈医生上去看过他,应该没事吧!了不起撞出几个瘀青,不过你知道最大的八卦是什么吗?”
“说啦、说啦!别吊人胃口。”
“听说院长是跟凯琳小姐争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动失足,还是让凯琳小姐推下来。”
“哇塞!这番婆怎么这么凶,吓死人了。”
“别在背后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呛声,不要见着人就院长夫人、院长夫人的叫。”
“说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后,她们说话的声音再没传到辛穗脑中,一颗心盘盘旋旋的全绕在他身上。
他受伤,脾气会不会更暴躁?但愿凯琳小姐能诸多包容,不要反击他的坏脾气,否则他只会更加愤怒。
不知道他让不让护土上去照顾,会不会又动辄丢人枕头,或是闹着不吃饭?她好想飞奔到他身边,只是,她缺少一个理由就这样,她浑浑噩噩度过整个下午,心中想着、念着、挂着的全都是他。
终于,六点一到,她换下护士服,卸除工作职务,她不再是他的部属,而是“朋友”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她还是要用起“朋友”这个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楼,走过他的办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驻足。
再见他,需要勇气,经过那么决绝的话之后,他们应该是陌生人了。进门,会不会是一场难堪?何况说不定凯琳小姐陪在他身边,那次撞见他跟miss张的尴尬,她没忘记。
但,转身离开,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至少让她将他的面容深深镂刻起,说不定这一次。他们会化解之前的不欢,说不定往后若干年,路上再见,迎着她的会是一张笑脸,而不是别过脸、调开眼光,假装从不认识。
敲敲门,没响应,他们不在?再敲敲,等一等,还是没人心重重落下,他们连最后一面都相遇不上缘分,这东西与他们无缘。
垮下肩,往回走,她举步维艰。别了,要离开了她真的要离开他了,从此天涯相隔,陌路难逢几个脚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就算是凭吊她的爱情吧!
那张床她睡过好几场,还有、还有,她买的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里面,他不喜欢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带走,她可以顺便把娃娃带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开门把,推门进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间被填满,他在啊,她可以看着他,不犊旎断看他,把他的眉眼鼻心通通藏进心底深处。
走近床边,他在睡,睡得好沉。熟睡的他不再剑拔弩张,只有一脸安适。
“不生气、不生气,帅帅哥哥别生气,笨笨辛穗才要爱你哦!”对着他,她又不自觉说出这句话。
话说惯了,也习惯他的环脾气,往后,生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爱发脾气的男人,让她挂着,要她时时安抚?从未想过,悬着人、安抚人会是一种幸福,而她爱上这种幸福。
拂开他的金发,拭去他额际薄薄一层汗水,这个男人火气真大,空调开着,还是让汗水窜出来。
“绍钟不管你认不认,我都当你是朋友,以后路上碰见,就算你别过头不理我,我还是会热情地跑上前,对你说声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她的爱情已经升华为友谊,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这样,因为“最爱”已经走到他身边她除了退让已无别路。
“不要再气我,我知道是我贪得无厌才让自己走到这地步,不然,我们可以再一起去咖啡厅,你点一杯咖啡,我点一杯牛奶,你介稍骗琳小姐给我,我介绍未来老公给你,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的小孩玩成一团,再过几年,我们变成儿女亲家,我就抱着我们的小孙子,对他说: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气差,赶走好多护士小姐,要不是外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饿死。那时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个不停,自己说给自己听。
很吵,绍钟的眉峰皱起,可恶,好梦惊扰,他从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吵醒。握着拳头,人尚未醒,已是满腔暴力。
“对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对我亲切的人笑,也对骂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诉她们,我不介意了,就算她们曾经对我有过恶意,可是过完今天,我全都抛到脑后,往后再见面,我只会记得,找们曾是同事。
爸爸常对我们说:做人吶!不要记恨,恨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
你想,要是我不放过自己,我怎么脑旗乐呢?我是笨笨,头脑已经很差很差,再为生气伤脑筋,一定会笨得更严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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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对你说,我不想当朋友,你可不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可不可以假装这句话是骗人的,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虽然不见面,我还是会把你放在心里,时时祈求老天让你幸福”
当对不见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说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吗?不见面怎能成朋友?
也许她应该挂起面具,骗自己从没爱上他、没有单恋过他,那么她就能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看他、听他、守着他。
但她不够勇敢,要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恋曲成歌,看着他们永浴爱河,只怕自己心量狭小,容不下他的幸福“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记住笨笨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期待着你幸福”
她的声音带了哽咽,他没睁开眼,却心怜起这个要他幸福的女人。
癌下头,她在他额间印上一吻,浅浅的,只带了友谊成分。
“我走了!”站起身,再看一眼,她轻叹。
下一秒,她的手腕让一个巨掌抓住。
回身,绍钟吓一大跳,她是他梦中的女子!
梦里,她躺在他身侧,不停说说笑笑,不停对着天空东指西指对着她,凝眼再看,她是谁?
“你醒了,我、我只是,是来拿泰迪熊,那个娃娃你很不喜欢”指指矮柜上的玩偶,再偏头,他眼里的陌生止下她的话。
他的眼光,他的表情他还在生气?“对不起,上次”
“你是谁?”为什么这个索未谋面的女人,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谷绍钟坐起来,手始终握住她的,不让她有机会掉头离去。
他的态度认真,不是作假。
“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我是辛穗啊!不过你都喊我笨笨。”
“笨笨?这里是哪里?”低头查看自己身体,没受伤?他记得车子偏向墙面,一个很大的撞击力遭袭来,接着他失去知觉,然后想不起来“这里是品诚医院。”屈下身,她蹲在他双腿中央,仰头,她轻触他的脸。“头很痛吗?我去帮你找医生。”
“我不痛,只想知道我怎会在这里,品诚医院不是应该在台湾?”
“这里当然是台湾,你已经在这里住六年多,怎还这样问天!你忘记这六年?”脸在这刻僵硬,他忘记这六年,忘记她“你说什么六年?现在不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他激动地握住她的肩膀问。
他果然忘记她,捡回一段记忆、丢掉另一段记忆,是不是这样才公平?忘记她,记起他的最爱,他心遂,而她心碎。
“不对!现在是二一年,过去六年你丧失记忆。”
“你是说我沉睡六年?”
她为什么在哭?她的泪让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脸,一遍遍擦掉泪水,但新泪不止她哭得他心烦意乱。
沉睡?他用了一个教人好伤心的形容词,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专注爱情,只成了他梦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泪太多,多的将他的心淹没。
“好,我不哭。”她柔顺点头。
“告诉我,这六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又在我这六年中扮演什么角色?”
“六年前,你从美国到台湾就医。说就医其实不然,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得差不多,只是情绪不稳定。我是你的特护,也是你初到台湾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来,述说着她的“曾经”和他的“梦境”
“等等,你怎会是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记忆全失,对他们,你觉得陌生,虽然他们对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脸淡漠,保持距离。”六年前的记忆再度鲜明,那年,她也在这张床上告诉他,他的过去和家人。
“后来呢?
“后来,你逐渐康复,情绪慢慢稳定,接手这间医院,你把这里管理得很好,但又觉得这工作无趣,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层办公大楼,做一些软件设计之类的工作,好像做得蛮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没时间和我吃午餐晚饭。”
“你知道办公大楼的住址电话吗?”
“你外面办公桌的抽屉有,你的手机里也有。”
“好,你说我忙到没时间和你吃午餐晚饭,我们很熟吗?”
“我们是”她欲言又止。
懊说、能说吗?别多事吧!
饼去,当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时候,她赢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现在影子变成实体,她成为梦境,还会有胜算吗?
饼去了,已经过去了,认清事实,辛穗和谷绍钟的那段,已经沉没在时间洪流中,再不复见踪影。
也好,两个人就这样谈了去,友谊不见、爱情不见,他过他的新生活,她适应起没有他的生活。
“我们是朋友。”她说得轻描淡写。
“朋友”咀嚼这两个字,他的眉心皱起。
“别皱眉、别生气,帅帅哥哥生气就变丑哥哥了。”两指在他眉心操揉压压,她靠着他,轻轻对他喃语。“别生气好吗?我们笑咪咪的跟对方说声再见,好不好?让我们的友谊留下最美的结束”
“结束?为什么要结束?”他反问。
“因为、因为我要回乡下结婚,我先生是最传统的保守男人,没有办法接受我有异性朋友。”扯谎比她想象中的还容易。
“不要嫁。”他脱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挡朋友的幸福,你应该对我说恭喜、恭喜才对。当你的幸?戳偈保乙不岫阅闼瞪病!?br>
“以后不见面了吗?”握住她的肩,把她揽进怀中,不想放手、不愿放手;他好想抱着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对她仍然陌生。
“不见面了!”她曾说过,将来不论谁结婚,友谊就此结束。即使她现在说的是谎言。
“连一次都不可以?”他再问,眉心拢起。
“我先生会吃醋。”
“如果我扮女装呢?”
他的话引得辛穗浅笑。“你现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爱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喷火暴龙!”她一直贴在他胸前说话,就因为他的铁臂不肯放人。
“这么可怕?你能和喷火暴龙当朋友,也算厉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离开这份温馨的,只不过没关系,电视上不是说,不在乎地久天长,只在乎曾经拥有?能拥有他的友谊,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过百年,才能与他同船共渡六年,那么,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与他共枕。
“你很笨的,会不会弄错感觉?”也许他们不该是朋友。
“我讨厌人家说我笨,以前你在梦中,我原谅你,现在你醒了,我不原谅。问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恒?”
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谈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
“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人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胡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它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它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晚。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衷漂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准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迹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准。”他期待的眼光投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什、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像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数据。”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文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
“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德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比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情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