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马均、华佗

劏个老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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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马均、华佗

    听到要到蜀地去,马均不由得犹疑起来。毕竟从洛阳到西蜀路途遥远,不是几天半个月能回来的。他毕竟是个有官职的人,在这里还有自己的工场、家人、弟子。

    若来人所言属实,真有那等飞天之物,自己少不得要留下来好好研究研究,此去经年,如何抛得下家业。还有,如果来人说的鲁班其他的发明的研制也有眉目,那自己是继续留下参与研究还是回来?如果留下,那就等于迁居西蜀了。

    现在自己所处的曹操阵营和刘备阵营是敌对的,自己这样做可是有叛国的嫌疑。但是若不去,那飞天之物对他又有致命的诱惑,心里痒痒的,只想马上能看到这传说中的神器,是以,他一时之间竟然抉择不下。

    “先生所言飞天之物可属实?不是我不愿相信先生,实在是此等神技非同小可,不是平常人可以做出来的。我有家有口有官职之人,实在无法轻易远行。”马均再次对飞天之物的真实性提出疑问,意思是,你如果不能证明给我看,我是不会轻易跟你走的。可见他还是个理智之人。

    来人似乎也知道这点,于是道:“请马师傅随我出门一观。”说罢,随手拿起散落院子中的一个小木人偶,道:“就用这个木人偶先当飞天乘客吧。”

    马均随来人出到门外,将木人偶交给门外候着的一个小厮,道:“将这个放进竹筐放上天。”

    小厮接过木人偶,快步跑向院外百步外的一辆马车。马均抬眼看去,只见这辆马车上放着一个大圆球,圆球下吊着一个小竹筐。

    马均正想走过去观看这个圆球是什么东西,来人一把拉住他,道:“马师傅请稍候。”

    这是个经过特别处理的微缩版热气球模型,以马均之能,如果让他近距离观看,恐怕一眼就能弄明白原理了,毕竟热气球的原理很简单。来人自然不能让他过去近观。

    马均只好止步,虽然很不甘心,不过也无法,只能与来人并肩站在门口,远远看着。

    那个小厮跑到马车旁,将木人偶放进竹筐,放开拴着大球的几条线,只见那个大球拉着装有木人偶的竹筐缓缓上升。马均惊呆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

    这个热气球模型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主要是在燃烧燃料的地方做了遮光处理,使得热气球只能透出微弱的火光。这样,在白天强烈的阳光之下,在远处如果不是特别留意的话,很难看到有火在燃烧。

    这也是为了不让马均这个行家轻易看穿热气球的秘密而做的无奈之举。燃烧产生向上升的热空气是热气球的关键,所以在来之前,刘厚交待一定要想办法隐藏这个关键点。

    刘厚可是知道这个马均连诸葛弩都能仿造和改造的,堪称山寨大王,要是给他窥探到热气球的秘密,山寨一个出来献给曹操,自己的空军理想就要覆灭了。

    马均果然没看出来关键所在,只以为这个大球里有多么精巧的机械。“这,这到底是何物,真能飞天,飞天后还能下来吗?”他仰头看着热气球模型缓缓升到高空,忍不住问道。

    “你也看到了,这个小的是模型,可以将你的木人偶带到天上去。我们主人做了比这个大百倍的,可以带两个人飞上天。人在上面操纵机关,可以控制其飞往不同方向,也可以控制其飞高飞低,当然也可以控制其上升降落。”

    马均听罢鸡冻万分,“好,好,好,真神物也,快,快带我去,我真想马上拆开这个大球,看看里面精巧的机械结构。”马均显然被震撼住了,有点失去理智,连说了3个“好”。

    来人也不再废话,趁着马均现在被“神物”冲昏了头脑,马上协助他安排好各项公私事务,准备远行。

    来人让马均带上所有的家人和弟子一起迁移到蜀地。马均的家人自是老大不愿意,马均好歹也是个朝廷命官,谁愿意抛下大好的家业去西蜀那么边远的地方,奔赴前途未卜的未来。

    马均根本不容人商量,他眼中早被那“飞天神物”给迷住了。只想早日到达蜀地,好看到那“神物”的构造,以解心中疑惑。若是他知道那个神奇的大球里面是空空如也的,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

    倒是来人很耐心地帮着劝慰马均的家人和弟子,再三保证自己主人富可敌国兼对待有本事的人豪爽大方,去到蜀地必可保证他们能过上比现在更好的生活,这才多少减轻了他们的疑虑。

    来人又向马均保证,去到蜀地后,主人会提供充足的资金给马均研究各种新奇的东西,必不会出现因上官无眼光而无法立项的情况。

    马均曾经想制造一种可以连续发射的抛石机,因上官愚蠢,最后没能实现,被他引以为平生憾事。如果有个更好的环境可以让他自由自在地研究、制造各种他想制造的玩意,对他来说无疑就是最好的归宿。

    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一处简陋的医舍,一白发白须老者正在给人看病。这名老者正是神医华佗,字元化。(史书多载华佗死于建安13年(公元208年),由于情节需要,在作者的安排下,他又活过来了)。

    病人是一位极漂亮的姑娘,已经过了结婚的年龄,可是仍没有嫁人,因为长期以来,她的右膝长了个疮,不断往外流浓水。华佗看过后,对她父亲说:“派人骑马,牵着一条栗色的狗跑三十里。回来后,趁狗身子正热时截下狗的右脚,拄在疮口上。”

    病人父亲依言而为,果然在狗脚拄在疮口没多久后,有一条红色的小蛇从疮口中出来,进到狗的脚中,那姑娘的病就好了。

    围观众人大奇,病人父女俩则千恩万谢。围观人群中,有一位文士打扮的人正在冷眼旁观着,他在这里已经观看了华佗治病老半天了,却一直没说话。

    等到众人散尽后,这位文士终于上前向华佗施礼。

    “这位先生可是家里有人患有隐疾,想请小老儿过府一看?”华佗抚着胡子乐呵呵地说道。

    他早就注意到杵在这里老半天的文士了,象文士这种人他见得多了,肯定是家人有病,四处求医无果,听闻自己的大名,又怕自己名不副实,所以先在一边观察观察自己是不是真有本事,确定自己的本事后才来请自己去看病。

    “非也,非也,学生非是想请神医去看病也。”文士对华佗拱手道。这个文士当然是刘厚派来诱拐华佗的人了。

    “神医之名实不敢当。既不是看病,那你所谓何事?”华佗感到有些意外。

    “我家主人对医术也略有研究,他研究出一种可以让伤口不化脓的方法。我家主人素来仰慕华神医,知道神医乃外科圣手,故特来请华神医过去指点一二,以期能将这种方法完善,将来可以造福更多人。”

    “什么?令伤口不化脓?你莫不是开玩笑吧?”

    古代没有抗生素、没有消毒药水、没有无菌概念,很多金疮药虽然也有抗菌的作用,毕竟不能百分百保证伤口不感染。所以在古代,伤口会化脓几乎是一种常识。

    近代最出名的金疮药应该算是云南白药了吧,抗战时,很多将士都是用它来治疗枪伤的。据说用上云南白药后,过段时间,子弹会随着脓液流出来,枪伤就会愈合。

    也就是说,即使用上云南白药,也不能代替外科的清创、消毒手术,伤口还是会化脓的。因此,在古代,伤口一般都要经历发炎——化脓——结痂——愈合的过程。

    所以,即使如神医华佗,也认为化脓是理所当然的事。根本不相信文士所说。

    “来人,给华神医看看。”文士招呼屋外一下人打扮的年轻人入内。

    那年轻人孔武有力,蹬蹬蹬的走路带风,举手投足之间有军旅之风,看样子是在军中待过的。华佗也不觉得奇怪,生逢乱世,各大军阀到处抓壮丁,象这样年纪的年轻人,没有从过军的反而不多见。

    只见那个年轻人走到华佗跟前,一把掀开衣服,露出一身虬结的肌肉和胸前一条两尺来长的伤疤。

    这条伤疤长长的,象一条蜈蚣,中间是一条整齐的深色线,估计就是伤口处,这条深色线两旁均匀分布着两排小点,像极了蜈蚣的两排腿,华佗对这个也不陌生,应该是缝线留下的痕迹。

    伤口过大时,很难自己长好,需要对合好后,用线把它缝起来,这种手段华佗也是会的。当年给关公刮骨疗毒就用过这种用丝线缝合伤口的手段。不过即使是华佗,也无法将伤口处理得那么规整。

    华佗伸手抚摸着这条伤口,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伤口狭长,应该是被刀砍伤的,看情况伤口很深,伤疤浅而窄,不像是有化脓溃烂的迹象。此人处理伤口的手法相当高明,我不如也,我不如也。”

    华佗喃喃自语起来,文士和那个年轻人也不打扰他,良久,华佗才舒了一口气,回过神来。他先文士拱拱手,道:“敢问先生,治疗此伤的是哪位高手,还请先生为我引见一二,佗有很多疑问,想向他请教。”

    文士嘴边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那请神医收拾行装,跟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