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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录机响起的时候,韦凌珊才躺上床睡不到三十分钟。
“救命啊!珊姐,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我老哥今天十一点二十分的飞机到中正机场第二航厦,替我去接他,他四年没回来了,人生地不熟的只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哪里,就这样了,我跟阿捷还要赶火车,我就不多说了!哦--对了,你不知道我哥叫什么名字吧?他叫范洛,洛阳的洛,高高的,短发,就这样了!”
这显然是一通十万火急的来电,而她显然也必须去替打这通不负责任的电话的小女生收拾烂摊子。
范汝有点脱线,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今年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可是姑娘她却永远迷糊得像十八岁的少女,做错事后的无措神情令人很难狠下心来对她苛责。
事实上,这根本不关她的事,她尽可以让那个四年没回台湾、人生地不熟的范洛,在机场被他自己的亲妹妹放鸽子,举目无亲,然后自己想办法,可是
唉,偏偏叶捷是她介绍给范汝认识的。
话说当年,范汝是中文系大一的新鲜人,来这里替她打工校稿,而叶捷则是美丽报派来为她拍生活照的摄影师,范汝对叶捷一见钟情,疯狂的爱上他,也为他做了许多疯狂的事
所以,看似不必理会这件事的她,好像脱离不了干系。
因为呢,追根究柢,如果她没雇用范汝替她打工,范汝就不会认识叶捷,而范汝如果没有认识叶捷,也不会这么疯,如果范汝没这么疯,今天她就会准时出现在机场里,带着乖巧甜美的笑容,迎接她四年未曾踏上故土的兄长,而这一切的一切也跟她沾不上边
总之,当范汝的口头禅“就这样了”结束之后,她也认命的起床了。
十一点二十分,她一身轻便的裙装,准时出现在机场的接机大厅里。
纵然知道旅客入境还需要一些办手续时间,她还是很准时,买了一杯外带咖啡站在一堆接机人群里,手里举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范洛的名字。
这不是她第一次接机,却是她第一次举着接机名牌,因为她从来就没见过范汝的大哥,天知道待会走出来的旅客里会有多少个“高高的、短发”的男人,亏范汝可以用这么马虎的五个字来形容自己亲哥哥的外貌。
她刚刚看过机场的起降时间表,十一点二十分落地的是纽西兰航空的班机,范汝曾提过,她大哥长年住在纽西兰,至于在纽西兰做什么,好像也有提过,但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她今天的任务很简单,只要接到范洛,将他送到下榻处,她就功成身退,可以回去睡她的回笼觉。
昨晚她才熬夜写完五千个字,现在处于非常缺乏睡眠的状态,但纵然如此,天秤座的她从来不是个情绪化的人,也绝不是个爱闹情绪的人,她知道客观上来说,她应该来接范洛,因为他是无辜的,如果她因为睡眠不足而不想来,或者来了却对他摆张臭脸,这对他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现在她只希望班机不要误点,希望范洛的护照、行李都没有问题,希望他快点通过海关走到她的面前来,因为她举这个牌子已经举得有点手酸了
“哇,姐,你看!那个男人看起来好有型哦!”旁边有两姐妹兴奋的在窃窃私语,出于职业本能,她也顺着女郎发亮的眼睛看过去。
她是“美丽报”的两性专栏作家,也写短篇小说,向来喜欢观察男男女女的外貌,这对她描写人物有帮助。
她轻易的看到了那位有型的亚裔男子,也认同了那位女郎见猎心喜的说法。
没错,那确实是个极有型的男人,如果要她来形容,她会说他充满了硬朗的男子气概。
时序已入秋末,在一群穿着秋季外套的旅客中,身着灰色圆领衫和率性的低腰泛蓝牛仔裤,他显得很引人注目。
他的身高应该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吧,贴身的圆领衫凸显出他宽阔的肩线,肌里线条刚强有力,因此她轻易便可看出他拥有发达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肌。
他的五官偏向粗犷,肤色黝黑,虽然经过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他的双眸仍然炯炯有神,不但英武阳刚,还有一股恣意散发的豪迈气息,他好看的唇线微微上弯,显得兴致盎然与神采飞扬。
然而,他的右手显然受伤了,三角巾穿过颈子将他的手腕固定住,饶是如此,他的步伐依然丝毫未减俐落,右手提着一只中型黑色旅行袋,那自信满满的神态像极了刚下军机的捍卫战士。
然后,她看到捍卫战士向她走来。
“我是范洛,请问你是哪一位?”
他的声音是纯然的男性,口音没有因为长年待在国外而怪腔怪调,幸好没有,因为她正是那种说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但又特别讨厌和有ab口音交谈的人。
“我叫韦凌珊。”她放下名牌,莹澈的双眸正视着他。“我是范汝的朋友,她临时有事,托我来接你。”
范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心跳不禁加快。
真没想到他老妹会叫一个美女来接他。
她滑顺如瀑的黑发披在小巧的肩头,长睫动人、肌肤白皙、眉目清丽,浑身散发着一种优雅纤细的气质,这是他那个圈子里所没有的女性类型。
他对她惊艳,但他相信自己并没有露出痕迹,多年的警探经验使他面对再大的惊矣诩能面不改色,纵然他实在不该把秀雅的她和那些恐怖的尸首相提并论,尸首无法掀动他内心的涟漪,只会挑起他破案的好胜心,但她却能激起他内心的波澜。
“你的行李呢?只有一个手提袋吗?”韦凌珊亲切的问他,完美的红唇有弯弯的弧度,看起来增添了几分俏皮。
无论她认为他的外型有多迷人,她都不会对他有任何的遐想,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的底细,他是范汝的大哥没错,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只可以断定他不会是个坏人,但谁知道范汝有没有一个住在纽西兰的大嫂呢?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早过了感情冲动的年纪,她理性的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包括她完全不想触碰的感情--她总是温和的接受男士的邀约,但仅仅限于吃饭而已,如果对方想更进一步,她通常都敬谢不敏。
她没有意愿和任何男人发展稳定的关系,她满意目前的生活,并不想改变,她知道感情生活会让她一团乱,更可能会是场风暴,因此从不期望美丽的邂逅,只想单身到老,那是对她最好的方式。
“只有一个手提袋。”他回答她,黑眸仍停留在她秀致的脸孔上。
她身上有种怡人的女性特质,这不是每个女人都拥有的,有些女人仅仅只是靠近她,都会感到这女人身上带刺,有些女人则是在开口说话时让人充满不舒服的感觉,但她不会。
她说话的速度刚刚好,可以让他清楚的听完,而她注视着他说话的神情则使他如沐春风。
他老妹会托她来接机,这显示她们两个有很好的交情,但她并不会对他热切的过了头,也不会迫不及待的向他推销她自己住坏的地方想,或许她已经有另一半了,所以对他没意思。
这个想法居然会让他感到很失望,如果这个动人心扉的美女是别人的女人,那表示他什么都不必想了。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里,我们一起走过去好吗?”韦凌珊询问着他的意见。
“没问题。”范洛点头。
与他并肩而行并不吃力,她的高度在他下巴处,如果从外型上来看,他们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
“你的手提袋里有外套吗?”
走出自动玻璃门,一阵冷风从停车场吹过来,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他,台湾的气候和位在南半球的纽西兰恰成反比,纽西兰现在是怡人的春天,而台湾已经快进入初冬了。
“我不冷。”他当然了解她的好意,而他也绝非是在逞英雄。
经年累月的严格训练使他能适应各种天候,他不喜欢累赘的厚重衣物,那会影响他的敏捷
“救命啊!救命--”
几乎是车满为患的停车场倏地传来杀鸡般的破锣嗓,他敏锐的发现一道奔跑中的高瘦影子,出于本能,他丢下旅行袋,矫健的追捕疑犯。
“范洛--”
她连忙提起他的旅行袋,迅速从自己皮包拿出手机报警。
不管是什么情形,她都相信报警就对了,即使是见义勇为,也难保歹徒没有强大火力,她不能拿范洛的生命安危做赌注。
“该死!”她的手机居然收讯不良?
她看到他追逐着一名脚程奇快的男子,已经有人在驻足观看了,其中不乏壮丁,但却再也没有任何人出手相助,他们甚至都夸张的贴墙而站,摆明了只做壁上观。
范洛终于捉到那名男子了,而男子手里拿着一只女用皮包,她吃惊的看到他揪着那男子的手臂,朝男子的太阳穴挥出一拳,男子随即软绵绵的瘫下,皮包掉落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后知后觉的机场巡逻警卫总算出现了,同时一名中年欧巴桑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还拖着一个超大旅行箱。
韦凌珊走过去,保持着沉默。根据她目测的结果,抢匪伤得不轻,而范洛挥拳的那只拳头,从他若无其事的表情看来应该是毫无痛意。
“这是你的皮包吗?”范洛拾起皮包,拍拍上头的灰尘送到欧巴桑面前。
他知道这种乡土味十足的中年妇女通常不太会使用信用卡,出国可能在皮包里放了不少现金,他此举无疑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她对他的感激之情可想而知。
“哼!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们的把戏!”欧巴桑一把抢回皮包,满脸的气愤。“你们这两个臭小子真是混蛋,一个演抢匪、一个演英雄,想诈骗老娘对吧?你们休想老娘会上当,我女儿老早就把你们这些诈骗集团的老把戏都叫我背下来了,想骗老娘,门儿都没有!”
说完又凶巴巴的瞪了范洛和在地上哀嚎的家伙一眼,大屁股扭着扭着,拖着行李,将皮包夹在腋下,头也不回的走了。
范洛阴晴不定的表情让韦凌珊有种想笑的冲动。可怜的骑士,他大概不太了解台湾人的生态。
现在的台湾人对陌生人充满了戒心,没办法,谁叫诈骗集团真的太多了,诈骗花样又层出不穷,所以也不能怪那位欧巴桑不识好人心,要怪就怪这个走样的社会吧。
“你还好吧?”她问,美眸里却隐隐浮动着笑意。
巡逻警卫带走了抢匪,可是范洛却还杵在原地,他抓抓下颚,似乎在沉思些什么。
半晌之后,他望着欧巴桑消失的方向问她“我问你,刚刚那位老娘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韦凌珊不禁噗哧笑出来。
不错,这个男人还挺有幽默感的。
“没有。”她眼底的笑意更浓。“不过我认为,她回家之后就会后悔自己错怪了好人。”
“我想也是。”他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却表情悲壮。
她隐含着笑意把旅行袋交还给他。“我的车就在前面。”
她以遥控开锁,他看到她的车,是一部漂亮的香槟金轿车,很适合她。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将行李丢到后座,扣上安全带的同时,她已经放下手煞车,打了方向灯,的转动方向盘倒车、转弯,准备离开停车场。
“可以。”他知道她要问什么,于是露出非常男性的得意笑容。
虽然那位大婶不领情,但他的行为起码很英雄吧,能够当机立断去追抢匪的男人毕竟不多,谁不是把自己安危放在第一位呢?
而他,范洛,身为纽西兰北岛第一大城奥克兰市的刑事探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飞毛腿,以及一颗骁勇善战的好胜心,是与众不同的
“小汝说你常年住在纽西兰,我想知道纽西兰的奇异果跟纽西兰的奇异鸟,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吗?”这个问题她已经想很久了,正好趁此机会请教一下。
范洛的自负与自信在瞬间被驾驶座上那个美丽娴雅的小女子给击倒。
问、问他这种问题?
问一个雄心万丈的刑事探员这种问题?!
韦凌珊俐落的在车阵中穿梭,迟迟等不到回答,分神看了他一眼,努力收住笑意。“你不知道吗?”他好像愣太久了。
“咳--”他清了清喉咙,终于相信他刚刚没听错。
台湾的女人怎么都这么出人意表?
“基本上,奇异鸟是一种纽西兰特有、不会飞的夜行性鸟类,褐灰色,身长约七十公分,大小苞鸡差不多,仅分布于纽西兰,同时也是纽西兰的国鸟;而奇异果是纽西兰最为盛产的水果,两者之间没什么关联性,只是纽西兰对于自己国家产品的特称罢了。”说完,他不自觉的又清了清喉咙。“我这样回答你清楚了吗?”
她笑了笑。“很清楚。”
可是,他对于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清楚,她可以询问有关他的任何事,然而奇异鸟和奇异果却比他更能引起她的兴趣。
“你对纽西兰的了解,仅止于奇异鸟和奇异果吗?”他不甘心的再问。
闻言,她唇边的笑意更深了,那种笑容让他感觉到答案准没好话。
果然,他完全料中。
“当然不止,还有--”她似笑非笑的说:“绵羊油。”
他习惯性的抓抓下颚,刚毅的面孔上表情很困惑。“不知道这个美丽的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绵羊油划上等号的?”
“不好吗?”她微笑着说:“绵羊油在冬天很好用啊,我母亲与我外婆都是爱用者。”
她的微笑令他有一瞬间的闪神,发现向来在同事朋友眼中堪称幽默风趣的他,在她面前竟然找不到适当的话题可以打开话匣子。
事实上,他想直截了当的问她,是否有男朋友或老公,那可以让他悬崖勒马,停止自己继续被她给吸引。
他不否认,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赏心悦目的美女,可是她给他的感觉不止美而己,她绝然脱俗的气质更加吸引他。
“对了,我该送你去哪里呢?把地址告诉我吧,我相信我找路的速度不比计程车差。”
他微微一愣。“你没去过我家?”是他猜错了吗?他以为她和小汝交情匪浅。
“你家?”她马上猜想他所谓的家是哪个家?
他在台北另有住所?抑或,他说的是他父母留给他和范汝的那栋两层楼花园洋房?
如果他指的是那栋雅致非凡的花园洋房的话,那么她确信自己的麻烦真的来了。
她轻声细语的问他“你指的是令尊令堂留下的那栋房子?”但愿不是,但愿不是
“当然,范汝也住在那里不是吗?”他回答得非常理所当然。
她真的好想尖叫。
太好了!
范汝居然胆大包天到偷偷将房子卖掉了,却不告知自己的哥哥,而要她这个外人来面对这个烫手山竽。
怎么办呢?她要怎么样让范洛知道这个残酷的事实又不发火呢?
韦凌珊缺乏睡眠的脑筋飞快的运转着,决定暂时对他隐瞒事实,这种事必须由范汝亲口告诉他,如果他有怒火,承担的那个人也不该是她。
“呃没错,她住在那里,不过她现在不在。”她胡乱想理由,想着她故事里的女主角都是怎么唬弄男主角的。“是这样的,她和几个大学死党去环岛旅行了,半个月后才会回来。”
“她有把钥匙给你吧?”他一点也不在意一个人住那间大房子,反正他在奥克兰也是一个人住,老早习惯了。
“没有。”这是实话,因为那栋房子早在两年前已经易主了啊!她继续挖空心思想着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没关系,找锁匠来开门好了。”这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他一点也不以为意。
“不妥!”她飞快否决。“现在的治安很差,很多锁匠会把屋主的钥匙拷贝一份,这么做太不保险了。”
范洛不认为锁匠盗拷钥匙的机率有多高,而且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她像是在为反对而反对。
意思是--她反对他住在他家为什么?这很奇怪。
莫非他家里还住着另一个人?
他直觉的联想是,他老妹和男人同居。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大可放心,他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人,思想也没那么古板,男女同居是件很好的事,可避免错误的婚姻产生,他一点也不反对。
“这样吧,我家有多余的空房,你暂时先住在我家,你觉得如何?”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范汝给call回来,让她自己对她老哥说明一切。
“住在你家?”他愕然偏首看她。
原来她百般阻止他回家住的原因,是想邀他一起同住,这理由化解了他心中所有疑云,在她开口问他奇异鸟和奇异果有何关联之后,他还当真以为自己对她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哩!
“这样不会太麻烦你吗?”他微微一笑,自信又回来了。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她是一个人住吗?
“不会。”她松了口气。
只要能解决目前的难题,就算麻烦一点也没关系,再说只有一晚而已。
她已经想好了,无论范汝现在在哪个穷乡僻壤,她都要她马上回来,谁叫祸是她闯的,就该由她自己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