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黑街

黎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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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燠热的五月天,大雨冲不走空气中的燥闷。

    尹御廷侧倚廊柱的站着,身旁来往的人群正上演着一出出最现实的人生。

    今天是蓝尹妍最后一次的复检,他不放心她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陪着她来,可她却不让他一块进诊疗室,要他在一楼急诊室的座椅处等她。

    无心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尹御廷的眉忽然蹙了起来。

    方才的那抹身影

    城市边缘一个黝黑阴暗的区域,有一排老式的木制房屋,低低的屋檐下是潮湿黑暗的狭小空间,仅能勉强遮避小风小雨,若是风大一点,木板间的缝隙便成了它们入侵的最好入口,若再下起大雨,屋内的小雨也绝对是免不了的。

    这里就是大家敬而远之的“黑区”也是道地的贫民窟。“黑街”是“黑区”里最有名的一条街,不是因为它最整洁,而是因为它是罪恶的滋生地。

    在这短短一百多公尺的街上,充斥着扒手、小偷、流氓、毒贩都是些上不了台面却令人伤透脑筋的小奸小恶之徒。

    一个瘦小的身影独自出现在黑街上,灵活的大眼里有着不符合年纪的警戒,原因无他,只因为在这里,每天都上演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瘦小的身影停在一栋灰蓝色的木屋前,左右打量了一下,正打算进屋,却无意间踢到一个软软的东西。

    低头一看,瘦小的身影猛然冲进屋里叫道:“鹏哥,鹏哥,糟糟糕了!”

    一双黑眸凌厉的瞪着他。

    “我哪里糟了?”

    瘦小的男孩结结巴巴的说:“不不是啦!是我们的门口有有死人啦!”

    “哼!八成是哪来的流浪汉睡在那儿吧。”被唤作鹏哥的男孩不屑的回答。“小雷,你总是爱大惊小敝。”

    叫小雷的瘦小男孩不服气的红着眼眶道:“我才没有咧!那个人身上有好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是死人是什么?”

    鹏哥眯着眼看了小雷一眼,从老旧的窗口看出去。门口果然有一个蜷成一团的小身体躺在那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似乎真的有些微的血迹沾染在衣服上。

    走向门,鹏哥正打算开门一探究竟,却被小雷喊住:“鹏鹏哥,你真的要开开门吗?很很恐怖耶!”

    瞪了他一眼,鹏哥低咒了一声“胆小表”便打开大门。

    方才从窗口望去并不清楚,这会儿站在那小身躯的前面,鹏哥可以很清楚的看见那里着小身体的超大黑色风衣上沾着不少的血迹。胸膛微弱的上下起伏着,若不仔细看,还真的会以为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四周打量了一番,鹏哥双臂一伸,将那小小的身躯抱了起来,退进了屋内。

    小雷吓得全身发抖,躲得远远的。

    “不想待在屋里,就去把门口的血迹清一清,小心别被别人看到。”鹏哥白了他一眼。

    点点头,小雷匆匆的出去,不想待在屋里。

    把那小身躯放在床上,鹏哥眯起了眼。那是个年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身上除了简单的棉质衫外,外头罩着的风衣不知道是从哪儿摸来的,到处都沾满了血迹。

    皱着眉头,鹏哥唤来了女友,要她去烧水,准备帮这个孩子处理伤口。

    用小刀划开了棉质衫,鹏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个孩子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疤,新旧不一,而令他鲜血直流的是右腹侧的那一条伤口,极细、却极长,约莫有十来公分,不知是被什么划伤的,深度不算浅,而且照伤口上凝结的血块看来,想是伤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伤口太大了,也许还因为他的过度运动,因此上头还渗着血,令人有些不忍卒睹。

    边摇头叹息,边为他处理伤口,鹏哥开始怀疑他带小家伙进屋到底是对还是错了。

    一年后

    在黑街,拳头大的人就是老大,没有人保护的家伙若是不够力的话,就只有被抢劫的分。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贡献的人自然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权力的分配是以贡献的多寡来区分。

    在这间灰蓝色的屋子里,鹏哥是老大,他手下有五、六个小家伙,通常是以扒窃维生,权力的消长自然和扒到的金钱成正比。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一年前被鹏哥救回一条命的那个小男孩。因为小男孩说他忘了自己的名字,鹏哥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邪狼,除了他邪气的外貌之外,也因为他的孤傲。

    邪狼有一双与旁人不同的眸子一只蓝,一只紫。

    一开始大家都被他吓得半死,以为他是什么妖怪,结果被鹏哥海削一顿,说他们见识短浅,路上的“阿豆仔”不也多的是绿眼睛、红头发的,不过是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

    之后大家就慢慢的接受了邪狼。倒是邪狼,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他都习惯性的待在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怕被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原本他在伤好了之后也应该跟大伙一般,加入扒窃的行列,可是令大伙跌破眼镜的是,鹏哥竟要他去捡破烂来卖钱。

    这个工作一向是由被鹏哥惩罚的人去做的,因为捡破烂不但辛苦,而且收入微薄,只有在条子针对扒窃来个大扫荡的时候,大家才会去做的。

    也就因为如此,邪狼在灰蓝屋里的地位一直处于最低,难以晋级。

    当初首先发现邪狼的小雷,一直对邪狼有着一份好感,曾经还想偷偷带邪狼去学习当扒手的技巧,却被鹏哥逮到,狠狠的骂了一顿。

    小雷着实搞不清楚,鹏哥到底为什么这么讨厌邪狼,竟然想让邪狼永远待在权力的最底层,不得翻身。

    只是邪狼本身似乎并不觉得这样不好,只是一径沉默的完成他的任务,就算小雷再怎么对他洗脑、抱不平,他也仅是淡淡的一笑置之。

    “邪狼,你都不会生气的吗?”小雷斯文的脸胀红了。

    牵扯一下唇角,邪狼平静的回答:“不会。”

    “为什么!”小雷气得跳脚。这个家伙真是有够笨的。“一直被别人压在脚底下你不气?”

    “鹏哥这么做有他的理由。”翻阅完手上的过期社论,邪狼把报纸整齐的堆在一旁。

    “会有什么鸟理由?”小雷不以为然。扒手这个工作比起捡破烂不知轻松多少倍,而且两者在黑街里的地位,不用想也知道哪一种比较高。

    “一定会有吧。”邪狼语气中不带多余的起伏。“而且我喜欢这个工作。”

    小雷气得连脖子都胀红了,白他一眼道:“哼!对牛弹琴!”

    嘴角划上一道漂亮的弧线,邪狼道:“不错嘛,前两天教你的成语,你已经会用了。”

    听完他的话,小雷差点没吐血,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输给你了。”

    瞄了一眼左侧的报纸堆,小雷转移话题:“ㄏㄡ!你乌龟喔,动作真慢,我来帮你整理啦!”

    说着,小雷便抱起了左侧的报纸要往右边叠上去。

    皱着眉阻挡了他的动作,邪狼道:“等等!那些我还要看。”

    听完他的话,小雷的眼睛差点要凸出来。他是不是听错了?邪狼竟然说他要看耶!那种小不拉几又黑漆抹乌的字有什么好看的啊?

    不过,显然邪狼并不赞同他的看法,他快速的翻阅着过期的报纸,看到自己喜欢的标题就停下来看看内容,缓慢的整理他的旧报纸。

    小雷被他愚蠢的作法气得半死,干脆跑到屋后去扫地,不再理他。

    看到小雷猪肝色的脸,鹏哥不用问也知道出了什么事。

    缓缓的吐出一口烟,鹏哥开口:“还是没用吧?”尽管只有十九岁,但在黑街混得久了,鹏哥比起同年纪的人成熟许多。

    嘴巴翘得老高,小雷没好气的道:“管那个笨蛋要整理到什么时候啦!”

    拿着扫把乱挥两下,小雷的眼里带着些许的幽怨。“鹏哥,你到底为什么不让邪狼跟我们去扒东西啊?”

    看了小雷一眼,鹏哥的唇边漾起一抹微笑。小雷就是这样,虽然胆小,但心地善良。

    “小雷,你一定以为我是在欺负邪狼吧。”

    “我哪敢啊!”小雷努着嘴回答,任谁都知道他在说谎。

    轻笑着摇头,鹏哥道:“说谎也不有诚意一点。我啊,其实是为了他好。”

    “哪里为他好?我怎么看不出来?”小雷的眼神里充满着怀疑。

    敲了他的头一下,鹏哥说:“你看不出来邪狼跟我们这伙人是不一样的吗?”

    疑惑的看着鹏哥,小雷揉揉被敲疼的头道:“他除了眼睛的颜色跟我们不一样以外,还不是有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而且是你自己说这个世界上什么颜色眼睛的人都有的。”

    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鹏哥说:“我不是说外表,我是说他跟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有一天他一定会离开这里,有更好的发展,他天生就不该是属于黑街的。你看他,有机会还会看报纸,你们呢?除了想赶紧把那些旧报纸换成钱之外,还会想从中得到什么东西吗?与其把这个工作交给你们,不如给他一个充实自己的机会。”

    目瞪口呆的看着鹏哥,小雷从来没想过这些。

    “再说当扒手这档子事吧。他太过显眼了,就算是技巧高超,也很容易被别人认出来,到时候可不只他一个人倒霉而已。而且要是有一天他发达了,让人家知道他以前干过扒手,那多难看!”鹏哥解释道。

    “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因为知道你绝对不会因为我对他用心良苦而嫉妒他,但其他人我就没办法保证了。”

    了解的点点头—小雷明白鹏哥的意思是要他保密。

    叹口气,鹏哥道:“小雷,有空多跟邪狼学学,黑街不是一个可以待一辈子的地方,你总也要为自己多打算打算。”小雷哑口无言。这是他待在鹏哥身边三年来,第一次听到鹏哥感叹。

    “抢劫啊!”尖叫声划破沉闷的空气,一个中年男子拎着女用皮包拼命的往前跑。

    蹙起了眉,路旁的长腿绅士看了看身边的女伴。

    女郎轻笑着点点头,长腿绅士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两人的默契深厚。

    长腿绅士的脚程很快,可那抢劫的中年男子跑得也不慢,一时之间,长腿绅士也追不到他。

    眼见中年男子就要奔过即将转为红灯的马路对面,长腿绅士追得更急了。

    忽地,小巷里转出一台小型的手推车,正巧挡在中年男子的面前,那中年男子煞车不及,竟撞上了手推车。手推车上的东西全掉了下来,那抢匪也跌倒在地,被尾随在后的长腿绅士和随后赶来的警察逮个正着。

    看着抢匪被警察铐上手铐,长腿绅士想起了被弄翻的手推车。

    转身帮忙捡起洒落一地的旧报纸、杂志,长腿绅士这才发现方才推着手推车的竟是个带着坚毅气质的小男孩。

    几乎是反射性的,长腿绅士对这个男孩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仲夏,没有光害的黑街,星星格外明亮。

    小雷静静的跟在邪狼的身后。邪狼长长的身影尽管有些营养不良,他依然在短期之内抽高了不少。

    “小雷!你回去吧。”没有回头,邪狼停下脚步道。

    “你真的要走了吗?”小雷的声音闷闷的。

    “嗯。”邪狼点头。

    虽然知道这天迟早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早知道那一天就不该让邪狼出去的,否则他就不会恰巧遇上抢劫的抢匪,不会不小心绊倒了那个抢匪,也不会不小心的让那个追抢匪的猪头看到,更加不会让那个猪头看上他

    “我留在这里对大家都没有好处的。”邪狼第一次主动对小雷解释些什么。“我不是属于这里的。”

    哀怨的看着他,小雷吸吸鼻子,委屈的问他:“你是不是嫌我们不好?觉得我们是讨人嫌的坏孩子?”

    回头看他,邪狼摇摇头道:“不是,我也从来没这么想过。只是,我想要变得更强,所以我必须离开。”

    走向小雷,邪狼想了一想,把戴在脖子上从不离身的手绘圣母项链拿了下来,改戴在小雷的颈子上。

    “这是我妈妈留在我身上惟一的东西,送给你,希望你能受到庇荫。”

    摇摇头,小雷急着想把项链还给邪狼。

    阻止他的动作,邪狼道:“留着吧,就当作是我们以后相认的信物。”

    “可是这是你妈妈留给你的东西,我”

    浅浅一笑,邪狼道:“无妨,就算没有那种东西,我也不可能会忘了她的。你留着吧,希望有一天他也能带你离开这个地方。黑街不是一个能待一辈子的地方。”

    “你跟鹏哥说了一模一样的话耶!”小雷讶异的发现。

    “因为我们有同感吧。”邪狼的笑里带着些许的无奈。”我要走了,自己保重!”

    点点头,小雷对他挥手。

    “你也是。”

    再看了小雷一眼,邪狼转身离去,没有再回头,独自迈向他人生最大的一个转折点

    英国一个听起来很遥远的地方,他能在那里找到让自己变强的方法吧。总有一天,他会再回到这个地方来,让那些人知道,他是打不死的,他发誓!

    “喂!”蓝尹妍在尹御廷的耳边发出雷公吼。“嗯?”尹御廷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复检完了,医生说一切ok。”蓝尹妍道。“你在发什么呆啊?”

    浅笑着摇头,尹御廷回答:“刚才看到一个人,很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突然想起了一些往事。”

    “喔。”蓝尹妍了解的点点头。“你们很久没见面了?”

    “嗯。”尹御廷道:“两年前我刚回台湾的时候,曾经找过他,不过他以前住的地方已经被拆掉了,时间过得太久,也找不到人了。”

    黑街那个他曾经待过一年多的地方,听说自他走后没多久就被拆光了,贫户、小流氓早已做鸟兽散,不知道到哪去了。住在那里的人,大半都没有户籍,根本也无从找起。

    抱住他的手臂,蓝尹妍的笑甜甜的。

    “我想他现在一定过得很好,你别太担心了。”

    “我想也是。”尹御廷的唇边泛起幸福的笑意,任她挽着他离开医院。

    急诊室的另一个角落里有着一个穿着义工制服的身影穿梭着。

    “雷神父。”护士小姐叫住正要离去的他。

    斑瘦的男子转过身,胸前的手绘圣母家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但温暖的光辉却从未稍减。

    “有什么事吗?”

    “我前几天刚从法国回来,带了这个要送你。”小护士把一个小型的圣母像送给了神父。

    “谢谢。”雷神父的娃娃脸上洋溢着笑容。

    “不客气。”小护士笑道。“因为我觉得神父你好像很喜欢圣母像,连戴的项链都是圣母像,所以就买了这个送你。”

    雷神父笑了笑,回答:“其实这条项链是我的一个朋友送我的,是我们之间相认的信物。”

    “哇!神父,不会吧!”小护士的想象力可丰富的呢。

    “你别想歪了,他是个男的。”雷神父笑着说。“虽然他离开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不过他却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记忆回到过往,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邪狼离开黑街的那个晚上对他说的那些话。这条项链的确带着他离开了那个地方,让他接受了主的洗礼,成为一个传递福音的神父。

    执起胸前的圣母像,已经成为雷神父的小雷相信,在适当的时间,他们一定会再相遇的,他一直这么相信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