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针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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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蒙蒙亮,高空中的雾气,掀起26楼的落地窗帘,飘进室内,带来一阵凉意。

    呵长长的懒腰配合懒散的轻叹,柔软大床上熟睡的女子慢慢坐起,揉揉惺忪睡眼,在空旷卧房内伸个缓慢舒适的懒腰,且不忘以手掩唇,打个优雅而不失淑女气质的哈欠。

    呵啊!六点半,该起床了!

    两手轻轻拍打脸颊,女子掀被下床。顺手拍下闹钟铃,以免两分钟后吓到自己。

    今天星期五。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天,好累啊!

    跳下床,刷牙洗脸换衣服一气呵成。

    看看时间,差十分七点。

    嗯,不错,记录良好。二十分钟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

    走到挂在墙上的巨大玻璃镜前,她打量自己:165厘米的身高,不胖不瘦的身材,套着干净整洁的深蓝制服,及肩的长发束成马尾标准的职业装扮。

    很好好好该死的,她好累。

    怎么会找了份这么累人的工作呢?皱眉自问,她叹气

    当警察可不是她毕生的追求,所以千万别误会她心怀大志,以伸张正义为毕生奋斗之目标。

    原本,她读的是经贸专业,只不过偏爱运动,在大学空手道部混了四年。毕业后,机缘巧合地碰上警察局招人。

    万万没料到的是,兴致所来的报名,居然最后弄假成真,让她走进光荣的警灿谟伍,成为发光发热的一分子。

    唉,其实,她真的真的不想浪费纳税人的辛苦钱!

    入职训练结束后,她被分到经济调查科,因为人资部部长不小心瞄到她的履历,知道她学的专业是经贸。

    是谁说读经贸的就一定要去调查经济犯罪的!熬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总算从学校挣脱出来,居然还让她对着枯燥的经济,打死也不干。

    可是她递出辞呈的结果,却是被划到了刑事记录科。

    既然局里愿意为她换个环境,她就多尽点力,发点光。可记录科耶!成天面对案卷电脑,分析统计犯罪资料。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她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整天坐在电脑前,手不能伸脚不能踢,一双眼睛简直都可以长豆蔓了。

    不行不行,这个职业她不喜欢。不干了。

    好吧,既然刑事记录科也不合她意,局里人资部倒也好商量,拨她到夜间巡逻组。

    从此,每天夜半无人时,月黑风高夜,寂静幽冷群鬼出没的晚上,她都不得不开着巡逻车,在空荡荡的街道绕过一圈又一圈。

    这份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有些新鲜,但日子久了就会令人生厌。不行,这个她也不喜欢。

    凭她三个月换一次上司的纪录,局里人资部终于忍受不了这是不是表示她可以成功辞职,离开这发光发热的光荣地方,重新过回她纸醉金迷的生活?

    可惜,真可惜。天不怜她啊!

    局里人资部竟然没有放弃她,还把她调去刑事重案科。

    重案组耶!那可是个全局刑事精英聚集的地方。一有案子发生,不仅时不时就要开整夜的会,还几乎每个精英都一副愁眉苦脸的忧郁状

    嘿嘿,好像抱怨得太过分了点。

    扁听名字她就头痛了,更别说要她加入进去工作啦。平时看看侦破片的确是可以调节沉闷生活的乐趣,但真要换她当其中的主角拜托,一棒子打晕她得了。

    不过,看在颇有挑战性的分上,她就先勉为其难地做上一阵子吧!

    可是她没有料到,她的这“一阵子”居然会是两年。

    两年耶,她的大好光阴、如诗如梦的美好年华就这么这么地飘逝了!

    何涵烟呀何涵烟,你诗梦般的年华啊呃,忘了介绍,她姓何,名涵烟。

    真不知老爸当时哪根筋短路,居然取蚌如此有意境的名字。前思后想,可能是因为老爸自己叫何镜云,所以就给女儿配上一个烟字,云烟不分家嘛。

    她常想,也许自己应该配合一下:穿上一条飘逸的白色长裙,散着丝丝柔顺的长发,脸上再挂着梦幻般的呆笑看上去的确是烟雾一团。

    但很可惜,她不爱穿裙子,也讨厌白色衣服。无关喜好,只是因为白色衣物都极易被染色,不好洗罢了。

    所以,重新看看镜中的自己:合身的深蓝色束腰制服,深蓝色麻料制裤,再配上一双深蓝色的仿皮跑鞋,一身劲道,很精神。

    为什么要穿跑鞋?当然是为了方便追人喽。

    说到追人啊,被她追过的人可就多了。

    两年来,她是男女不限,死追烂追,一追到底呃,表达失误,应是追捕才对。有精瘦狡猾的男子,有貌似无害的女人,也有年轻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

    其中最惨的,是有一次,遇上一个能跑会跳的逃犯,害她不得不紧咬在他屁股后面追了整整五条街问她为什么不驾警车是吧。

    想到警车她就有气,把那该死的烂车送到修理场报废也不能解她心头之恨!

    平常巡逻时没见那车有什么一长二短的毛病,却偏偏在紧要关头,毛病全出来了。没油可以原谅,刹车灵活过头也可以原谅,可,轮胎居然给她漏气。害她差点没跑断两条修长的美腿。

    去,该死的破车,第二天她就送交局里,再也不开了。

    腿虽然没跑断,追人的痛苦她可是极大地领会到了。

    懊死的,追得这么辛苦,姑娘她不干了。

    然而,就在四个月前,她的辞呈再一次被打进了冷宫碎纸机。人资部一纸文书,丢她去了毒品调查科。

    懊死的,是不是看她能打能摔,这样整也行?

    好吧,毒品科就毒品科,姑娘她也不差多干这几个月。

    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局里终于忍受不了她洋洋洒洒的千字文辞呈,干脆放了她两个礼拜的假,还美其名为“警务人员心理调节期”然后假期一结束,就又把她丢回刑事重案科,继续让她发扬烛光精神,点点滴滴不放弃了。

    本噜一阵腹鸣响起。

    好饿,望望电子钟七点整。

    冥想了十分钟,今天还没忘形。不错,状态良好。

    何涵烟冲着镜子微微一笑,再次审视镜子中那个一身警装的精神女子:二十五岁的年纪,脸上暂时没有皱纹;遗传自父亲的剑眉和母亲的大眼,高高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配上一张瓜子脸,还算耐看。

    嗯,满意点头,她转身。

    拉开房门,如意料中看到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中式早餐,何涵烟露出醒来后的第二个笑容,带着淡淡温柔,送给正站在桌边,围着蓝色厨巾,笑得一脸阳光的男子。

    他,是她的男佣她的红发男佣,是她三年前在海边捡回来的,唯一经她允许,在她屋子里打扫的男佣。

    “杜瓦,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咬着香葱花卷,何涵烟称赞道。

    “今晚想吃什么?”倾靠在她坐的椅背上,被唤杜瓦的男子满意她吃得香甜。

    “听你的语气,又在那些师奶班里学到什么新东西了?”任他在身后把玩她的头发,何涵烟低头喝粥。

    “没有。你昨天说这个星期不会值勤的。干脆在家好好休息嘛,我做好吃的给你吃。”杜瓦摇着手上的乌发,轻声说。

    “杜瓦,天天做这些没劲的事,你不会厌吗?”喝完最后一口粥,她转身问自己的红发男佣。

    那一头张狂的红色头发,不是刻意染成,而是天生的色泽鲜艳。每次走在街上,总能引来路人的回头,简直是男女老少通吃。

    三年前,她能在海边捡到他,也是受那团鲜艳的红色吸引。

    哪有人的头发长得这么不像人的,是不!

    满头红发色泽均匀,每一根发丝从头皮到发尾,全是鲜艳的红色,既不似西方人的红发那般是深浅不一的层次,也不像染发后会出现的红黑不均。总之,就是红得不像话,初时她还以为他是樱木花道的真人版呢。

    他的红发很柔软,眉毛则是板栗的色泽,黑中泛着些许暗红。眼睛深邃,眸子如两颗晶亮的黑色猫眼石,微微偏白的唇边常挂着好奇的笑。他的皮肤很白,白得让身为女人的她也羡慕三分。

    而他,真的不能算是一个人嗯,应该说不能算是地球生物吧!

    黄道十二宫听过吧,圣斗士听过吧,十二星座听过吧,天蝎双子人马魔羯水瓶什么什么的座听过吧她听过,也看过。读书时可耻地浪费大把的时间,除了跑旁普手道部外,就全被她拿来看漫画消磨掉了。

    可,那毕竟只是故事,没可能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她以前是这么认为的就在她捡到杜瓦以前。

    不过,现在即使有人跳到她面前,说他来自魔界,她也不会将那人当疯子看了。

    她的红发男佣啊,竟然是黄道十二宫的星云守护使呢!还是射手星云团的守护使。

    射手?不就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家伙吗?人不像人马不像马的,跑起来不知两只手放在哪儿呢?

    是保持笔直的身躯,双臂环胸做骄傲状?还是双臂摆动,做助跑状?

    当然,她不可能从杜瓦身上看到这种情形。杜瓦是人,不是神话中的怪兽。只能说,他生存的时空与她不同。

    既然是射手星云团守护使,对她而言当然就是外星人。

    外星人就该有外星人的样子:没事飘上飘下,眼睛能发射伤人的光束,身硬如铁,再来个隐身遁地,隔空摄物之类,这才称得上来自外太空嘛。

    但杜瓦不是。

    他有着地球人的皮肤,地球人的外貌,眼睛不会发光,也少看他隔空摄物。偶尔见他浮于空中,也是三秒就落地,还一个劲地叫着肌肉酸痛。

    有没搞错,他是外星人耶,是个有超能力的星云守护使哦,居然敌不过地球重力?

    这么没用的话她就发发早八百年前就被丢到床底下的善心,怜悯一下,收他做个男佣吧。

    好在他对地球的稀奇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好学勤劳,算是个合格的男佣,也是个非常可爱的男人。

    做了三年的男佣,他真的不觉得厌吗?他来地球是干吗的?做专职男佣的吗?她可不信。

    好玩。无论她怎么问,他的回答总是这两个字。

    问他厌不厌倦,他的回答更没创意,现在也是

    “你看了我三年,会不会厌?”

    “不会。”她摇头。养眼是原因之一。

    “我也不会。”放下把玩的头发,杜瓦收拾空碗。

    也不会?不会什么?是看到她不会厌倦,还是对男佣这份工作不会厌倦?

    眨眨眼,何涵烟一如既往地皱眉叹气。

    唉每次的回答都一样,可她就是不死心。趁着洗碗的当口,她冲到厨房,盯着他正默默冲洗的高大身影,问出每天出门前的例行问题:“杜瓦,你来地球是干什么的?”

    “好玩。”

    意料中的答案。

    挑挑眉,她不再多问,转身找钥匙,准备上警局报到开工。

    墙上时针指向七和八的中间,分针正慢慢悠悠地摇到六的位置。

    七点三十分,出门。

    “我走了,晚上见!”丢给他一句道别,何涵烟拉开防盗门,跑了出去。

    “晚上见。”背对她的人转过身,轻轻笑道,将铁门掩上前的那抹纤细身影尽收眼底。

    她总是不信呢,他来地球,真的没什么惊逃诏地的危险目的,只是好玩。

    好玩嘛!

    看着镜中的人影,杜瓦唇角勾出若有若无的微笑。

    谁规定外星人来地球就一定要有非常重大的目的。以寻找失落的宝贝为目的,或者强行侵略这颗蓝色行星,这些全是电影上的情节,关他什么事。

    哧莞尔的轻笑滑出紧闭的淡白薄唇,他摇头。

    目的?他的目的?

    真的没有。

    左思右想,前翻后滚,他真的找不到来地球的目的。

    为什么会来这儿呢?

    原因很简单好玩嘛。

    他最喜欢没事添乱,有热闹的事,他绝对会凑上一脚。

    天蝎星云团的守护使、他的邻居兼朋友洛尔比(只有一丁点交情的那种朋友),疯狂地爱上了这颗蓝色行星,竟然独自开溜跑了出来,并顺便留下信息,暗示他也溜出来玩玩。

    他没有洛尔比对这颗蓝色行星的狂热之情,也没有追捕者的任务在身。为什么会在这儿?好玩。

    不否认,在漆黑的宇宙中,这颗闪着淡蓝色泽的行星的确漂亮,是一颗有着致使吸引力的惑星。

    有洛尔比做开路先锋,他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路走过来,又不算创新之举。这个国家不是有位叫鲁迅的人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他完全是在前人的引导下来的,对,就是这样。

    洛尔比留下信息离开后,他也跟着跑了出来。

    天天守着射手星云,闲着没事跑出来玩玩也没人会知道。

    最初,他是这么想的。

    然而,偷溜是要付出代价的。

    没想到,飞行球刚到地球上空,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牵制,不试曝制地下坠。无奈之下,他启动了紧急保护装置,这种紧急保护装置是以完全放弃飞行球为前提的,然后电脑会自动开启急速冷冻程序,保护球内的驾驶者。也正因为这样,他失去了唯一的返回射手星云团的交通工具。

    而后,在他还未能适应地球重力的时候,追捕者就咬着尾巴追了过来。但,嘻嘻那笨蛋追捕者和他一样,完全没预计到蓝色行星的吸引力会如此巨大,下坠的飞行球如同暗夜中的礼花,本人则浑身绷带在医院瘫了两三个月。而且,笨蛋追捕者根本没能耐锁他回去,只好灰溜溜地放弃任务了。

    而他,好死不死地掉进海里,差点没淹死。

    老实说,这个行星的引力真不是盖的。初来乍到的他,如同巨石压顶,全身骨头筋络一动就痛。真是佩服那些行走自如的人类。

    历尽艰辛从海里爬上来,一条想吃他果腹的尖牙大白鱼尚咬着他的腿不放。气得他一脚劈过去,让它晒成鱼干。

    趴在沙滩上,正当他痛骂洛尔比时,美丽的涵烟如同天国的使者出现,清澈的声音在风中飘扬,将他狂怒的心火缓缓吹散。

    当下他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生物带回射手星云团。但是唉,但是

    结果是他被涵烟带回家,成了她的专属男佣。

    不能怪他没用,要怪,就怪地球的引力太大。

    在外界看来,他是个不事劳动,任人包养的小男佣,用这个国家的语言:他是小白脸、吃软饭之类。可他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好。

    只要他觉得好,那就谁也管不着。

    贝起迷人的微笑,杜瓦捞起水中的碗碟拭净,整齐摆入橱柜,感到满意。

    走出厨房,打开厅中电视,听着晨间新闻,他开始打扫房间。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真是美好的一天哪!

    三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围着一方圈地,空白地筑起钢铁电门,穿着制服的警卫正高度警觉地盯着进出的行人,检查进出的车辆。

    某某分区警局,正是何涵烟目前工作的地方。

    五十平米的会议室,领导个个一本正经,严肃有加。静得开会的人大气都不敢喘。

    低下头,何涵烟抿抿嘴,有些不耐烦。

    罢到局里就被召来开会,如今已是十二点过半,也没见这些人有什么好的建议或可行的方案,只会皱着眉头沉思。

    这种局面的始作俑者,正是会议桌上一张过塑的照片里的那个精瘦如柴的中国籍男子一个令全局上下头痛不已的大毒贩。

    大毒贩关重案组什么事呀,真搞不懂头儿是怎么想的?不过是在全局交流会上拍了拍胸脯,作了一次口号式发言,就把缉毒科的烂差事揽到自己身上了,还保证三个月之内结案。

    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连犯人的影子也没见到过,怎么破案哪?

    头儿的面子挂不住,只得加紧催促大家,要么重新整理与案情有关的资料,要么外跑寻找线索。总之一句话要破案破案破大案!

    “从手头现有的资料来看,可以从与他最后接触的情人身上找突破口。”

    死静的空间被一个低沉的男中音打破。哦,是汪于时,重案组小组长之一,也是局中何涵烟十分佩服的少数人之一。

    通常情况,她可是以非常仰慕的眼光看他的哟。听清楚,是仰慕的眼光。就像小女生见到心目中高大帅气的偶像时一样,眼睛会闪现心形粉光,晶亮晶亮的。

    汪于时三十出头,他处理的案子,侦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九十五耶,虽然不到百分之百,其效率也是蛮高的。加上高大勇猛,外貌回头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并且对待下属和同事又非常有礼貌,因此早已成为局里女性同胞私下讨论得最多的对象。当然,话题无非是厉害啦,勇猛啦,是个好男人啦,谁嫁给他谁有福气啦之类的八卦。

    何涵烟最喜欢听女同事们闲时谈论有关他的一切细节,她是真的很佩服汪于时,简直佩服到了极点。

    而重案组的其他两名组长,虽然并不差,但是比起汪于时来,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最令何涵烟扼腕的是,她不是汪于时那组的成员。

    没错,她的确是重案科的成员,可重案科又分为三个小组,一组由张明威劣谟,一组由米江劣谟,另一组当然是汪于时。

    偏偏,何涵烟的上司是米江,而非她仰慕至极的汪于时。所以啦,虽然他们同处一局,但却不同处一室。每天能见到面的机会少之又少,除非全科开会,并且还得是紧急会议的那种,才能有幸见上一面。不不不,是有幸偷偷一慰相思之苦,远远地仰慕几眼。

    坐在汪于时左边的,是张明威组长,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没什么看头,略过。而另一边,则是她的顶头上司米江米组长。

    真不明白米组长的老父当时是如何想的,为什么取一“江”字呢,米江米江,不仅念的人别扭,听的人还以为你在说煮饭窍门呢。极有可能当时遇上饥荒,老人家心里总想着粮食不够,所以取蚌“有米如江”之意,希望儿子一日三餐能不愁米饭果腹。既然如此,不如叫米饭更好,直接又直观。

    与汪于时同年的米组长,横看竖看,何涵烟就是不顺眼。并非米组长外貌如何丑陋,三七分的发型不如汪于时的板寸头利落,一七九的身高(八卦听来的)比不上汪于时一八二的高大,对人总是死板着脸,以彰显他老人家重案组组长的身份。

    唉,还是汪于时养眼,多看几眼,多看几眼!

    局长科长在前面说什么,何涵烟一个字也没进耳,大眼直直看着坐在前方的汪于时,就差口水没流成线。

    虽然比不上杜瓦,至少,汪于时是局里她看得顺眼的少数人之一,不看白不看。

    杜瓦啊想到杜瓦了。

    细眉一挑,何涵烟歪着脑袋,开始幻想晚餐的菜色。不知她那位能干的男佣今天会做什么菜给她惊喜呢?

    本噜咕噜咕噜!

    肚子好饿!

    眼光顺便抬向左边墙面的挂钟哇,有没有人性呀,差五分一点了耶,早过了午餐时间,竟然还在那儿开会?!

    本噜咕噜咕噜好饿呀!

    “现在,散会。”

    就在她嘟着腮帮气闷之余,天之尽头传来悦耳的、如同天籁般的散会声,啊,真好听,比教堂神圣的钟声还让她感动!

    一跃而起,何涵烟正待冲出会议室,身后传来叫声:“何涵烟,二分组一点半准时开会,别迟到。”

    什么什么?一点半还要开会?现在几点啦?

    抬头再望,哇都一点过五分了!

    “知道了。”不用回头,就听得出叫住她的人是谁。那种听得人满身鸡皮疙瘩跳六十四和弦舞的声音,除了她的顶头上司米组长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吃饭!吃饭!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肚子革命。至于几点开会,等姑娘她吃完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