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丹妮莉丝

乔治·马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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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斯拉克斥候已汇报过情况,但她想亲自看看。于是乔拉莫尔蒙爵士随她骑过白桦树林,上到一道砂岩斜坡。“太近了。”他在山顶警告她。

    丹妮拉缰勒马,望向原野上横亘于道路的渊凯军团。白胡子教过她如何准确估算人数。“五千。”观察片刻之后,她道。

    “我也这么认为。”乔拉边说边指“两翼是佣兵,装备长枪和弓箭,并配有剑斧用于近战。左翼次子团,右翼暴鸦团,各约五百人,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渊凯的鹰身女妖爪里抓的是鞭子和铁项圈,而非一段锁链。但佣兵有自己的旗帜,在他们所效力的城市徽记下飞扬:右面是嵌在两道交叉闪电间的四只乌鸦,左面是一把断剑。“渊凯人自守中路,”丹妮说,从远观之,他们的军官跟阿斯塔波人没有区别,高耸明亮的头盔,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带的是奴兵?”

    “大部分是,但不能跟无垢者相提并论。渊凯以训练床上奴隶闻名,对战技并不在行。”

    “你怎么说?我们能不能击败这支军队?”

    “轻而易举。”乔拉爵士回答。

    “但也需要流血。”攻取阿斯塔波那天,大量鲜血渗入那座红砖之城的砖块里,尽管其中很少是属于她和她子民的。

    “我们或能在这里赢得一场战斗,但付出的代价也许会让我们无力攻取城市。”

    “风险总是存在,卡丽熙。阿斯塔波外表骄傲内里脆弱,渊凯却预先得到了警告。”

    丹妮思考片刻。对方的奴隶军团比自己的部队人数少很多,但佣兵都有马,她曾跟多斯拉克人驰骋疆场,完全清楚马上战士对步卒的影响。无垢者可以抵挡冲击,但我的自由民会被屠杀。“奴隶贩子们乐于谈判,”她说“传话过去,就说今晚我接见他们,同时也邀请佣兵队长们造访——但不要一起来,暴鸦团安排在正午,次子团晚两个小时。”

    “如您所愿,”乔拉爵士道“但若他们不肯——”

    “会来的。他们会好奇地看看龙,并听听我的说法,聪明人会把这当作衡量我实力的机会。”她圈转银色母马。“我在帐篷里等。”

    丹妮回到营地时天灰蒙蒙的,刮起了大风。围绕营地的壕沟已开挖了一半,林子里都是无垢者,正从白桦树上砍下枝权,削成尖桩。这批战士太监不会在未经设防的营地里休息,至少灰虫子如此坚持。此刻他监督着工程进展,丹妮稍作停留与其交谈“渊凯人准备开战了。”

    “很好,陛下,小人们渴望着流血。”

    她令无垢者自己选出军官,于是灰虫子以压倒性优势被推举出来。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生为自由民的人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祗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拙,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取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作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有渊凯人支付的金钱,还可额外分享一份战利品,日后助我复国,更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想想看,为贤主大人们而战,报酬将是死亡。你认为我的无垢者在城墙下屠宰你们的时候,渊凯人会打开城门吗?

    “女人,你只会驴叫,毫无意义!”

    “女人?”她咯咯笑道“这算侮辱吗?若我真把你当男人看待,就会当即回敬一记耳光。”丹妮对上他的视线。“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龙之母,卓戈卡奥的卡丽熙,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

    “你只是一个马王的婊子。”普兰达纳纪森说“等我们胜利后,我要让你跟我的坐骑交配。”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小女王,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

    “不,贝沃斯,我保证过这些人的安全。”她微笑“告诉我——暴鸦团的成员是奴隶还是自由人?”

    “我们是自由人组成的兄弟会。”萨洛宣称。

    “很好,”丹妮站起身“那就回去把我的话告诉你的弟兄们。也许更多人愿意拥有金钱和荣耀,而不是死亡。我明天要你们的答复。”

    暴鸦团的队长们同时起立。“我们的答复是不,”普兰达纳纪森说,然后带着同伴们走出营帐但达里奥纳哈里斯离开时回头瞥了一眼,并点头礼貌地道别。

    两小时后,次子团团长独自抵达。他是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淡绿色眼睛,茂密的红金胡子几乎垂到腰际。他叫梅罗,自称外号“泰坦私生子”

    梅罗进帐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的酒一饮而尽,用手背抹抹嘴巴,朝丹妮淫笑。“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我想不是,否则我会记得一个如此雄伟的人,毫无疑问。”

    “是的,就是这样,女人都不会忘记‘泰坦私生子’。”布拉佛斯人朝姬琪伸出酒杯。“脱衣服,坐我大腿上,怎么样?你取悦了我,我也许就把次子团带过来。”

    “你把次子团带过来,我也许不会阉你。”

    大个子男人哈哈大笑“小妹妹,从前有个女人想用牙齿阉我,她现在一颗牙都没了,而我的‘宝剑’还是跟以前一样又粗又长。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

    “不用了,等我的太监们把它割下来之后,想怎么检查都可以。”丹妮啜一口酒。“确实,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请你给我解释一下,如何用五百人对抗一万名无垢者。以我无知的眼睛看来,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啊。”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并赢得胜利。”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结果是逃跑。你以为我连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都不知道吗?”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啦,是‘泰坦私生子’当上团长之前的事。”

    “这么说来,他们的勇气源自于你喽?”丹妮转向乔拉爵士“开战后先杀这个人。”

    被放逐的骑士微微一笑“乐于从命,陛下。”

    “当然,”她对梅罗续道“你可以再逃跑,我们不会阻止。你可以带着渊凯人给的钱离开。”

    “愚蠢的女孩,若你真正了解‘泰坦私生子’,就会明白他决不会夹着尾巴逃跑。”

    “那就留下,为我效劳。”

    “没错,你挺漂亮,值得拥戴,”布拉佛斯人说“若我是自由的,会很乐意让你亲吻我的‘宝剑’。可惜我拿了渊凯的钱,并发下神圣的誓言。”

    “钱有什么?钱可以还,”她说。“我会付你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别忘了,除了渊凯,我还有许多城市要征服,半个世界之外,还有整整一个王国等着我。忠诚地为我效劳,次子团就无需再寻求雇主了。”

    布拉佛斯人扯扯浓密的红胡子“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也许再加一个吻,呃?或者不止亲吻?对一个像我这么雄伟的人?

    “也许吧。”

    “嗯,我会喜欢上你舌头的滋味。”

    她可以察觉乔拉爵士的愤怒。我的大熊不喜欢这些亲吻的话题。“今晚好好考虑我的话,明天给我答复?”

    “行,”泰坦私生子咧嘴笑道“我可以带一壶这种好酒回去给我的队长们吗?”

    “你可以拿一桶。这是从阿斯塔波善主大人们的酒窖里取的,我装了好几马车。”

    “那就给我一车,象征您的善意。”

    “你胃口真大。”

    “我什么都大,手下还有众多兄弟要养。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卡丽熙。”

    “一车就一车,记得为我祝酒。”

    “同意!”他低吼道“同意!同意!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梅罗离开后,白胡子阿斯坦说“那家伙恶名远扬,甚至传到了维斯特洛。不要被他的态度误导,陛下,他可以今晚为您祝酒三遍,明天又来打您的歪主意。”

    “老头子这回说得对,”乔拉爵士道“次子团历史悠久,也不乏英豪之辈,但在梅罗治下,堕落得差不多跟勇士团一样糟。不管对敌人,还是对雇主,那家伙都一样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您会在这里见到他,没一个自由贸易城邦愿意再雇佣他的兵团。”

    “我不要他的名誉,只要他的五百骑兵。暴鸦团怎样,有希望吗?”

    “没有,”乔拉爵士坦率地说“按血统论,那普兰达是吉斯人,很可能在阿斯塔波有亲戚。”

    “可惜。不过,也许无需打仗,我们先听听渊凯人怎么说吧。”

    太阳快下山时,渊凯使节团抵达了:五十个随从骑壮实华美的黑马,还有一人坐在高大的白骆驼上。他们头盔的高度是脑袋的两倍,这样才不至于压坏下面梳理上油后奇形怪状、扭曲高耸的头发。他们的布裙和外衣都染成深黄,披风上缝有无数铜盘。

    那坐白骆驼的人自称格拉兹旦莫厄拉兹,精瘦结实,笑的时候会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像阿斯塔波的克拉兹尼一样。他的头发向上梳起,形成独角兽的角,从前额突出,托卡长袍上的流苏是金色的密尔蕾丝。“古老而荣耀的渊凯,诸城之女王,”待丹妮将他迎至帐内后,他说“我们的城墙牢固坚强,我们的贵族自豪勇猛,我们的百姓无所畏惧,我们的血统袭自古吉斯——瓦雷利亚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小儿时,古吉斯帝国已经统治世界了。肯坐下来商谈,说明您很明智,卡丽熙,征服这里是不可能完成的妄想。”

    “是吗?我的无垢者正打算享受战斗的乐趣呢。”她望向灰虫子,灰虫子点点头。格拉兹旦夸张地耸耸肩“若您要的是鲜血,那就让它流淌。听说您解放了阿斯塔波的太监,其实自由对无垢者而言如同帽子之于鱼。”他朝灰虫子微笑,但太监像石雕般毫无反应。“活下来的,我们将再次奴役,并用来从那帮乌合之众手里夺回阿斯塔波。我们也可以让您当奴隶,不要怀疑,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你知道我是谁,很好。”丹妮温和地说。

    “对于蛮荒愚昧的西方有所了解,是我引以为豪的一件事。”格拉兹旦展开双手,以示安抚。“我们何必恶言相向?没错,您在阿斯塔波干下野蛮的行径,但我们渊凯人宽大仁慈,对此并不耿耿在意。陛下,您跟我们既无争执,又为何要将力量浪费在我们坚固的城墙上呢?为了夺回您父亲远在维斯特洛的王座,您难道不需要每个人手吗?渊凯祝愿您的努力取得成功,为兹证明,我们带来了礼物。”说罢他击掌示意,两名随从抬上来一个镶青铜和黄金的沉重雪松木箱,置于她脚边。“五万金马克,”格拉兹旦平静地说“给您,象征渊凯贤主大人们的友谊。慷慨赠予的金钱肯定比流血抢夺来的便宜,不是吗?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上这箱子离开吧。”丹妮用穿拖鞋的小脚推开箱盖。正如使节所述,里面装满金币。她抓了一大把,任由它们从指间滑落翻滚,明亮闪耀,其中大多数是新铸的,一面刻有阶梯形金字塔,另一面是吉斯的鹰身女妖。“非常漂亮,不知我夺下你的城市之后,会找到多少这样的箱子?”

    对方咯咯傻笑“一个也没有,因为您永远做不到。”

    “我也给你一件礼物。”她“砰”地一声关上箱子。“三天时间。第三天早上,送出你们所有的奴隶。记住,是所有人。给男女老少每人一件武器,外加他们能随身携带的食物、衣服、钱币和其他物品。允许他们自由地从主人财产中挑选,作为多年服务的报酬。等所有奴隶离开后,你们要打开城门,准我的无垢者进入,搜查你们的城市,以确保没人继续受到奴役。只要你们乖乖照办,渊凯便不会遭受焚烧劫掠,你们自己也将毫发无损。贤主大人们可以作出贤明的决定,得到想要的和平,你怎么说?”

    “我说,你疯了。”

    “是吗?”丹妮耸耸肩“dracarys!”

    龙顿时回应。雷哥嘶嘶尖叫,吐出烟雾,韦赛利昂拍打翅膀,而卓耿喷出旋转的红黑火焰。焰苗触及格拉兹旦托卡长袍的下摆,顷刻之间丝绸便燃烧起来,使节绊倒箱子,金币流泻到地毯上,他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拍打手臂,直到白胡子将一桶水浇来,熄灭了火焰。“你发誓保证我的安全!”渊凯使节哀号。

    “渊凯人就这么在乎一件烧焦的托卡长袍?我可以给你买件新的只要你们肯在三天后送出奴隶,否则休怪卓耿给你一个更热情的吻!”她皱皱鼻子。“你尿裤子了,拿着金币走吧,务必确保贤主大人们听到我的口讯。”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你会为你的傲慢自大后悔的,婊子,你以为这些小蜥蜴可以保你平安吗?我保证,他们敢接近渊凯城一里格之内,就会教满天箭矢射下来。告诉你,屠龙没那么难!”

    “比杀奴隶贩子难。三天,格拉兹旦,告诉他们,只有三天时间。第三天结束时,不管是否为我打开城门,我都会兵临渊凯。”

    渊凯使团离开营地时夜幕已完全降临。今晚可能是个阴沉的夜,无星无月,寒冷潮湿的风自西方吹来。好一个黑夜,丹妮心想,四周到处燃烧着火堆,犹如小小的橙色星辰,遍布山丘和原野。“乔拉爵士,”她说“召唤血盟卫。”丹妮坐到一堆垫子上等待,她的龙围绕在旁边。当他们集合起来之后,她说“离午夜后一小时应该还早。”

    “是,卡丽熙,”拉卡洛说“到时候干什么?”‘

    “进攻。”

    乔拉莫尔蒙爵士皱起眉头“您告诉过那些佣兵——”

    “——明天要答复,至于今晚,我没作任何保证。暴鸦团将争论我的提议,次子团则会喝我送给梅罗的美酒,直到人事不省,而渊凯人相信他们有三天时间,我们就在黑暗掩护下发动袭击。”

    “但他们有斥候。”

    “黑暗中,只会看到数百堆燃烧的营火,”丹妮说“此外什么也发现不了。”

    “卡丽熙,”乔戈说“由我来对付这些斥候。他们不是骑兵,只是骑马的奴隶贩子。”

    “就这么办,”她赞同“我想我们应该三面攻击。灰虫子,你的无垢者从左右两边出动,而我的寇们带领骑兵呈锲形队列强行突破中路。奴兵在骑马的多斯拉克人面前绝对抵挡不住。”她微笑“当然,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你们怎么想,大人们?”

    “我认为您确是雷加坦格利安的妹妹。”乔拉爵士的微笑中挂着几许无可奈何。

    “没错,”白胡子阿斯坦说“您也确是一位女王。”

    他们花一个小时确定所有细节。最关键也最危险的时刻开始了,丹妮心想,指挥官们正带着命令离开,她只能祈祷黑夜足以隐藏准备行动,不让敌人发现。接近午夜时分,乔拉爵土推开壮汉贝沃斯闯入,吓了她一跳。“无垢者抓到一名试图潜入营地的佣兵。”

    “间谍?”这让她惊怕。抓到一个,还有多少溜走了呢?

    “他宣称带礼物来献给您。是中午接见过的那蓝发黄衣小丑。”

    达里奥纳哈里斯。“原来他带进来,我要听听他怎么说。”

    被放逐的骑土将他带进来时,她不禁自问为何此两人竟如此迥异:泰洛西人肤色白皙,乔拉爵士却黑黝黝的;泰洛西人身体柔软,骑士则结实强壮;泰洛西人有顺滑的卷发,另一个却是光头;泰洛西人皮肤光洁,莫尔蒙却体毛丛生。她的熊骑士衣着朴素,而这家伙打扮得连孔雀都相形见绌——尽管此次造访时,已在明黄色华服外罩了一件厚厚的黑斗篷。他肩头挎着一个沉重的帆布包裹。

    “卡丽熙,”泰洛西人大喊“我带来了礼物和好消息。暴鸦团是您的了!”他微笑时,一粒金牙在口中闪耀“达里奥纳哈里斯也是您的了!”

    丹妮半信半疑。若泰洛西人是间谍,这番声明就是为保住脑袋,而想出的孤注一掷的对策。“普兰达纳纪森和萨洛怎么说?”

    “不用管他们。”达里奥倒转包裹,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掉出来,滚到地毯上。“献给真龙女王的礼物。”

    韦赛利昂嗅嗅从普兰达脖子上渗出来的血,然后吐出一团火焰,正喷在死人脸上,毫无血色的脸颊焦黑起泡,烤肉的味道让卓耿和雷哥蠢蠢欲动。

    “你干的?”丹妮不自在地问。

    “当然啦。”即使她的龙让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安,他也隐藏得很好,似乎只把他们当成三只逗弄老鼠的小猫。

    “为什么?”

    “因为您太美啦。”他那双有力的大手、冷酷的蓝眼睛和大鹰钩鼻让她隐隐约约联想起某种凶狠威武的猛禽。“事实上,普兰达说了很多,有用的却没一句。”外表看来,他服饰虽豪华,却历经磨损,靴子上有片片盐渍,指甲涂的釉彩斑驳掉落,蕾丝被汗水污染,而且她看出他斗篷下摆有磨痕。“萨洛只会抠鼻子,好像他的鼻涕是黄金。”他站在那里,双腕交叉,手掌搭在剑柄上:左边一把弯曲的多斯拉克亚拉克弯刀,右边一柄密尔细剑,它们的柄是一对相配的黄金女人像,赤身裸体,神态放荡。

    “好漂亮的一对剑,这是你的拿手武器?”丹妮问他。

    “倘若死人可以说话,普兰达和萨洛会亲口告诉您我的能量。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没有杀死一名对手,没有吃上一顿精美的大餐,我便不算是活过一天而我活过的天数若群星一样数不胜数。杀戮在我手中变成华丽的艺术,世上许许多多的杂耍艺人和火舞者向诸神哭泣,但求有我一半的敏捷和四分之一的优雅。我乐意向您背诵死于我刀下之人的名单,但不等我说完,您的龙就会长得如城堡般巨大,渊凯的墙垒则会崩裂成黄色尘土,冬季来了又去,去而复返。”

    丹妮哈哈大笑,她喜欢这个达里奥纳哈里斯的夸夸其谈。“那么,请拔出你的剑,宣誓为我效劳。”

    眨眼工夫,达里奥的亚拉克弯刀已然出鞘,其降顺礼节同样夸张,他猛扑而下,脸贴她的脚趾。“我的宝剑是您的。我的生命是您的。我的爱情是您的。我的血液、我的身躯和我的歌谣,统统都是您的。无论生死,我都愿遵从您的命令,美丽的女王。”

    “好好活下去,”丹妮说“今晚为我而战。,’

    “这不明智,女王陛下。”乔拉爵士冰冷严苛地瞪着达里奥“战斗胜利之前,该把这家伙紧紧看守住。”

    她考虑了一会儿,摇摇头。“若他可以带给我们暴鸦团,定能让敌军大吃一惊。”

    “若他背叛您,吃惊的就是我们!”

    丹妮再次低头看那佣兵。他给她一个微笑——是那种让她涨红了脸,扭过头去的微笑。“他不会的。”

    “你怎知道?”

    她指指那团焦黑的血肉,她的龙正一口接一口地吞食。“我认为这是证据,足以证明他的诚意。达里奥纳哈里斯,让你的风暴乌鸦们作好准备,我军发动进攻之后,立刻掩袭渊凯人后方。你能安全返回吗?”

    “若被逮住,我就说是去探察情报的,并且没发现什么。”泰洛西人站起身来,鞠了一躬,然后迅速离开。

    乔拉莫尔蒙爵士没走。“陛下,”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个错误。我们对此人一无所知——”

    “我们知道他是个厉害的战士。”

    “厉害的空谈家。”

    “他给我们带来了暴鸦团。”噢,他的蓝眼睛

    “五百名忠诚堪嗅的佣兵。”

    “如今是非常时期,不能苛求绝对忠诚,”丹妮提醒他。况且我还要经历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我年纪是你的三倍,”乔拉爵士续道“见识过虚伪的人心,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反正达里奥纳哈里斯绝不会是其中之一。你瞧,他连胡子都染了假色。”

    这话惹恼了她。“而你的胡子是真的,想说这个吗?只有你才是我唯一应该信赖的人?”

    他僵硬起来。“我没这么说。”

    “你每天都在说。婔雅菩厉是个骗子,扎罗是个阴谋家,贝沃斯自吹自擂,阿斯坦包藏祸心你当我还是黄花闺女,听不出你话里有话?”

    “陛下——”

    她从他面前闯过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比韦赛里斯更好的兄长。你是我的首席女王铁卫,我军队的总司令,我最有价值的顾问,我的左右手。我尊敬你,珍惜你——但对你没有向往,乔拉莫尔蒙,我厌倦了你试图将世上所有男人从我身边赶开的举动,好让我必须并且只能依靠你一人。这没用,不会让我更爱你,”

    她刚开口时,莫尔蒙涨红了脸,但等丹妮说完,他的面色再度转为苍白。被放逐的骑士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无条件服从女王陛下的命令。”他简短而冷淡地说。

    他俩之间的这种状况让丹妮很不自在。“是的,”她说“女王陛下‘命令’你立刻前去指挥无垢者,爵士先生,你有场仗需要赢。”

    等他走后,丹妮坐倒在枕垫上,靠着她的龙。她不想如此激烈地对待乔拉爵土,但他无止境的猜疑最终唤醒了睡龙之怒。

    他会原谅我的,她告诉自己,我是他的君主。丹妮发现自己在反思他关于达里奥的看法,突然间感到非常孤独。弥丽马兹笃尔保证,她不会再次怀上孩子。坦格利安家族将在我这里终结。这让她感到悲哀。“你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三条龙“我的三个勇猛的好小子。阿斯坦说龙活得比人长久,因此我死后,你们还将继续活下去。”

    卓耿将脖子绕回来,咬嗫她的手。他的牙齿非常锋利,但嬉戏时,从没弄破她的皮肤。丹妮笑着把他推得滚来滚去,直到他咆哮起来,尾巴像鞭子一样甩动。尾巴比以前长了,她注意到,明天还将变得更长。他们现在长得很快,长成后,我就等于有了翅膀,她可以骑在龙上,统领军队进入战场,就像在阿斯塔波时那样威风,但迄今为止他们还太小,无法承载人的体重。

    午夜过后,沉寂笼罩着营地。丹妮跟女仆们一起留在大帐,而白胡子阿斯坦和壮汉贝沃斯担任警戒。等待最难熬。属于她的战斗正在进行,她却不能参与其中,反而坐在帐篷里无所事事,这让丹妮再次感觉自己是个半大孩子。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土,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哕。”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需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到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齐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土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渍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雄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土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

    诵喝声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响亮的合声惊吓了她的坐骑,那匹母马往后退去,摇晃着脑袋,甩动着银灰色的尾巴叫,响亮的合声震撼了渊凯的黄色城墙,每一刻都有更多奴隶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此时此刻,他们都朝她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她的手,抚摸银马的鬃毛,亲吻她的腿脚。她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壮汉贝沃斯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乔拉爵士催她快走,但丹妮记起不朽之殿里的景象。“他们不会伤害我,”她告诉他“他们是我的孩子,乔拉。”她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头发里铃铛叮当作响,象征甜美的胜利。她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任由辫子在身后飘荡。获得自由的奴隶们在她面前分开。“母亲!”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母亲!”他们齐齐颂唱,随她奔过,手指扫过她的腿“母亲,母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