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提利昂

乔治·马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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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后打算把托曼王子送走。”他们跪在沉寂无声的阴暗圣堂里,周围是摇曳的烛光和重重的阴影,即便如此,蓝赛尔爵士还是压低了声音。“盖尔斯伯爵将把他扮成侍从,带到罗斯比藏匿起来。他们计划染黑他的头发,声称这是雇佣骑士之子。”

    “她是怕暴民?还是我?”

    “都怕,”蓝赛尔说。

    “哦,”这计划提利昂事先半点也不知情。难道瓦里斯的小小鸟儿这次辜负了他?看来,蜘蛛也有打盹的时候或者太监在玩什么更深奥微妙的把戏?“非常感谢你,爵士。”

    “您会答应我的请求吗?”

    “也许吧。”蓝赛尔想在下一场战役中亲自领军作战。想英年早逝,这倒是个壮烈的办法。这些年轻骑士,总以为自己战无不胜。

    堂弟悄悄溜走后,提利昂在圣堂多逗留了一会儿。他在战士的祭坛前,拿起一支蜡烛点燃另一支。守护我哥哥,你这该死的混蛋,他是你的子民。在陌客那里他也点上一支,为了他自己。

    当晚,红堡暗下来之后,波隆来到他房里。他正在封信“把信带给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侏儒将加热过的金蜡滴到羊皮纸上。

    “上面写些什么?”波隆不识字,因此会提出这种无礼问题。

    “要他挑五十个最好的剑士,去玫瑰大道巡视。”提利昂在软蜡上盖了自己的印章。

    “史坦尼斯会走国王大道。”

    “噢,我当然知道。告诉拜瓦特,别理信上说什么,带人往北,在罗斯比路上埋伏。盖尔斯这两天就会动身返回自己的城堡,身边带着十来个士兵、一堆仆人和我外甥。托曼王子会穿得像个侍从。”

    “你要把那孩子抢回来,对不对?”

    “不对。我要他继续前往罗斯比城。”让这孩子离开君临是姐姐为数不多的好主意之一,提利昂决定将计就计。在罗斯比,托曼不会受暴民的威胁,而让他和他哥哥分开将使史坦尼斯面临棘手的情形:即使攻破君临,处死乔佛里,兰尼斯特家族依然有王位继承人。“盖尔斯伯爵要跑太病弱,要战又太怯懦,一旦被挟持,定会乖乖听命,指示他的代理城主打开城门。进城之后,拜瓦特应立即驱散守卫,确保托曼的安全。替我问问他,拜瓦特伯爵这头衔听起来如何?”

    “波隆伯爵听起来更好。抢孩子这种事我也能做。只要能弄个爵位玩玩,要我抱着他唱摇篮曲都行。”

    “我这里更需要你,”提利昂道。而且我可不放心把外甥交给你。若乔佛里有个三长两短,兰尼斯特家要保住铁王座就全靠年幼的的托曼。杰斯林爵士和他的金袍卫士会保护那孩子;而波隆和他的佣兵则乐于将他出卖给敌人。

    “新领主如何处置旧领主呢?”

    “随他高兴,只要记得喂饱饭,我不想他死。”提利昂手撑桌子站起来。“我姐姐会派一名御林铁卫保护王子。”

    波隆满不在乎:“猎狗是乔佛里的宠物,不会离开他。其他人都不是铁手和金袍子的对手。”

    “告诉杰斯林爵士,如果要杀人,不许发生在托曼面前。”提利昂披上一件厚重的深褐色羊毛斗篷。“我外甥心肠软。”

    “你确定他是个兰尼斯特?”

    “我什么都不确定,只知道冬天和战争就要来了,”他说。“来,我与你同行一段。”

    “去莎塔雅那儿?”

    “知我者,非你莫属。”

    他们从北墙的边门离开。提利昂驱策坐骑,沿着夜影巷“得得”而行。听到鹅卵石上的马蹄声,几个鬼鬼崇崇的影子慌忙窜进角落,无人敢上前搭讪。御前会议业已延长宵禁时间,暮钟敲响之后,谁还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难逃。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君临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发现的尸体减少到原来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报告说人们因此而咒骂他。他们应该感激我,是我让他们留着咒骂的力气。经过铜匠巷时,他们遇到两个金袍卫士,当卫士意识到他们的身份后,赶紧为自己的无礼行为向首相致歉,并挥手示意他们继续上路。他们在此分道扬镳,波隆转向南,前往烂泥门。

    提利昂本当朝莎塔雅的妓院继续骑行,但耐心却突然弃他而去。他勒马回身,扫视背后的街道。没有跟踪的迹象。窗户要么黑乎乎,要么就是紧紧关闭。除了巷弄里呼啸的风声,什么也听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让人跟踪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经厌倦了提心吊胆的日子,便调过马头,使劲一踢,飞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踪,就让我们来比试比试骑术。在明亮的月光下,马蹄“得得”地踏过鹅卵石地面,他快马奔出窄巷小弄,向着爱人奔去。

    捶门时,他听见微弱的乐声从插有尖刺的石墙内飘出。那对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内。提利昂将马交给他,问:“是谁?”大厅的菱形窗格闪烁着黄色的光,他听到男人的歌声。

    伊班人耸耸肩。“大肚子歌手。”

    从马厩向屋子走,歌声越来越嘹亮。提利昂向来不喜欢歌手。而这一个虽然尚未谋面,他已预感到比其同类更令人生厌。门一推开,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来,喃喃道“真是荣幸,真是荣幸。”他是个秃头,肚子活像水壶。

    “大人。”雪伊一见他便微笑。他喜欢她的微笑,那是一种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脸庞上的微笑。她穿着紫色丝衣,围了一条银线腰带,正好映衬乌黑的头发和光洁白皙的肌肤。

    “亲爱的,”他唤她“这是谁?”

    歌手抬起头。“大家管我叫银舌西蒙,大人。我是个演员,歌手,说书人——”

    “还是个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说完。“我进门时,你叫我什么?”

    “叫什么?我是”西蒙的银舌似乎成了铅舌。“首相大人,我是说,真是荣幸”

    “聪明人就会假装不认识我,这虽然骗不过我,但你总该试试。现在,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知道我可爱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儿,你还知道我会在夜里单独造访。”

    “大人!我发誓,决不告诉任何人”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祝你晚安。”说罢,提利昂带雪伊上楼。

    “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会唱歌了呢,”她撒娇道“您把他的声音全吓跑了。”

    “一点点恐惧,有助于他酝酿高音。”

    她关上卧室门。“您不会伤害他,对不对?”她点燃一支薰香蜡烛,跪下来替他脱鞋。“您不来的晚上,他的歌给我安慰。”

    “我当然希望每晚都能来,宝贝。”他一边说,她一边替他按摩脚掌。“他唱得怎样?”

    “不好也不坏,算是凑合吧。”

    提利昂掀开她的长袍,将脸埋进她的双乳。即便整个城市像猪圈一样发臭,她的胸前却总是芳香。“你喜欢就留着他,但要看紧,不许他在城里乱晃,到酒馆里说三道四。”

    “他不会——”她刚开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话已经说得够多,他只想在雪伊双股之间寻求那简单甜蜜的欢愉。至少在这儿,他受欢迎,他被需要。

    事后,他把胳膊从她头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园。半个月亮照得果树的叶子银光闪闪,亦倒映在石头浴池的水面上,波光荡漾。提利昂径自在水边坐下,右边某处,一只蟋蟀啾啾呜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适自在。好平静啊,他心想,但能维持多久呢?

    一阵臭气突然袭来,他转过头。雪伊站在门边,穿着他送的银袍。我爱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鬓。在她身后,有一个胖胖的乞丐,穿着打补丁的肮脏袍子,光脚上裹了层泥,脖子上用皮绳挂了个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样。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呛死一只老鼠。

    “瓦里斯大人来见你,”雪伊宣布。

    乞丐朝她惊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连我都没认出,你怎么知道的?”

    她耸耸肩“他还是他。只是穿着不同。”

    “不止如此,模样、气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样,”提利昂道。“大多数男人都会上当。”

    “或许大多数女人也会,但妓女不同。身为妓女,得学会认人不认衣服,否则迟早会横死街头。”

    瓦里斯脚上的伤疤是假的,脸上受伤的表情却不是伪装。提利昂不禁咯咯笑道:“雪伊,给我们拿点红酒好吗?”他恐怕得喝一杯,太监深更半夜来访,准没什么好事。

    “深夜打扰,个中缘由我简直不敢相告,大人,”等雪伊离开后,瓦里斯开口。“我带来了可怕的消息。”

    “你以后改穿黑羽大衣得了,瓦里斯,你跟乌鸦一样不是好兆头。”提利昂笨拙地起身,有些不敢往下问。“是詹姆?”如果他们伤害了他,我决不放过他们。

    “不,大人,是另一件事。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死了。风息堡已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打开了大门。”

    沮丧驱散了提利昂脑中所有思绪。雪伊拿着红酒回来,他啜了一口,反手便将杯子掷出,摔在房墙上爆裂开来。她举手遮挡碎片。红酒沿着石墙流淌,好似许多长长的指头,在月光下呈现黑色。“他混蛋!”提利昂破口大骂。

    瓦里斯微微一笑,露出满嘴烂牙。“谁混蛋,大人?科塔奈爵士还是史坦尼斯大人?”

    “他们俩都是。”风息堡固若金汤,原本估计可坚守半年甚至更长让父亲有足够的时间对付罗柏史塔克。“这到底怎么回事?”

    瓦里斯瞥了雪伊一眼。“大人,我们非得拿这种恐怖血腥的故事来打扰您可爱的小姐睡眠么?”

    “贵族小姐会害怕,”雪伊说“可我不会。”

    “你应该害怕,”提利昂告诉她。“风息堡一旦陷落,史坦尼斯将立刻进军君临。”他现在后悔把酒摔出去了。“瓦里斯大人,给我们一点时间,我马上随你骑回城堡。”

    “我在马厩等您。”他鞠了一躬,脚步沉重地离开。

    提利昂将雪伊拉过来,坐到身旁。“你在这儿不安全。”

    “我有围墙,还有您给的卫兵。”

    “他们是佣兵,”提利昂说。“他们喜欢我的金子,却不会以死相报;至于这些围墙,一个人踩在另一个人肩上,转眼之间就能翻过来。上次暴乱,有一座跟这里十分相像的宅邸被烧,宅子的主人是个金匠,只因为存了粮食就被他们大卸八块。他们还把总主教撕成碎片,强暴了洛丽丝几十次,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你想想,倘若他们抓到首相的情人,会怎么做?”

    “您是说首相的妓女吧?”她用那双无畏的大眼睛看着他。“哦,我真希望成为您的情人,大人。我要穿上您给我的所有漂亮衣服,丝绸,锦绣,金缕戴上您给我的珠宝,牵着您的手,在晚宴中陪在您身旁。我能给您生儿子,我知道我行我知道我决不会让您丢脸。”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这是一个甜美的梦,雪伊。但是,亲爱的,请把它撇开吧,我求求你,那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太后?我不怕她。”

    “可我怕。”

    “那就杀掉她,一了百了。你们之间又没什么感情。”

    提利昂叹了口气。“她是我的亲姐姐,谋害血亲将惹来人神共愤,遭到永恒的诅咒。此外,不管你我对瑟曦有什么看法,她毕竟深得我父亲和哥哥的宠爱。感谢诸神,我的智略足以对付七大王国里任何一人,但面对手执利剑的詹姆,我只能一筹莫展。”

    “那个少狼主和史坦尼斯大人手中也有剑,可他们都吓不倒您。”

    我亲爱的,对这个世界,你真是一知半解。“和他们作战,我有整个兰尼斯特家族为后盾;与詹姆或父亲为敌,我就只剩驼背和短腿。”

    “您还有我。”雪伊扑过来亲吻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她的亲吻向来能激起他的欲望,这次也不例外,但提利昂轻轻地挣脱。“现在不行,真的,亲爱的,我有一个嗯,姑且称为萌芽状态的计划吧。我在想,或许可以让你混进城堡的厨房。”

    雪伊的脸僵住了。“厨房?”

    “对。此事交给瓦里斯办的话,应该会不露痕迹。”

    她咯咯笑道:“大人,我会毒死您的。从前,每个尝过我厨艺的人都告诉我:你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

    “红堡有的是好厨子,屠夫和面包师傅也不缺。我要你扮成帮厨。”

    “扮成洗碗小妹,”她说“穿着乱七八糟的棕布衫。大人想看我这个样子?”

    “大人想让你活下去,”提利昂道“你总不能穿着丝绸和天鹅绒洗锅碗吧?”

    “大人厌倦我了吗?”她伸手到他的衣裤里,找到他的阳jù。快速两下抚摸,它就硬了。“他还要我。”她微笑道“您喜欢跟厨娘做ài吗,大人?你可以在我身上撒面粉,再从我的奶头吸肉汤,或是”

    “别说了。”她的表现让他想起为赢得赌约使尽浑身解数的丹晰。他将她的手拉开,阻止她进一步淘气。“现在不是床上运动的时候,雪伊。你的人身安全岌岌可危。”

    她的笑容消失了。“我不是故意要惹大人生气,只是您不能给我更多卫兵吗?”

    提利昂长叹一口气。她年纪还轻,不懂事,他提醒自己。他执起她的手。“珠宝可以买新的,衣服可以再做,比旧的漂亮一倍。对我而言,这座宅子里只有你最珍贵。虽然红堡也不安全,但至少比这儿好。我要你过去。”

    “在厨房里,”她淡淡地说“洗碗擦锅。”

    “暂时而已。”

    “我父亲逼我当他的厨娘,”她咬牙切齿地说。“所以我逃了。”

    “你不是说逃跑因为你父亲要把你占为己有么?”他提醒她。

    “那也没错。我不喜欢洗碗擦锅,也不喜欢他那玩意儿在我身体里。”她甩甩头。“您为什么不能把我收留进您的塔?朝中一半的老爷都有情妇暖床。”

    “我被明令禁止带你进宫。”

    “都是你那笨蛋老爸害的。”雪伊撅起嘴。“你已经长大了,想养多少妓女是你的事,他还当你是嘴上无毛的孩子哪?他能拿你怎样,打屁股?”

    他打了她一巴掌。不是很重,却也不轻。“你混蛋,”他说。“你混蛋。不许嘲笑我。你不可以。”

    好一阵子,雪伊没有说话,四下只听见蟋蟀啾鸣。“请原谅,大人,”最后,她用低沉木然的声音道“我不是故意放肆。”

    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诸神慈悲,我快变成瑟曦了吗?“很抱歉,”他说“我们都有错。可是,雪伊,你不明白。”那些他不想提起的话滔滔不绝地从嘴里涌出,就如一匹马在低声沉吟。“我十三岁那年,跟一个农夫的女儿结了婚,或者说我以为她是农夫之女。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盲目地爱着她,还认为她对我也有相同的感觉,是我父亲逼我看清了真相。原来我的新娘是詹姆雇的妓女,他找她来让我初验男女之事。”而我居然对这一切深信不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傻瓜。“为了让教训更彻底,泰温公爵将我妻子交给整营的卫兵,让他们随意享用,并命令我全程观看。”等所有人完事之后,他要我跟她再做一次,最后一次,抹去所有爱恋和温柔的记忆。“这样你才能记住真正的她,”他说,我本该违抗他的,但我的老二却背叛了我,于是我照做不误。“在那之后,父亲解除了婚约。修士们也说,这桩婚事等于从未发生。”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求求你,就别再提首相塔了,我只要你在厨房稍作逗留。一旦打败史坦尼斯,我会送你一栋新宅子,还有许多像你的手这么柔软的丝衣裳。”

    雪伊的眼睛瞪得老大,但他读不出其中的含义。“如果我的手整天洗灶擦盘,就再也不会这么柔软了。等它们让热水和碱皂弄得又红又糙,起了裂纹,您还会需要它们的抚摸吗?”

    “会更需要,”他说。“每当看到它们,我就会想起你的勇气。”

    他看不出她是否相信。她只是垂下眼睛。“我听从您吩咐,大人。”

    显而易见,这是她今晚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他在她被打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试图消去她的痛楚。“我会派人接你。”

    瓦里斯如约等在马厩。他的马看上去不仅有些跛,而且半死不活。提利昂也骑上马,一名佣兵打开大门,他们默默地骑出去。诸神救我,我干嘛告诉她泰莎的事?他质问自己,突然觉得有些害怕。有些秘密永远不该提起,有些耻辱一个男人应该将其带入坟墓。他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原谅?她那样看他又意味着什么?她是真的痛恨擦洗锅子,还是受不了他的坦白?听了我这些话,她怎么可能还爱我呢?他体内的一部分如是说,而另一部分则嘲笑道:愚蠢的侏儒,那婊子当然爱你,她爱你的黄金和珠宝。

    手肘的旧伤隐隐作痛,随着马蹄的起落阵阵抽动。他几乎幻想着听到了里面骨头摩擦的声音,也许该去找个学士看看,弄点药来镇痛但自从派席尔的真面目被揭穿后,提利昂兰尼斯特便不再信任学士。只有诸神才知道他们跟谁密谋,在你的药里添加了什么。“瓦里斯,”他说“我要瞒着瑟曦将雪伊带进城堡。”他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他的厨房计划。

    听他说完,太监咯咯笑道:“当然啰,我会照大人的意思去办但我必须警告您,厨房里耳目众多。即便那女孩没有可疑之处,也会遭到上千个问题的盘问:出生在哪儿?父母是谁?如何来到君临?实话既然不能说,她就必须撒谎,撒谎,再撒谎。”他瞥了瞥提利昂。“而且,如此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厨房会激起的可不止是好奇而已。她会被摸,被捏,被拍,被抚弄。刷锅的小弟会摸黑爬进她的毯子。寂寞的厨师会想讨她作老婆。而面包师傅会用沾满面粉的手捏她的胸。”

    “我宁愿她被抚弄,也不要她受伤害,”提利昂说。

    瓦里斯又往前骑了几步,突然说:“也许还有一个法子。很凑巧,服侍坦妲伯爵夫人女儿的那个女仆一直在窃取她的珠宝,如果我把这番情形告知坦妲伯爵夫人,她会立刻把她打发走。然后,她女儿就需要一个新女仆。”

    “我明白了。”这的确可行,提利昂立即看出。小姐使女的穿着比厨娘好上千万倍,甚至能戴一两件首饰。雪伊会高兴的。而且在瑟曦眼中,坦妲伯爵夫人乏味又歇斯底里,洛丽丝则迟钝得像头牛。她不爱跟她们打交道。

    “洛丽丝胆小羞怯,也不多疑,”瓦里斯说。“别人说什么故事她都会相信。自从被暴民夺走了贞操,她连房门都不大出,因此雪伊不会引人注目而在您需要安慰时,她又不至于离得太远。”

    “首相塔一直受到监视,你跟我一样心里有数。如果洛丽丝的女仆老是往我这儿跑,瑟曦不起疑才怪。”

    “也许,我有办法将那孩子神不知鬼不觉地送进您的房间。有密门的可不止莎塔雅那一家。”

    “密门?到我的房间?”提利昂恼怒更甚于吃惊。当然是这样,否则“残酷的梅葛”为何处死所有建造城堡的工人?定是为了保密。“是,我猜也是。告诉我,门在哪里?在书房?在卧室?”

    “我的朋友,你不会忍心要我把所有的小秘密都说出来,对吧?”

    “从今往后,把它们当做我们的小秘密,瓦里斯。”提利昂抬头看看太监,他还穿着那件臭哄哄的服装。“假如你站在我这边的话”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是啊,我完全信任你。”一阵苦笑回荡在紧闭的窗户之间。“说真的,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好吧,告诉我,科塔奈庞洛斯是怎么死的?”

    “据说他跳楼自尽。”

    “跳楼自尽?不可能,我不相信!”

    “他的卫兵没见人进他房间,之后也没在里面找到任何人。”

    “或许杀手事先便躲在屋里,藏在床底下。”提利昂设想“又或者从屋顶上通过绳子爬进去。再或者正是卫兵在说谎,谁知道是不是他们自己干的呢?”

    “无疑您是对的,大人。”

    他自鸣得意的语气明摆着不以为然。“你不这么认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瓦里斯很久都没有说话。唯一的声音只是马蹄踏在鹅卵石上那庄严肃穆的嗒嗒声。最后,太监清了清嗓子:“大人,您相信古老的力量吗?”

    “你是指魔法?”提利昂不耐烦地说。“血魔法,诅咒,易形术诸如此类?”他哼了一声。“你在暗示,科塔奈爵士死于魔法?”

    “科塔奈爵士在去世的当天早上还向史坦尼斯大人提出挑战。请问,绝望之人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吗?之前,蓝礼大人意外地遭受神秘谋杀一事也很奇怪,当时,他的战阵已经结成,正准备出发与哥哥一决雌雄。”太监停顿片刻。“大人,你曾经问我,我是如何被阉的。”

    “我记得,”提利昂说“当时你不愿谈。”

    “现在也不愿,但是”这次的停顿比刚才更长,当瓦里斯再度开口时,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我是个孤儿,从小在一个巡演戏班里当学徒。我们老板有条小货船,载着大家往来狭海,在各个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去旧镇和君临。”

    “有一天,我们在密尔演出,戏班来了个陌生男子,表演完毕之后,他向老板提出要把我买下来。他开的价太诱人,老板无法拒绝。我曾听说男人会怎么享用小男孩,担心那人也有如此打算,因此很害怕。谁知我全身上下他惟一要的是我的阳jù。他让我喝下一剂药,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但所有的知觉都清清楚楚。接着,他用一把长长的弯刀,将我的命根子连根带茎切下,一边还念念有词。我看着他将我的男根放进火盆烧毁。火焰转为蓝色,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回应他的召唤,尽管我不懂它的语言。”

    “他处理我的同时,我的戏班扬帆离去,这之后我对他已没了利用价值,他便赶我走。当时我问他,我该怎么办?他回答说,他建议我去死。我恨他,所以决定活下去。我乞讨,偷窃,出卖自己残存的身躯,不择手段地赚钱,很快就成为密尔有名的窃贼。随着年纪渐长,我更发现窃取人们信件中的内容,往往比钱袋中的内容更有价值。”

    “但那晚的情形依然在我梦中萦绕。大人,我梦见的不是那巫师,不是他的刀,甚至不是我的男根在火焰中枯萎的样子,而是那个声音。火焰中的声音。那到底是神灵?是恶魔?还是魔术师的伎俩?不,所有的伎俩我都精通,只有这种我全然不知。我惟一能肯定的是,他召唤了‘它’,而‘它’作出了回应,从那天起,我便痛恨魔法及所有操行魔法的人。如果史坦尼斯是其中之一,我就要他死。”

    他说完之后,他们默默骑行了一段时间。最后提利昂道:“一个悲惨的故事。我很遗憾。”

    太监叹了口气。“你很遗憾,但你并不相信。不,大人,不必道歉。当时我喝了药,又痛得厉害,况且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在远隔重洋的地方发生的事。我上千次地告诉自己,那声音只是噩梦中的幻觉。”

    “我相信刀剑,相信金钱,相信人的智慧,”提利昂说“我还相信曾经有龙存在。毕竟我见过它们的颅骨。”

    “但愿那是您此生所见最为糟糕的东西吧,大人。”

    “对此我们意见一致。”提利昂微笑道“至于科塔奈爵士之死,嗯,史坦尼斯不是在自由贸易城邦雇了些船吗?也许他还替自己买了个老练的刺客。”

    “一个非常老练的刺客。”

    “这类人的确存在。我经常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富裕到雇无面者去刺杀我亲爱的姐姐。”

    “且不论科塔奈爵士死因如何,”瓦里斯道“他人已死,城堡也告陷落,从此,史坦尼斯可以自由行动。”

    “我们有无机会说服多恩人攻击边疆地?”提利昂问。

    “没有。”

    “真是遗憾。那好吧,至少他们能牵制边疆地的领主。我父亲那边有什么消息?”

    “我没有接到泰温大人胜利渡过红叉河的消息。如果他不加紧行动,恐怕会遭到两面夹击,奥克赫特家的橡树叶旗和罗宛家的金树旗皆已在曼德河北岸出现。”

    “小指头没有消息?”

    “也许他根本没有到达苦桥,也许他死在了那里。我只知道塔利伯爵掌管了蓝礼的军队,处决了许多人,主要是佛罗伦家的。而卡斯威男爵把自己关进城堡。”

    提利昂仰头大笑。

    瓦里斯不知所措地勒住马。“大人?”

    “你看不出其中的讽刺吗,瓦里斯大人?”提利昂向着那些紧闭的窗户,向着整个沉睡的城市招手。“风息堡已经陷落,史坦尼斯即将带着火与剑,带着那些天知道是什么的黑暗力量杀向君临。咱们的好百姓们却没有人保护,没有詹姆,没有劳勃,没有蓝礼,没有雷加,没有他们宠爱的百花骑士,只有我,只有这个他们痛恨的家伙。”他再度大笑。“这个侏儒,这个奸臣,这个畸形小魔猴。在这片混乱中只有我一柱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