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离别

行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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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年了,这两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看着眼生的街道,校园,我站在那里发着愣,

    第一个月死亡考验过后,整个营地有三十六人成为了正式的暴风雇佣兵,然后用了半年的时间,进行了一系列的系统训练,格斗,搏击,暗杀,刺杀,机械车辆驾驶,各种枪械使用,阻击,潜伏。不过我们并没有训练上一年,只训练了半年,好像是暴风雇佣兵在国际战场了上受到了什么挫折,损失了很多人,所以我们就上了战场,领队的就是嗜血玟瑰,只不过从原来的教官,变成了现在的作战伙伴。

    在战场上第一发愣的时候,差点让嗜血玫瑰一枪给嘣了,第一次用刀子割开敌人喉咙时,觉得全身冰冷。

    两年里纵横在非洲大小国家里,闯出了暴风十二鹰的名头,北极熊,黑美人,哑巴,刀子,雷子,小黑妞,狐狸精,老虎,疯子,药筒,再加上我太子和嗜血玫瑰,在战场上很少有谁说我们是十二个人,更多人说我们是十二部杀人机器。

    我们十二个人最光辉的战绩是,夺下了一个小国的政权,也是那是一战而成名,十二个人同时进入世界佣兵排行榜。从此奔走在大小战场,南美洲,非洲,欧洲,有人的地方,有战争的地方,都留下暴风十二鹰的足迹,没有人知道十二鹰聚集在一起会形成多大的战斗力。很多时候十二人都是分开的!

    除了奔走在世界各大战场外,我们还接受暗杀,保镖等一些列任务。一次保护伦敦一位超级富豪的女儿时,世界杀手榜排名第五的千面人被我干掉了,那次也是最惊险的一次,差一点点我就被千面人割破了喉咙,他的刀子甚至已经刺入了我的胸膛,离我的心脏也只差半厘米。

    但太子成为世界佣兵榜十甲,却不是因为千面人,而且是太子的风流。好色如命,干掉千面人后,拼着血流干地危机,把那位大富豪的女儿给上了,虽然那位大富豪女儿只有十三岁,可发育的绝对不次于成年人,甚至有之过,更让我回味和心动的,她还是位**。

    嗜血玫瑰。几乎世界佣兵榜上的,没有人不认识她的,也没有人不知道她是美女的。可却没有人敢上她的床,因为她时不时的会发疯,也许你刚刚还骑在她肚皮上,两人欢快地**,没准下一刻。你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不过也并不是没有人敢碰这朵血玫瑰,风流太子就碰过,而且不止一次,不管是强迫也好,还是自愿也好,只有嗜血玫瑰和风流太子相遇后。那晚上无疑两人会睡在一张床上,而且永远都是嗜血玫瑰被迫的。没人知道风流太子是怎么把不自愿上床**地血玫瑰搞弄上的!可不管血玟瑰怎样挣扎,永远都逃脱不掉。

    世界佣兵榜上所有的漂亮女人,不管是黑寡妇,还是三金星,全部都被风流太子搞上床过,甚至连一些女人也不知道,风流太子晚上是怎么把她们的衣服脱掉的。是怎么抬起她们地腿,弄进去的。

    风流太子的名头,无疑在世界佣兵榜上是最响亮的,因为他风流的名头!永远说不完的花花新闻。

    两年地时间里,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有过多少女人了,并不是像别人想象的那样,我好色如命,而是有些时候我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欲火,尤其是在杀了人之后,那种欲火燃烧的更强烈。

    搞上嗜血玫瑰。是在战场上,晚上我不知道发什么疯。心里的欲火就点燃了起来,嗜血玫瑰很厉害,单打独斗我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更何况她是有名的快枪手,从拔枪到开枪一秒的时间足够她打爆人地头了。

    不过对我,她只有哭的份,因为我发动领域后,她就像是被人下来**药的小乖乖,只有老实听话的份。那次打赌,我说我可以脱光衣服,狠狠的干她,她不信,结果打赌输了,第一次被我白玩了一夜。

    第二次是用的药,小黑妞知道怎配淫荡的春药,她配制出来的那东西,不管是不是贞洁烈女,稍微尝一点,马上就会变成淫荡浪妇,主动求欢取爱,其实这种烈性春药的配制很简单,热带雨林随处可见的几种药材,按量混合在一起,就成了烈性春药了,我都叫它x号,纯天然,绝对无副作用。

    以后嗜血玫瑰就成了我地私人玩物,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没有逃出过我地手掌心,不管她怎么防备,我都能把春药放进她嘴里,干完后一走了之,或者在给她吃点**药什么的,抱着睡上几个小时。

    黑子也是个傻女人,她比谁都傻,跟她在一起执行

    时候,永远不用为背后着想,因为这个傻女人随时都你挡子弹,有一次掉进了敌人设下的陷阱里,四周有不下七个特级雇佣兵,就是她站在我背后,帮我挡了三枪,差一点就救不回来了,可她吐着血对我说,不后悔。

    如果不是疯子,大傻,还有小黑妞过来,我们也许都埋在那里了,如果黑子死了,也许我会去给她报仇吧,就算是死也要杀光那些人,也是黑子命大,被小黑妞给拉了回来,养了半年伤才好。

    “一切都成了过去!”我笑了,只不过眼睛里透着伤感,自己老了。战场上这两年,不但自己的身体变成熟了,同时心智也成熟了,在也不是以前那株没经过风雨的小树了。

    “太子,你真的要回去吗!”暴风十二鹰自从上次一战成名过后,就在也没有聚在一起过,分散在世界各地。这一次,却因为我的离开,全部赶了回来,这时候我们已经是暴风佣兵团的核心成员了,而嗜血玫瑰就是暴风佣兵团五大团长之一。

    “嗯,我想家了!”我嬉笑着看着他们,虽然他们在别人眼里都是死亡的代名词,但在我心里,他们永远都是我的兄弟,可以背靠背,一起迎接死亡的兄弟。两年来,我累了,也真的想家,不知道家里的那些女人,和父母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生活的好不好。这两年来我没敢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我怕再次进入死亡线时,回不来。

    都沉默了,对啊,还有家。可他们还能回去吗?又回的去吗!越来越习惯了战场,离开战场,离开杀戳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了,而且这些人里,或多或少都患上了,老兵忧郁症,这种病症在世界各国都有病例存在,一些上过战场的老兵们,很多时候都不能从战场那种杀戳中解脱出来,而选择了自杀或者杀人。

    “俺家里没有人了,回家也没有什么意思,老大,你回去多保重啊,俺还想在战场上多呆两年,如果俺死了,过来帮俺把钱拿走,省的便宜了那帮王八羔子。”大傻第一个笑起来,然后从兜里拿出了一个小口袋,扔给了我,咧嘴道:“这是俺在南非的时候,几个部落族长送给俺的,挺漂亮的,拿回去给嫂子弄个项链吧!”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的老婆和女人还有情人,绝对不是相提而论,莲娜或者血玫瑰只能算我一个女人。大傻扔给我袋子里,装的是钻石!

    “呵呵,知道你盯着我这把刀呢,给你好了,反正我以后也用不着了!”我把匕首从腿上拔了下来,低头看了会,眼里闪过一丝不舍,这是把凶器,也是我的兄弟,在战场不知道割断了多少人的脖子,陪我经历了多少生与死的挑战。

    “老大,你真舍得把它给我?”大傻憨笑着抓了抓头,他们都知道这把刀就是我命根子啊,从得到它的那天起,就没离开过身体。它的名字叫——白刃。

    我笑了笑,把白刃扔给了大傻:“好好照顾我这兄弟。”

    大傻欣喜的抓在手里,大笑着道:“老大放心好了,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黑子,你跟我回去吗?”我转头看向黑子,我很想她能跟我一起回去。

    黑子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说:“我在国内杀人了,过俩年再说吧。”黑子笑的很美,同样也很凄凉。

    “亲爱的想我!”莲娜很洒脱,她现在已经不需要我保护了,虽然眼睛依然老对男人放电,可她在我面前的时候都收敛。

    “嗯!”我抱着她亲了亲,伸手在她屁股上捏了捏,调笑着道:“屁股又长大了哦!”放开莲娜后,我走到血玫瑰面前,把她抱进了怀里,这也是我唯一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拥抱她,她也没有挣扎。“这下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强暴你一次呢,好好活着!”

    然后是刀子,那个泰国人,他很傲,但在战场上绝对是可以信赖的战友,小黑妞,永远的智者,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可这两年却都守护在我身边,我的命被她救了三次。“小黑妞,其实我早就想占下你的便宜了!”我抱住她的时候,狠狠的在她臀部上抓了把,调笑的同时也流下了眼泪。

    然后是雷子,老虎,疯子,药筒,其中疯子和药筒都是中国人,他们都活着。也都坚持了下来。

    “回去后,帮我看看妹妹!”这是我两年来第二次听哑巴说话,第一次是我偷偷摸上她床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