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一

金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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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改变罗谦一生的一个下午。

    夏筱婕和他谈论着贴在墙壁上的每一张照片,她告诉他哪张照片带给她什么样的感觉,然后要他告诉她,那张照片背后的故事。

    他不知道为何她会知道每张照片都有个故事,而他刚好都知道。

    她说,他的照片会让人有种触动人心的感觉,问他既然对拍照这么有兴趣,为什么不去做摄影师?

    也许是因为话说多了,让他不再有交浅言深的顾虑,开始对他侃侃而谈,诉说自己空有抱负却无人为力的情况。

    因为没有资历,因为没有学历,因为没有有力人士的牵线介绍,也因为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金钱可以挥霍等待伯乐的出现。他不是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对命运低头。然后,他只能告诉自己,只要还能握着相机拍摄他想拍的,便心满意足。

    过去二十三年来,他从未像那天一样,在一天里对同一个人说过这么多话,而且都还是心里话。

    他向来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在孤儿院里,因为人多的关系,院长妈妈再怎么努力也很难面面俱到地顾及到每一个孩子,而他既不属于叛逆,惹是生非被担心的那一群,也不属于功课好、特别乖巧懂事被夸奖的那一群,自然容易被边缘化,话变少了,不知不觉地沉默了起来。

    他没有任何大人们偏心的感觉,只是在不自觉间养成了靠自己,喜怒哀乐都由自己一个人承受,不太会与人分享或找人诉苦的习惯。

    所以会和她说这么多心里话,事后想想,连自己也吓一跳。

    经过那天下午的相处,罗谦发现,她给他的感觉完全变了,不再是美丽的凶悍女,而是一个善解人意、心细如发、外冷内热、很容易让人心动的女生。

    因为手受伤的关系,他连上中班的工作都没办法做,只能请假在家里休养伤势。

    在他休假的那一个星期里,夏筱婕天天都来找他,天天都会买一堆吃的到他家里,虽然她总说那是要买给她自己吃的,而且走的时候绝对不会把剩下的东西带走。

    她都叫他“喂”从未开口问他叫什么名字,而他因此也没开口问她的名字,同样叫她“喂”

    那一个星期,是他这辈子度过最轻松快乐的日子。

    他们聊照片,聊摄影,天南地北地谈天说笑。她还怂恿他,激他说反正闲着没事,不如想办法拿自己的照片作品去自我推荐,虽然是乱枪打鸟,但也许真有只笨鸟会被他打到。

    于是她主动买了信封袋,搜集了相关杂志的资料,以及每张照片中的故事装进信封袋里,一一寄到各家杂志社。

    那一个星期他们俩真的一起做了许多事,其中还包括做了爱做的事。

    那是

    不能说是一时冲动,也不能说是计划中的事,只能说是情不自禁,情投意合。

    她的微笑和所做所为都令他心动,当她在他的床上毫不设防地对他展露微笑时,一冲动让他忍不住向前吻了她。

    当时的她微僵了下,却没有拒绝,反倒将眼睛闭上,让他就想获得到通行证般,瞬间欲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加深了他们的初吻。接着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从那一刻起,他把她当成女朋友,当成结婚的对象,当成他要照顾一辈子,保护一生的女人,并且发誓今生今世绝不欺负她!

    而她

    他一直以为她和他有着同样的想法,结果她却在他接到投稿杂志社的响应,说对他的摄影作品很感兴趣,想要与他进一步深谈合作的时候,突然与他渐行渐远,之后便消失不见,不再出现。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能想也许她终于相清楚、想透彻,他能给她的有限,

    跟着他,受苦多过快乐,所以才会选择离开。

    心,有点痛,但却不怪她。因为他的确是配不上她。

    那张串连他们情愿的底片一直都在他手上,最终她还是没将它拿走。

    于是,随着他以mr。max的成名,扬名国际之后,那张照片也成为一张很有名的作品,因为那是一张永远的非卖品。

    身为一个摄影师,他拍过的人和脸不胜数,只有“face”那张脸是他毕生难忘的,因为他爱过影中人,因为她曾经给他全部,也因为有她的帮助和促成,才会有今天的mr。max。

    她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他庸碌平凡的人生,只因为有她。

    往事历历在目,刻骨铭心,时间却不为人停留,悄悄地过了五年之久。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以改变许多事。例如,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前途茫茫的穷小子,变成享誉国际的知名摄影师。

    而她呢?

    五年的时间是否也在她身上或周围环境改变了什么?身边是否已经有个感情稳定的交往对象,已经论及婚嫁,或者已经结婚、怀孕、生子?

    五年了,她是否还记得他?

    如果她真的是萧奇的女朋友的姐姐,他们俩终将会再见面,到时她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呢?会不会当做不认识,或根本已经把他遗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夏筱婕。

    如果不是因为萧奇,因为刚好遇见他女朋友的朋友,那位ryan先生的话,他可能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而是继续用喂叫她。

    有时候两个人还会很无聊的用“喂先生”、“喂小姐”来称呼对方,幼稚得很可笑,但也很快乐。

    心情起起伏伏,忧喜参半,他其实很想见到她,却又有点害怕再见到她。

    至于害怕的理由——

    “铃铃铃”

    房里的电话突然响起,吓了他一跳。

    他转头看去,却看见电话旁的电子时钟竟显示着11:30,换句话说,他已经呆坐在这超过一个小时!

    事实摆在眼前,让他有些难以置信。她对他的影响力仍和五年前一样大呀。

    不自觉地轻叹一口气,他离开沙发走到床边坐下,接起那通电话。“喂?”

    “对不起,,罗大师,我是不是吵到你休息了?”他的经纪人在电话那头歉然地说。

    “什么事?”他直接问,知道若不是急事,对方不会这么晚还打电话吵他。

    “法国那边出了点问题,主办人来电问您,是否能提前一天到达?”

    “出了什么问题?”

    “听说您行程的最后一天会有示威游行,怕遇到了会有危险,所以才希望提前一天开始,提前一天结束,避开那场混乱。”

    “游行是很好的素材。”

    “拜托您别这么说,罗大师,如果您出了什么意外,那该怎么办?”经纪人在电话那头哀嚎地说,很怕他又心血来潮跑去拍游行,然后搞失踪,把大家吓得半死。因为过去他就曾经干过类似的事情,而且还不止一次。

    “放心,我已经把遗嘱写好了。”罗谦半开玩笑的说。

    “拜托你别开玩笑了,max大师。”经纪人  求饶。

    “提前一天到,那不是要坐明晚的飞机?”罗谦稍微沉吟了下,正经的开口问道。

    “对。”经纪人赶紧回答“可以吗?”

    “好吧。”他答应。

    反正待在这儿,他也会不停地胡思乱想,怕自己会遏制不住想去找萧奇要她的联络方式,然后挣扎在要不要去找她的犹豫当中,煎熬到不行。

    重点是,即使他决定了要去找她,他也没有太多时间和她相处话当年,因为他这几天就得到法国去工作。这是半年前便预定好的,推辞不了。

    “太好了,那我立刻回复对方。”听见他的回应,经纪人喜出望外地接声道。“明天晚上我会开车到饭店接您去机场,这段时间请您好好的休息。”

    “我知道了。”

    “那我就不打扰您休息了,晚安。”

    挂断电话,罗谦又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走向浴室洗澡,准备上床。

    但他今晚真睡得着吗?

    他真的很怀疑。

    夏筱婕站在马路边,看着对面焕然一新的景象,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惆怅。

    经过了五年多的时间,那栋危楼已经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规划过的建筑物,一楼全是店面,原本偏僻的路段也变得繁荣起来,和记忆中的景象完全不同,只有三百尺外的那间便利店依然矗立在那里。

    五年的时间真的能改变许多,例如眼前的街景就全变了,又例如她从少女变成了人母,当初她因为未婚怀孕,飞到了澳洲找妹妹,生下女儿娃娃,离乡背井五年多,直到最近才和妹妹一起回国,父母也才知道他们多了个外孙女。

    而如今的他,则从无名小子变成享誉国际的名摄影师。

    对,没错,她知道他成功了,知道他飞黄腾达了,知道他不可同日而语了,但却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

    记得曾经有个女生爱过他,最后却又莫名奇妙的离开他,消失不见,从此音讯全无?

    如果他还记得她,她想,那应该无关想念或是爱,而是因为不解,因为怨怼,因为恨吧?

    两人在一起之后,其实他不止一次拐着弯告诉她,她是他最重要的人,是他的全部,也是他这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家人。

    爱不爱的问题姑且不提,她在他心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般,结果她却背叛了他拥有家人的期待,什么话也没有说就抛弃他、离他而去。

    给了他全部,却在一夕间全部夺走,他应该会很恨她吧?如果换成是她,她一定很恨。

    学生时期,筱妤有一阵子非常迷爱情小说,她无聊的时候也跟着看了几本。

    书里的男主角不管女主角当初为何离开他,有什么难言的苦衷,他们都无法接受,总要把女主角虐得死去活来,直到快要失去了,这才恍然明白那是爱,然后将女主角追回来,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