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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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性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性。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就跟坐飞机出国旅行一样平常,那么

    她可以重新猜测,德王妃是她们家的叶小霜吗?

    这件事情太重大,她必须找个人商量!

    叶雪再望一眼阿礼,满脸的感激。

    然而她激动的表情落进他眼里,却换来一头雾水,他想问问她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可是没想到,她居然踮起脚尖,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温香软玉在怀,他忘记享受,只觉得脑门被雷轰了。

    “谢谢你、谢谢你!阿礼,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一百个谢谢、一千个谢谢”她语无伦次的讲完感谢之词后,转身跑掉,用最快的速度奔进大哥房间。

    留下萧易礼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一颗心兀自怦怦跳个不停,像雷鸣、像击鼓,一下比一下更剧烈,迫使他不得不张开嘴巴用力吸气,起伏不定的胸口如同他起伏不定的情绪。

    即使叶雪已经奔进叶风的书房里,他的视线还是定在同一个方向,傻傻地看着那扇门板,好半晌,僵硬的脸上终于拉出笑容,并且渐渐扩大。

    看到没?阿雪刚刚抱了他还、还、还把他的礼物拿去跟阿风炫耀礼物,真是讨女人欢心最好的东西。

    这个新年萧易礼不在,叶雪一面包着饺子一面想着他。

    过年,本来就是亲人团聚的节日,他和姑姑、姑丈过节是理所当然,除非把他变成他们的亲人,否则她只能在包饺子的时候想他却见不到他。

    把阿礼变成亲人,这是母亲脱口而出的建议,是无意还是有心,她懒得多想,重点是老妈很欣赏阿礼。

    这么说不够确实,应该说,他们全家人都很欣赏阿礼。

    当然欣赏喽,他是个认真勤奋、负责任的好男人,他说到做到,并且做到令所有人满意,在他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就已经让人轻易对他建立信心。

    怎么办到的?不知,是天生气质吧。

    应该是,在香港、在连他都记不得自己是谁的同时,他已经得到她的信任,也许有人天生就是带着令人温暖、安全的特质出世。

    烤炉传来一阵香气,是母亲在烤蛋糕。

    在占代,工具不够优,没办法做出满分蛋糕,但能够与二十一世纪的点心再度相遇,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除夕吃蛋糕,是叶家特有的习俗,为了纪念父母的爱情。

    老爸说,那年除夕前几天,奶奶无预警昏倒,本以为只是累着了,没想住院检查,才晓得情况不是很乐观,他和爷爷轮流在医院里照顾奶奶,过年这件事已经与他们无关。

    除夕当晚,爷爷留在医院照顾奶奶,老爸走在无人的街道上,越走越心酸,他找到公共电话,打给那时还是女朋友的老妈。

    老妈听出他声音不对,却在电话那头,口气轻盈的道:“我刚学会烤蛋糕,你可不可以过来帮我品尝?我一个人吃不完。”

    那一年过年,外公、外婆选择到美国和当教授的舅舅一起过年,老妈为了多赚一点钱,在补习班兼差,只能一个人留在台湾。

    后来,老爸去到老妈家,他们祝彼此新年快乐。

    老爸说:“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蛋糕。”

    当时,老爸在心里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在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她告诉过阿礼这个故事。

    阿礼说:“我也很想吃蛋糕。”只不过脸上有着浓浓的沮丧,因为那个时候离过年还很遥远。

    她笑着安慰他“放心,没人规定只有过年才能吃蛋糕,明天我们就吃蛋糕吧!”

    他很开心,笑眯眼的模样有点像哈士奇,可爱到令人怦然心动,她差一点点就凑上前吻他。

    只是隔天,她捧回蛋糕,他却悄然远离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怨恨着他,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连一声再见都不肯说,就退出她的世界,还退得干干净净?她不是牵扯不清、霸道强势的女人啊,如果他要走,她绝对不会强留,更何况是他强行进入她的人生,想要退场,至少问问她的意见吧。

    但现在她能够理解他不告而别,是因为无能为力吧?是因时空交错把他带离二十一世纪,所以她不怨了,能够再在一起,是老天爷给予的恩赐,这回,她会分外珍惜。

    “蛋糕烤好了!”叶母扬声一喊。

    叶父马上高呼万岁。

    闻着蛋糕的香气,叶雪原本上扬的笑容,突地凝在嘴边。

    因为她想起那个分离的夜晚,那个下着滂沱大雨,她浑身狼狈、四处寻不到他的深夜。

    蛋糕是父母幸福的标记,却是她和阿礼分离的记忆,不明所以地,心头蒙上阴影,似是乌云飘过,沉重了心。

    但过完年,萧易礼回来了,这让叶雪放下心中大石。

    叶母特地为他再烤一个蛋糕,他一个人吃掉八寸蛋糕,不是普通的了不起。

    他一面吃,一面赞叹“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叶雪却在心底偷偷补上一句:差一点点,你就能吃到的。

    看着阿礼满足的表情,她告诉自己,从现在起,蛋糕是父母的,也是她和阿礼幸福的标记。

    为了这个,她愿意努力一次,跟着母亲学做蛋糕。

    昨儿个,阿礼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夜里没回来。

    今儿个一大早,叶雪从他屋子的窗户往里头探看,发现他手脚大张,摊睡在床上,鞋子没脱、棉被没拉,好像很累的样子。

    她没吵醒他,中午去敲门,他还在睡,直到晚膳时分到,他还是睡得死熟。

    直到刚才,叶雪才听见他起床、拿着衣服往浴室走去的声音,她便起身,去厨房替他煮了一碗汤面,里头加了肉、加了菜、加了老妈的独家调酱,以及她满满的关怀。

    她把面送进他屋里,然后回房间,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她听见他回房的脚步声,听见他惊呼一声,然后听见他稀哩呼噜、大口吃面的声音。

    他饿惨了,肯定!

    等着等着,她等到邻房的声音停下来,才走到门边。

    一打开门,就见阿礼笑盈盈地站在门边看着她。

    “谢谢你煮的面,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是我煮的面?说不定是我娘煮的。”

    他笑得有点尴尬,抓抓头发,呐呐的说:“不,是你煮的,我知道。”

    叶雪当然清楚他为什么可以这么肯定,因为如果是她老妈煮的,会好吃十倍,她莞尔一笑,转移话题“你昨儿个去哪儿了?天亮才回来的,是吧?”

    “对,姑姑、姑父那里有事,让我帮着出城一趟。”

    如果凌大哥和康二哥知道自己变成他姑姑、姑丈,恐怕会笑到讲不出话吧!

    “是帮着驾车吗?实话说,你驾马车的技术确实比旁人要好得多。”

    虽然有武术师父相陪,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们身有股凌厉气息,让她感觉危险。

    她明白是自己想太多,练武之人,刀口上讨生活,气质自然不同一般,阿礼说过,他们很有能耐的,他们在,外头的人不敢上门找麻烦。

    因此家里有马车,她出门的次数依然不多,往往等阿礼有空或大哥有空,她才会出门一趟,但每次出门,她总会带着满脸笑容回来,她想,自己和这个时空已经渐渐融合。

    萧易礼没有接话,却从身后拿出礼物来。

    他送礼送上瘾了,这次是造型灯具,看起来像一朵新绽的玫瑰,立在桌面,把短短的蜡烛点燃,往里头一放,美不胜收。

    这也是康二哥铺子里卖的,这盏灯,是他拿大漠英豪一、二、三册换回来的。

    看见玫瑰灯,叶雪乐弯了眉。

    她越来越相信,叶霜就是她的妹妹,虽然身材、年纪、样貌完全不一样,但她几乎可以确定。

    “真漂亮。”

    很有叶小霜的风格,以前她就经常弄这些,小时候,她还把橙子横切,挖出肉,在圆圆的皮上雕出花样,套在蜡烛外面。

    有一回,她功课都写不完了,隔天还要考试,叶小霜却啪的把电灯关掉,逼着她和她一起享受浪漫烛光。她很火大,但叶小霜满嘴甜,搞到后来,她还真的把时间浪费在烛光下,听叶小霜暗恋小班长的心情。

    “你喜欢就好!”萧易礼又搔搔头发,每次看她笑,他的心就忍不住发痒,尤其她低着看灯具,露出白皙的后颈,让他整个人莫名其妙热了起来,心痒抓不到,只好抓头发抵帐。

    叶雪拉起他的手,带他进屋,心痒的感觉迅速往他的四肢百骸延窜,他好想把她抱进怀里,虽然他不知这样做能不能解痒,但他就是很想抱抱她。

    其实,这不是她第一次拉他的手,人家说习惯会成自然,可是他越来越不习惯,越来越痒,越来越厚,他不会说啦,可是要他把她的手甩掉,他舍不得啊!

    还在胡思乱想同时,她已经把他带到桌边,把礼物放下,殷切的望着他。“阿礼,你可不可再帮我一个忙?我觉得应该会成功。”

    她的手心离开他的手,让他心头的那股热气,好像被人用冰水给瞬间凝冻,心头闷闷的,脸跟着沉了下来。

    叶雪见他脸色不对,犹豫的问:“不行吗?没关系啦,我知道你最近很忙,我自己试试看。”

    “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别的事儿,要我帮什么忙?”

    他的解释让她展颜,连忙从书册里挑出一迭纸。“我画得不好,但其中有几件,你肯定见过。”

    萧易礼一张张翻过,他确实见过,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小小的,却巧妙得紧,厨房里有它们,做起菜来省时又省力。

    有一次,叶大娘看他拿着打蛋器对着窗户看半天,笑着告诉他:“这些都是厨房小帮手。”

    他问这是哪里买的,本想买回去给奶奶把玩,但叶大娘说:“是自己做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让他赶紧把话憋回去,叶大娘、叶大叔已经够忙的了,哪里好意思再麻烦他们。

    “阿礼,你经常在外面跑,有没有见过专门卖菜刀、砧板、碗盘、锅筷和厨房用具的铺子?”

    “杯盘得到陶瓷店买,菜刀得到打铁铺买,有的打铁铺也可以买到锅子,不过杂货铺也买得。”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卖厨房用具的铺子?”

    “对,没见过,别的地方也没见过。”

    “阿礼,我想开一间这样的铺子。”说完,叶雪笑望向他。

    一直以来,她的笑都会让萧易礼发傻,所以他果然傻了,然后用力点头,把责任揽在身上。“没问题,我帮你。”

    果不其然,接下来两个月,许掌柜又忙了个仰倒。

    萧易礼陪叶雪去看了新铺面,见过新掌柜和几个打铁师傅、木匠。

    忙了一上午,两人过了午时还没用饭,她突然想起杜康楼里还有他们没消费完的“餐券”不吃白不吃,她便拉着他进到餐馆。

    掌柜没认出阿礼,毕竟他把大胡子剃掉了,少了几分威严,反倒成了长相端正的好男一枚。

    他们就着酒菜吃吃喝喝、说说笑笑。

    不像二十一世纪的阿礼那样寡言,眼前的阿礼很会说话,也许现在是四处游历、见识广阔的阿礼,而在未来时空的他,不但要面对失忆的挑战,还要应付全然陌生的环境,心理的冲击与恐惧,大到无法想象。

    叶雪有同理心,自己穿越的第一个月是什么样子,记忆依旧清晰。

    餐桌上,他们讨论“宜室宜家”这是她接下来想开的铺子,卖的是家里面的大大小小的家庭用具,类似二十一世纪的ikea。

    她知道有点冒险,做生意不是她的老本行,她比较擅长的是风险评估,虽然学过一点行销,但时代不同,她并不确定,成功机率大或小,不过不试试看,怎么晓得会成功还是失败?而且每当看到阿礼兴高采烈参与讨论的模样,她不安的心都能够定下来。

    好怪哦,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只要看着他,她的心慌就能平复,信心也会自动增生,明明他也不是生意人,可他说能成,她便相信能成。

    也许是小说的成功,让她对阿礼的话有了十足的信心,也许是长相端正的男人,会让人感觉安全。

    “我想,还是得在城郊买一块地比较妥当,刚开始知道咱们铺子的人不多、订制的数量不多,还可以请合作的木匠师傅帮忙,但以后量多的话,铺子里还是得有自己的师傅,免得延宕顾客的货,万一客人是办嫁妆用的,时间上得抓得很紧。”萧易礼越讲越兴奋。

    他不是第一次当老板,却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生意可以这样做,叶雪的奇思妙想,让他对做生意有了新看法。

    “好,等下一次的分红出来,就去看地。”

    叶雪是那种有几分钱做几分事的人,虽然心里清楚,用一千块钱赚一百块很难,但用一千万赚一百万不是难事,可惜这里没有银行可以贷款,只有专门吸人血的高利贷,她不想钱没赚到,血已经被黑暗集团吸干。

    她的专长是金融,她有精算师的执照啊,当年拚死拚活考出来的成绩,来到这里全成了一片空白,事事从头来过,早知如此,当初干么拚老命。

    想到这里她不禁叹了口气道:“要是有银行就好了。”

    “银行?那是什么?”萧易礼马上问题,并用充满好奇的目光瞅着她。

    他的笑容跳进叶雪眼底,引起她的表现欲,于是她开始解释道:“银行是一种集合民众的钱,发展出”

    讲起专业话题,她满脸自信,她学那么多年,又学得那么好,大学四年,她没跷过任何一堂课,讲起理论简直就是翻手覆掌,简单轻易。

    马车辘辘,叶霓的身子随着马车的行进轻微摇摆,她摆荡的心情也迟迟未平复。

    她不知道该为自已感到庆幸,还是狠狠诅咒叶霜,她不相信,云姊姊的事,背后没有叶霜的手笔。

    云姊姊想嫁进德王府,几度拜访,甚至刻意喝醉,硬赖在德王府过夜。

    那个晚上发生什么事,叶霓不清楚,只晓得翌日,云姊姊让德王府的马车送回来后,就足不出户,便是她想看看云姊姊,云姊姊也不肯见。

    直到昨天,一顶轿子把云姊姊抬进户部尚书府里,怎料当的不是正妻,而是妾室姨娘。

    娘不肯说出事情经过,为了此事还杖责了几个乱传话的下人,但她直觉认为,那天晚上德王府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是云姊姊和韦安发生事情了吧,但云姊姊怎么可能勾引韦安,她一心要嫁给已是王爷的卫昀康,一心把叶霜那个贱女人除去的呀,云姊姊甚至还处处防备自己,深怕她一闹,母亲妥协,便让她取代云姊姊,成为侧妃,没想到

    绝对是叶霜使的手段,绝对!

    可怜的云姊姊,曾经骄傲得连韦家正室都不想做,现在却沦为妾室,姨娘等同于任人欺凌的奴婢啊!

    云姊姊出嫁前,她抱住面无表情的云姊姊痛哭一场,嫁给萧易礼的心思也因此更坚定了,如果连云姊姊都斗不过叶霜那个贱蹄子,凭她?她只有挨打的分儿,她很清楚自己有几两重,对付贱婢有余,对付正室,她没把握。

    只是,前天夜里萧易礼又来了,他恐吓自己,说他的耐心已经用罄,如果她不怕下场凄凉的话,就继续坚持吧,反正到最后,吃亏的不是他。

    他话说得笃定,口气异常坚决,冷冽狠戾的表情吓得她几乎却步,可是她又怎么能在这个节骨眼喊停?

    当外头纷纷猜测,名声佳、人人求娶的叶家女,为什么会沦为妾室的同时,倘若她的婚事再生变,往后哪还有人愿意求上门?

    所以她必须嫁,无论如何都得嫁!

    闭眼、再睁眼,她的眼底浮上戾色。

    马车停了下来,车夫在外头低声道:“姑娘,杜康楼到了。”

    叶霓点点头,朝小翠递去一眼。

    小翠乖觉下车,进杜康楼买最出名的莲子酥。小姐要去萧府去见老夫人,莲子酥是萧老夫人最喜欢的点心。

    离婚礼没多少日子了,照理说,叶霓不该出门的,更不应该在萧家出现,但她心慌呐,在经过萧易礼一次又一次的恐吓之后,她必须拢住萧家上下的心,必须把老夫人和未来婆婆哄得服服贴贴,她必须让她们站在自己这一边,倘若日后萧易礼真的把狐狸精娶进门,她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她深吸口气,握紧拳头,对自己说:你可以的,洞房花烛夜过后,萧易礼一定会对你死心塌地,至于他心上那个女人,她会对她宽厚,会让她感激涕零,真心把自己当成姊妹,她会让萧易礼发现自己是个多么贤德宽容的好妻子。

    等她拢络萧家上下之后,那个贱女人死期将至!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过自己竟会沦落到这等田地,居然得求着唯一的弟弟上街给自己买yin书,为了洞房花烛夜,她必须做足准备。

    “小姐、小姐,不好了!”才刚进杜康楼,莲子酥还没买呢,小翠急急忙忙奔回马车上,满面惊惶。

    “怎么回事,慌慌张张的,看在外人眼里,算什么?”

    云姊姊的事情过后,叶家女的名声更需要维护,直到现在,她才理解母亲为她们四个女儿耗了多少心血。

    “萧三少爷在杜康楼里面。”

    所以他人在京城?叶霓轻浅一笑,这是老天爷送上来的不期而遇吧,她柔声说道:“小翠,快来帮我整理整理。”

    小翠畏怯的望向小姐,小姐最近脾气大得很,她担心

    察觉到小翠的迟疑,她寒着嗓音问:“怎么回事?吞吞吐吐的,有话直说。”

    “萧三少爷和一名姑娘在里头用膳,两人说说笑笑,颇为亲密,看起来关系匪浅小姐,不如咱们别买莲子酥了,萧老夫人也挺喜欢糖堂的”小翠越说越小声,剩下的话语直接掐断。

    都快成亲了,可千万别再招惹出什么事儿来,男人最好面子不过,要是姑娘上前一闹,不好的啊她后悔了,后悔告诉小姐,可莲子酥没买上,她一样要挨罚。

    叶霓恨恨地咬着银牙,这算什么?

    两人光明正大了?是彼此有了口头约定,还是连萧家都准备认下这个狐狸精?可无论是什么情况,尚未成亲,身分未定,就和男子在外面说说笑笑,是哪个正经女子会做的事情?

    心思一转,叶霓转怒为笑。“小翠,还不快点上来帮我抿抿头发。”

    打理好仪容,踏进杜康楼,叶霓一眼就看见叶雪和萧易礼。

    小翠没说错,两人果然是相谈甚欢,果然是气氛融洽,关系不同一般,但如果萧易礼果真看重狐狸精,怎会轻易让她抛头露面?这样一想她端起自信笑容,走向两人坐的那一桌。

    感觉到有人来到桌边,叶雪很自然的抬起头看去,两人对望,叶雪在她眼底发现到一抹凌厉。

    她恨她?为什么,她们素不相识啊,几时结下深仇?更厉害的是,不过是转眼间,对方眼底厉色敛尽,脸上堆起笑靥。

    那是个漂亮年轻的小姑娘,粉嫩丰满的小脸上一双细细的凤眼,很有特色,是个会教人印象深刻的姑娘,只是她们见过吗?

    叶雪不解的转头望向阿礼,却发现他脸上的笑,在看见小姑娘时,瞬间化为寒霜,坐在他身旁,她甚至感受到几分凉意。

    叶霓不理会叶雪,一双眼直勾勾望着萧易礼,娇甜的笑道:“礼哥哥,你怎么在这里?我回去萧府,奶奶还说你没良心,老不回去看她,奶奶想你想得紧呢,恰好,今儿个我要买莲子酥去看奶奶,礼哥哥要不要跟霓儿一起回去?”

    小姑娘开口了,娇娇柔柔、刻意做作的嗲声嗲气,让叶雪的皮肤上迅速凝出一层疙瘩,要不是气氛太诡异,她很请教对方,可不可以用正常的音调说话?

    看到叶霓的那一刻,萧易礼就知道坏事了,他不该把大胡子除去的。

    他抿着唇,一语不发,两道寒光射向叶霓,企图用气势迫使她闭嘴。

    但叶霓哪能教他称心如意,好不容易有这样巧遇的机会,她当然得好好会一会未来的对手,这样的念头一起,她立刻朝叶雪投去充满敌意的目光。

    “我有事,你先走。”萧易礼道。

    简短六个字,让叶雪证实了他认识这位霓儿姑娘,接着疑问浮上她的脑海,他在京城的亲人不是只有姑姑、姑丈吗,几时又多了个奶奶?

    她拢起双眉,若干假设在心底纠结。

    “礼哥哥生霓儿的气啦?对不住嘛,人家知道咱们再过几天就要举行婚礼,霓儿不应该到处乱跑的,可奶奶和萧夫人喜欢霓儿,让霓儿经常上萧府陪她们讲讲话的,说到底,还得怪礼哥哥,你明明在京城,却不肯住在自己家里,这让长辈心头多难受啊。霓儿马上就要当礼哥哥的妻子了,礼哥哥做不来的,霓儿只好帮帮礼哥哥了。”

    “闭嘴!”萧易礼怒斥一声。

    叶霓笑容一僵,脖颈一缩,故意露出满脸惊惶,眼眶一红,好似就要掉下泪来。

    叶雪听着两人的对话,深吸一口气,原来如此答案现形。

    她摇摇头,不知道是苦笑好,还是该寻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大哭一场。

    她的直觉果然没错,他确实是个危险人物,从头到尾他都在说谎啊,他有家、有长辈爹娘,还有个娇俏可爱的未婚妻,什么姑姑、姑丈,什么流落他乡,全是一派胡言,也只有家里那两位大爱师兄师姊,才会相信他天涯落难人的谎言。

    可是话又说回来,她觉得父母笨,被他给骗了,她又何尝不傻?

    她还以为他是那个大狼狗,以为有他护卫着,自己就会好安全,不管是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大魏朝,只要有他,她就可以安心惬意的过日子。

    傻瓜,他早已经忘记她,他的接近不是因为月老来牵线,而是因为、因为脑子兜兜转转,她猜到了。

    陌生的他为什么要混进叶家,无金无银、无财富,叶家有什么地方值得他贪图?他是来寻找那方粗糙的龙形玉佩吧。

    可是他演得多逼真啊,她只要对他一笑,他就会瞬间发傻,她只要握住他的手,他的贺尔蒙就会泛滥、肾上腺素飞涨,他的演技好到让看过无数电影的她相信,他很喜欢她,而且无庸置疑,没想到他就要成亲了

    叶雪觉得心碎成一盘沙,她听见风呼呼吹过,把她空落落的胸口吹出阵阵冰寒,很痛、很苦、很冷,可是她好骄傲呢,明明痛、明明眼睛又涨又酸,她却硬是逼出两分笑容。

    她笑着,若无其事地对阿礼说:“别吓唬小姑娘,小心人家不敢嫁给你,到时你就算找人哭诉也没人可以帮你。”

    萧易礼真想回她,叶霓要是不肯嫁,才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不过他看出她眼底的苦涩,心急的想要解释,但她却不给他机会。

    叶雪不再看他,而是转头问叶霓“不知道姑娘贵姓芳名。”

    “我姓叶,单名寛字,我爹爹是五品官员,家里是书香门第,我的姊姊是德王妃,我和礼哥哥是青梅竹马。”几句话,叶霓充分炫耀了自己的身分,虽然她不屑叶霜,但该利用的时候,她不会客气。

    是叶霜的妹妹?如果德王妃真是他们家叶小霜,东牵西扯,她们之间也算得上亲戚吧。

    唉青梅竹马?古代最最坚定纯真的爱情呐,想想陆游和唐婉,想想传承千年的情爱,想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她怎能当那个拆散他们的恶人呢?

    瞧,她都忍不住想给两人拍拍手,说一声恭喜恭喜,祝琴瑟和鸣、百年好合。

    见叶雪迟迟不说话,叶霓发动首攻,她巧笑道:“姊姊是礼哥哥喜欢的女子吧?礼哥哥同我说了呦,姊姊大可以放心,霓儿不是那等无知庸俗的妒妇,等我们成亲之后,霓儿一定会排除万难,说服长辈,让姊姊进门。姊姊也别为身分感到委屈,只要姊姊能替礼哥哥生下一儿半女,寛儿就有理由可以替姊姊争取,让姊姊当个平妻。”

    叶雪一边听,一边想着,所以她的意思是,不管阿礼是出于什么理由住进叶家,几个月相处下来,他确实对她有几分动心?所以不是他的演技精湛,而是他的贺尔蒙确实产生波动?

    她该为他的动情而感动吗?感动他为了自己,跑去跟新婚妻子讨论她的前途?

    呵呵,她想笑。

    明知道她难搞、明知道她骄傲,他怎么会傻到认为,她会期待别人施舍情爱?

    叶雪掐紧拳头,叶霓笑得娇俏,她便笑得更灿烂,她不输人气势的,即使心里明白,自己早已经输得一塌糊涂。

    “叶霓,我叫你闭嘴,你听不懂吗?”萧易礼愤怒的拍桌而起,熊熊的火光在眼底燃烧。

    他恨不得把叶霓给生生掐死,他不想那么狠的,他体谅身为女子的不容易,再加上奶奶口口声声的恩情,他本想给叶家留几分余地,没想到她居然敢在叶雪面前耍威风,很好,她想自寻死路,就别怨他心狠!

    “礼哥哥,我说错话了吗?”叶霓吓得浑身颤抖,紧紧抓住小翠的胳臂,两滴泪水顺势落下。“对不住,我只是想为礼哥哥分忧,咱们总不能让姊姊一直当外室啊,眼下还好,日后要是有了孩子,怎样都得让他们认祖归宗呀,难不成到时候,礼哥哥要让姊姊和孩子骨肉分离?那样的话,姊姊太可怜了,我知道长辈们固执,可是只要咱们诚心诚意去求,长辈们会让姊姊进门的,也许刚开始姊姊的处境会辛苦些,但霓儿发誓,一定会为礼哥哥好好保护姊姊的。”

    说完一大篇,她一副心诚意善的姿态拉起叶雪的手,娇声道:“姊姊,让我们和和乐乐的过日子,一起服侍礼哥哥,好吗?”

    叶雪在心里不屑的冷哼一声,服侍?身为现代女子,她的字典里没有这个字,她的婚姻中,有体谅、有包容、有接纳,但是没有服侍、没有以夫为尊这种可怕论点。

    然而这毕竟是古代,叶霓这番情真意切的话,确实让杜康楼里的其它客人心动。

    多好的女子啊,为成全丈夫的心思,竟对一个身分低贱的小妾如此卑微,她可是五品官的女儿、德王妃的亲妹妹呢,叶家女儿果然好名声,页德贤淑、温柔婉顺,难怪人人想求娶。

    周遭的气氛起了些微的变化,叶雪感受到了,观众们投向叶霓的目光是同情、赞佩,投向她的,却是鄙夷和不屑。

    这不是她第一次面对不合理对待,不是第一次受人批判,真真是个无理取闹的时代,她什么都没做啊!

    再次被冤枉,叶雪觉得自己真是天字第一号倒霉鬼,但是这回,她不会再哭了,哭过一次、不平过一次,足够!

    她轻轻的把手从叶霓掌心抽回,轻声回应“叶姑娘,你是不是弄错人了,我与萧公子只是生意上的关系,不是你说的外室,萧家子孙应该和我搭不上关系。”她转身看向萧易礼,客气拱手道:“萧公子,铺子的事就这样谈定了,如果还有问题,我会找翁掌柜细谈。”说完,她站起身,带着自信磊落的笑,潇洒利落的转身离去。

    她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外室或小妾,她从来不允许自己卑微。

    萧易礼并未责备叶霓一句,而是同样潇洒利落的离开了。

    叶霓望着他的背影,他没有发火、没有说话,甚至连一个冷眼都没有给,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知道自己完了。

    叶霓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害怕,明明那女子和萧易礼什么都没有做,明明她让所有人都晓得,自己是个多么温良宽容的好女人,明明她挽救了叶氏女的名声,她做得这么好,为什么会这样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