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你打不过我的

不爱吃草的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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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丹尼斯-罗德曼这辈子遇到过的他看来第二蠢的要求——第一蠢的是麦当娜想要和他生孩子。

    原本罗德曼以为过来的会是个戴着眼镜,满嘴鸡汤或者审时度势的功利分析的职业球探,他见多了这样的家伙,他觉得他们就是一群附着在球员身上吸血的家伙。这些身材变形站在球场上连一个来回都跑不动的人,却可以坐在场边对球员们评头论足,甚至决定一个球员篮球生涯的生死。

    这种偏见和他的经历有关,以落选秀身份加盟nba的历史始终让罗德曼无法释怀,在他古怪多变的个性里,有一项是不变的,就是永不原谅那些曾经看轻过他的人。

    当莱昂走进罗德曼房间的时候,罗德曼就觉得这是一个不一般的人,他身材挺拔,有着一张偏拉美的面孔,却有有着黑色的眼睛。

    他步伐稳重、沉着,一头长发虽然有些飘逸,但却打理的一丝不苟,全身上下穿得很正式很合体,混不像一些篮球工作者弄得邋邋遢遢,好像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工作狂似的。

    这让罗德曼想起了曾经的“百万老爹”查克-戴利,他也总是打扮的一丝不苟。

    走近后罗德曼才透过墨镜隐约看到莱昂脸上的一些伤痕,显然这是一个长期战斗过的人,这让罗德曼很好奇,这个球探以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生活。

    对他开场的话,罗德曼没有什么反应,这种欲扬先抑的把戏他见多了,如果他真的不想来,那就不要来。

    可是随后他话锋一转提到了女人上,在会见莱昂之前罗德曼确实和一个金发女郎和黑人女孩大战了一场,这弄得他有些疲惫,这再度让他好奇莱昂是怎么知道的。

    罗德曼并不是一个好奇的人,可是莱昂连续两次做到了,于是他决定和他赌一把。

    罗德曼当然不知道,如果猜硬币的时候先决定正反再由莱昂掷硬币的话,那么输掉这场简单赌局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一百,因为莱昂可以在把硬币盖住的一瞬间确定哪面朝上。

    所以,十五分钟以后,两个人站在了海景饭店二十二层健身房的拳击台上,罗德曼赤着上身穿一条黑色的短裤,而莱昂则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在绳栏周围已经站满了住在酒店里上来健身的房客,有些人已经掏出照相机开始拍照。

    莱昂知道罗德曼到澳大利亚来参加的摔跤比赛并不是实战,而是带有表演性质的娱乐活动,就像当初他和卡尔-马龙一起参加的wwe一样,有专门的剧本和动作设计,罗德曼到悉尼来进行备战,其实就是对剧本和练习动作。

    虽然是表演,可是职业摔跤需要参赛者有着非常良好的身体素质,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击倒对手,而是在完成高难度动作的同时保证自己不受伤。

    莱昂则完全相反,虽然打假拳也是一种表演,可是当年他在训练的时候可是实打实的拳击训练,不仅如此他还有着丰富的街头打架经验,配上灵敏的意识和超快的神经反应速度,现在福克斯-莱昂的拳击水平是半职业级的。

    罗德曼当然不知道这点,他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当然他也很兴奋,这家伙纯粹是个人来疯,一旦觉得某件事有意思想去做,那他就不会考虑这件事的后果以及影响,他的世界那么忙哪有时间去考虑这些。

    他一边朝着台下的临时观众们挥舞双臂,同时还拽了一个上来让他做裁判,时刻准备着要把莱昂摔个七晕八素,给自己的i世代超级明星摔跤比赛做个预热。而且现场还有人拍照,要是上了报纸给炒热,那事情就更加好玩了。

    可是对面的莱昂似乎毫不慌张,没有热身,没有深呼吸,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然后抬头看了看钟,对罗德曼说道:“现在是上午11点19分,我猜你的经纪人会在十分钟内得到消息赶到这里,所以必须在十分钟内结束,希望你可以快一些。”

    罗德曼摇头晃脑地回答道:“我会很快把你解决的。”

    莱昂摇了摇头:“我是希望你快点意识到,你是打不过我的。”

    ………………

    罗德曼是个聪明的人,他没有用十分钟去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只用五分钟就意识到了,因为他根本碰不到莱昂。

    莱昂并不算特别块,对于经历过nba这种高强度、高速度职业比赛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会是特别快的,可是他就是碰不到莱昂。

    很快罗德曼就意识到,这不是快的问题,纯粹是意识的问题,他的行动被看穿了。

    职业篮球和格斗是天差地别的,一个没有经受过专业格斗训练的人,他在打斗中的行为往往发自于本能,而这种本能的动作往往笨拙不堪,无论罗德曼身材多么高大,身体多么灵活,腰腿多么柔韧,身形多么敏捷,在莱昂眼里他的动作还是太笨了。

    一上来他就双臂张开,像个大螃蟹一样举着胳膊冲抱过来,就像wwe里面对卡尔-马龙一样,他想利用身高和臂展一下子把莱昂锁住,然后来一个漂亮的德式拱桥把莱昂抛出去,这时候最后有人把照片拍下来。

    结果,莱昂一个下蹲、低腰躲闪,轻松躲了过去。

    事实上在莱昂闪过的一瞬间,罗德曼已经空档大开,他完全可以一记从下往上的勾拳打碎罗德曼的下巴,让他再也不能对着自己逼逼,就像刚刚来到这个时空他一拳击倒“铁头”克莱曼一样。

    最后莱昂还是忍住了,他是来带着罗德曼一起回波士顿为凯尔特人打球的,球队需要一个活蹦乱跳的罗德曼,而不是下巴打着石膏被轮椅推回来的罗德曼。

    随后的几分钟里,无论罗德曼怎么试图抓住莱昂把他摔倒,他就是没办法碰到莱昂的一根汗毛。

    终于,当普林斯冲进健身房,朝着两人大喊的时候,罗德曼终于认输了,他叉着腰喘着气对莱昂说道:“你这个狗娘养的,比泥鳅来滑溜。你说的没错,或许我真的不适合玩摔跤,我参加的那些不过是骗骗小孩儿的玩意儿,拿着一个剧本做些早就设定好的动作,和杂记没有什么区别。这和真刀真枪的直接打,完全不一样。我发誓,我会和你一起回去的。”

    这就是罗德曼,有时候反复无常,但有时候又给人感觉一诺千金,因为他的脑力里少有的是理智,多的是激情。在莱昂身上他感受到了有意思的玩意儿,他有点想去波士顿耍耍了。

    莱昂的任务完成了,他感觉到一身轻松,其实刚才他差点就要被罗德曼逮到了,他真的相当敏捷,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快40岁的人,不愧是职业球员,而且莱昂的体力也有些吃不消了。看起来倒是普林斯救了他。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罗德曼走到莱昂身边搭着他的肩膀说道。“你是怎么知道刚才我和两个妞在房里大战过?不要告诉我你在门口听了一个小时。”

    看样子罗德曼的好奇心并没有消褪。

    莱昂笑了笑说道:“我只是在去你房间之前在前台花了一百澳元,看了刚刚登记进你房间人的id复印件,幸好,复印件还挺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