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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徐贵嫔的儿子也真是个势利小人,这可是古代啊,为了个皇亲国戚的名声,他竟然连祖宗都换了,他爹要是地下有知,估计得爬出来骂他。
既然从徐贵嫔口中打听不出什么,她对我对司马衷还不错,我又正闲得无聊,就出宫看看她儿子吧。
我和酸菜换了衣服,酸菜还抱怨了一通,说是现在出宫根本不需要换衣服,因为宫外的人都穿丝绸,比我们好多了,不过在我的坚持下,还是换了更普通的布衣。出宫要低调,这点我还是非常清楚的。
无数的小说中都出现过这样的场景,那就是宫里的人,女的以皇后和公主为代表;男的以皇上和皇子为代表,(注:这些人得年轻貌美适合谈婚论嫁),不管他们如何微服出宫,总有地方露出蛛丝马迹,被人发现(当然多数时候是被聪明的读者发现),然后开展轰轰烈烈的情感纠葛,往往是n角恋,n般都大于三。
像我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穿越皇后,那更是小说中容易节外生枝的高危人群,所以我更得低调。我已经有了司马衷,不想再犯桃花。
徐贵嫔儿子住的地方竟然在洛阳城里最为富贵的街道里,这倒很是让我惊讶,这条弄里,可是达官贵人的聚集地,徐顺就算勉强算个外戚,可是母亲是皇上的一个低级妃嫔,也不够资格住在这里,真是让人疑惑。
酸菜先去敲门,我在街角等着,没想到敲了半天。出来一个小厮,傲慢非常,用眼角将酸菜上上下下打量半天。然后将她哄了出来。
我看的一头雾水,酸菜好像一句话还没说。他怎么就这么态度强硬的哄人呢?
酸菜气哼哼的回来,拉着我就走,一言不发。
这可不符合酸菜的个性,她什么时候吃过亏?看她地脸,涨得通红。用力的拉着我,丝毫不管我有可能跟不上摔倒,就这样一路踉踉跄跄的跟着前行。
“酸酸姑娘”我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果然这句话是酸菜的死穴,她立马停下,回头瞪着我。
“娘娘,现在酸菜要去买些衣服,娘娘自己先逛逛吧!”酸菜瞪我半响,气哼哼地说道。
“到底怎么了?”我冲着她的背影大喊。
“还不是您吗?”酸菜回头也冲我大喊:“低调。低调,衣服破的都穿不出去还低调,现在好了人家连大门多不让进。还以为我是讨饭的呢。”
啊?我哑口无言,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虽然有些旧。料子有些差,可是离讨饭还有段距离吧?难道现在地乞丐生活水平都那么高吗?
“娘娘自己低调吧。我换身好衣服再过来!”酸菜疾走几步,又道:“那边的那家茶馆,就是那一家,您到那儿等我,我还不信,今天我就进不了那个徐顺家的大门。”
“知道了。”我忙不迭的说道。
酸菜想进徐家有的是办法,打进去,闯进去都行,可是偏偏要换身好衣服,主要是为了找回面子,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
刚刚转身,路边一个人正在看我,见我看他,那人赶紧低下头疾走。
可能是我刚刚声音太大,吓着人家了,我自我安慰。不对,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个人的身影高大,有些熟悉。
我跑过去盯着他看,他低着头疾走。
“喂,你站住!”我大喝一声跑了过去
而那人更是拔腿就跑。
这下我更是确定有问题了,我见过的晋朝美男子个子都不低,当然如果个子很浓缩,再美的男子也不能算精华,可是像这么高的我只见过一个。
前面地身影跑得时快时慢,每次我几乎以为自己要追丢的时候,那个高大的身影就会慢慢出现,然后继续在我面前表演奔跑。
“我还不信就追不上你了!”我暗暗下了决心,你可以跑掉,也可以被我抓到,可是你不能故意刺激我。
努力咬牙坚持着,要知道从小到大,我地长跑成绩可是非常惊人的。记得中考要考体育,长跑也在其中,体育老师非常耐心地给我们讲解极限,告诉我们极限出现并不可怕,只要坚持一下,过了极限整个人就会神清气爽,跑得更快。
别人怎么样我是不知道,但我从来没有出现过传说中地极限情况,就是那种呼吸困难,腿脚乏力的状况,我本着绝不勉强自己地原则,能跑多慢就跑多慢,不强求,所以每次跑完许多同学面容惨白,甚至呕吐哭泣,而我总是一副真真正正神清气爽的样子,施施然的在众人嫉妒的目光中跨过终点线(当然耗时巨多,以至于每次考试时体育老师总将我安排在第一组跑,然后等最后一组同学跑完一会,再来等着给我计时打分)。
正胡思乱想,前面的身影突然停了下来。
确实是个高大的男人,只是我有些不知该如何称呼,说他是刘曜吧,可是他的白眉毛呢?一双长眉乌黑闪亮,甚至还留着短短的胡须。
“你跑个什么劲!”我恼了,敢情这半天是做的无用功“害我白跑了这半天。”说完双腿一软,坐在地上,先歇一歇再说。
“因为你追我啊。”他回答的理所当然。
声音有些熟悉,福至心灵的,我伸手揪住了他的胡子,果然胡子应声而落,露出了下唇上的几个牙印,断断续续的,不太整齐的齿印,如同一小串珠子挂在哪里。
“刘曜,果然是你。”我这下肯定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他的靠山司马颖已经逃走了,为什么他还留在这里?
刘曜看我半响,突然扭头就走。
“喂喂!”我上前揪住他的衣服,一路被他拖着前行,今天可真是倒霉,先是酸菜生气拖着我走,现在换成了刘曜,不过这次是我自找的。
“喂,这是什么地方,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我不撒手,刚才跑得时候没注意,这是一个幽深的小巷,两旁黑漆漆的大门如同一双双监视的眼睛,让人很不舒服。
“快放手。”刘曜掰开我的手指,看到我的左手时愣了一下。羊献容的手,修长秀气,盈白如玉,只是左手的掌心有一个小小的红点,那是当初防止刘曜自残时落下的伤疤。
我趁他愣神的工夫重新抓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