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五废五立第七十一章大婚

雨初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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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换的客栈略小一些,也有些破旧,店主是个嗦而又热情的匈奴老头。

    我们刚一进去,他就迎来上了,吩咐着伙计上茶水,马匹也立刻有人带去料理,嘴里念叨着:“是来参加大将军婚礼的吧?”

    我敷衍着点头,小老头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容:“这几天小老儿托大将军的福,生意好的不得了。”

    “让你们大将军多成几次亲不就行了?”酸菜有些不高兴。

    小老头不愧是见多识广,不仅不以为意,还笑嘻嘻的说道:“我们大将军可是草原有名的英雄,不知道多少姑娘排队等着嫁给他呢,就是不知道新娘子愿不愿意。”

    酸菜还要说些什么,我瞪她一眼,她终于不再说话。

    很快早饭就摆了上来,小老头讨好的说道:“今儿还有上好的羊肉呢,这可是小店的一绝,平日可不常吃到。”

    酸菜看到桌上的羊肉,一脸的嫌恶,张口欲吐。

    小老头讪讪的站在那里,不明所以,我因为昨天的关系,也吃不下羊肉,只好对小老头说道:“我妹子她怀有身孕,闻不得荤腥,麻烦您给我们做些清淡点的饭食。”

    小老头恍然大悟,又絮絮叨叨“我说呢,怎么有人吃不下羊肉呢?”

    “娘娘,你说什么呢?一进房间,酸菜就对我拉下脸来。

    “还能说什么?”我白她一眼“难道说我们两个匈奴女子为什么吃不下羊肉吗?”

    “那也不用说我”酸菜到底是个女孩子,脸都红了。

    我打量这个不大的房间,实在没什么可看的,除了墙角堆着的被褥。没有任何家具,而那些被褥,黑乎乎的也看不出颜色。靠近时还有一股霉味,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用过了。

    酸菜叹了口气。“娘娘就”

    “以后人前叫我姐姐。”我不看她红扑扑地脸蛋,径自下了命令。

    “是”酸菜拖长声音“姐姐将就着休息吧。”

    我研究了半天,还是决定不动那些被褥,随意的坐在地上。

    那个小老头说得很对。这几天因为刘曜大婚的关系,城里人来人往,客栈生意好地不得了,我们跑了好几家,最后在这里才找到空房间,当然在这样热闹的时候还能有空地客栈,可想而知有多差了。

    今天晚上就是刘曜的大婚,明日一早司马衷将再次正式和刘渊见面,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后日一早就能离开。街上士兵查的很严,不知道是因为担心有人趁乱闹事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到了傍晚,小老头笑嘻嘻地进来说道:“大将军的婚礼就要开始了。可热闹了,二位客人还不去哪?”

    为了避免小老头怀疑。我和酸菜兴致勃勃的出门。谁知小老头为了讨好,也是为了关切。竟然自告奋勇的护送我们过去,谁让撒谎说酸菜有孕呢,一个谎言要有好几个来圆。

    天色很暗,乌云密布,不是个好天气,可是街上行人,却是喜形于色,不约而同的奔向同一个地方。

    我们随波逐流很快也来到了那个热闹非凡的地方,那个小老头又赶紧回去照看生意去,剩下我和酸菜面面相觑,最后决定留下看会热闹。

    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分,南匈奴就是现在的这一支,归顺了汉人,并由当初的曹操分成了五部,至今也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他们虽然汉姓,为汉官,许多人也都在汉人聚集的中原游历,可是骨子里还是地地道道地匈奴人,对于这一点,他们从来不曾遗忘过。

    刘曜的婚礼就是显著的例子,那是典型地匈奴人的婚礼。

    中间一个巨大地喜帐,新娘子坐在里面,外面燃烧着篝火,亲朋好友还有许多地年轻人团团围坐,唱歌跳舞,喝酒吃肉,通宵达旦的欢乐,这样地情景要一连持续几天,持续的时间越长,说明双方越重视这次婚礼,以后夫妻的日子也会更加红火欢乐。

    现在已是晚上,按例新郎是要出来敬酒的。刘曜并不是一身的大红,而是穿着蓝色的长袍,长发披散,越发显得身形高大挺拔。一段时日不见,刘曜面容清瘦了一些,下颌留起了短短的胡须,我想是为了遮住当初的牙印吧,不过这样显得人成熟多了。左耳带着巨大的银耳环,再加上他的身高,显得彪悍而具有威慑力,当日那个洛阳街头的那个白眉大侠,因为相貌奇特而被女人追赶的刘曜,似乎已经越来越远了。

    匈奴人生性豪放,不时的有人上前来敬酒,而刘曜也不多言,来者不拒,不一会就喝掉了好几坛酒。

    有人连声夸赞刘曜的好酒量,在他们眼中,能喝酒的人就是大英雄,而刘曜本身就是他们心中的英雄,能骑善射,身份高贵,又有天生的好酒量,简直就是天神一样的人物。

    “二哥,”一个衣饰华贵的少年笑嘻嘻的过来,他皮肤白皙微胖,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但是对刘曜很亲热又没有架子,天真而热情,很讨人喜欢:“你是怎么练得千杯不醉啊,教教我吧。”

    说完还攀住刘曜的胳膊不撒手。

    “其实没有什么秘诀。”刘曜眉头轻蹙,看着眼前的少年有些无奈。

    “不行,二哥是骗我的,我一定要听。”少年不依的说道。刘曜无奈的抬头望天:“其实秘诀不在我身上,而是在于酒。”此话一出,座间鸦雀无声,尤其是那些年轻人都伸长了耳朵。

    “人不醉是因为没有遇到那种不饮自醉的酒啊。”刘曜的声音中带着寂寥和惆怅。

    “不知二弟说的是什么酒,我这就叫人弄来。”出声的是一个衣饰过分华丽的男子,一身紫红团花的锦袍,金线织就的各色花纹闪闪发亮,左耳带着一只玲珑造型的黄金嵌红宝石的耳环,前行时甚至能听到细碎的铃声,指上几只金镶玉的戒指,映着火光闪闪发光,这个人真是黄金的活广告,这么恶俗的品味。

    他仿佛还觉得这样不够招人讨厌,更是眨着一双小眼睛,满脸虚伪做作的笑容,对这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