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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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乖乖的,那妈咪就会去找你。

    这些年来怜怜一直把这句话放在心上,谨记在心。她不管李家是怎么待她好,她就是谨守本分,不敢逾越。

    李家人给她住、给她饭吃,她就每天帮他们洗衣、拖地,来回报他们的大恩大德;除此之外,她还称呼李先生、李太太为:先生、太太,而李家的独子李柏远,她则称呼他为少爷;而她夸张的地方还不只是这样,当年李柏远的爸爸、妈妈要去美国时,李柏远执意一个人留在台湾,本来是想借这个机会好好的疯一疯,没想到怜怜却自愿留下,原因是,她想留在台湾照顾他。

    哇咧!这样她无疑是他爸妈留在台湾监视他的眼线,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怜怜很不谅解,一找到机会便欺负她;后来他发现怜怜之所以会待在台湾,根本不是为了监视他,而是想就近照顾他。

    就近照顾他耶!

    听起来是不是很暧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在暗恋他,所以才会如此的无怨无悔,但——

    没有、不是,好嘛!她根本纯粹只是想留下来照顾他,以报答他爸妈收留她的大恩大德而已。

    哇哩咧!她这样根本就是把自己当成李家的佣人在看待,李柏远就是看不惯怜怜这样。

    他们家又没有刻薄她,她干嘛把自己弄得那么可怜,活像是他们家在虐待她一样。

    李柏远忍不住又瞪了那个跪在地上擦地板的女孩一眼。

    他不懂她吃的东西明明跟他一样,为什么她却会把自己养成这副德行——瘦巴巴的,全身上下没几两肉,她根本不像是活在台湾,倒像是非洲来的难民。

    “方欣怜。”他看不下去,于是把她叫来。

    怜怜听到少爷唤她,急急忙忙站起来,跑到少爷跟前去问他。“什么事?”

    “把嘴巴张开。”他没好气的命令她。

    “哦!”怜怜二话不说,乖乖的把嘴张开。

    李柏远将碗里的饭莱喂了一口到怜怜的嘴里。

    他喂得她嘴巴鼓鼓的,且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怜怜不知如何是好。

    少爷他怎么把饭菜全往她的嘴里塞?

    “把饭菜嚼一嚼。”李柏远又没好气地命令着。

    因为他实在很看不惯这个小笨蛋,他都已经把饭菜扒进她的嘴里了,她还不懂得要嚼一嚼吗?她傻了呀!傻到连怎么吃饭都不会。

    “哦!”怜怜听话的把饭嚼一嚼——因为,少爷说的话她不敢忤逆。

    她认真的嚼嚼嚼,然后终于把那口饭菜给吞进肚子里。

    李柏远看了觉得满意,又夹了一块鱼酥到碗里,鱼酥加口饭再一起送到怜怜面前。

    少爷他又想干嘛了?

    怜怜张着大大的眼看着李柏远。

    “把嘴张开。”他没好气地大叫,他从没看过这么笨的人,不懂得什么叫做举一反三,他都喂过她一次了,第二回,她仍要他说,她才懂得开口。

    笨,真是笨得可以;李柏远受不了地翻白眼。

    而恰恰她不是傻,不是不懂少爷把饭菜送到她面前是要她干嘛,但是,这怎么可以呢?

    那是少爷的饭莱耶!

    怜怜表情状似为难,她到底该不该听少爷的话把嘴巴张开呢?

    “方欣怜。”

    “是”

    “我叫你把嘴张开。”他一宇一句地说。

    “可是——我还在拖地耶!”

    “拖地跟吃饭有什么关系?你就不能吃饱了再去拖吗?”咦?不对。“你干嘛拖地?我们家里有请钟点女佣,还有老妈子陈嫂,她们呢?”李柏远站起来左右张望地找人。

    “她们在吃饭。”所以,少爷可以不用我了啦!

    “她们在吃饭,那你干嘛不一起去吃?”

    “我拖地拖到一半——”

    “拖到一半又怎样?你给我吃饭去!”李柏远气死了,打算大脚一迈,逮她去吃饭,但脚才一跨——

    哇咧!他脚一个打滑,屁股狠狠的摔了一跤。

    呜呜呜他的屁股跌疼了。

    怜怜赶紧跑过去扶起少爷。“我就说吧!地要拖好了才能去吃饭嘛!要不然地板湿湿的,很容易出意外,少爷还不信邪。”嘴里犯着嘀咕。

    “方欣怜。”李柏远咬牙切齿地叫她。

    怜怜诚惶诚恐地抬眼看他。“什么事?”

    “你给我闭嘴。”她这个惹祸精、她这个扫把星!“你给我滚远一点。”

    “哦!”怜怜还真听话,真的往后退了两步——滚远一点。

    李柏运气死了,她这个笨家伙。“方欣怜。”他又大吼。“干、干嘛啦?”怜怜虽然站得远远的,但少爷的表情很恐怖,吼人的声音也很大声,这样很怕人耶!

    怜怜把脖子缩进衣领里。

    “过来扶我。”李柏远没好气地命令她。

    “哦!”怜怜还真的乖乖走过去。

    总之,怜怜进了李家就是这副小媳妇德行,对于别人的恶言相向,她总是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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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李柏远摔伤了!”

    “那怎么行?”校园少了养眼的帅哥,日子不知道会过得有多无聊,决定了,基于同学爱,她要去探视李同学,但是李同学的脾气不怎么好,如果她去了,反倒被轰出来,岂不是很没面子吗?而她是班花耶!她怎么丢得起这个脸?

    班花邱淑媛还在想该如何是好之际,班上便有同学提议。“我们一起去看李柏远同学好不好?”人多好壮胆嘛!

    “好啊、好啊!”顿时大伙点头如捣蒜,于是,发起人一个个的问班上同学有谁要去。

    “我,我也要去。”

    “我也要。”

    要去的人顿时全跑到发起人那边,一个个的写上名字。

    “我也要去。”有人开口。

    咦?那声音怎么好熟!

    大伙纷纷回头去看。

    嘎!是班花耶!班花也要去?这怎么可能!班花——班花不是一向嫌班上的男生臭,觉得他们很脏,那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是不是?要不然班花怎么会想要去探视李同学?

    大家狐疑的眼光一致全往邱淑媛的方向瞟过去。

    邱淑媛还是那副高傲的态度。“大家都要去,就我不去,这岂不是显得我很不合群吗?”

    “不会啦!反正这又不是第一次了。”有人说。

    喝!是谁?是谁这么白目。敢这样反驳伟大的班花?!

    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的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怜怜正在吃便当,看到大伙纷纷投射过来的目光,顿时一口饭怎么咽都咽不下去。她说错什么了吗?

    没有吧!因为,班花是出了名的不合群,这事大家都知道的呀!所以,他们干嘛用这种目光看她?

    “方欣怜。”发起人拿着本子叫她。

    “干嘛?”怜怜嘴里含着口饭边嚼边回答。

    “那你去不去?”

    “我——"怜怜还在想、还在考虑,这是因为她不知该怎么跟大伙讲,她不想去也得去,因为,李柏远的家就是她的家。

    唔——这个秘密瞒了大家这么久,现在说出来好像会被人砍,她还是不要讲好了。

    ‘你不会又不去吧?”班上有人发出不平之鸣,因为,方欣怜是班上另一个不合群人物,每次有什么活动,她都不能参与。

    “你该不会又是家里有事?”

    “没有,今天不用煮饭,而衣服昨天才洗。”换言之今天没什么事。怜怜点点头。她有空。

    “那就是可以参加了。”

    “唔——"她还在考虑耶!

    ‘那我把你的名字写上去了哟!”发起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怜怜的名字登记上去,这是因为去李同学家不能不带着方欣怜一起,原因是,班上总共五十二个同学,李柏远特爱吼方欣怜。

    他们两人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盘,总之,不管方欣怜做什么事,李柏远就是特爱找她的麻烦。

    把方欣怜带去,李柏远就有个出气筒,那么不管李柏远刮的是什么风,也不会扫到他们身上。太好了,这主意真棒。

    发起人连忙把怜怜的名字登记上去。

    怜怜看到了。“可是,我还没考虑好耶!”

    “不用考虑了,反正你今天没事不是吗?那我们就一起去。”发起人最懂什么叫做“强人所难”了。

    “好啦、好啦!方欣怜,去嘛。去嘛!”同学们有人忙着附和。

    “你干嘛那么不合群?”

    “每次有活动都不参加?”

    “你这样我们很困扰耶!”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炮轰怜怜,活像怜怜不去就真的犯了什么万恶不赦的罪一样,最后逼得怜怜不得不点头说: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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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义区松高路在哪里呢?”自诩为台北市的大街小巷,他条条走透透的男同学想在女同学面前逞威风,于是,自告奋勇要带路。没想到第一次就踢到铁板,因为信义区这种高级路段,他还真没来过,现在要他找松高路——

    呜呜呜——他找不到,这下子他可糗大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上一条路右转。”怜怜走得两条腿都快断了,于是举手发言,表现意见。

    但没人要理她,因为,怜怜在一年级的时候三番两次走错教室,她是路痴之名也不胫而走,所以现在根本没人理会她的宝贵意见,于是,怜怜第四次与她熟悉的巷道错身而过。

    呜呜呜——她的脚走得很麻、很酸了耶!怜怜蹲在地上,起不来,她再也不要走了。

    “要不然,我们问路人好了。”有人提议。

    怜怜是点头如捣蒜,她附议。

    “不行,我就快找到了。”带路的男同学怎么也丢不起这个脸,硬是不许同学去问路。

    “拜托,我们已经找很久了耶!”有人说。

    怜怜又忙着点头。

    “对嘛!我肚子很饿了耶!”又有人抗议。

    怜怜又忙点点头,她的肚子也很饿很饿了说。

    男同学根本不甩带路同学的意见,自作主张跑去问路人。“对不起,请问一下松高路怎么走?”

    “松高路啊?松高路就是前面那个红绿灯右转。”路人手指头指向他们刚刚走过的那一条路。

    什么?右转!

    那、那、那跟怜怜刚刚讲的岂不是一模一样吗?!

    大家立刻投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怜怜,但崇拜的眼神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因为怜怜是路痴,她会知道松高路,那一定是——一定是巧合。

    对,巧合、巧合。

    大伙没问怜怜,便把事情简单地合理化了。于是,他们跟路人道了谢,一行人继续浩浩荡荡的往松高路。但来到松高路,走了不久后,大伙又忙着找一百一十五巷——

    在哪里呢?

    大家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

    “我觉得一百一十五巷在那里。”怜怜手指头又随意一比,但还是没人理她,因为大伙都觉得怜怜第一次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但第二次未必有那样的好运道。

    为什么都没人肯相信她的话呢?

    怜怜自怜了起来,幸好有一个好心的男同学看怜怜可怜,决定假装相信怜怜一下,算是同情她吧!

    他走过去,咦?真的是一百一十五巷耶!

    男孩眼睛一亮,跟大伙说:“一百一十五巷在这啦!”然后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看,而且还惊呼着:“真的耶!”

    “你好厉害耶!”

    “你是怎么找到的!”

    大伙忙着称赞那位男同学,而那位男同学被女同学捧到天上去了,也觉得自己真是厉害。

    “那明明是我找到的。”怜怜扁着嘴巴喃喃自语,但没人理她;大伙找到一百一十五巷之后展往李柏远的家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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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这就是李柏远同学的家吗?”

    “哇——他家好大喔!”

    “哇他家还有院子耶!”

    一行人到了李家后,先赞叹一下李柏远他家真有钱,因为在大台北地区,还是在黄金地段,李柏远他家竟然有这样大的手笔,住这种占地一、两百坪的豪宅。

    他们到现在才知道李柏远家是真的有钱耶!

    一同学们啧啧称奇,各个心忖,难怪李柏远老是带着傲气、老是用鼻子瞧人;原来人家真是富家子弟,跟他们这种市井小民一点也不像。

    “那我们还要进去吗?”同学之中有人比较胆小,一来是因为李柏远原本就不爱搭理人,二来是因为李家豪宅的气势太惊人,她觉得他们还是不要进去比较好。

    “进去啊!我们人都来到这里了,为什么不进去?”班花邱淑媛冲破人墙,去按门铃。

    大家觉得班花真是勇敢,气魄惊人。班上的同学对邱淑媛崇拜得五体投地,但他们却不知道邱淑媛本来就对李柏远有兴趣,现在看到人家家里有钱,对李柏远就更加倾心了。

    但,他们等门等了很久了耶——

    “怎么都没人来应门?”

    “会不会是没人在家?”

    “不会吧!李同学不是摔伤了吗?那他应该在家才对吧!”

    “啊——对了,少爷去做复健。”怜怜突然想到。

    突然间,大伙的眼光全往她的方向膘过来。什么少爷?“你在讲什么?”

    “呃——"怜怜猛然发现自己讲错话了。她搔搔头说:“没啦!我是说李同学他会不会去医院做复健,人还没回来。”

    “哦!说得也是。”有人点头附和怜怜的话,觉得怜怜推敲的真有道理。

    “那我们在这里等吧!”有人提议。

    “好啊!”有人附和。

    “什么?”就怜怜尖叫得最大声,还要等喔!她的脚已经走得很酸了耶!不要啦——她面有难色。

    “不等!难道你有更好的提议吗?”有人问。

    “有啊、有啊!我们可以先回去,改天再来。”怜怜觉得这主意好、这主意特棒,如此一来,她跟少爷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短时间内就不会被发现了,这样她就不会被人砍。

    “不行。”班花不同意。她今天难得来这一趟,就是要看到心仪的李同学。“我要在这里等。”一屁股坐在玄关处。

    怜怜都看傻眼了;而班上的同学则是看班花都愿意纡尊降贵的等了,他们说不等,好像也说不过去,于是,大伙就全围着班花一起等。

    只是五月的傍晚还是闷得吓人。

    班花坐在玄关处,一下子说她热、一下子说她渴。

    说她热,班上的男生就忙着献殷勤,拿书本的拿书本,煽风的煽风;但女王说渴——渴耶!那怎么办?

    他们之中有的是人愿意花钱,但却没人愿意离开女王,跑去买饮料,啊——对了,有人想到一个跑腿的好人选,她向来任劳任怨,别人叫她做什么,她从来不敢说一声“不”

    “方欣怜。”

    “干嘛?”怜怜坐在远远的角落,猛抓她的小腿肚。

    天色快暗了,有不少的小黑蚊跑出来叮人,而她最怕小黑蚊了。怜怜十根手指头一直抓、一直抓。

    她边抓还边抬头问男同学干嘛叫她。

    男同学说:“你去买饮料。”拿了一千块给怜怜。

    在班花面前,他不能表现得太小气,要不然气势就矮人一截,男同学是这么想啦!

    但怜怜想的却是另一回事——买饮料?“为什么?”为什么要叫她去?他自己没腿吗?他为什么不自己去?

    其实怜怜心里是这么哀嚎着,但男同学却恬不知羞,回答她说:“因为邱同学口渴。”还白了怜怜一眼,因为刚刚女王说话的时候她竟然没带着耳朵用心听!

    男同学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凶恶。

    怜怜看了好害怕,但、但是——"这里离超商很远耶!”她小声的说,希望有人能同情她,但事实证明,大家的注意力全放在班花身上,根本就没人愿意理她。

    “而且,我脚根酸耶!”怜怜愈说愈小声,到最后声若蚊蚋,她甚至看到命令她去买饮料的同学已经转过身子,回去招呼班花女王了。

    他根本没把她的话当作一回事,怜怜认清了这个事实,双肩一垮,好吧!她去买饮料。

    怜怜很认命,但随即她又想到,家里面就有冷饮了,她干嘛还跑到外头云买?对啊!她干嘛啊?

    怜怜突然想到自己不用又跑一趟,一张小脸顿时又变得生龙活虎的。

    她骗他们说:“我去买饮料了哟!”然后偷偷跑到后门,把门打开,再大惊小怪的跑回来说:“大发现、大发现——"

    没人理她,因为大家都累了。

    但没关系,怜怜还是继续讲。“我发现李柏远同学家的后门没关耶!我们可以从后门进去等他。”

    “真的吗?”大家一听到有门可以进去,全都眼睛一亮,因为进到里头等,就没蚊子叮他们,而且还有冷气吹,真好。

    “怜怜,你去开门。”习惯性的又命令怜怜去,谁教怜怜“耳朵轻”人家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哦!好。”

    看吧!果然忙不迭地就点头了。

    怜怜真从后门跑去打开前门,好方便让同学们进来;而同学们一听到可以进到李家之后,则是立刻恢复精神,还开始口诛笔伐起这社区真不安全。

    “李同学出门竟然没锁门,真是太不小心了。”

    “对嘛!而且,他们请的保全人员也很不尽责,你们有看到他刚刚看我们一群人进来时的表情没有,他竟然只跟我们点点头、微笑耶!竟然都没问我们进来这里是来找谁的?啧!真是的。”

    怜怜从后门进去,打开前门的一刹那,听到同学如此批评,而她忍不住为齐叔叔抱不平起来,因为.齐叔叔才不是不尽责,他是看到她的人才放他们进来的,只是,他们都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