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楼雨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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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得没错,有实力,是不必怕诅咒的。

    尽管一夜没睡,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

    暑假过后,他顺利升上大三,而她“历尽艰辛”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

    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虽然肉体很累,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没办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过电话,总是一再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把身体搞坏怎么办?”

    “不会啦,你忘了吗?我壮得跟头牛一样,你要是回来,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

    还雄风咧。“你又把自己当男人了。”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见面,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淡淡地、淡淡地,没有浓烈的色调、言语的堆砌雕琢,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无声的互动,已经包含太多。

    有几次,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你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

    “拜托,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哪有时间?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因为他手气背,没抽到宿舍,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她来的话,住的地方不是问题。

    “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

    “”他静默了下。“没什么,你自己小心身体,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啰嗦的老阿伯。”

    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续假期,他搭车回高雄。算一算,从上一次回来的时间到现在,又将近两个月没看到她了。

    他一到站,等不及回家,背着随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估计时间,他到的时候,她差不多要下班,时间刚好。

    推开玻璃门,强力的冷气迎面而来,他一眼就被柜台边熟悉的忙碌身影给吸引住,带着笑容走上前。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很公式化的笑容,一边整理纸巾,连头也没抬。

    “一杯可乐和中薯。”

    “好的,请稍等。”纤指俐落明快地敲着收款机。

    她也够扯了,居然没认出他的声音来。

    不甘被彻底忽视,他轻叩了两下桌面。“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吗?”

    她愣了下,抬头的瞬间,惊喜笑容马上燃亮了脸庞。

    “不行耶,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你得去酒店找,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名片,这家小姐素质不错不过我中薯可以多给一点。”她也有模有样地回答他。

    他偏头想了一下。“好吧,勉强接受。”

    排在他后面的客人听到,居然冒出一句:“小姐,我也要小姐坐台,如果没有,我的薯条可不可以也加量?”

    端着可乐和“加量”的中薯上楼时正好听到这句,他笑得差点撞到楼梯扶手。

    “言洛宇!你他妈给我小心一点,敢翻倒我叫你拖地。”她不爽地吼他。

    这声吼叫,可引来同事的注意,纷纷投来“关爱的眼神。”

    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的mr。言啊!总算现身了,大家可好奇得很呢!

    谁教这火爆大姊头个性冷僻得要死,平日除了工作之外,绝对不让人接近她方圆三尺之内,怎不让人对那个近得了她的身,还让她牵牵挂挂,露出思春笑容的mr。言又钦佩又好奇呢?

    其中一个比较行动派的同事,找了个机会就溜上楼去“整理环境”拖把东拖拖、西拖拖就拖到他这边来了。

    言洛宇缩了下脚,避开拖把。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一边喝可乐,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他暂时收回目光,不解地抬头。“有问题吗?”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吗!”

    他浅笑。“应该是吧,她认识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话。

    “厚!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都会开心上一整天,如果听到你要回来,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你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队着朱唇,水嫩,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你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你到处玩哦!”闭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你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女色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你,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你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你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你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你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你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马上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你的生日礼物嘛!你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你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你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轻笑。“你要习惯,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不懂虚伪那一套,如果谁觉得中靶,那”她耸耸肩,语意不言自明。

    “你更狠。”他闷闷低哝,转身倒了杯水给她,在她对面坐下,细细审视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说,你没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

    她喝了口水。懒懒挑眉。“那又怎样?”

    “洛宇常提到你,那时我们都对你很好奇,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现在看到你,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我发现,你在某部分的气质上,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进而交往。说穿了,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你,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

    “是这样吗?”她垂眸,轻抚杯缘。“那个笨蛋人呢?”

    “刚刚退烧,吃完葯睡着了。”男孩指了指左边尽头的房间。“你要去看看他吗?他盼你盼很久了,你说不来就是不来,他多哀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