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那些年月 2

小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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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们一起进了幼儿园,又一起升入了小学。而我发现他居然那么的热爱他的课本。不管是a,o,e的拼音,还是1+1的算术,只要是他所看到的书上的东西,就都要仔细的去看,认真的去学。所以,宏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尽管放学,放假时他都会如从前那样陪我玩,让我开心。但一本书对于他的吸引力远远比我大多了。而当他一本正经的看书做功课时却连旁边的孤单我看也不看一眼。那时我就会朝他大发脾气:“宏,你是个书虫!你是最最笨的书虫!那书真有那么好吗?”

    “虹儿乖,别闹了。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快看,我给你讲这道难题怎么做才最简单。”

    我面对他这样朴实,没有丝毫怒气的回答也只有无奈。然后就继续坐在宏的旁边,看他仔仔细细的做题。

    学习,对于宏来说是有魔力的。因此,他的成绩不用说一直是我们班一流的。而因为好像是学习抢走了我的宏一样,我开始厌恶学习,不看书,不写作业。所以,成绩单上,只有看到了最后几行才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一直的了初中,我们之间的关系仍是这样。不过是由于年龄,性别,爱好的差异使我们之间又多了许多透明的墙。但是越长大,我却发现我越喜欢这个阳光,朴实的邻家男孩。而他的名次和我的成绩也让我觉得我们好像不是一路人。不过没关系,我只喜欢在一个小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上课时流俐的发言;专注的眼神和细致而匆忙的笔记;喜欢看他下课时认真的作业;忙碌的身影和豁然大悟的笑容!我发现我竟是如此的爱他。他还只是一个“书虫”。好吧,就让我一个人暗暗地恋着他吧!

    上了高中,学习气氛就完全不同了,课程也紧张多了。虽然我们离高中的学校并不太远,但为了更充分的利用时间,宏选择了去学校住宿。我嘛,只想一个人自由自在,又因为不大喜欢学习,因此仍就选择走读。由于这样的原因,即使我和宏是邻居,即使他每周都会回家一次,但我们还是很少碰面。加上以前的差距把我和宏拉得越来越远,我的世界只剩下对宏的思念和小时侯的回忆。

    就这样,上高中之后我几乎都在回忆中生活,只是偶尔会在周末去看看宏。他依旧是那样朴实的笑着。一边让坐,一边问我:“虹儿最近有没有努力呀?是不是还像以前贪玩呢?老这样可不行啊。”

    “哪有,我哪有……我,我在用功啊!”

    “是吗?用功还有空来看我?”

    “难道,难道一个月只看你一次还嫌烦?”我气得推门就走。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想解释,但我已经走开。只听他一声声的在背后叫我“虹儿,虹儿!”又听到他叹一口气,说道,“唉,这孩子!”语气倒真像我的哥哥。

    也许他真的不明白我的心思。是啊,我那么了解他就更应该明白他确实还是一个书呆子吧。不过,表面上我可以不理他,冷淡他,气他,但却停止不了心中对他的爱。爱,就爱他的呆!

    记得那是高三的一次月考。似乎很重要。而凡事这种比较大型的考试就免不了找考场,对考号等一系列的烦事。到了该正式考的那一天,我也不知怎么就起得比平时晚了些,真是快要急坏了。我快速收拾了一下就匆匆骑车出了家门。刚到半路,却又想起准考证忘带了,又急又气。没办法,只好又快速地返回家去。我慌慌张张的赶到学校后,发现同学们早都“行动”开了,一看表离发卷时间只有五分钟了,来不及了!我没敢多喘一口气就连忙冲向楼梯开始朝五楼目标赶,找我的考场。可刚刚到三楼,又倒霉的被人撞掉了书。我当时既无助又又着急,怎么办呢?再不赶上去就真的晚了。

    正当我不知所措时,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用帮忙吗?”我一看是原来是宏。他在笑!老天,他还在笑!不过,我确实难以形容见到他那种说吧出来的惊喜和找的依靠的感觉。但我这几个月都未见过他,也就没和他有过一句话的交流,所以即使我心里和他不陌生,此时我也觉得不知怎么开口对他说话。我不想耽误自己,更不想连累他人,而且是学习那么好的他。可想来想去我此时又真的很需要一个人的帮忙,我也只有咬了咬嘴唇,轻声说了句:“用。”

    宏好像在等待我的命令一样,马上麻利的帮我把书捡起来,收拾好了一切。然后说了一句“再见!”就匆忙的走了。我顿时感到一种温暖和一种被人保护的感觉。

    几天后我去他家找他,想去谢谢他。但走到了门口却又不知该不该进去,我的心里游移不定。也许他真的很烦我,也许我不该打扰他,也许那天就是看到一个陌生人遭遇那样的情况他也会伸出援手。我正在徘徊中,宏出来了,看到我很惊讶,惊讶我在这里,也惊讶我在这里而又没进去。宏笑笑,说:“又遇到什么事了?怎么不进去?”

    “你怎么知道我遇到什么事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是来找你的呢?”之后,我转头便要走。

    “虹儿!”我回过头来,“别再闹了好吗?”他走过来,微笑着对我说:“你应该努力了,你难道不想上大学吗?我可是要上大学的!你难道就想让我们两个的‘邻居路’就这样结束了?我们将来可以同上一所大学,一起吃饭,一起2,一起看书,一起参加各种活动,这样不好吗?”

    “真的吗?可以吗?我们真的可以在大学里也做邻居?”

    “当然可以,只要你努力!到那时,我们一起坐车去上大学,我还像小时侯那样照顾你,好吗?”

    “嗯!”我含泪点了点头。然后飞奔回家。原来,宏从未忘记小时侯的事。也许他只把我当妹妹,但只要能在他身边,可以看到他,我就心满愿足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开始努力,开始拼搏,开始恶补。我要努力把这几年的知识都学回来……

    但是,还是太晚了。虽然我的成绩有进步,但比起别人来说差远了,更别提学习那么优秀的宏了。我怎么能考上宏要上的大学呢?

    高考来了,两天后又走了。

    七天后,我们的成绩下来了,我和宏整整相差了二百分。

    一个月后,宏要奔赴一所大城市。而我却留在了这个生我,养我,而且注定我一辈子也走不出的圈子了。

    看来,我们虽从小就有缘,但亦是有缘无分的那种。宏有他的人生,他的脚步也不会停止于此。我们也许从来就不是一条路上的。即使是,他也仅仅是这条路上的一个过客。而我却深深地爱上了他。

    没关系,就让我在心底默默地爱着他吧!

    陈氏红梅

    陈氏红梅独门独户的院落里,那两棵红梅绿梅想来已经分支散叶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红梅是虽非绝色少女,但也有九分动人姿色。在小龙门读中学,已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子。她那时十二三岁,正是豆蔻年华。妈妈在学堂老师食堂弄饭菜。红梅读初二,与妈妈一起住食堂隔壁,和我一家成了邻居。母女像对姊妹。关系特别好,时时都是邀着妈妈走。女孩很懂事,成绩也可以。从门前过,总要逗逗我的三岁女儿小灵灵。

    女子的美不好描述。其父强壮勤劳,人缘极好。在龙门村有四弟兄。祖父是老教师,退休于家。红梅满叔叔仕东,长得一表人才,英俊健朗,但读书不行,后在学校代课,却把一个女老师追到手,凭的就是外表与热情。一个临时代课与一个正式教师,能烈火干柴不顾不管燃烧,也是奇迹。人们不得不佩服士东的魅力。红梅遗传了家族的优秀因子,也是个美人胎子。有这样的女儿令人羡慕。

    但初三没读完,红梅竟然不读了。老师们都搞不懂。不久其母也不再煮饭了。

    开始她母亲说:“她自己不肯读了,喊不到她。随她自己,算了。”她边说边笑。大家都为红梅感到惋惜,人那么聪明,又乖巧。可惜了。老师们想,红梅不读书,又能在家做什么?都说仕东,侄女不读,也不劝劝。红梅不懂事,也要劝劝哥哥嫂嫂。但是仕东都只是轻描淡写的说,我劝有吗用吗。不了了之。

    不久,就听到消息:红梅嫁人了。不过十五岁,怎么这么快嫁了?大家更惊讶。不可思议。接着传言是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大家更莫名其妙。接着,听得竟是嫁给一个有妻室儿女的外地人,大家更是惊诧莫名。接着,又道听途说是嫁给的男人还没有离婚。应算重婚。大家更是冥思苦想不得所以然。只是为红梅深深的痛惜。又因她叔叔是我们同事,就不便过多议论。

    只是事过于蹊跷。暗地的议论,小道消息也不少。知根知底的龙门村人传来较准确信息。原来,那男人又老又丑。是个包工头,在修公路。住在红梅家里。也是怪红梅人长得太乖了。那男人生眼腔子了。动了鬼主意。想把这妙龄少女拥入怀抱,当然想玩个黄花女。于是就下手了。到底是怎么弄得手的。可具体细节,旁人不清楚。有两种版本:一是说那男人趁住在女子家里的方便,于红梅独自在家时,引诱了十五岁的她;二说是红梅父母贪图男人有钱,有意无意的让女儿****。于是,顷刻间,一朵含苞的花蕾凋谢了。惊慌失措,懵里懵懂。但我至今相信应是前一种情况。红梅父母的为人很好,老老实实,本分谦和。也许正是要面子,出了事就不愿家丑外扬。哑子吃了黄连。到底如何,当局者迷糊,旁观者不清。但是几乎所有的旁人都感觉是悲剧。

    然而喜事还是热热闹闹的办。且于婚前,男人大方的与红梅住进了岳母家,开始出双入对,双宿双飞。自然书不读了。红梅也认了。当然又惊又喜。但红梅父母要求男方想结婚,就必须先在龙门村为女儿建栋房子。男人也欣然答应。不久就在离村子两三里的火车桥旁,建了一幢两层楼房,挺立于山脚田边,犹如一栋别墅。成为一种雄性征服女人的骄傲。这事大家切切私语。但婚礼还是在新房如期举行。全村人都照例来管人情。鞭炮响得山鸣谷应,地皮都为之震动。一如洞房花烛的婚床。当时,周围空旷的田野,生机勃勃,一川阳光,一股清风。

    一年后,红梅的弟弟考上中专,请老师喝喜酒,宴席就设在姐姐新家。我有幸坐到那情爱构筑的香巢,果真是个白白的别墅。红梅一两年没见,出落的更绰约动人。水灵灵的,嫩生生的,只是更落落大方了。兼具少女少妇之美,既是纯净无暇,又是性感丰腴。是灵肉的逸品。她笑盈盈的,招待大家。屋前的花草开的热烈火辣。都是结婚时栽种的,花了几千,而围墙旁的那棵红梅绿梅,我竟然误看成是梨树,因为自己从没见过梅树。红梅说都是苗圃买来的。当然是为了江山美女而已。我们都感觉这男人很爱红梅,红梅也够姿色迷人,让一个男人乐不思蜀,居然在异乡,准备开花结果了。

    正所谓“未老莫还乡,还乡需断肠。”这男人艳福不浅啊!建房大概四五万元。结婚又花一二万。这时也有人羡慕了。恨自己不生女,恨自己女没有红梅漂亮。

    从那一回,至今再也不见过红梅了。但前几年听还在龙门村的朋友说,红梅早都离婚了。那老男人跑回去了。他味哦。化几万块,娶个黄花女,又为他生个儿,如今走了。儿撂给红梅养,现在他连鬼都找不到了。造孽的是红梅。二十几岁没有男人,自己独自拖个小孩。要嫁个体面的男的太难了。

    听了朋友的话,我不由想起读书时的少女,想起结婚后碰到时的少妇的幸福喜悦。没有人会猜得到这外地男人居然城府如此深沉。玩了,生了,骗了,走了。最后,一走了之。这“走”在龙门村念着“崽”音,是古汉语逃跑之意。男人溜之乎也了。

    以后我经常从龙门村经过,但没有遇到过红梅,只看到路边有个题名“红梅”的店铺,据说,那是这经历幻梦的女人曾经开的,不过,她人已多年不在龙门村了。大约是沿海谋生去了吧。

    今年年三十到龙门溪过年,见妈妈屋当门那两棵手臂粗的红梅,细碎的枝丫,结满细碎的花苞儿,可以见透出点微红,可花蕾还是在大冰雪凌冻中枯死了。我猛地意识到红梅傲雪怒放,也是常见的霜雪,而绝非今年一样的雪暴吧。

    【小龙门乡位于辰溪县境南部,距县城30公里,离怀化市40公里。隋代时即得名“大龙门”,清乾隆皇帝南巡经此,认为只有朝廷的龙门为大,故易大为小,更名小龙门。小龙门乡南邻中方县花桥镇,北接寺前镇,东连长田湾乡,西靠桥头溪乡,是辰溪的“南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