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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采访了一天,满身的疲惫。回到飞扬为我租住的小屋,厚厚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所有的喧嚣与我无关,满屋的寂静。家里的窗帘整日整夜闭着难得让阳光洒进来,一如我与飞扬不见阳光的爱情。将采访包随意往沙发上一扔,整个身子便蜷进了沙发。很喜欢这样的姿势,特安全的感觉。习惯在不开灯的夜晚,独享那份难得的静谧。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想。现在我什么也不想,只是微阖眼假寐,放松紧张的神经。屋里很安静,只听到墙上的挂钟不知疲倦走的声音。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在震动,和桌面磨擦的响声格外剌耳。懒洋洋地伸过手,刚接听,一个女人近乎歇斯底里的声音如突来的暴雨劈头盖脸砸来。
夏芊芊!你这个狐狸精以后离飞扬远点!然后听到重重的挂机声。那凶巴巴的语气似乎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
我拿着手机懵了。她怎么知道我叫夏芊芊?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我揣测如此恨我的女人定是飞扬的老婆了。
心倏地变得很空。十年了,我做了飞扬的情人已有十年。她终于还是知道了。一直以为自己做得很隐密。飞扬在家的时候我从不打他电话或其他什么方式的联系,即便是偶尔的感冒风寒需要人在身边照顾的时候。飞扬也从不在我这过夜,无论多晚,也无论我有多不舍。为此飞扬心存感激和愧疚的矛盾心理。他常常温柔地吻着我说,老婆,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了。如果有下辈子我会好好偿还。心里的那份委屈在他叫我“老婆”后消失殆尽。女人就是这么傻,再多的苦与怨也抵不住男人的甜言蜜语。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想此时飞扬的家里定是硝烟弥漫了。会不会是昨日醉酒时不小心叫了我的名字?我点燃一支烟,娴熟地夹在中指。打火机的光映在墙上,鬼魅的影子。没有人知道我抽烟,包括飞扬。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迷恋这东西了。可能是感知什么叫孤独的时候迷上的吧。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把他当做我手里的烟,与之最亲密的接触,将其吸进肺腑,吸进灵魂。心里的慌乱在烟雾中渐渐平静。今晚飞扬不会来了,我掐灭了烟头,屋里空气有些浑浊,拿出茉莉香型的清新剂胡乱洒了几下。飞扬说我就像是茉莉花,素洁、清新、一缕淡淡的香令人沉醉。多年来我一直惯用茉莉香型的香水,只是因为他喜欢。明天会是怎么样,不去想。在浴缸里泡了会,然后,上床睡觉。
半夜,从寒意中醒来。盖在身上的被不知什么时候滑到了地上,飞扬常笑我睡觉不安分。重新换了个姿势,将裸露的双臂放进被窝。飞扬不在的时候我必须自己学会照顾自己。尽管我努力想让自己睡得安稳些,却是徒劳。床上到处是飞扬的气息,很多个失眠的夜晚,必须借助他留下的气息熬过漫漫长夜。
遇上飞扬是我命里的劫,注定逃不过。十年前我刚大学毕业分到电视台实习,第一次的采访对象就是飞扬。台里开办了一个新栏目——名人。被采访的对象自然都是在商界赫赫有名的企业家或是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英雄。飞扬是因为捐款资助失学儿童而被媒体关注。见到飞扬的第一眼就知道我夏芊芊今生完了,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常让我迷离,我迷他举手投足的男人味,高雅的气质,还有他骨子里的善心。飞扬同样也爱上了我。
采访后,飞扬请我吃了饭,晚上我们去了宾馆。我不是滥情的女子,飞扬也不是花心的男子。只是因为爱上了便做了与爱有关的事。在幸福与疼痛中,雪白的床单上那朵殷红的花耀眼夺目,标志着我少女生涯的结束。那年我22岁,飞扬40岁。那时使君有妇,罗敷无夫。
那次采访后,因为那篇专访的后续追踪报道,采访地点安排在他家。记者必须用心去捕捉一些更能真实表露对其人生有影响的细节。那是我第一次去他的家,他老婆不在。在拍摄的间隙我随意看了他的卧室。粉红的双人床,粉红的床罩,粉红的枕头,粉红的落地窗帘,粉红的墙,那温馨浪漫的色彩直逼我眼,心里堵得发慌。飞扬从背后抱住了我,我轻轻挣脱开了,我知道他想做什么。我不想在这不属于我的地方与另一个女人的气息混和在一起。
飞扬为我租了一间房。在这个城市,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飞扬是我的全部。飞扬每次和我在一起都很兴奋,比我想像中的中年男子精力要充沛得多。他疯狂地撞击着我,不停地叫我老婆。
老婆你真美,老婆我爱你。在那样曼妙的体验中,我异常地兴奋,用我所有的热情迎合着他,让幸福的浪潮将我一次次漫卷。事后我会羞愧不已,觉得自己像个荡妇。
飞扬,我也爱你,如果现在就这样死在你的怀里,我也无怨无悔飞扬说了声傻瓜用吻堵住了我的嘴。
芊芊,你前世是白狐么?不然为什么让我如此神魂颠倒?只有在你面前我才像个真正的男人。在缠绵后飞扬吻着我的耳垂说。
那你定是前世与我有盟约后又负我的书生了,你前世欠我的,所以我今生来缠你啊。红色的壁灯发出暧昧的光,我温软的话语让飞扬激情膨胀,再次将我翻在他的身下不能走在阳光里,只能在这间屋里珍惜相守的时光。在一次次激情后一个小生命在我的体内萌芽,我有了飞扬的孩子,那是我们爱的结晶啊。我想即使飞扬不打算要这个孩子,我也要把他(她)生下来。准备给飞扬一个惊喜。可是飞扬一碰我的身子,他就控制不住冲动,结果我小产了。当医生告知我以后不能生育时,飞扬满脸的歉疚。
芊芊,对不起。我会好好爱你的。
不忍看着心爱的男人难过,假装坚强,反过来安慰了他。
飞扬,没有孩子不要紧,我还有你。隐忍的泪只能偷偷地流。
很多次曾试图走出那个怪圈,可飞扬于我来说就像是上了瘾的毒药,戒不掉了。不断有同事给我介绍对象,我每次以各种理由婉言谢绝。没人知道我的心里装满了飞扬,无法再容下别人。在不明真相人眼里,我压根就是个变态的老处女。为了他,我不在乎别人在背后怎么指指点点。想起了那个叫三毛的女子说过的话:爱情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昨天是飞扬五十岁的生日。原本不打算去,可飞扬说在他值得庆贺的日子里不能少了我,我不去他会更郁闷。在酒宴上我见到了站在飞扬身边那个笑容可掬的女人。她看起来比飞扬要显老,和飞扬实在不配。我的心有点不平衡,为飞扬,也为我自己。我坐在一个比较偏的角落,飞扬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我除了偶尔抬起头和飞扬相视一笑,就只顾低头吃我面前的那盘菜。在宾朋满座的喧哗间,没人会注意我。飞扬在席间穿梭为客人敬酒,不一会便有点醉意了。我远远地望着,甚是担忧。不胜酒力的他终于醉趴下了,旁边的女人正手忙脚乱一会递纸巾一会泡浓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一旁干着急。飞扬,好想能为你做点什么,哪怕现在陪在你身边好好看着你。可是我们相遇在错的时间,注定只能远远观望。我无法再待下去了,不等宴席完毕,一个人悄悄地中途离席。
喧闹的街头,不时有牵手的情侣有说有笑相依儇的从我身边走过,充斥着我的眼我的神经。想回头看他们幸福的背影又怕心扯的生疼。茕茕孑立于街头,黯然神伤。我多么希望也能和飞扬携手走在阳光里!
翌日,又去了乡下采访。很多时候我只有让自己累得精疲力竭才能暂缓对飞扬的思念。那个女人的电话让我忐忑。我请了假在家等飞扬。晚上飞扬来了,神色疑重。我有了不祥的预感,我没有象往日那样欢快地扑过去。他不说话也不笑,只是默默拥着我进入了浴室。十年来我们从没厌倦过彼此的身体,每一次真实地裸露,是彼此眼里怎么都看不厌的风景。在彼此欣赏的同时,感谢老天赐给我们这样完美的礼物。可现在却没有了以往的心情。互相擦洗过身子,飞扬把我抱上床。我发现飞扬的脖子上有几道指尖划过的伤痕,那几道伤痕是无声的警告,既让我心痛又愧疚。
昨天醉酒后老婆翻了我的手机,百密总有一疏,一条你发的短信忘了删,留下了隐患。我想既然已明朗,也就没必要再遮掩。我提出了离婚。可她却以死相逼,并要挟说要告知年迈的父母、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所有的朋友。要让我千夫所指,要让我无颜做人飞扬向我解释着。
在这个小城里,飞扬也算得有头有脸的人物。看得出,他怕了,想退缩了。我心里一阵绞痛。爱情总是难抵亲情,在世俗面前如此苍白。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想过要拆散他的家庭,要从另一个女人手中夺过飞扬。
飞扬,今晚能为我留下来吗?让我完完整整拥有你一次。十年来,我第一次这样要求。
他犹豫了片刻,用沉默表示了回答。
我在心里对那个女人说,对不起了,借你的飞扬用一晚,过了今晚就还给你。
过了今晚,飞扬不再属于我,过了今晚我和他即成陌路。我们关了手机,黑暗中紧紧地相拥。今晚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弥足珍贵,我们不敢合眼,怕一醒来即成天涯。飞扬破天荒第一次没有要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内心和我一样的痛。
天明的时候,下起了雨,听着雨敲窗棂,仿若在为我们弹奏离别之曲,更是添了几份伤感。
飞扬要走了。
我为他整理领带,竭力使自己平静。我对自己说只不过在送别出远门的爱人。可我的手分明在抖。散原本是为了更好的聚,可于我们而言,散不是为了聚,散就是散了,永远的散了。飞扬紧紧抱着我,像是要将我嵌进他的身体里。突然他像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芊芊,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等你。
飞扬,如果真有来生,我宁愿不再遇到你。
芊芊,对不起,祝福你。
我背转身。
飞扬,不要回头。
听到门开又合上,脚步声远去。一道门隔断了梦想和现实,隔断了曾经和现在。在眼眶中隐忍的泪终于大颗大颗砸在地板上。很少在飞扬面前流泪,我故作坚强是因为不想带给他任何负担和压力,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有个永远。在残酷的现实里我还是没能留住我的爱情,留住我爱的人。爱情的盛宴在一句话中悄然落幕,我用十年的青春做的赌注在“对不起,祝福你”中输得血本无归。我终于明白,有些故事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有些人注定要擦身而过,有些爱情注定是美丽的错误。
(下)
没有飞扬的日子,生活并没有想像中的糟,世界并没有坍塌。这一切得益于多年隐忍练就的超凡的承受力。没有期待的日子变得平静。人有时会突然明了一些原本不明白的道理,换种心境,竟也释然了。经历了生活的沉淀,我成熟了,也理性多了。不知是谁说的“最多情的人也最无情?”有点符合我此刻的心境。
我依然用茉莉香型的香水,只是不再是为某个人,只是自己喜欢。
每天没完没了的采访,戴着虚伪的面具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时不时还得机警地应对一些别有用心的男人的骚扰。我累了,辞了职,换了手机卡号。搬家前清理床铺时,一张银行卡躺在枕头下面,不知飞扬什么时候塞进去的,我放在床头没动。我走后他会来处理的。尽快搬离了那间与飞扬相爱过的小屋,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安顿了下来,开始另一种生活。每天在电脑前敲打着自己或别人的,或真实或杜撰的文字。累了我就放一段音乐,一杯香茗在手,日子过得散漫且悠闲。如果不是后来天歌的出现,日子也就这么平淡随意且真实地过着。上帝为我关了一扇窗的同时,也没忘了为我开一扇门。
那天一个人闲逛着,一辆急驶的摩托车直向我冲来,我本能地往一边躲,手袋没有抢走,屁股却被车把重重地撞了一下。也算是有惊无险。我遇上的是耸人听闻的飞车抢劫团伙。我停下来揉臀部,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男子走至我跟前,问伤到没有。我没理会,他不羁的眼神像是一个小混混,这样的人我见多了,趁机主动搭讪,好上演一幕“英雄救美”的闹剧。我夏芊芊又不是弱智的小女生。可能是我的冷漠让他很没面子,他识趣地走了。
打算出版自己的文集,一些前期准备搅得我晕头转向,校稿、找人写序、广告宣传琐事接踵而至。今天必须去广告公司敲定封面设计。诸多的广告公司最后认定了“红太阳广告设计公司”我这人相信第一感觉。喜欢上这个叫“红太阳”的名字,或许与自己多年心里的阴霾有关,潜意识里一直还是期待阳光的。在广告公司门前,一块硕大的招牌很显目。又圆又红的太阳令我温暖。巧的是,在整洁的办公室里,再遇他。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不经意地来了。
你好,我叫天歌,不是“坏人”说“坏人”时故意加重了语气。他递过来一张名片。狡黠地一笑,伸出白晰且修长的手。飞扬也有这样一双手,不知怎的会想到他,或许仅仅是下意识吧,有一点点犯罪感。
这么巧,我是夏芊芊。接过名片,才知他是策划部的经理。我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笑了笑,很自然地握了手。
事情办得很顺利,也让我很满意,第一次合作竟有不可言传的默契,他懂什么样
背景适合我。或许某个人的性格不经意间在一颦一笑间泄露,细心的人一眼就能洞穿。书的封面设计符合我简单随意的性情:一对情侣牵手走在山坡上,身旁是蝴蝶飞舞,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星星点点缀在草间,头顶是一轮红红的太阳。很温馨很浪漫的感觉,莫名地喜欢。
临别时,我们互换了电话。
改天请你吃饭,要赏脸哦。
好啊。我很爽快地答应。
我和天歌开始了若即若离的交往,没有太多的波澜,也不令人生厌。有人说一段新恋情的开始是医治失恋的最佳良药,我觉得这有点不太公平。
慢慢地我有点喜欢他阳光般的笑脸和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个非常有涵养的男子。第一次见他时的不羁只是我的错觉,也因此颠覆了“以貌取人”的逻辑。
你为什么叫天歌?是对天长歌?对他的名字发生了兴趣。
天天附歌,谁人来和?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我装傻,很茫然的样子,他却趁机捉住了我的手
我们相爱了。人生路上看风景,并不是越险处风景才美。一如爱情,无须华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以前的生活杂乱无章,饮食起居也没规律,还落下了胃病。在天歌的呵护下,胃病好了,失眠也不再犯了。我再也不用假装坚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一个享受阳光享受爱情的幸福女人。
冬天的时候我会恋床,特别是有阳光的时候,天歌会掀开窗帘,让阳光洒进来。看花花的碎影在被子上欢快地舞蹈,听天歌在厨房里忙碌时哼一些跑调的曲,暖了一身,醉了一身。
我们一起牵手散步,牵手去菜场买菜,牵手去爬山,牵手去朋友家,睡觉时手都不曾松过。他还答应我等他闲了时会牵我手去看海,去草原。走在阳光下,头不再低到尘埃里,我昂着头贪婪地享受阳光中的爱情。
只因为我长得像一个叫“奶茶”的女子,他喜欢叫我“茶茶”
茶茶,别贪睡了,起床吃早餐。
茶茶,我上班去了,中午自己做饭啊。
茶茶,我把床捂热了,快来睡吧。
茶茶,我不许来生,只要今生。今生让我为你梳一辈子的发。
他不会说怎么怎么爱你,他的爱在那一顿顿用心做的饭里,在一次次轻柔的梳发间,在平淡朴实的关爱中。
和天歌在一起,我变得爱流泪了。他的细心、他的包容、他的呵护常触动我内心最柔软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懒、我刁蛮任性、我满身的缺点。枕在天歌的臂弯,慵懒地撒着娇。
因为我上辈子欠了你的啊,他温柔地吻着我的耳垂。
飞扬也说欠了我的,那我又是欠了谁的?或许感情的债原本就是糊涂。
天歌,我不是完整的女人,我不能生育。你会嫌弃我么?我试着问,神色庄重。
你就是我的全部,我会用整个生命来好好呵护你。天歌用手轻轻地刮了刮我的小鼻子,眼里的柔情仿佛能溢出水来。
我要努力工作,把茶茶养得白白胖胖的。天歌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
白白的倒还可以考虑,胖胖的不要,只有猪才是胖胖的。我把嘴撅得老高,佯装生气。
茶茶,无论你年轻或老,无论你胖或瘦,都是我天歌手心里的宝。他举着手做发誓状。那番虔诚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天歌,你为什么不问我的过去呢?
傻瓜,你的过去与我无关,第一眼见到你时,直觉告诉我你一定是有故事的人,你不愿说的我也不会刨根究底。他的善解人意让我唏嘘不已。
我越来越依恋他,离不了他。我甚至想到如果有天我们老了,要面对生离死别怎么办?有点惶恐。
我不会让你孤独,让你难过,你比我早走三天,三天后我会追上你,陪你一起去天堂。
哦,我亲爱的天歌,此生有你,夫复何求?你天天附歌,我愿意天天来和。
不经意间偶尔会想起他,有关十年的痕迹竟是模糊的断点,也会不由自主地将飞扬和天歌做比较。一个我爱的人,一个爱我的人。飞扬是火,炽热得灼人。烧了我,焚了他,最后连残存的爱情也燃成了灰烬。天歌是水,而我是水里的鱼,鱼赖以水才能生存。和飞扬的爱情只是暗夜里开的花,盛放后是长久无人能懂的落寞和凄凉。
周日,和书商约定到印刷厂拿样稿,办妥已近中午,天歌打来电话说已经做好了饭在家等我。
一辆熟悉的黑色宝马在我面前停下。我知道是飞扬。我装做视而不见,继续走我的路。飞扬下了车,将我拽进了车内。
芊芊,还可以给我机会吗?让我再重新爱你好吗?他霸道地扳过我的脸。
飞扬,你弄疼了我。我皱了皱眉。看着昔日爱过的男人,已明显地呈老态,那张曾让我痴迷过的脸不知何时悄悄地爬满了老年斑,心里闪过一丝怜悯。但是绝对与爱无关了。
飞扬,爱情是不可以重来的,再重来就失去了原本的美。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有些游戏我们玩不起。在跌碎的光阴里,我认清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一个人在做出某种决定的时候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担当责任。爱情回不了头,也不要破坏了曾经的美。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曾经的美好尘封在记忆盒里,当某天不经意打开时,会想起在彼此的生命里停留过。
最后我对着飞扬嫣然一笑:对不起,祝福你。这句话曾是分手前他送给我的,如今我还给他。我夏芊芊是何等骄傲的女子。飞扬他是了解我的,一旦做出某种决定就不会回头。
走在秋日的阳光里,闻着阳光的味道,暖暖的,甜甜的。街道两旁的秋菊正开得热烈,微风送来缕缕花香。我笑靥如花。路的转弯处,天歌在等我回家。
几个月后,我第一本处女作问世,书名就叫——爱在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