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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太虚幻境”中撰写了一副对联,曰“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此语常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被中国地区评论家们引用,且津津乐道、咂咂有味、似乎常用常新。曹氏撰写此联,意在描述一种客观存在,一种客观得毋庸置疑的状态,但却未着力揭示其历史性的后果,即客观的、法律的、社会的后果。而事实上,曹氏在谋篇构划中,已用文学的形象语言作了阐释,如人物的悲惨运命、社会的尔虞我诈、朝代的腐败堕落等等。失得对应、物质不灭,当假可以充真甚至达到足以乱真的地步,到底是谁的悲哀呢?这就如同一个偷猎者违规去禁猎区狩猎,当其用尽伎俩使尽手段终于猎得猎物时,到底是谁的悲哀呢?是禁猎者的悲哀,还是偷猎者的悲哀,抑或是猎物的悲哀?为探究这个命题,我们不妨先看看些许个案。
德意志人的认真和诚信在这个星球上是出了名的,这些洋鬼子的某些作法,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理喻,近乎固执。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德国庞巴迪公司为恪守合同不惜代价,将为广州制造的地铁车厢由水运改空运按时运抵目的地。这种“空运地铁车厢”的世界首创,使该公司支付了高于水运10倍的运费。这在国人看来,不是“傻冒”就是“一根筋”那12节车厢能否抵300万美元运费还是未知数,更何况这笔投入无异于打水漂,是见不到回头钱的。不就是想按时交付履行合同吗,随便找个借口——诸如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者在对方细枝末节动作上做文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再整不顺溜就打官司,大不了你死我活两败俱伤。依我看国内,别说这么伤筋动骨的事,就是一般性的能够依法按约履行都应该大加褒奖,要不为啥有那么多的“三角债”难于清理、经常耳闻目睹“毁约如弃敝屣”的事件、忒多的企业敢于叫嚣“解释权归本公司”呢?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但我敢断言,如果你在市场上寻找生意伙伴,肯定会选择重质量、守信用的商家,绝不会理睬那些胡蒙乱诈、不讲信用的现代江湖骗子。
在当下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应该是“钱”和“假”——至少这两个词汇排在前五位。“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活中可以说无所不在,在任何社会角落中都能发挥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的作用,并且还远不止这些。而“假”哪,依我的陋见,它是“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孽种、怪胎,也是初级阶段的衍生品。假衣饰、劣食品、注水肉、黑心棉、缩水楼、赝品车,凡是和人类生产生活相关的物品都有假货应运而生,俯拾即是,已被国人视为平常。但是,下文这“一吨假币”其触目惊心程度,却是你我想象力所始料不及的。
据人民日报报道,四川绵阳市公汽公司自1999年开通无人售票车线路以来,4年时间竟收到各种假硬币、游戏币1吨多,假钞、残钞面值5万多元,遭受损失至少在24万元以上。1吨多假币被投进无人售票车的钱箱里,集中反映了当今国人的诚信泯灭和公德缺失。投假币乘车的人自然得到了便宜,同时也失去了人性中那快宝贵的领地。须知,商品可以召回,良知难于召回呀!著名作家莫言先生看到自己的小说到处被盗版出售,无可奈何地写到,希望你们“建设全国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盗版集团建立常设性的领导机关和信息中心,充分地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建立自己的网站资源共享,感谢你们过去盗我的版,欢迎你们继续盗我的版!”
在中国,可以说假冒伪劣无处不在,有假烟、假酒之类的生活资料,有假设备、假生产线之类的生产资料,还有假干部、假党员、假职称、假论文以至假的学术思想。然而,让我最为震惊的还数“假烈士诗篇”!南方周末刊载何蜀先生文章我的“自白书”是烈士遗诗吗?,先生用翔实的史料指出,此诗是烈火中永生、红岩的作者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等人集体创作的,并非如烈、红书所说,敌人审讯时陈然烈士不假思索奋笔疾书。就这样,这首欺骗了亿万青少年、假烈士之名的托伪之作才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于我真是晴天霹雳。原来那么神圣的东西轰然坍塌,我还曾数次苦口婆心地“唆使”下一代学习它呢!同时先生又称,江姐等大量文学作品描写的令人恐怖的集中营——中美合作所都是子虚乌有,是“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产物。
即使文学作品允许虚构,也应有一定的“度”大的历史背景、基本的历史史实绝不能编造,编造离了谱无异于骗人害人,不管出于多么高尚的动机和目的。如果允许胡编乱造,历史岂不成了妓女,谁掌权(话语权)就和谁睡。
事实上,诚信有两层含义,即取信于人和予人以信任。如何取信于人?只有忠诚老实;如何予人以信任?只有讲信用。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也是民法的基本精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打造诚信政府显得尤为重要,上梁不正下梁歪嘛。崇尚法治、遵章守制、培育良善风俗应该成为其一切行动的指南。如何规制不诚信呢?曾有人建议象美国那样设立“信誉局”专事记录个人行为的信誉度,并对其生活的各个方面施以影响。虽然各方对这舶来品能否适合中国国情颇有争议,但对将国人的信用度与其生活挂钩这点却达到了高度一致。其标准是,你骗别人一次,就要影响自己一生。如上这般想法也借鉴了德国人闯红灯的个案:
闯红灯现象在一些发达国家是极为罕见的,不管是朗朗白昼还是半夜深更,不论有无警察看守或者监控录象,总之是罕见。德国有一位老兄夜半闯了红灯,侥幸附近没警察无监控,却被一个晚上睡不着觉的老太太看见了。没出几天,保险公司通知他增加保费1%,理由是公司接到了交通局通知,逻辑推理认为,敢闯红灯的人很危险,应增加保费。太太告诉他,分期付款的房子,银行通知将15年改成10年。儿子告诉他,老师叫他用现金交纳学费,而且不能分期付款。并且,当儿子得知这一切都是由于他父亲闯红灯造成的后,表示无法上学了,同学们肯定笑话,真嫌丢人。
仅仅因为闯了一次红灯,破坏了一次规则,就使他陷入一筹莫展的困境,付出了沉重代价。其实,这就是规则的魔力——重罚那条搅得满锅腥的鱼,警醒那些意欲破坏规矩的鱼。重诚信可能因大失小,违反规则却必然因小失大。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国也不断出现打假铸诚的曙光。去年,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或出逃资本等原因,有3282家青岛失信企业被当地工商部门公开曝光,并对其法人代表亮出“红牌”:3年内不得以法人身份注册新公司(据人民日报)。
假可以充真也好,足以乱真也罢,实际上是大家共同的悲哀,是社会的沉疴,也是民族的灾难。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在其首次系统论述信用经济方式时,曾将市场经济发展划分成三个阶段:以物易物为主导的自然经济时期、以货币为主要交换媒介的货币经济时期和以信用为主要媒介的信用经济时期。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gdp水平不高,目前正处于向信用经济过渡的关键时期。此时此刻,我们特别需要的就是“诚信”二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呼唤诚信,孔老夫子的话当认真记取。
2005年3月13日于紫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