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应该还来得及

荞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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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那后面的小门走,没有人知道的。”

    “御爷,你要亲自去?”

    阿勇这才大吃一惊,然后又赶紧劝说着:

    “御爷,你还是别去了,你的婚礼只有一个多小时了,那郊外很远的,一个小时也就够跑到,你根本来不及赶回来举行回来的。”

    “赶紧走,来不来得及是我的事情,你那么多废话做什么?”

    南宫御瞪了自己的特助一眼,然后迅速的带头朝听雨轩走去。

    广场那边传来宾客们交谈的声音,大门口传来南宫景和林瑞香迎接宾客的声音,阿勇紧跟着南宫御走向听雨轩的后面,可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御爷,阻止婚礼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吧,我带一群兄弟去砸了场子就可以了,”

    阿勇继续开口劝解着,他可不想南宫御跟着他一起去。

    “你以为,把场子砸了他们就不结婚了?”

    南宫御瞪了阿勇一眼,“幼稚!”

    阿勇楞了一下,还没有反应过来,南宫御已经掏出钥匙来把这道隐秘的小门打开了,然后对阿勇交代了一声:

    “赶紧通知你几个手下出来,我们现在抓紧时间赶去那里,应该还来得及。”

    “是!”

    阿勇赶紧应了一声,然后跟着南宫御一起冲小门钻出去,接着南宫御就反手把门给锁上了。

    不远处,大门口外,围着一堆的狗仔,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地方,新郎居然会冒出来,所以也就没有狗仔发现南宫御的身影。

    因为赶时间,一路上阿勇几乎是飞车前往,郊外毕竟不近,南宫御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南宫轩也够厉害的,居然把结婚的场地选择这么偏僻的地方。

    来到这家虽然地处偏僻却也一看就是星级酒店的高档场所,南宫御明显的皱了一下眉,酒店门外停了一些车子,而酒店门口也是张灯结彩,很显然是在办喜事。

    “你先装成宾客下去找一下秘密的通道,看新娘在什么地方呆着,我不想打草惊蛇,”

    南宫御对阿勇交代着。

    “是,”

    阿勇把车停在隐蔽的地方,即刻推门下了车,南宫御要找新娘的位置做什么他不会过问,他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就好了。

    酒店里也有为数不多的宾客,这些宾客阿勇以前都没有见过,不过他手里已经提前就准备好了一张南宫轩发出的请柬,所以他进出还算很顺利。

    前台小姐看了他手里的请柬,并没有怀疑,用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又告诉他在二楼的餐厅。婚礼举行的场地在酒店的二楼,南宫轩在二楼的梯步口迎接宾客,阿勇仔细的打量一下,随即肯定,这新娘肯定不在二楼。趁南宫轩和一位宾客寒暄的时候,他猛地朝上走了几步,迅速的避开南宫轩的视

    线范围,然后朝三楼走去。

    三楼很安静,他看见了新娘房三个字,在看看时间,即刻肯定新娘这会儿应该还在房间里,于是迅速的来到另外一边的尽头处,马上就寻找着员工通道。

    果然,这间酒店是设有员工通道的,他即刻拨打了南宫御的手机,然后把自己发现的员工通道告诉了他。

    南宫御看看时间,11点20分,离12点还有整整四十分钟,足够他上去把夏雪瑶那个女人悄悄的带走的。

    他推开了车门,很自然的朝阿勇说的员工通道走去,没有去考虑他把夏雪瑶带走了南宫轩要怎么办,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不能让南宫轩和夏雪瑶结婚。

    阿勇找的员工通道空无一人畅通无阻,想必酒店所有的员工都忙南宫轩的婚礼去了吧,这么偏僻的地方,有人大手笔的来办婚事,酒店肯定要尽心尽力了。

    三楼的走廊上安静得很,他很快就发现了那枣红色的房门上贴在的金色的门牌,新娘房三个字特别的显眼。

    他的嘴角冷冷的扯出一丝笑容,看了眼楼下那喧嚣的场面,南宫轩面带微笑的在迎接宾客。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然后举起手,修长的手指稍微曲起,略略停顿了一下,然后轻轻的笃笃笃的叩门……

    南宫轩和雪瑶是上午十点钟来到酒店的,因为新娘要化妆穿婚纱,而南宫轩要在宴会厅门口迎接宾客,所以一到酒店,他们就分开了。

    是请的婚庆公司,毕竟两个人都年轻,对婚礼的事宜都不栋懂,有婚庆公司帮忙,那很多不懂的地方婚庆公司的人会提醒他们的。

    结婚的新娘要有伴郎和伴娘的,雪瑶找不到曾经的朋友林依晨,而报社里以前那些同事都说狗仔,所以她自己就没有找伴娘。

    还是南宫轩找的他的朋友做柳成君做的伴郎,又因为柳成君还没有女朋友,于是就让婚庆公司安排的伴娘。

    化妆师也是婚庆公司派来的,想必是经常给新娘化妆的缘故,雪瑶那苍白中略带蜡黄的脸在她的神奇妙手下,居然能泛出红晕来,而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漂亮极了。

    雪瑶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打趣的对化妆师说了一声:

    “听说你们能把母猪画成仙女,我看着句话水分不是很大。”

    “哈哈哈,”

    化妆师笑了起来,

    “夏小姐这话说的,我记得三年前,夏小姐还曾经让我把你画得跟母猪有得一比呢,现在你可真正的是仙女了,而不是画出来的。”

    “三年前?”

    雪瑶楞了一下,然后看着眼前的化妆师,有些疑惑的问:

    “三年前你认识我吗?”

    “认识啊,三年前,我在一间小小的化妆间上班,夏小姐不是来找人化妆,说化妆得越难看越俗气越好吗?当时老板就把我派给了你。”

    化妆师笑着提醒她。

    “你可以先走了,”

    雪瑶的脸当时就冷了下来,用手指了一下门口,示意这个化妆师快点离开这里。

    化妆师也是懂得察言观色的,看雪瑶一脸的不高兴,也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不过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化妆师,得罪不起有钱的主,还是感觉溜吧。

    化妆师刚走出新娘房门口,雪瑶就猛地把门给关上,然后迅速的落锁,整个人浑身无力的靠在门背上。

    该死的化妆师,她怎么就这么倒霉,三年后结个婚,居然还会遇到当初那个小小的化妆间里的一个初出茅庐的化妆师呢?

    她用手死死的按住自己的胸口,痛,是真的痛,时隔三年之久,三年前的那一天的事情,依然还是让她觉得痛得钻心。

    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应该忘记了才是的。

    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经过这化妆师的提醒,那一天所经历的一切,又那么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母亲在医院里急需要钱手术,家里已经穷的没有分文,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终于打听到那猪狗不如的畜生蔡振华的家,然后找了过去。

    当时的她,多么的傻,多么的天真,居然相信了蔡振华和他的老婆,真的就替蔡月琴去和台湾的御爷进行所谓的结婚。

    其实去之前,她依然知道,那和送死差不多,可是,为了病床上的母亲,她依然毫不犹豫的前往,只为了救自己母亲一命。

    那晚酒店的一切依然让她想起来就心碎万分,那夜所谓的御爷准备的哪里是什么新婚夜?明明就是一个羞辱夜。

    她依然记得那房间里的几个流浪汉,依然记得那几只肮脏的手,依然记得那害人的春药,依然记得南宫御的所作所为……

    他答应过她,那一晚之后,他们再无交集,她也信了,然而,A市所谓的御爷,其实是和蔡振华一样的猪狗不如的男人。

    那样屈辱的一夜,她没有换回母亲的生命,只是换了母亲冰冷的身体,那样屈辱的一夜,南宫御没有和她毫无瓜葛,一年后,她却被迫成了他手里的一枚棋子。

    还好,那一场浩劫终于过去了,现在,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人同时也是爱自己的人,她要和南宫轩走进婚姻的殿堂了。

    主啊,赐我幸福吧,我要幸福,永远的幸福!

    雪瑶想到这里,深深的吸了口气,看着镜子里明媚皓齿的自己,用手稍稍的拍了一下滚烫的脸颊,想到马上就要和南宫轩结婚了,她的心情居然开始期待起来。

    礼服是大红色的旗袍,这是雪瑶决定的,她记得以前妈妈经常念叨着,如果要结婚,还是不要穿什么婚纱了,应该穿唐装或者穿旗袍。

    婚纱是白色的,在传统的中国人心目中,白色都是丧事,所以雪瑶坚持不用白色,而是要用红色,南宫轩爱她,也就什么都依着她。雪瑶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然后把旗袍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朱红色的旗袍上绣着龙凤呈祥,开叉开到大腿中部,把夏雪瑶修长白皙的腿完美无瑕的显露出来,和红色的旗袍相映成辉,看上去分外的端庄

    。而她那化妆过的脸在这件红色旗袍的映衬下,显得愈发的娇艳欲滴,明媚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