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初入红尘

老庄墨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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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汉的第一世,出生于一户贫穷人家。在他之前,已经有五个哥哥,三个姐姐了。家里根本穷得揭不开锅,所以他这无关紧要的一个孩子被卖出去,是理所当然之事。

    在他小得还不需要参加任何劳动之时,已被再三转卖。五六岁时,已显得有些眉清目秀,看来长相不会太差,于是,在最后一次转卖时,他被送进了男娼馆。

    当然,这其中,并不是完全没有小楼力量的引导的,虽说小楼中人,不被允许使用非人的力量,但若不加以引导帮助,天大地大,也许离着自家论题十万八千里,这辈子就过完了。

    想要研究帝王的爱情,总要有足够的身份和机会接近君主,想要研究富人的生活,至少要有留在富人身边的资格和理由。而阿汉的第一候选身份即然是男宠,那男娼馆当然是适合培育他的地方。

    阿汉五岁半的时候,进了男娼馆。在人世间的生活,已经使他大开眼界,古代科技落后而原始这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了,好在他对于身外享受从来没有大的要求,倒是可以很快适应。只是古代人的生活心态,种种规矩,让人觉得很奇怪。然而即使是好奇和惊异,他也只是淡淡看着,这是别人的世界,别人的天地,再不合理,再诡异的一切,他也只是个旁观者。不会有不平,不会有激动,不会有热情。

    做为一个偶然的介入者,对很多事,他几乎已见怪不怪了。然而,在男娼馆中,他还是大开了一番眼界。

    各种各样服侍男人的训练,对违反人体自然生理的种种匪夷所思的要求,阿汉从来都是闻所未闻的。

    在男娼馆中,他是很受管事喜欢的孩子。

    多少刚进来的孩子,哭天喊地,嚎哭哀叫,小一点的嚷着叫娘,天天喊着要回家,大一点懂事些的,干脆就钻天打洞得想逃跑。

    代代年年月月日日,从外头刚进来的人,永远是这样,要大人辛苦地调教,一个个地打服。

    只有阿汉很乖,乖得出奇,虽然他总是懒懒的,但该学的东西,一向会很听话认真的学。他份外的事从来不做,可份内的事,也从不会推委。

    小小的男娼馆,当红的,过时的,老板,男娼,打杂,学徒,竟是一个众生图,无数繁复的纷争和心机,无数的勾心斗角。但这其中,从来没有阿汉。

    他不和任何人交头结耳,不跟任何人结交甚厚,不拉帮结派,不捣蛋生事,从不抱怨零花少,伙食差。每天的学习结束之后,他无非是吃了睡,睡了吃,让所有管事都无比省心。

    这个孩子因为懒,将来也许不能大红大紫,但他从来不结仇,不惹事,长相也还清秀,做个不上不下,收入平平的男娼,应该是没问题的。

    阿汉十二岁的时候,开苞的日子订下来了,然而,在那之前三天,他遇上了狄飞。

    因为阿汉从来都很乖很听话,所以,管事对他几乎没什么约束,他可以自由出入男娼馆,随便到处走动,只是阿汉向来很懒,就连出门散步次数都少得可怜。

    这天是接到了电脑的提示,让他去河边撞他命定的人,他这才懒洋洋出了门。

    在河边一直等啊等,等到天都黑了,行人全都不见了,才借着月色隐隐约约看到上游有个很大很大,象是人体的东西顺水而下。

    他拿根粗树枝,惦起脚,努力地勾啊勾,好在水势很慢,好在他站的地方也挺平坦的,终于把那晕迷的人给勾了过来。

    那人一头的杂草烂泥,也看不清长相怎么样,只是满身伤痕,到现在还在流血,看起来颇吓人。

    阿汉辛苦而努力地生起一堆火,小心地把他的衣服全脱下来烘干,为他擦净血迹,把自己的衣服一条条撕开帮他包扎。

    等所有的工作做完,他累得一屁股坐在那人身旁,唉,想当男宠,其实也蛮辛苦的。

    凭良心说,他是想守夜,好好照看这个男人的,但在这一辈子最剧烈的一次劳动之后,还是顶不住睡魔的引诱,小小的头一点一点,渐渐就沉入梦境了。

    醒来时,看到一双冷漠而威严的眼睛,耳边听到的声音也是冷硬的:“小孩子,是你救了我吗?你想要什么报答?”

    阿汉想也没想就答:“我是男娼馆的小倌,你让我做你的男宠吧。”

    他没有注意到那双眼睛,在一怔之后,浮上的轻视和不屑。或许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在乎。

    一天之后,阿汉被赎出男娼馆,送进擎天庄,成为江湖巨擎擎天庄庄主狄飞的男宠之一。

    电脑对他的所有指示到此结束,以后的一切必须凭阿汉自己的能力去应付。如何完成论题,这是每一个学生自己的功课,小楼不会在此给予任何帮助。

    所有的成败得失,一切后果,都应该由学生自己承担。从那以后,小楼和阿汉的指导联系中断,而意念联系也只有小楼这边主动发讯息,阿汉才能够接收。在任何状况下,他都无法单方面向小楼求助。

    这个时候,其他的同学也已纷纷入世,进入轮回,展开自己的历程,小楼的中央控制室,只剩下庄教授掌控全局,对于这个必须同时注意二十个同学的导师来说,也不可能把注意力多放在一个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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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汉很幸福地开始了他吃饱喝足不干活的男宠生活。

    在大得吓死人的擎天庄的某一个角落,有一排房子,每一间里住着一个啥也不用干,就整天吃吃喝喝,等着主人召唤的男人。

    这些人最小的是十二岁的阿汉,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二岁,大多长得阴柔漂亮,异样俊俏。

    园子有单独的厨房,一天三顿饭,大家去厨房外的大饭堂吃,每人都有份例,吃完了之后爱干什么干什么。

    每人每月有二两银子的份例零花,每人也要遵守一些规矩。什么不得随便找相好啊,出门要报备得到允许才可以,什么,庄里某些禁地不能闯,前庄不能随便去一类的。

    这些规矩自然也有人照本宣科在阿汉耳边讲过若干次,阿汉虽然每次都是半睡半醒半迷糊地听,但以他的懒散,也根本不可能会去违反规矩。

    整个院子里除了这些男宠之外,就是几个下人,两个厨师负责做饭,三名下人负责打扫各处房间,做若干杂务,一名管事,负责管理大小事务和银钱支出。

    园子里的男宠们,和男娼錧的小倌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大部份人都很喜欢打扮自己。虽说一切衣食用度有庄上出,但很多人还是情愿把自己的份例银子,一半用来买漂亮的衣饰,或某些据说特别香,或特别有保养柔嫩皮肤功能的油膏,另一半则大多用来给管事好处。求他帮着他们找机会能多多接近主人。

    对于这些男宠来说,随着年华老去,不可测的未老,愈加可怕。只有获得主人的宠爱,才能一步登天,脱离苦海,更何况,只凭着每服侍主人一次,当月就可以多十两银子,而且在三天内,厨房只做自己喜欢的菜式,还让下人恭敬送到房里,不用去大饭堂挤着吃饭,已经是极大的好处了。

    纵然不能得到宠爱,多服侍几次,多攒些钱,将来也是一条出路。

    所以,这小小园子里的明争暗斗,竟是没有停过。没被召唤的日日幽怨,气急败坏,奉过几次召的趾高气扬,颐指气使。

    常有人莫名其妙掉进池塘,也会有人生个小病,居然越治越糟糕,还会有人被从房中搜出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极力分辩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也有人,半夜赤身裸体和别的人在一起被发现,脸若死灰。

    相比于恩客众多的男娼馆,在这个只有一位主人的可依附可指望的地方,种种大戏,频繁上演,看得人眼花缭乱。

    然而,这一切,全都与阿汉无关。他依然和以前一样,每天除了去饭堂吃饭之外,几乎不出门,天天关门睡大觉,外头的争争斗斗,根本沾不到他半片衣角。

    刚开始他进来,所有人都防范他,认为他是主上的新宠,可是,连续三个月,主上没召他一次。渐渐大家对他的敌意就消散了。不得宠的人也开始想要拉拢他,得宠的人,口角言风,极力讽刺他。

    但无论善意恶意,他都不以为意。所有的阴谋纷争,都近不了他的身,入不了他的心。

    他的生活,无限安逸自在,幸福,快活,他几乎要感激张敏欣了。

    然而,这样的快活并没有持续很久,这小园子里,不受宠的男宠常有,但一直没被召见侍奉的,只有他一个,渐渐下人们都开始拿冷眼看他。渐渐去吃饭时,就算他到得早,也被赶到最后,留给他碗里的,只有剩菜残汤。

    渐渐,每月个人份例下的衣服,用品,他能分到的,多是残次品,又旧又破的布,一打开就破的扇子,任何一件东西,分到他手上,几乎就是不能用的了,甚至连每月的份例银也再没有发到他手上。

    这时他还不知道,因为自己不被注意,因为自己被不闻不问,所以管事的,已经理直气壮地开始私吞他名下的一切东西了。

    但他安之若素,饭冷一点,菜少一点有什么关系,他对于生活的要求一向很低。别人排挤他,任何事都把他赶到最后,这也无所谓,多等一会儿就是。

    人家讽嘲他?这个,那话是嘲讽吗?不好意思,没听清,光顾打瞌睡去了。

    他不争不吵不抱怨,安静而无声地接受这一切。刚开始连管事都有些不好意思太苛待他。然而人心素来不得足,单方面的容让和安顺,一旦让人习以为常,就会有更加过份的要求。

    先是厨房的师父要求他帮忙砍柴切菜,后是打杂的小厮要求他帮忙打扫房间和院落,再然后,是其他的男宠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把他当下役来指挥。

    阿汉不喜欢做事,不喜欢一切辛苦劳累的工作,但他,从不回避应负的责任。男宠是不用干活,可以白吃白喝的,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象别人那样尽男宠在床上,让主人运动的责任,那么,要求他工作,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虽然不情愿,但他依然没有推拒,于是,因为他的好说话,加到他的身上的工作,渐渐越来越重,甚至要他一个人做两三个人的事。他依旧不吵不不闹,其原因倒不是因为他性子好,而是他觉得相骂打架实在太费精神,太劳心劳力了。虽然工作也很累,但至少不用花心思,只是干死活。

    阿汉就算干了四五个人的活,但给人的感觉,依然是他很懒,因为他就象块木桩子,从不主动做事,你踢一下,他才动一下,你叫他去厨房拿盐,那么,哪怕旁边的酱油瓶倒了,他也绝不会顺手扶一下,除非你自己再加一句叮嘱“把那瓶子扶起来。”

    每天早上,要人去叫他起床,每样工作,要人一样一样地交待,少说一句,他就不做。

    所以,他的工作虽是园子里最繁重的,可大家还是很理所当然地骂他懒得象头猪。

    阿汉并不生气,只是多少有点郁闷,他那不干活光享受人生的梦想,怎么就这么破灭了呢。无法主动联系小楼,他只得自己转动脑子来思考问题,对了,张敏欣说过,做普通的男宠不行,要做当宠的男宠,才可以达成他的梦想,可当宠的男宠怎么做呢?

    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在半梦半醒中被押着看的那些耽美小说细节。

    印象中,那些男宠,根本不必做什么事,就当宠了啊。

    只要你是小受,只要你是主角,那么,哪怕你只是一堆男宠之中,相貌最平凡,知识最平乏,本事最低劣的一个,小攻也会遇上你,注意你的。

    你走路会撞到小攻,跌倒会掉进小攻怀里,跳墙会落到小攻头上,唱歌小攻一定听到,私奔小攻肯定碰上,就算闭着眼睡觉,小攻也会从天而降,落到你身边。

    小受不需要费任何心机,不需要做丝毫努力,也不必有特别出众的才能,只要小攻一碰到你,立刻会觉得你与众不同,其他人全是脚下的尘土,立马把你当珠若宝,宠上天去。

    阿汉努力地想啊想,想了一阵子,最后的结论就是,不是不宠,时候未到,等着吧,小攻总有一天会出现,总有一天会爱上他的,他总有一天,会得回他那猪一样的幸福生活。

    于是,他也就再不多费心思了,每天照旧做他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他也不抱怨,日子就这样如水一样流逝。转眼就是四年,阿汉十六岁了,却仍然没有再见过他的主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