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刺杀

晶晶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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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竞争。

    残酷而又**裸。

    在民族之间的竞争中,人是最关健的因素。

    人口过多。

    在二千年之后,成为困扰国人的一个大难题,而在二千年之前,人口偏少,则是阻碍秦国进一步扩张的难题。

    与关东楚地人烟鼎盛的地方相比,秦国占领的西部地区,大多属于地广人稀的区域,而且有不少的地方自然条件并不适合人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用一种和平的方式,将原本生活在这些区域的月氏、羌、巴等族人变成秦人,无疑是一个施政上的高明策略。

    经过陇西郡丞位置上二年的锻炼,李政渐渐的有了李斯的影子。一个未来的、能够拥有处理复杂事务能力的官员,是秦国未来所需要的。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从尸山血海、血雨腥风中一路而来的大秦,在一步步的坚强的前进着。

    血不流干,永不停歇。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李政的谏议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机提了出来,让面临双重压力的李原无法不心动,组建月氏军的任务李原将他交给了猛将曹信,这位一直想要带领一支劲旅的家伙,在听到李原让他去训练一支月氏异族军队时,惊讶的嘴巴许久都没有合拢。

    “怎么,是怕了,还是担心月氏的女人太过奔放,有些吃不消?”骆甲瞧着曹信一副紧张的样子,禁不住打趣起来。

    “哼,我曹某人在战场上几时怕过,区区月氏人,又有何惧哉?”曹信独目横扫忿然作答,魁梧的身躯昂然挺立。

    在确定了陇西应对月氏等异族的策略之后,曹信、李政各自领了任务,兴冲冲的下去准备去了。

    从雍州到咸阳。

    沿途各县的百姓,得悉李原车驾巡视而来,在族中父老的带领下,纷纷守候在驰道边上夹道欢迎。

    “神侯,神侯,停下来歇一歇吧,喝一口歧山的甘泉——!”

    “这是自家养的鸡生的,神侯一定要收下。”

    “神侯,这是用今岁的小麦磨的,白白的,你看——!”

    这个时代,还不兴官员雇佣一些人做做表面文章,李原的车队行行复停停,本来只需要四、五天的行程,最后四天之后,李原还在武功一带停留。

    民心可期。

    这是李原用自己的一片赤诚换来的支持,这是一个把全身心都交付给了秦国强盛大业的人最希望看到的。

    成与败。

    努力了,就无怨无悔。

    李原会继续的前行,继续的努力,从端着陶罐、捧着鸡蛋和热水的秦国民众的脸上,他能够看出这些人的真心实意。

    从今往后。

    他会更加的高昂起自己的头,挺起自己的胸膛,一步步的走下去。

    ——。

    武功。

    位于秦岭北部余脉武功山的脚下,这座渭水畔的小城,位置就在郑国渠的西南面,这里的涓涓雪水正在融化,逐渐的滋润秦国最为丰饶的三百里秦川。

    这一段的路途很平静,位于秦国腹地、渭水之畔的驰道两岸,积雪还未完全消融,在已经融化的地方,能够看到黄褐色的泥土,还有一点点刚刚破土而出的小麦嫩芽。

    四年。

    物是人非。

    曾经的咸阳令阎乐就在武功县城门口的人群里面,怔怔的远眺着被挤得水泄不通的李原车驾,表情若有所思。

    乐游原上,两军对峙,战败之辱。

    仿佛已经过去了多年,留在记忆中的那抹恨意也渐渐的淡薄了,在咸阳城破、离开的那一刻,阎乐决定作一名周游各地的游侠。

    四年里,他的足迹踏遍了关东的山山水水,踏遍了这天下的大好河川,到达过最南面的岭南,到达过最北方的白山与黑土。

    在看到了关东动荡之后百姓生活的辛苦,在看到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势力为了一己之私而不断的攻伐之后,阎乐决定倦鸟归林,回到自己的故乡武功,安安静静好好的活下去。

    就这样,阎乐在这郑国渠的边上,觅了一个有水有渠的所在,修葺了一处草屋,另娶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里女子。

    “爹爹,那个骑在大马上的叔叔好神气,妞妞也要爹爹去骑大马。”在阎乐的背上,一个稚嫩的清脆童音响起。

    女孩特有的童音在杂乱的氛围中被一层层的传导到尽可能远的地方,被包围在中央的李原寻着声音的源头,眼神与阎乐在空中交汇。

    “阎乐!”

    “李原!”

    几乎在同一时,两个人彼此从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惊异。李原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到一个和以往截然不同的阎乐,不再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阴着脸的咸阳令,而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父亲。

    阎乐则更为的惊讶,他没有想到,小女的一声叫喊,会让李原在众多的人群中找寻到自己。

    “想不到,阎乐这家伙,也有如此温情的一面,更让人气不过的,这家伙居然已经有了孩子。”李原摇了摇头,心中掠过一丝的暖意。

    阎乐。

    在秦二世胡亥当权的朝廷里面,是李原唯一看得上的人物。他能够从昔日的阴影里走出来,让李原心生欣慰。

    感化一个对手,其实比杀死一个对手更难。

    李原相信,随着秦国的越来越强大,那些对秦国有感情的人,终究会回到秦国的土地上,终究会为秦国走出的每一步而自豪。

    ——。

    秦国在一天天的强大。

    这让秦人倍感自豪,也让他们的对手感到战栗。

    在战场上无法击败秦军之后,另一条隐蔽战线上的暗战渐渐的浮出水面。尽管李必的工作业绩相当的出色,但也阻挡不住诸侯们不计代价,派遣更多的暗间潜入到秦国内部,从事暗杀、刺听、策反等事务。

    在这些暗间中间,利苍是汉王刘邦手下最出色的一个。

    一年前,审食其的一次盲动,让汉王刘邦损失了埋伏在咸阳多年的间作,更让一心一意反秦的张良痛心疾首。

    同时,随着李必对咸阳国都的清查越来越紧,刘邦新近派遣的暗间根本没有办法成功潜入到咸阳和长安城中。

    利苍能够成功的将武功这个靠近咸阳的小城潜伏下来,已经是众多幸存下来的暗间中最有能力的一位了。

    这次,张良给利苍下了死命令,不甘一切代价,在李原车队经过武功之时,刺杀这位秦国最为重要的人物。

    在李原与阎乐眼神交锋的同时,利苍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正提着一个拎水的陶罐,在一点点的向前挪动着,他的右手,紧紧的藏在袖子里面。

    “利苍,你行的,你一定行的。”在靠近的每一步,利苍的眼敛都一直低垂着,这让他能够不引人注意的接近到了车驾的最近处。

    为了能够刺杀成功,张良从西平重金购置了一把用陨铁打制的短匕,这种短匕很适合隐藏和携带,同时又不易发现,比如现在,利仓就把它藏在了陶罐之中,只要能够再近一步,他就可以从陶罐中拔出短匕,一下刺入李原的身体里。

    只要成功。

    他利苍就是整个汉国最知名的人,他犯了重罪的家人就能得到赦免,而这是最紧要的。

    至于失败。

    利苍已经不想去考虑了,因为结果只有一个:死。

    “杀!”

    利苍在心里大叫了一声,然后,猛的一个跨步冲到了李原的马前,他的这一突然举动,让黄膘马希律律的长声嘶鸣起来。

    作为一匹身经百战的战马,李原的坐骑黄膘马已经过了它最强壮的时候,渐渐走下巅峰的它开始感到岁月催促的脚步声,在长途的跋涉中,它的精力已经有点跟不上那些年轻的同伴,它开始有了些许的倦意。

    但在危险来临的这一刻,黄膘马丰富的经验让它察觉到了危机,在本能的驱使下,黄膘马的后蹄使劲一蹬,硬生生的让马身前冲了半步。

    利苍本来撞向李原的身体在半空中落了个空,电光火石之间,利苍本来刺向李原腰际的短匕直直的刺入到黄膘马的后臀部位。

    马血喷涌。

    将李原的后背染成一片血红,腥红的血水顺着战马的后蹄滴落,方才为阎乐的出现而稍稍有些放松警觉的李原,此时也是回过神来。

    “贼子,尔敢!”李原大喝一声,拔剑出鞘,疾刺向从马背上滚落的利苍胸腹。

    利苍一击不成,一个倒地翻滚朝着惊惶失措的人群滚了过去,这样绝好的刺杀机会,只有一次,现在失去了,也就无法再寻觅到了,利苍在懊丧之余,只能期望自己能在第一时间混入人群之中,逃之夭夭。

    “快,保护侯爷。”护卫的亲兵大惊失色,连忙将李原围在中心,在武功这样的关中腹地,竟然发生行刺这样的严重治安事件,这要是让刺客得逞了,他们这些亲兵就百死不能赎其罪行了。

    “我没事,快去抓捕刺客。”李原阴沉着脸,迅速下令道。

    行刺。

    这是最为卑劣的政治手段,也是李原最为深恶痛绝的,男儿丈夫,要想获胜就凭籍本事堂堂正正战一回,靠暗杀算什么能耐。

    方才,幸亏黄膘马灵通人性,提前作出了移动的判断,否则的话,李原还真不一定能躲过利苍的这一击。

    李原蹲了下来,只看到黄膘马的臀部,正流血不止,巨大的伤口触目惊心,在它的硕大的熟悉的马眼之中,似有两颗泪珠在滚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