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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到底有多少人用剑?是百万还是千万?
其中有多少仗剑凭陵的气概少年,又有多少佳人倾国的浩然剑意。
是一剑西来还是大江东去?是青锋映日睥睨万夫还是浅眠深山郁郁无欢?
这世上有人浸淫剑意独爱着三尺青锋,就有人不爱练剑却不得不练。
在灵州深处有片跌宕山林,高者峰峦入云,低者百丈深涧,这片山林自古便是荒山野林没有名字,四十五年前一名辗转天下只为打磨剑意的枯瘦汉子携妻子一捧骨灰一对孩子,住进了这片山林,给这片山林起名孤山。
上山后,无房便自己盖,无田便自己种,无酒便自己酿,那汉子亲手将妻子埋在一座浅峰峰顶,登浅峰便可遥望灵峰雪山。
这汉子便带着一对年幼孩子在孤山中住下,起初一年生活没有酒,男人觉得极为无趣,那年春日时种田,夏日时临山听风,随风舞剑,平日里赶上晴天便登上浅峰与妻子一同眺望那高耸入云的灵峰山,闲暇时诱捕些野味照顾两个孩子,好不容易熬到秋日,将熟成的谷物收起晾干,转过年来酿出了第一桶米酒,喝着自己酿的酒,男人来了精神头。
如此一过便是三年,三年里男人每日除了照顾一对孩子,就是寡言寡语寻常时只知饮酒发愣,或是居于崖边酣眠,枯剑与酒壶终日为伴,三五日便要到妻子坟前说上些年轻时候没来得及说的话。
一对孩子也到了贪玩的年龄,那年男孩八岁,女孩六岁,女孩是男人的亲生女儿,生来活泼伶俐爱笑贪玩,男孩是男人收养的孤儿,虽然有些愚笨但心智还算健全,从小男孩便是师妹唯一的玩伴,是揶揄捉弄的对象,也是惊慌害怕时候的支柱,更是闯祸之后替罪的羔羊。
从那时候起为师为父的枯瘦男人便不再饮酒酣眠了,白日里教两名孩子读书识字,夜晚则让孩子拎着竹剑在山崖边随山风狂舞,随明月同辉。
男孩生来愚笨,对白日中的读书写字不感兴趣也学不会,对入夜后的竹剑极为痴迷,女孩则截然相反极其钟爱跳跃在笔下的文字,不爱去那山风凛冽的崖边。
但二人不敢不练,稍有走神便逃不过一顿戒尺手心,女孩聪慧,对如何趁父亲不注意逃去山林中玩闹颇有心得,每次为了躲避功课兄妹二人进山林玩耍,回来受罚的几乎都是愚笨师兄。
平日里男人和蔼,但一发现徒弟和女儿趁自己不注意贪玩嬉闹便变得极为严苛,轻则戒尺手心,重了就是罚跪抄书,一罚便是几天。
自己那傻徒弟更是愚笨,生怕师妹受罚,将罪责揽到自己身上,每次闯祸大多都逃不过手心红肿几天,但仍不长记性,两手消肿后便再次屁颠屁颠的跟在师妹身后傻乐。
师徒三人便这样在山中又住了十年,这十年中兄妹二人从崖边的竹剑换成了两把古朴长剑,两柄古剑长三尺三寸,剑身宽两寸,重二十三斤,剑走轻灵夺巧如此厚重长剑并不多见,据师傅醉酒时候说,
这两把剑是当年他与师娘所用,师娘故去后两剑便被封存,师傅笑称,这世上怕是只有她们娘俩用如此阔剑了。
兄妹二人也从与山风狂舞变成了与山林野兽厮杀,这十年里生来愚笨的师兄也开了窍,虽然不像以前那般痴傻但仍是改不了在师妹面前傻笑的毛病,这一年阳春时节,兄妹二人被男人赶下山,出门游历去了。
这年张无回十八岁,师妹张安宛十六岁,二人下孤山入俗世,在山上待了十三年的兄妹二人对尘世毫无头绪,免不了灰头土脸狼狈不堪,好在二人心智坚韧,虽是一瘸一拐但仍要走遍天下。
三年后,兄妹二人游历至永州,在青衣江旁遇见一位爱穿白衣的文士,三人志趣相投索性同行,在南岳寿山上冲初升的金阳立志要游历天下,那人虽是文士也精通武道,用了三年年仅二十四岁便达到了普通武人一生难以企及的一阶,当时张无回和师妹张安宛仍被挡在二阶无法跨越。
那白衣文士气态绝佳,一手丹青苍劲有力,自小便钟爱文墨的张安宛有了些细微变化,原本同行中大大咧咧的激灵丫头变成了个爱脸红的少女,平日里若有若无也爱与那白衣文士并马同行,张无回虽然感觉出师妹的细微变化,但心中滋味五味杂陈说不出来个所以然。
三人一直如此,形影不离的走了三年,三年中见过三山五岳的雄伟气概,见过那天堑大江的波涛声势,见过王朝中枢的繁花锦绣,见过那临海之滨的壮阔肆意,第三年盛夏时节,白衣文士于东海边龙岩寺沧澜院顿悟,一步迈入镇灵境,不再是俗世的寻常武者。
深夜,三人夜宿沧澜院,张无回昏昏睡去,剩下感觉异样的二人纵观波涛水色,初入镇灵境的白衣文士破空登上熙山山顶,折下山巅一朵山花戴与张安宛鬓间,月色下,白衣文士与蝶衣少女面朝沧海并肩而立对明月立誓以沧海为证,张无回淡然一笑,拭去眼角泪水,翻身继续酣睡。
又是一月,三人于临州星海楼下与一武者缠斗,初入镇灵境的白衣文士不敌落于下风,身穿蝶衣的张安宛见白衣文士苦战提剑相助,殒命掌下,那武者见误伤人命破空远遁,张无回忘了那日提剑追了多远,也忘了是如何失魂落魄回到灵州孤山,他只记得那白衣文士满脸清泪抱着张安宛尸体远走背影。
回到孤山后张无回发现师傅遗书,那枯瘦男人在二人下山的第二日便自尽于妻子坟前,含泪眺望灵峰山,几年时间师傅早已变成皑皑白骨,张无回将师傅葬于师母坟旁,在二人身前挖一衣冠冢,将师妹张安宛幼时所用竹剑放置其中,自此,张无回便久居孤山苦悟剑意,终日与三座荒坟为伴。
后来,听说星海楼下武者姓赵,住在一座塔中。
后来,听说那白衣文士心魔缠绕止步镇灵境,因女子喜欢便专修文墨。
后来,张无回剑意大成,跃居天玄第二。
秦关军书房内的张无回思绪飞离,记忆中那把厚重阔剑与那窗外少年手中古
剑渐渐重合,张无回呢喃道:“这丫头就是个被马蹄震傻了的榆木脑子,选谁都没错,错在当年选了下山。”
良久,张无回拿起那把被白布缠绕的古剑,出了书房,临走时留下一句:
“这孩子杀敌六十七。”
是啊,每次关外交战都个枯槁男人站在城楼尖上,眯眼看着那把阔剑在人群中挥舞的样子,回忆着二十四年前脑海中的影子,可是那持剑人,没穿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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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天成攥着刚刚下发的庶卫腰牌站在军政衙门门口束手无措。
麻衣男人出现在项天成身前,缓缓问道:“会喝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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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一帐的秦关军兵卒看见那块庶卫腰牌呆呆发愣,脾气暴躁的粗鲁汉子不屑的骂上一句又他娘是个捞军功的富家子弟,一营房内二十人,只有那日被项天成救下的年轻兵甲,暗暗叹气,呢喃了一句技不如人。
让绍义凯更为奇怪的是起初时与普通兵甲同吃同住的锦衣公子,如今却也搞起了纨绔做派,每日不与他们一同演练战阵也就算了,醒了就往营外奔,有时宵禁后才归来,一持续便有近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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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关南城门内有家酒馆,酒馆店主姓王,再有两年就奔六十了,邻里百姓都戏称一句王老汉,老汉人憨厚,以前有个媳妇后来跟人跑了,老汉也不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卖了家财开了这么一间酒馆,酒馆没别的,就是些稻谷酒,还有些下酒小菜平日里生意还不错,老汉上了年纪无儿无女,这次打仗便没跑,一个老光棍跑到哪不一样?
之前这两月可是人心惶惶,原本总能隐约听说前方战鼓响,但自打那日有三百多铁骑进了城之后这天门关可是安稳了不少,那三百多人看着就跟城内的官兵不一样,个顶个魁梧身材,身上穿的都是雕刻兽首的厚重铠甲,看模样就得有三四十斤重,胯下一水的高大骏马,连马上都覆盖着铁质铠罩,走起路来地都跟着晃悠。
听说他们来之后便大胜了一场,原本兵临城下的北邙人也被打退了,眼看着情势越来越好,出门的百姓也越来越多,这小酒馆的买卖可是逐渐好了起来,老汉心中也高兴,倒也不是因为银钱,都到了这把年岁,多挣少挣便不打紧,够花就得,能过上几天安心的养老日子不比啥都强。
不少周边村子百姓听说这些天关外稳定下来,都敢出门来买些日用器物,但大多也不敢就留,买完就走不爱在城中滞留,眼下天色逐渐暗淡,再过半个时辰差不多就要关城门了,原本悉所的城门又恢复了之前的萧索。
一阵马蹄响过,三匹骏马在城门外缓缓停住,闲来无事的王老汉打量着城外来人,马上两男一女,都是年轻后生,长得相貌不凡,一人穿白一人着黑,尤其白衣少年手中的长枪更为惹眼。
王老汉顺着往后看,眼神一愣手中账本咣当一声掉落在柜台上,老汉呢喃着:“还有这般好看的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