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若花辞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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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 每每想起崔贞之死, 都会痛彻心扉,自责无能,自恨她的情意, 毁了崔贞。又如何能想到有重逢相守的机会。崇华能做的,也只是在余下的岁月中, 拼命地寻找每一点痕迹,留住她们的每一点记忆。

    夏朝建立之始, 战乱刚过, 百废待兴,后经数十年修生养息,洛阳因规划混乱, 不宜再为都城。崇华即位大约四年, 朝中便有大臣提议迁都。

    她又如何舍得下这里,她与崔贞度过的所有时光都在这座宫城中, 而那时她所拥有的, 也唯止一座空荡冷寂的长秋宫了。

    她离不开那里。

    然而为社稷计,迁都已是迫在眉睫。她不得不召集大臣商议迁都之事。

    新都定在长安,与洛阳相去不过三百里,商定之后,便是规划新都, 再建宫室。她忽而想到,倘若无法再守在此处,不如她也再建一座长秋宫。

    阿贞念旧, 若能让她长眠于长秋宫中,她必是欣喜的。那时她已无多少生意,只急着对崔贞的承诺,生生拖延着岁月。建一座长秋宫,又将她支撑住。她亲自寻找山脉,亲自督建,眼看着无数能工巧匠,自大夏各地抽调而来,将大夏皇后的起居之所,一点点拼凑出来,崇华的心,仿佛也跟着填满。

    那似乎是个慰藉,她勤勉于朝政,好似生机又回来了。然而随着陵寝渐渐建成,她的心却越发疼痛,像是岁月中逐渐好转的伤疤,被骤然撕裂,鲜血横流。她想,长秋宫已建好了,若是阿贞独自居住于此,未免冷寂,她该陪着她才是。

    她着实撑不下去了。

    直到她即位的第十一年,崔贞离开也有十一年,迁都在即,洛阳将变作陪都。大夏已是盛世,百姓安居乐业,国力空前强盛,已是万邦来朝的繁华盛况。

    她对崔贞的承诺已然完成,那一刻,她竟是那般坦然。她自宗室中择了极为灵慧的孩子,立他为太子,安排了后事,在长秋宫中服下磐石。

    这些事已过去许久,崇华从未与崔贞提起。自重逢之后,每一天都过得那样幸福,以致于要不是看到这档节目,崇华几乎忘了,她还在帝陵中造了一座长秋宫。

    过去的苦难,在眼前的幸福之前,竟是如此微不足道。

    她早就不在意了,然而崔贞却心疼她,听她平淡地提起在下面建了一个长秋宫,她又怎能不知,那时的崇华是如何绝望地想要留住与她相关的点点滴滴。

    幸而,都已经过去了。她们余下的人生再也不会有分离。

    这一打岔,崇华一时忘了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第二天起来,打开卧室的门,就看到门外一团软软的绒球,用它那小爪子不断地挠着门。

    一见门开了,小东西显然非常兴奋,蹭到崇华腿边,不住“呜呜”地叫。

    这是一只万全不怕生的狗。崇华看着就有点愁,这么不怕生,恐怕很容易就跟着别人走了。想到昨晚它还冲着崔贞撒娇卖萌,崇华眉头一竖:“笨!”

    小狗呜了一声,就地打了个滚,又用爪子去拍崇华的鞋面。

    崇华弯身抱起它,将它带到它的窝旁,它的用品都在边上的架子上放着。崇华估计它可能是饿了,昨晚喝了奶后,过了一夜,应该也消化得差不多了。

    她先将小狗放到窝里,小狗显然不愿意再待着了,撑着四肢站起来,要从窝里爬出来。昨天去了宠物医院给它做检查时,就知道它还是一只没满一个月的小奶狗,骨头还没长结实,窝的边缘对它来说还有点高,它爬出一点又滚回去,坚持不懈地爬了两回,仍旧还没爬出来。

    也不知它刚刚折腾了多久才到她卧室门前挠门的。崇华看着,笑了笑,转身取了奶瓶,给它泡了罐奶。

    医生叮嘱,小奶狗这几天先只喂奶,等长大一点,再用奶泡着狗粮给它做主食。崇华捡了它回来,就想好好养的,自然是怎么精细怎么来。

    等泡好了奶回来,小奶狗已经特别吃力地从它窝中爬出来了,跌倒在地上,打了个滚,又呜呜地哀嚎着站起来,抖了抖它那软乎乎的小身子,朝四周转了转脑袋,一看到崇华,它就抖擞了精神迈着软趴趴的小步子来了。

    它好像特别黏崇华,从昨晚将它捡回来,就一直黏着她。

    崇华弯身将它抱起来,坐到沙发上,然后让小狗趴在她的腿上,将奶嘴凑到它的嘴边。小狗细弱地叫了两声,冲着奶嘴不住地耸动鼻子,闻了闻,才抬起一只前爪扒住奶瓶,吮吸起来。

    奶狗力气小,才是刚刚能自己吮吸的时候,不多的一瓶奶,吃了半天还有许多。小奶狗大概是累了,吐出奶嘴,吐了吐舌头,但又像是没吃饱,扒住奶瓶的那只爪子怎么也不肯松手。

    崇华也不着急,就这么等着它,等它休息好了,又继续它的早餐。

    崔贞从卧室出来,就见到如此和谐的一幕,白色的小奶狗毛茸茸的,趴在崇华的腿上,崇华低头看着它,非常耐心。

    又过了一会儿,奶瓶终于空了,小狗也饱了,竭力撑着四肢站了起来,抱着崇华的手啪嗒啪嗒地舔。

    崇华皱眉,可嫌弃地抽了抽手,倒也没怎么用力,等小奶狗自己体力不支,抱不住跌倒,才把它拎起来,放到沙发上。

    崔贞走过来,也在沙发上坐下,小奶狗正好躺在她们中间。它翻了个滚,站起来,朝着左右两边的两位主人看了看,迟疑着朝崔贞走去,才走出两边,崇华就一把把它拎了回来,放到沙发另一侧,让自己隔在小狗和崔贞的中间。

    她那点小心思,总是很明显,崔贞也不点破,只是问道:“早上想吃什么?我去做。”

    崇华马上就认真地思考了起来,想了好一会儿,才笑眯眯地说:“我想喝粥。”

    崔贞站起身来,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就往厨房走去。

    崇华看着崔贞进来厨房,才回过头来一脸纠结地看着那只那小狗。小奶狗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用它软软的小爪子不住地拨着崇华的胳膊,希望她能陪她玩。

    崇华没办法地叹了口气。其实很没必要,只是一只小狗而已,哪怕是个人,也不要紧,阿贞只会喜欢她。可是感情总是很没道理,她分毫不愿有东西,占去崔贞的注意。

    崇华伸出另一只手,将小狗翻倒,小狗显然更加兴致勃勃,翻滚着站起来,不住地摇动着尾巴,朝着崇华冲过来,继续与她玩耍。

    一人一狗就一个掀翻,一个爬起来冲回来,玩得不亦乐乎。

    等崔贞煮了粥出来,崇华才恋恋不舍地去洗手。

    米粥很好喝,崇华胃口大开,今天恰好是周六,不用急着出门,她们舒舒坦坦地吃过早饭,崔贞去书房处理些带回家来的工作,崇华拿出几本昨晚顺手从宠物医院领回来的小册子,研究这种还没满月的小奶狗该怎么养才好。

    崔贞从书房出来时,崇华正拨弄着一根牵引绳,似乎在研究它的用法。她忽然想起,曾经崇华与她提过,想要在家里养一只狗,她那时说不如等有了孩子,还能让孩子有个伴。

    想到当时崇华一脸期待地说想要有一个和她长得像的小女孩,崔贞心中又是一阵柔软,她唤了崇华一声。崇华转头,冲着她笑了笑。

    崔贞目色柔和,对她说:“崇华,我们要个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