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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旧物的时候,从一本笔记本中掉出一张纸片,一看不禁笑了,原来是一张图书馆的借书证按金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按金是两元,日期是1988年7月24日。哈,原来我还有这笔珍藏了快22年的财富呢!
想起来当年办理借书证的时候应该是高中毕业了,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时期,特别喜欢诗歌,因此得空时常去逛书店,每次都会带回一两本,都是些能一读再读的书,除了工具书外,最多的就是汪国真和席慕容的散文和诗集,罗兰小语以及我喜欢的关于个人修养方面的书,但是小说却一本也没买,不是我不喜欢看小说,而是觉得小说看过一次以后,就很难有兴趣再看第二遍,既费钱又占地方,很不合算,于是想看小说就到图书馆借。
当时汕头的图书馆在外马路,从家到图书馆骑自行车要20多分钟,每次也只能借一本,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如此反复,而逾期要收滞还费,为此每借到书回来都是拼命挤时间看。那时从图书馆借来看的有我囯的四大名著,福尔摩斯侦案系列,武侠小说,还有难懂的易经我也看得津津有味。那段日子也是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最为悠闲自在的日子。
后来好友中有爱书者,家中藏书甚丰,便试着向他借,他倒是很大方地答应了,不过有个条件就是不得弄脏书,而且一本没还,不能再借。我欣然答应。谁知过了几天,他便来电话询问看书进度,好一起讨论书中情节,如此一来,我不得不加快看书速度。有一次借来的书不小心让孩子乱画了几个地方,还书时心里很是忐忑,当他看到弄脏的书时,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负了,心疼得要命,我在一边赔了许多不是,主人才肯再借。从此借来的书我都小心地用广告纸包一下书皮,以免弄脏,还书时再拿掉。那时看的小说多是当代的新锐作家写的,文字比较直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家写的解密和暗算。可能我对神秘的事物比较感兴趣吧,所以对麦家笔下的那些介于天才与白痴的主人翁传奇的一生很入迷。有时碰到好书,他也会买来送我们要好的几个朋友,令我们甚是感动,书成了我们友谊的纽带。
去年暑假带孩子去书店买书,破天荒地买了一本京华烟云,这可以算是我有生以来买的第一本小说,书买来后还特地给包了书皮,计划每晚睡前看一章,但有时也偷懒,好几天都没碰一下,这样断断续续地直到春节前才看完,历时四个多月,跟以前看一本书的速度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书是自己的,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不用急着还,才会拖拖拉拉的看了那么久,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书非借不能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