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颜

爱在北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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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就不是个爱照镜子的人,虽然我是个刚过三十的女子。

    可是今天冲凉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墙上镜子里我苍白的脸,额角竟有了细细的纹,像一条一条弯弯曲曲的丝线,在热腾腾的雾气中若隐若现。心,突然的就停顿了一下,想起蛇。

    我是个喜欢蛇的孩子,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校门外的那个老大伯有一个蛇场,养了许多大大小小的蛇,它们吐着芯子溜来溜去,我喜欢看它们灵活的身子。虽然它们的眼睛里没有感情。我喜欢它们从我光着的脚背上溜过去的时候,那种清清凉凉的舒服的感觉。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起,它们开始爬上我额头的呢?

    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自己容颜的了,也许与我不自信有关,我是单眼皮,不漂亮,虽然我的鼻子长得高挺,但单眼皮总是一个小小的遗憾,我不止千百次的对自己说:没么大不了的,这样更有特色,林忆莲的小眼睛还被称为“万人迷”呢!但是不经意间,淡淡的不爽情愫还是会爬上心头。

    还是忍不住的,凑过来看,左眼皮下面,长出一个小痘痘来了,红红的,中间已经开始胀脓。长火气了。我知道,喜欢吃麻辣的我,总是不会调节自己的进食,但既然是自己爱吃的,不多吃些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胃?只是,这颗小痘痘想男人了,家里的话说,女人想男人的时候,眼皮底下就会有痘子钻出来。

    想男人了?不禁皱起了我的眉毛,我的眉毛是淡淡的,淡得仿似被我藏在书柜里头的笛膜,一沾上水,轻轻一碰就可以变形的。以前舞蹈老师说,我的眉毛最好化妆的了,可是,我为什么要化妆呢?女为悦己者容,身边没有能够“悦”的男人,我化了妆卖俏去?

    男人,为什么又想到男人?而且很不幸的,又要想到他?有多久了?没有他开车带我去街边的小摊上吃麻辣烫了。想起那个冬天,他总是驾上他的奔驰,载我去吃麻辣,豪华的轿车驶进喧嚣肮脏的市井,总会聚来许多奇怪的目光。也许,在常人看来,拥这种私家车的人,是不会出现在这样贫民的市面上的。可是他去了,因为我。他总是抓紧我冰冷的小手,看着我说“我是这样的在乎你。”那时候我的笑容该是多么的甜美啊。我就坐在车内,听着>的曲子,看他打开车窗,低着头走下车去,等着他买来我喜欢的一串一串的麻辣烫,然后肆无忌惮的吃,辣得眼泪都出来了!而他,是从来不敢碰辣的,他只是用他温温柔柔的目光,把我严实的包围,让我怀疑它的真实性。我不是在做梦吧?我想。

    我的确在做梦了。

    呆立在镜前已经好几分钟,洒水头还在哗啦啦啦的响着,淋在身上,惊觉它燃烧般的滚烫。赶紧把火力开关调小了,连惊叫都来不及喊出口。

    肩上是麻辣辣的痛,低头一看,都被水给烫红了,我可怜的肩膀!心悸悸的,如果水再烫一些,那我身上的皮肤是否会一块一块的被剥落下来,然后再一小点一小点的生出新的细胞?应该是会的吧?虽然会很痛很痛,但起码,它可以是全新的了啊。如果我的皮肤可以像春蚕一样蜕新,那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

    禁不住去看镜中洁白的身体,没有如丝缎般的光滑,也没有粗糙到如树皮般恐怖,只是没有暇庇。妈妈说,我的身体,从头到脚,都没有一颗痣,甚至是一点点的斑。她担心这样的无暇会预示我成长的多舛,而我自己却一直乐观,哪怕有我被洪水淹得半死不活的时候,在我高考落榜的时候,在我险遭强暴的时候,在我流浪街头的时候,我都不曾害怕和退缩过。我总觉得,上天要这样安排,必定有它自己的道理,直到我爱上他,然后离开他。

    我一直找不到自己身体上与别人不同的地方,不都是一样的两条胳膊两条腿么?为什么先前最亲密的女友会说我的身材是男人喜欢的身材?她凭什么说我的身体容易吸引男人?别的男人喜欢不喜欢关我什么事呢?只要他是喜欢的就行了。

    我知道他喜欢,因为我感觉我们的身体就是一个人的。就像两杯水倒过来倒过去,水分子总是融合在一起一样。

    但他常常会用手掐我的腰,狠狠地掐,他说:“你这个害人的妖精,你要是出卖我,我会杀了你!”于是我呵呵的笑:“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管住我了!”我明白我血液里的孤独和任性,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因为我还不知道我爱他是否已经到了彻底的地步。

    但是我很清楚自己在那一刻想到过地久天长这个词语。

    我很努力的证明我自己绝不是轻易出卖他的人,也很努力的让他的家人完完全全的从内心里接受我,包括他的正在上高中的女儿,还有我自己的父母。不错,我是外地来的穷人家的孩子,从世俗的角度来看,根本沾不上他们富贵衣裳的边儿。而从我家人的角度来看,嫁一个离异的在年龄上完全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无异于糟蹋资源。可是我没有想过他的家世显赫,我只知道我爱他,我需要他这个人,而且孩子需要有一个父亲,如此而已。

    当所有人大张旗鼓准备婚事的时候,他,却要出差去了。他说:“宝贝,等着我,我很快回来。”我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走上前去帮他整理好西装领子,然后轻轻的,吻了他。

    如果,我那天不是心血来潮想去他的公司看看,如果,我那天不是发神经的想起要在婚礼上送上对他工作有帮助的建议,如果,我那天没有轻轻的,轻轻的推开他办公室内室的门我就不会看到:

    两具交缠的赤裸的身体。

    我的手放在我隆起的肚皮上,我感觉到手指的颤抖,我费了好大的劲还是发不出声音。

    直到他光着身子跪在我的面前,他说:“对不起,我原本只是想在我们结婚以前和她了结以前的事的,我没想到”

    我的身体在剧烈的抖动,我觉得我的baby也在剧烈的抖动,我捂住我的双眼,我说:“我要杀了你!”

    我向前扑过去。

    我没有杀他,我杀死了我的孩子!因为我摔倒了。朦朦胧胧中,听到他疯狂的叫喊,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听到医生说:“孩子保不住了,先救大人要紧!”

    嘿嘿,先救大人要紧。我突然笑了,淹没在不断的水声里。我轻轻的揉搓着我的腹部,我知道里面曾经有一个深深的伤口,但是它已经在时间里慢慢地愈合,只剩下伤痕了。可是为什么,在这面透明的镜子里,看得到我的容颜,却看不到内心的伤痕?看不到孤独的灵魂?

    我想,如果当时我是清醒的,我一定会阻止医生救我的,死去反而是好的,最起码我不用在痊愈之前那么痛苦而又艰难的离开他。

    我知道我穷,可是我的灵魂却是高傲的。所以我要离开,这是我自己坚持的,不会有后悔。

    可是,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以后,想起来还是会掉眼泪?

    我伸出手来,接住从眼角滑落的泪,然后又摊开掌心,迎接洒落下来的水滴。

    我看见镜子中那个已经渐渐老去的女人,她打开了冷水开关,缓缓地跪了下去。她想起小的时候,每逢下大雨,她总喜欢伸出小小的手去,捧起从屋檐上一串一串滴落的水珠,她喜欢它们轻轻重重的打在手掌心上的感觉,她喜欢拿个破烂的雨伞,撑在屋檐下,她喜欢听它们蹦蹦跳跳洒在雨伞上的声音

    直到,我猛然发觉,我的身体已经变得冰凉。像儿时从我穿着掉了跟的凉鞋的脚背上缓缓爬过去的,蛇。